印花稅按年申報的計稅依據是什么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印花稅的繳納往往因地而異,有些地方每月申報一次,有些地方三個月申報一次。本文就針對印花稅按年申報的計稅依據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印花稅按年申報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為合同金額(比如購銷合同)、收取的費用(比如貨物運輸合同)及收入(比如財產保險合同)。
印花稅由于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指的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設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其征稅范圍比較廣泛,相比其他稅種,稅率更低、稅負較輕。
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是購銷金額;
2.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以勘察、設計收取的費用作為計稅依據;
3.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
4.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的費用;
5.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
6.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為租金收入。
印花稅按年申報,當天是不是必須繳納入庫?
答:印花稅若是按次申報的,當天申報的印花稅,可以不用當天繳納,通常在每月繳款期限內進行繳納即可。正常情況下是每月的15日,如果中間遇到節假日,則順延。
不同地區,印花稅繳納的規定也會有所不同。有些地區每月都要申報一次,但有些地區是三個月申報一次。具體可以根據當地稅務機關制定的相關政策規定申報印花稅。為了避免滯納金的產生,務必請按時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申報時間是什么?
答:凡是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都應該按季進行申報。于每季度終了后10日之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者監督代售報告表。
對于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部隊、團體、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以在次年一月底之前前往當地稅務機關對上年稅款進行申報。
對于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
印花稅按照應稅憑證的性質,比例稅率分為四檔,分別是1‰、0.5‰、0.3‰、0.05‰。
加工承攬合同是印花稅的一個稅目,那么它的計稅依據是什么你知道嗎?如果你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印花稅的課稅對象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施行細則》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印刷、測繪、測試等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的稅率為萬分之五。
加工承攬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是加工或者承攬收入的金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書立條例所列舉的各類合同的當事人,加工承攬合同的印花稅按加工承攬合同上的加工費金額加總后*萬分之五的稅率繳納,與發票無關.除非稅務局核定印花稅, 加工承攬合同中,如果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與原材料金額的,加工費金額按加工承攬合同,原材料金額按購銷合同,對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額不計稅貼花, 無論加工費和輔助材料金額是否分別記載,均以輔助材料與加工費的合計數,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稅率0.5‰
委托加工公司的加工承攬合同印花稅計算方法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準
以上就是有關加工承攬合同印花稅的相關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會計相關的知識點,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企業所得稅是針對企業所得征收的一個稅種,也是對于企業而言較大的一個稅種。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關鍵就是這個應納稅所得額是怎么來的呢,很多新手會計都不明白。本期會計網就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企業所得稅計稅依據是什么?
一、《企業所得稅法》:
第四條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第九十三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所稱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二)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
(三)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
(四)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規定比例;
企業所得稅的繳納時間和周期
繳納時間可以按季度也可以按月度進行預繳,可以在年度終了后五個月內匯算清繳,結清應補應退稅款。繳納周期按一個納稅年度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十四條規定:
(一)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二)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三)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按應納稅所得額(納稅調整后的利潤)計算繳納的。 稅率一般是25%。
1、利潤=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業務成本-主營業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2、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2、上繳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以上內容呢就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算依據了,相信大家看完以后都知道企業所得稅應該如何計算了。那么大家一定要加上理解不要死記硬背,這樣在工作中才不會失誤。本期的內容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這里啦,更多精彩內容請繼續關注會計網。
我們每個月在計算繳納增值稅的時候,是要按照稅法規定的計稅基礎進行計算增值稅的,在發生各項業務時,我們要如何確定增值稅計稅依據呢?今天會計網為大家介紹增值稅中五種比較常見的計稅依據確定方式,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一、一般銷售的銷售額
首先要區分我們收取的金額中哪些是包含在計稅基礎里面的,哪些不是。
(一)銷售額中包含的項目有:
1.收取的全部價款
2.收取的價外費用(手續費、補貼、基金、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包裝費、包裝物租金等等)
3.消費稅等價內稅金
(二)銷售額中不包含的項目有:
1.收取的銷項稅額
2.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3.符合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承運者的運費發票開給購貨方;
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
4.符合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5.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收取的保險費,及收取的代為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二、包裝物押金
有些商品是需要連同外包裝一起出售或者出借出租給購貨方。它們的銷售額確定按照下面商品來區分。
一般貨物及啤酒、黃酒
1.單獨記賬核算的,時間在一年以內且未逾期的,不并入銷售額
2.逾期未收回的包裝物或者一年以上未收回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
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
其他酒類包裝物押金,收到時就并入銷售額計稅。
另外注意一下,押金與包裝物“租金”進行區分,租金屬于價外費用,押金不一定屬于價外費用
三、核定銷售額
納稅人銷售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或者發生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按順序核定銷售額。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1)非應稅消費品的組價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2)從價計征應稅消費品的組價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增值稅的成本利潤率統一規定為“10%”。
四、特殊銷售方式的銷售額
(一)折扣方式銷售
1.折扣銷售(商業折扣):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的,按照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但是銷售額記錄在“金額”欄,折扣額記錄在“備注”欄的,則不能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2.銷售折扣(現金折扣):按扣除折扣前的金額確認銷售額征收增值稅
( 二 )以舊換新方式銷售
1.一般貨物(非金銀首飾)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扣減舊貨物的收購價格
2.金銀首飾以舊換新按銷售方實際收到的不含稅價款計稅
(三)還本方式銷售
銷售額就是貨物的銷售價格,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還本支出
(四)以物易物方式銷售
雙方都作購銷處理,以各自發出的貨物核算銷售額并計算銷項稅額,以各自收到的貨物按規定核算購貨額并計算進項稅額
五、含稅銷售額的換算
含稅收入常見情況
換算公式
1.商業企業零售價
2.普通發票上的銷售額
3.價外費用
4.計稅押金收入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或者征收率)
我們在簽訂購銷合同的時候會發現,有時會注明含稅金額不含稅金額,有時候則只記載價稅合計金額。如果合同要繳納印花稅,我們要按照哪個金額計算繳納印花稅呢?下文將為大家解答疑惑。
購銷合同的金額一般有三種情況:
1、只有不含稅金額,那印花稅就以不含稅金額作為計稅依據;
2、既有不含稅金額又有增值稅金額,并且兩者分別記載的,印花稅就以不含稅金額作為計稅依據;
3、包含增值稅金額的價稅合計金額,又未分別記載的只有一個金額的,印花稅以合同所載價稅合計金額作為計稅依據。
那如果取得發票的話,印花稅是按收入含稅算,還是不含稅算?
已取得發票,我們也是根據簽訂的購銷合同來劃分情況:
1、合同是不含增值稅的不含稅金額,印花稅是以不含稅金額計征,合同只載明價稅合計總金額,則印花稅以總金額計算。
2、訂貨合同里分別填寫不含稅金額和增值稅金額,僅就以不含稅金額貼花。
3、購銷合同,以合同記載的銷售額不包含增值稅額的金額貼花。
4、實行新稅制后,對于含有增值稅的購銷合同。能將銷售價款和稅金分別劃分清楚的,按不含稅的價款貼花;無法劃分的,按合同的全部總金額貼花。
5、營改增后的納稅人采用核定方式征收印花稅的,按照納稅人應稅憑證性質的不同對應的含稅金額分別核定其印花稅的計算依據。
印花稅應稅憑證主要包括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等,主要計稅依據有哪些?
印花計稅依據
1、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購銷金額;
2、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加工承攬收入;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收取的費用;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承包金額;
5、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
6、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為運輸費用,但不包括裝卸費用;
7、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費用;
8、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
9、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為保險費收入;
10、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1、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12、營業帳簿稅目中記載資金的帳簿的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
13、權利、許可證照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
印花稅如何計算?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1、實行比例稅率的憑證,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比例稅率。
2、實行定額稅率的憑證,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定額稅率。
3、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
印花稅納稅方法
1、自行貼花
納稅人按照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且一次貼足印花稅票。
2、簡化納稅方法
以繳款書或完稅證代替貼花,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代扣稅款匯總繳納的方法。
3、委托代征辦法
稅務機關委托,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納稅憑證的單位代為征收印花稅稅款。
增值稅屬于流轉稅,是對商品在流通過程中發生的增值部分進行征稅,其計稅依據是什么?怎么計算?
增值稅計稅依據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
增值稅是怎么計算的?
一、一般納稅人: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二、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如何做會計分錄?
1、購進貨物獲得進項專票,一般會在上月月底在增值稅勾選確認平臺予以認證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2、本月銷售商品,即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給客戶,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轉出未交增值稅,這里的增值稅要和稅務局官網報的增值稅金額一致,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如果需要交增值稅,一般會涉及到附加稅的處理,現在附加稅免稅力度較大,這里還是都說明下。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4、下月繳納稅費,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預提所得稅,簡稱預提稅,可以理解為根據預提方式,由所得支付人在向所得受益人支付款項時為其代扣代繳稅款。以下是會計網整理的關于預提所得稅計提依據的內容,來一起了解吧。
預提所得稅的計稅依據
預提所得稅是指預繳的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其計稅依據為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是指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準予扣除項目后的余額。即: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金額-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必要原則:企業按照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計算的利潤,必須按照稅法的規定進行必要的調整后,才能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所得稅。
預繳企業所得稅分錄
1、按預收賬款當期的發生額扣除期間費用及稅金計算繳納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2、企業應及時計算已實現的收入同時按規定結轉成本,經過納稅調整計算出的所得稅反映在利潤表中: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計提繳納所得稅分錄
1、計提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上繳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現金
3、月末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費用
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經常要處理房產稅的問題,那么繳納房產稅時,計稅依據都有哪些?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企業持有房產或者出租房產的,應該在所屬會計期間內進行計提繳納。
房產稅的納稅義務人
1、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3、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4、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5、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繳納的賬務處理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繳納房產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發生銷售業務或者提供勞務服務時,一般涉及增值稅的處理。繳納增值稅時,計稅依據是什么?該如何計算?
增值稅計稅依據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
增值稅如何計算?
一、一般納稅人: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二、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銷項稅額指增值稅納稅人銷售貨物和應交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屬于財務過程中的一個環節。銷項稅額分為含稅、不含稅兩種。進項稅額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進項稅額=(外購原料、燃料、動力)*稅率。
增值稅的特征
多環節征稅、稅基廣泛。增值稅可以從商品的生產開始,一直延伸到商品的批發和零售等經濟活動的各個環節,使增值稅能夠擁有較其他間接稅更廣泛的納稅人。
實行稅款抵扣制度。對納稅人投入的原材料等中所包含的稅款進行抵扣。因此,增值稅實際上是對增值——銷售價格減去購買價格的差價征稅。
采用了憑發票注明稅款抵扣制度,增值稅的專用發票是納稅人享受稅款抵扣的合法憑證。
在生產、流通的征稅環節中享受免稅,意味著喪失增值稅稅款的抵扣權,同時要負擔以前環節的已征稅款。
增值稅可以對某些商品采用零稅率的辦法,實行徹底的免稅。
同其他間接稅一樣,增值稅仍具有稅負轉嫁的屬性。
借款合同印花稅的征收范圍十分廣泛,大部分的合同都需要繳納一定數額的印花稅,那么征收印花稅時,計稅依據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1.基本規定
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的金額。
2.具體規定
(1)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
企業簽訂的是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照國家稅務局的規定,借款雙方簽訂的合同一般需要按年進行簽訂,并需要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額以內可以隨借隨還。因此,在簽訂流動資金周轉性合同的時候,應該按照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進行合同計稅貼花。在計稅貼花之后,只要企業在限額以內做到隨借隨還并且不再簽訂新的合同,就不需要再另行貼花。
(2)填開借據方式取得銀行借款的借據貼花
因為各個地方銀行辦理信貸服務時的手續不同,在進行借貸的時候,有的銀行只簽訂合同,有的只填開借據,有的既需要簽訂合同有需要填開借據。因此規定:信貸業務及簽訂合同有填開結局的,按照借款合同記載的的借款金額計稅貼花;只填開結局并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借據的借款金額計稅,并在借據上進行貼花。
(3)抵押貸款合同
使用財產抵押簽訂的借款合同,屬于資金信貸業務,借款雙方應該按照借款合同上的金額進行計稅貼花。如果借款方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所抵押的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應該按照雙方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進行計稅貼花
(4)融資租賃合同
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經營的融資租賃,實際是分期償還的資金借款。對于融資租賃合同,需要按照合同上所記載的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5)借款合同既有應稅金額又有免稅金額
對于這類能劃分免稅和應稅金額的合同,只需要按照應稅金額進行計稅貼花;但是如果沒辦法劃分清楚的借款合同,需要按照借款的總金額進行計稅貼花。
(6)借款方與銀團“多頭”簽訂借款合同
有的信貸業務,貸款方是由多家銀行所組成的銀團,銀團各方都需要承擔一定的貸款數額,借款合同由借款方與銀團各方共同書立,各執一份合同正本。這一類的借款合同,借款方與貸款銀團的各方需要在他們分別的合同正本上按照各自的借貸金額進行計稅貼花。
(7)基建貸款先簽訂分合同后簽訂總合同
有些基本建設貸款,先按年度用款計劃分年簽訂借款分合同,在最后一年按總概算簽訂借款總合同,總合同的借款金額中包括各分合同的借款金額。對這類基建借款合同,應按分合同分別貼花,最后簽訂的總合同,只就借款總額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額后的余額計稅貼花。
印花稅會計分錄
計提的時候: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繳納的時候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等
借款合同印花稅是以合同上的借款金額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般按照借款金額乘以0.005%計算得出印花稅的應納稅額。但并不是所有借款合同都可以這樣計算印花稅的,那么一般都有哪些計稅依據?
借款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1)簽訂合同或者填開借據方式取得銀行借款
如果有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多次填開借據的,印花稅按照借款合同金額計算;但是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貼花。
(2)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
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是流動資金周轉性的借款合同,這種合同規定最高限額,因此印花稅在其規定的最高額簽訂時計算繳納,在限額內隨借隨沒有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
(3)財產抵押貸款合同
借貸雙方簽訂以財產作抵押的抵押借款合同,按照借款合同一樣貼花。如果借款方無法按時還款,將抵押財產抵押給貸款方時,這時候雙方會簽訂產權轉移書據,這個就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的稅率貼花。
(4)融資租賃合同
這類合同按“借款合同”的稅率貼花。計稅依據按照合同所記載的租金總額計算。
(5)合同中同時有應稅金額和免稅金額
這種情況下,合同中的免稅金額與應稅金額只要能夠劃分清楚的,就只按照合同中的應稅金額計稅貼花;如果不能劃分清楚的,則按借款總金額計稅貼花。
(6)與銀團簽訂借款合同
有些借貸事項中,貸款方是由多家銀行組成的銀團,銀團各方均承擔一定的貸款數額,因此這種情況下,印花稅按照借款方與貸款銀團各方分別在所執的合同正本上的金額計算,也就是按各自的借貸金額計稅貼花。
(7)關于對基建貸款中,先簽訂分合同,后簽訂總合同
一些基本建設貸款,先按年度用款計劃分年簽訂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總概算簽訂借款總合同。這種類型的話,先簽訂的分合同先繳納印花稅,最后簽訂的總合同,按照總合同的金額減去分合同借款金額后的余額計稅貼花。
印花稅的征收范圍很廣,比如產權轉移書據購銷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借款合同等都需要繳納印花稅。貨物運輸合同按照單據上的運費計算繳納印花稅,借款合同按照合同上的借款金額計算繳納印花稅,那么購銷合同按什么依據貼花呢?
購銷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在簽訂購銷合同的時候,應按照合同上購銷金額的0.3‰計算繳納印花稅。但是有時候會注明含稅金額,不含稅金額,有時候則只記載價稅合計金額。合同要繳納印花稅時,應分情況:
1、合同上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2、同時分別記載有不含稅金額和增值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3、只記載一個價稅合計金額,以價稅合計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舉個例子:購銷合同是按照合同上的購銷金額的0.3‰計算繳納印花稅,立合同人各方都要納稅。假設一份購銷只有不含稅金額為10000元,則印花稅是10000*0.3‰=3元。假設合同同時分別記載有不含稅金額10000元和增值稅金額1300元,以不含稅金額10000元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則印花稅是10000*0.3‰=3元。假設合同只記載一個價稅合計金額11300元,以價稅合計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則印花稅是11300*0.3‰=3.39元。
因此從稅收籌劃的角度上看,合同同時分別記載有不含稅金額和增值稅金額以及合同上只有不含稅金額的來計算印花稅比較劃算。
印花稅計算公式
1、實行比例稅率的憑證,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比例稅率。
2、實行定額稅率的憑證,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憑證件數×定額稅率。
3、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實收資本+資本公積)×2.5‰
4、其他賬簿按件貼花,每件5元。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
計算繳納稅費時,要先確定其計稅依據,再乘以適用的稅率。印花稅的征稅對象一般是購銷合同、產權轉移書據,不同的應稅對象,其計稅依據是什么?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總的來說印花稅以合同上的金額作為計稅依據。合同印花稅的應納稅額按照金額乘以相對應的稅率計算得出。
先來看最常見的購銷合同,購銷合同印花稅按照合同上的購銷金額的0.3‰計算繳納印花稅,具體我們來分情況計算。
1、合同上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2、同時分別記載有不含稅金額和增值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3、只記載一個價稅合計金額,以價稅合計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舉個例子:購銷合同是按照合同上的購銷金額的0.3‰計算繳納印花稅,立合同人各方都要納稅。假設一份購銷只有不含稅金額為10000元,則印花稅是10000*0.3‰=3元。假設合同同時分別記載有不含稅金額10000元和增值稅金額1300元,以不含稅金額10000元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則印花稅是10000*0.3‰=3元。假設合同只記載一個價稅合計金額11300元,以價稅合計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則印花稅是11300*0.3‰=3.39元。
而股票買賣、贈與以及繼承所樹立股權轉讓書據的,例如受讓方買入1000股的股票,價格為每股10元,受讓方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如果你把這1000股的股票以每股10元的價格賣出,則需要繳納印花稅為:(1000*10)*0.001=10元。
印花稅主要應稅對象有購銷合同、財產租賃合同等經濟合同、產權轉移書據、資金賬簿等,對于印花稅,計算稅額時應以什么作為依據?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根據官方文件,我們可以分成以下幾種情況:
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這類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以合同所列的金額為準,并且增值稅稅款不作為計稅依據,比如簽訂的合同上金額為10000元,就以10000元為計稅依據,乘以適用稅率計算出印花稅。
2、產權轉移書據。比如不動產銷售,土地使用權轉移簽訂的產權轉移合同憑據。這類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按照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同樣增值稅稅款不作為計稅依據。
3、營業賬簿,是企業設立的記載有營業數據的賬簿。這類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按照賬簿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且按萬分之五稅率減半征收印花稅。
4、證券交易的話,其計稅依據以成交金額為準。證券交易無轉讓價格的,按照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時該證券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確定計稅依據;無收盤價的,計稅依據按照證券面值計算確定。
另外,如果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金額未列明的,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果仍然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就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確定。
應稅憑證上面如果由于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的稅率不一樣的,金額有分別記載的,應納稅額分別計算,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應納稅額沒有分別計算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現在的人們都將閑置的資金用來投資獲取一定的收益,比如購買股票,證券。對于證券交易發生的印花稅,以什么作為計稅依據進行征收?
證券交易印花稅計稅依據
目前我國對股票買賣、贈與以及繼承所樹立的股權轉讓書據征收印花稅,證券交易的所產生的印花稅其計稅依據以成交金額為準。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相關規定:證券交易無轉讓價格的,按照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時該證券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確定計稅依據;無收盤價的,計稅依據按照證券面值計算確定。
印花稅的稅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1‰計算繳納。這里的印花稅由出讓方支付,受讓方不繳納印花稅。計算公式:印花稅=成交金額×1‰。
例如受讓方從出讓方手中買入2000股的股票,價格為每股20元,印花稅由出讓方支付,則需要繳納印花稅為:(2000*20)*0.001=40元。證券交易印花稅根據交易成交金額計算得出,不過基金和債券是不繳納印花稅的。
證券交易完成的當日為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證券交易印花稅是按周申報。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每周終了之日起五日內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印花稅的計征方式主要有三種,分別是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按次的就是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5日內申報繳納,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自季度、年度結束后的15日內,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稅款;繳納印花稅可以直接進登錄當地稅務申報的網站,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報告)表》進行印花稅的申報,繳納可以通過銀行進行代扣款。
印花稅的應稅憑證包括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營業賬簿等,不同的應稅憑證,其計稅依據是什么?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先來看看合同以及合同類憑證的計稅依據:
購銷合同以購銷金額為計稅依據,如果合同上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合同同時分別記載有不含稅金額和增值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合同只記載一個價稅合計金額,以價稅合計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加工承攬合同的計稅依據是加工承攬收入;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照收取的費用為計稅依據;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照承包金額為計稅依據;
財產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
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是運輸費用,裝卸費用不作為計稅依據;
倉儲保管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倉儲保管費用;
借款合同按照借款金額計稅;
財產保險合同的計稅依據為保險費收入;
技術合同的計稅依據為所載金額;
接下來是產權轉移書據,按照所載金額計算印花稅;
營業賬簿印花稅按照記載資金的賬簿中“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
最后權利、許可證照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憑證件數,每件5元計稅。
例如某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印花稅)開業的時候領受工商營業執照一件,實際繳納印花稅1×5×50%=2.5(元)。開始營業后企業簽訂產品購銷合同兩份,所載金額400萬元;應納稅額=4000000×0.3‰×50%=600(元)。
增值稅的稅收占據了我國稅收的60%以上,因此增值稅是我國稅種中最重要的稅種之一,那么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增值稅的計稅依據
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指商品(包括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
增值稅一般計稅依據是銷售額為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計提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于小規模企業而言: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實際繳納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于一般納稅人而言: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實際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分錄
用于非應稅項目: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用于免稅項目:
借:生產成本——xx產品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進項稅額無法抵扣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商品
短缺商品經查屬人為,損失由個人承擔的: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什么是增值稅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指的是增值稅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無形資產等,按照銷售額和適用稅率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
銷項稅額其實屬于財務過程中的一個環節,分為含稅和不含稅兩種計算方式。
銷項稅額的計算公式
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銷售額×適用稅率
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稅率
銷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
車輛購置稅計稅依據分不同的情形來確定,如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含增值稅稅款。
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車輛購置稅計稅依據(即計稅價格)按照以下情形確定:
1、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含增值稅稅款;
2、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
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3、納稅人購買自用或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申報的計稅價格低于同類型應稅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又無正當理由的,計稅價格為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
4、納稅人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最低計稅價格核定;
5、國家稅務總局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注明的價格。有效價格證明注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6、進口舊車、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受損的車輛、庫存超過3年的車輛、行駛8萬公里以上的試驗車輛、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車輛,計稅價格為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證明注明的價格。納稅人無法提供車輛有效價格證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7、免稅條件消失的車輛,自初次辦理納稅申報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滿10年的,計稅價格以免稅車輛初次辦理納稅申報時確定的計稅價格為基準,每滿1年扣減10%;未滿1年的,計稅價格為免稅車輛的原計稅價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計稅價格為0。
計稅依據又叫稅基,是指據以計算征稅對象應納稅款的直接數量依據,它解決對征稅對象課稅的計算問題,是對課稅對象的量的規定。
車輛購置稅的征稅范圍
車輛購置稅的征稅范圍為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納稅人為購置(包括購買、自產、進口、受贈、獲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
車輛購置稅稅率是多少?
我國車輛購置稅實行統一比例稅率,稅率為10%。對新能源汽車減免車輛購置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94號)的規定:車輛購置稅實行從價定率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價格×稅率
車輛購置稅在哪里交?
車輛上牌所在的國稅局。在車輛購買后取得購車發票,在規定的期限內在國稅局繳交,可以自己繳交也可以委托4S店一并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車輛購置稅由國家稅務局征收。
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車輛購置稅什么時候交?
車輛購置稅繳納的時間是從購車之日起的60天內。
具體為: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繳納方法是攜帶車主身份證明、車輛價格證明、車輛合格證明到當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稅目與計稅依據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稅目指的是在稅法中對征稅對象分類規定的具體的征稅項目,計稅依據指的是以計算征稅對象應納稅款的直接數量依據。
稅目的含義
稅目的含義是,在稅法中對征稅對象分類規定的具體的征稅項目,是對課稅對象質的界定,稅目能夠反映具體的征稅范圍。
計稅依據的含義
計稅依據又稱為稅基,指的是以計算征稅對象應納稅款的直接數量依據,它解決對征稅對象課稅的計算問題,是對課稅對象的量的規定,計稅依據是課稅對象的量的表現。
為什么要設置稅目
1、劃分稅目是貫徹國家稅收調節政策的需要,國家可根據不同項目的利潤水平以及國家經濟政策等制定高低不同的稅率,體現不同的稅收政策。
2、設置稅目的目的是對具體的征稅范圍進行明確,凡列入稅目的即為應稅項目,未列入稅目的,則不屬于應稅項目。
計稅依據的分類
計稅依據可以分為計稅金額和計稅數量兩類:
1、計稅金額,包括以以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如增值稅;銷售(營業)收入金額為計稅依據,如營業稅、消費稅等;以所得額為計稅依據,如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以財產價值為計稅依據,如房產稅等。
2、計稅數量,即以課稅對象的自然實物量為計稅依據,具體計量標準有重量、數量、容積、面積等,如車船使用稅以車輛的輛數和船舶噸位為標準計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平方米為標準計稅,汽油、柴油以升為標準計征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