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財政部會計司確定了初級會計考試延期開考的消息,頓時在初級考生當中引起了熱議。
對于考試延期的消息,有人歡喜有人愁。喜的是考試延期后,大家有了更多的時間來復習備考。愁的是,有不少同學擔心,考試時間延長了,那是不是考試難度也會加大?小會最近就收到了不少這樣的問題。
那么,我們今天就說一說,初級會計考試延期后,難度會不會加大?
01、初級會計考試延期,難度會變大嗎?
首先我們要了解一下,初級會計的考試范圍是由考試大綱來確定的,需要重點考察的知識點,也已經在考試大綱中一一說明了。考試大綱中要求“掌握”的知識點,一般就是重難點,一定要重點學習。
從以往的情況來看,考試大綱每一年都會有改動。而大綱的改動,意味著教材也會跟著改動。此前,財政部發布了2020年初級會計教材對比2019年教材調整修訂的主要內容,而教材變動的地方,可能就是新增的考點,大家需要特別留意。
考試大綱以及教材的變動,是影響初級會計考試難度變化的主要因素,而這兩者的變動早就已經確定。
目前,并沒有關于考試大綱以及教材變動的最新消息,所以,小會推測,初級會計考試的難度不會因為考試延期而加大。畢竟,考試需要考察的重點不會脫離考試大綱的范圍,所以大家在這個問題上的顧慮,可以暫時先放下,每天按時復習。
雖然初級會計考試難度不會因為延期這一個突發狀況而加大,但這并不是說初級考試就不難了的意思。
從往年的考試通過率來看,2018年的通過率只有16.6%,而2019年的通過率也僅有22.89%,并且,按照規定,考生必須要兩科同時及格才可以獲得證書。由此可見,初級會計考試的難度也不小。
不管難度如何,對于我們考生來說,我們能夠做的,只是利用好考試前的時間,好好備考,爭取2020年一次通關初級考試。
02、60天備考計劃
雖然考試延期了,但大家也不要覺得時間還很長,就放松學習。尤其是還沒開始復習或者是剛開始復習的同學,一定要抓緊時間了。
假設初級會計考試延期到6月1日開始考,那么到現在正好是60天,這60天里要怎么復習呢?(注:考試時間只是預測,僅供參考,不作為官方結論)
按照慣例,我們的考試復習一般分為基礎階段、強化階段以及沖刺階段。
基礎階段
(4月2日-5月2日)
基礎階段一定要看一遍教材。
《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交叉復習,根據雙科不同的特點以及自己的學習進度,合理安排學習時間。
《初級會計實務》比較難,需要大家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記憶。建議搭配同步習題,通過做題來檢測自己對于知識點的掌握程度,從而加深記憶。
《經濟法基礎》主要是法律法規,著重于記憶,大家可以利用思維導圖的方式,建立起整體的知識框架后,將知識系統化,這樣學起來會更高效一些。
以下是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各章節的占分比預測,大家可以在重點章節上多花點時間來復習。
強化階段
(5月3日-5月23日)
這一階段需要深入研讀教材,同時將自己在第一輪復習當中做錯的題再寫一遍,著重攻克自己沒有掌握的知識點。
同時,在這一階段的習題練習當中,要注意掌握出題規律和答題技巧,并且要有意識地分配好各題型的答題時間,提高做題速度。
給大家列了雙科的核心考點,可以對照學習。
沖刺階段
(5月24日-5月31日)
一定一定要預留出至少7天的時間來熟悉機考流程。
到了這個階段,大家可以找一些靠譜的考前模擬卷和押題卷來做。一定要嚴格按照考試時間來進行,提前進入考試狀態,以免到時候因為不熟悉機考或者太緊張,導致本來會做的題也不會做了。
做完題也不要對了答案就算了,做錯的題一定要抓緊時間找出出錯的原因,及時查漏補缺。
還有一些同學復習得比較早,所以擔心如果考試延遲得太長,本來記住的知識,到時候都忘記了怎么辦。
根據艾斯賓浩遺忘曲線的原理,知識的遺忘都是先快后慢的,所以需要我們要對所學知識及時歸納總結。雖然考試延期了,但并不是取消,所以大家的學習也不能斷。就算不能像剛開始復習時一樣,每天保持高度集中的時間來學習,但也要堅持做題,或者看一看自己復習時記下的筆記,千萬不要讓自己對知識點產生陌生感。
03、初級會計考試答題小技巧
再跟大家分享一下初級會計考試中各題型的答題小技巧。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各題型的評分標準。
依照這個評分標準,我們在答題過程中需要注意這樣做:
單選題:①對于一些比較簡單的,大家比較有把握的題目,不要猶豫,直接選。如果有比較模糊的選項,注意比較選項之間的異同,排除錯誤答案。
②計算題需要花費的時間比較多,如果暫時沒思路,建議標記一下,先跳過這道題寫下一道題,等做完其它的題之后回來做這道。
多選題:有些答案可能說法是正確的,但跟題目要求沒有關系,所以大家要注意辨別這一點。
判斷題:因為選錯了還要倒扣分,所以建議大家如果實在是不確定答案,不如空著,以免扣分。
不定項選擇題:如果有不確定的選項,寧可少選,也不要多選,以免連原來能拿到的分都丟了。
提醒一下大家,雖然只要雙科都60分就已經能夠領證了,但大家在平時做模擬卷的時候,千萬不要只求60分。因為模擬卷畢竟不是考試題,考試時可能會有你不太有把握的題出現,所以大家最好還是盡量爭取拿到高分。
最后,希望大家不要因為延期而影響備考心情。復習備考本來就是一場持久戰,不能一蹴而就。大家再堅持努力一段時間,初級證書就在前方等待我們,加油!
我司與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定制合同,購房款項已付,房屋也已計入我司資產,但產權尚未變更成我司,這種情形房產稅該由誰繳納?
答: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所有人不在房產所在地,或者產權未確定等情形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屋產權未確定如何征收房產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8]426號)規定,房產稅原則上應由房屋的產權所有人繳納,對于房屋開發公司售出的房屋,不在會計賬簿中記載及核算,而購買方還未取得產權的,可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產權未確定,由使用人繳納房產稅”的規定,確定房產稅的納稅人。
綜上,貴司雖然尚未取得該房屋產權,但房屋已經計入資產并投入使用,如果房地產開發公司已經作為售出的房屋,不再在會計賬簿中記載及核算,那么貴司作為房產使用人需要繳納房產稅。
我司接受勞務派遣公司提供的勞務派遣服務,對于勞務派遣人員涉及的工會經費問題有如下疑問: A、勞務派遣員工可否加入接受勞務派遣公司,即我司的工會組織,享受工會福利? B、勞務派遣員工工資是否需要計入接受勞務派遣公司,即我司的工資薪金,并作為計提工會經費的基數?
答:A、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故,勞務派遣員工可以加入用人單位的工會組織,也可以加入用工單位的工會組織。
因此,勞務派遣員工可以計入貴司的工會組織,享受貴司的工會福利。
B、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三條規定,工資薪金的支付有兩種情形,一種是由勞務派遣公司支付,即用人單位支付;另一種是由接受勞務派遣的公司,即用工單位支付。
如果由勞務派遣公司支付,那么用工單位需要作為勞務費支出,不得計入用工單位的工資薪金,需要計入勞務派遣公司自身的員工工資薪金;如果是由用工單位將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直接發放給個人,那么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
我司是一家非上市的服務型企業,執行的是企業會計準則并且今年還尚未使用新租賃準則。前年一次性租用了某廣場的一層辦公樓用于日常辦公。由于今年受疫情的影響,我司在疫情期間享受了租金的減免,請問如何做賬務處理,是沖減費用還是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答:由于貴司2020年還尚未執行新租賃準則,故貴司仍在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財會〔2006〕3號)。
根據財會[2020]10號規定,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財會〔2006〕3號)的企業在疫情期間享受的租金減免,對于經營租賃,承租人可以在減免期間沖減“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
綜上,貴司2020年享受的租金減免可以沖減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
相關規定:
《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的通知》(財會[2018]35號)
一、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發布關于印發<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租金減讓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20]10號)
二、確認和計量
(一)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財會[2006]3號)的企業。
1.承租人會計處理。
對于經營租賃,承租人應當繼續按照與減讓前一致的方法將原合同租金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費用。發生租金減免的,承租人應當將減免的租金作為或有租金,在減免期間沖減“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延期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應當在原支付期間將應支付的租金確認為應付款項,在實際支付時沖減前期確認的應付款項。對于融資租賃,承租人應當繼續按照與減讓前一致的折現率將未確認融資費用確認為當期融資費用,繼續按照與減讓前一致的方法對融資租入資產進行計提折舊等后續計量。
發生租金減免的,承租人應當將減免的租金作為或有租金,在達成減讓協議等解除原租金支付義務時,沖減“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并相應調整長期應付款,按照減讓前折現率折現計入當期損益的,還應調整未確認融資費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應當在實際支付時沖減前期確認的長期應付款。
我司為上市公司,擬聘請一位獨立董事為我司提供咨詢顧問服務。請問我司支付獨立董事的咨詢顧問費用,需要對方開具發票嗎?如果開該怎樣開具發票?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現代服務,包括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和其他服務等。其中,咨詢服務是指提供信息、建議、顧問等服務的活動,包括財務、稅收、內部管理、業務運作等方面的咨詢。
可見,獨立董事向貴司提供的咨詢顧問服務屬于現代服務中的咨詢服務,屬于增值稅的應稅范圍。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以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支出,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發生的支出,應取得稅前扣除憑證作為支出的依據。
綜上,獨立董事向貴司提供的咨詢服務,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并且考慮到貴司支付給獨立董事的費用超過500元的增值稅起征點。故貴司需要取得發票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因此,上述獨立董事為貴司提供咨詢服務,貴司可以向其索取發票作為稅前扣除的憑證,該董事可以去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咨詢服務發票。
我司銷售的藥物,購進藥品時開的是9%稅率的發票,出售給藥店,對方要求開13%稅率的發票,這樣開具發票符合稅法規定嗎?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第一條第(六)款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西藥和中成藥稅率是13%(注:此“13%”已更新為9%),只有中草藥可以適用9%的低稅率。如果貴司購進的藥物是銷售方自產的中草藥加工制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藥,可以適用9%的稅率。
貴司銷售此類藥物時因為不是貴司自產的藥物,不可以適用低稅率(9%)的政策。因此,貴司銷售藥物時應該適用13%的稅率。
特別提醒:貴司取得上述9%的進項發票,建議確認供應商是否可以適用增值稅的低稅率;如果不可以適用低稅率的政策,則貴司取得的該進項發票可能因稅率適用有誤,而不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稅,也不可以稅前扣除。屆時,需要貴司退回發票給供應商,或讓供應商開具紅字發票進行紅沖,然后重新開具正確的增值稅發票。
我司采購一件器材,供應商以舊換新之后價格有優惠,請問我司是否可以直接接收供應商優惠之后的發票,我司的舊器材不再開具銷售發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第二條第(三)款規定,納稅人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納稅人采取還本銷售方式銷售貨物,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還本支出。
因此,在以舊換新時,企業作為舊器材的所有者,應視同銷售給供應商,開具二手器材銷售發票,同時,供應商應開具新機器的全額發票給企業。即視同銷售二手器材和購入新器材同時發生。
問:我司于2020年6月5日向甲公司出售一批A貨物,甲公司收到A貨物后,支付貨款10萬元。2020年10月份,甲公司因A貨物出現質量問題,向我司提出退貨要求,我司同意后,甲公司已將貨物退回。請問我司發生的銷售退回應怎么確認收入?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第一條第(五)款規定,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的減讓屬于銷售折讓;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屬于銷售退回。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因此,貴公司銷售A貨物因質量問題發生退貨,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商品收入。
企業發生銷售退回的賬務處理
借:應收賬款(紅字/負數)
貸:主營業務收入(紅字/負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紅字/負數)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紅字/負數)
貸:庫存商品(紅字/負數)
問:2020年12月10日,我司向A公司轉讓一批上月購入的機器設備,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設備時,我司方可取得A公司支付的轉讓費50萬,請問我司取得的這筆財產轉讓收入是否可以分期確認收入?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取得財產轉讓等所得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9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取得財產(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權等)轉讓收入、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收入、無法償付的應付款收入等,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體現,除另有規定外,均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企業取得的財產轉讓收入,應一次性確認收入。
因此,貴公司取得的機器設備轉讓收入,不可分期確認收入,應當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繳納企業所得稅。
轉讓財產收入的會計分錄
財產轉讓收入是納稅人有償轉讓各類財產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轉讓固定資產、有價證券、股權以及其他財產而取得的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賬務處理如下:
以轉讓固定資產收入會計分錄為例:
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的行為,主要通過“固定資產”、“累計折舊”、“資產處置損益”科目進行會計核算。
1、轉讓固定資產時,應當結轉設備凈值,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支付轉讓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
3、收到轉讓收入時,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4、結轉轉讓收益時,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資產處置損益
問:我司每月發放職工工資的同時,代扣代繳其五險一金。請問我司為職工繳納的五險一金能否計入工資薪金總額?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二、關于工資薪金總額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于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此,貴公司為職工繳納的五險一金費用不能計入工資薪金總額。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五險一金可以稅前扣除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
因此,企業為職工繳納的五險一金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問:我司接受來自其他企業無償贈予的50萬現金,請問我司取得的接受捐贈收入能否分期確認收入?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取得財產轉讓等所得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9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取得財產(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權等)轉讓收入、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收入、無法償付的應付款收入等,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體現,除另有規定外,均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由以上規定可得,我司取得的接受捐贈收入是以貨幣形式體現的,必須一次性確認收入,不能分期確認收入。
企業接受捐贈的會計分錄
1、接受貨幣資金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2、接受非貨幣資金,以公允價值入賬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我司是一家連鎖酒店,實行營改增后,我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1月份A公司正式加盟我司,其中收取的加盟費,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稱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第九條規定:應稅行為的具體范圍,按照本辦法所附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執行。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明確:銷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包括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包括基礎設施資產經營權、公共事業特許權、配額、經營權(包括特許經營權、連鎖經營權、其他經營權)、經銷權、分銷權、代理權、會員權、席位權、網絡游戲虛擬道具、域名、名稱權、肖像權、冠名權、轉會費等。
因此,加盟費屬于“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你公司應按照銷售無形資產繳納增值稅,適用稅率為6%。
A公司向我公司支付加盟費時,應做以下賬務處理:
1、支付時:
借:長期待攤費用——加盟費
貨:銀行存款
2、攤銷時:
借:銷售費用——加盟費
貸:長期待攤費用——加盟費
3、金額較小直接計入銷售費用:
借:銷售費用——加盟費
貸:銀行存款
我司生產產生的廢渣讓磚廠來拉走處理,需要按噸數付給磚廠處理費,請問磚廠以什么名義開票給我司?
答:企業支付給磚廠處理費用以購買磚廠的垃圾處理服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的規定,在該廢渣的所有權會轉移給磚廠的情況下,磚廠需要按照“現代服務”中的“專業技術服務”的大類開具增值稅發票。
規定原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
二、納稅人受托對垃圾、污泥、污水、廢氣等廢棄物進行專業化處理,即運用填埋、焚燒、凈化、制肥等方式,對廢棄物進行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處置,按照以下規定適用增值稅稅率:
(一)采取填埋、焚燒等方式進行專業化處理后未產生貨物的,受托方屬于提供《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現代服務”中的“專業技術服務”,其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
(二)專業化處理后產生貨物,且貨物歸屬委托方的,受托方屬于提供“加工勞務”,其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
(三)專業化處理后產生貨物,且貨物歸屬受托方的,受托方屬于提供“專業技術服務”,其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受托方將產生的貨物用于銷售時,適用貨物的增值稅稅率。
我司計劃向銷售業績較高的人員發放獎品(我司的各個地區的銷售代理),這些銷售代理不是我司員工,請問我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答:公司向銷售業績較高的非公司員工發放獎勵。個人所得稅的處理可分一下兩種類型:
(1)企業支付對方獎勵時,隨同銷售的貨物一同贈送給代理店,在同一張發票上將贈品按照折扣的形式開具發票;或者直接贈送給代理店,但在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上要視同銷售。
由于此時接受物品的一方是代理店,而非自然人個人,故,貴司此時沒有代扣代繳個稅的義務。而代理店將獲贈的獎品發放給自己的員工時,由于是給自己的員工的非貨幣性獎勵,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企業直接單獨按照確定的名單,直接贈送獎品給非企業員工個人。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的規定,企業將該獎品贈送給非企業雇員,需要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我司與境外公司簽訂技術合同,每次結算時,我司都會至稅務局核定所得稅率,并且代扣代繳相關稅費。請問我司在繳納印花稅的同時,是否還需要為境外的企業代扣代繳印花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規定,如果該合同是在境外書立,在境外企業帶合同入境使用時才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的繳納辦法。
可見,印花稅應由納稅人自行計算、自行繳納。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綜上,由于印花稅是由納稅人自行計算繳納,沒有法律意義上的扣繳義務人,對于法律、行政法規未規定負有代扣代繳義務的單位,不能擅自履行扣繳義務。所以,貴司應告知境外企業在發生納稅義務時由其自行完稅,無需代扣代繳印花稅。
我司是一家生產制造企業,加工所需的廠房需要按照相關規定繳納房產稅。由于我司廠房改造,需要進行對其進行大修理,請問我司廠房在大修理期間還需要繳納房產稅嗎?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財稅地字[1986]8號)第二十四條規定,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經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審核(“稅務機關審核”的內容已廢止),在大修期間可免征房產稅。
因此,如果企業廠房在大修理期間需要停用半年以上的,那么企業經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可以在大修理期間免征房產稅;如果大修理期間停用時間不足半年的,不能免征房產稅。
我司是一家農業有限公司,以銷售農產品為主要經營業務。當我司向農戶個人收購農產品時,該個人向稅務局申請代開了免稅普通發票。請問我司能否以這類免稅普通發票作為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還需要其它憑證嗎?
答: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已改為9%)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該個人銷售自產農產品,去稅務機關給貴司代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屬于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給購買方開具免征增值稅的普通發票。
因此,貴司在業務真實的基礎上,貴司可以憑借銷售發票計算抵扣,不需要其他資料來作為計算抵扣的憑證。
需提醒的是,如果貴司是從商品流通環節批發、零售購買的農產品,即使取得銷售發票也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2025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還未公布,報名簡章中包含初級會計報名時間、報名條件、報名科目、考試時間、準考證打印時間等重要報考信息,大家需要重點關注!
一、2025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何時公布?
初級會計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財政部在每年初級會計報名開始前都會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發布考務日程安排。參考2024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公布時間是在2023年12月8日,2025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預計在2024年12月份左右公布,初級會計報名一般會維持在1個月左右。
二、2028年-2024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公布時間
小編整理2018-2024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公布時間,供考生參考:
年份 | 公布網址 | 簡章公布時間 | 時間點 | 具體報名時間 | 間隔天數 |
2024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23年12月8日 | 星期五 | 2024年1月5日-1月26日 | 29天 |
2023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22年11月22日 | 星期二 | 2023年2月7日-2月28日 | 76天 |
2022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21年12月1日 | 星期三 | 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 | 35天 |
2021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20年10月28日 | 星期三 | 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 | 33天 |
2020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19年10月8日 | 星期二 | 2019年11月1日-11月30日 | 36天 |
2019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18年10月16日 | 星期二 | 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 | 14天 |
2018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17年9月12日 | 星期二 | 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 | 50天 |
三、初級會計報名地點怎么選擇?
初級會計報名地點的選擇遵循“屬地化”原則,具體來說:
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初級會計報名簡章一般都是報名前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發布,2024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發布時間是2023年12月8日,2025年預計也是在這個時間。
一、2025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在哪兒發布?
初級會計報名簡章是初級會計報考指南,2025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會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發布,以下是歷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發布時間,大家可以參考:
年份 | 公布網址 | 簡章公布時間 | 時間點 | 具體報名時間 |
2024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23年12月8日 | 星期五 | 2024年1月5日-1月26日 |
2023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22年11月22日 | 星期二 | 2023年2月7日-2月28日 |
2022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21年12月1日 | 星期三 | 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 |
2021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20年10月28日 | 星期三 | 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 |
二、2025年初級會計報考時間軸
2025年初級會計考試有一些關鍵的時間節點如下:
1、初級會計報名簡章公布時間:預計2024年12月份
2、初級會計教材發布時間預計:預計2025年1月份
3、初級會計報名時間:預計2025年1月份
4、初級會計準考證打印時間:預計2025年4月份
5、初級會計考試時間:預計2025年5月份
6、初級會計成績查詢時間:預計2025年6月份
7、初級會計證書領取時間:預計2025年9月份
三、初級會計報名需要哪些材料?
2025年初級會計報名所需材料如下:
1、有效的身份證
2、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證書
3、報名上傳電子照片
初級會計報名照片支持白、藍、紅色背景,推薦使用白色,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照片應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數字照,照片必須清晰完整。
4、居住證、社保證明
像北京、上海等地對居住證和社保證明有具體要求,請考生以報名簡章中的要求為準!
準備報考2025年初級會計考試的考生,對于報考時間十分關注。初級會計報考時間一般會在初級會計報名簡章中公布,目前2025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暫未發布,大家可以參考往年的報考時間安排!
一、2025年初級會計報考時間公布了嗎?
2025年初級會計報考時間暫未公布,大家可以參考近幾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發布時間以及報考時間安排:
年份 | 公布網址 | 簡章公布時間 | 時間點 | 具體報名時間 |
2024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23年12月8日 | 星期五 | 2024年1月5日-1月26日 |
2023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22年11月22日 | 星期二 | 2023年2月7日-2月28日 |
2022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21年12月1日 | 星期三 | 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 |
2021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20年10月28日 | 星期三 | 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 |
從以上規律來看,2025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預計在2024年12月發布,報名時間預計在1月進行。
二、報考初級會計要滿足什么條件?
2025年初級會計報考條件暫未公布,大家可以參考2024年的: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4.除了基本條件,考生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歷。
三、初級會計報名要注意什么?
1.報名與支付平臺:初級會計考試的報名及費用支付通常通過線上平臺進行。考生需要訪問指定的網站或使用相關的移動應用程序來完成這些步驟。
2.閱讀報名指南:在支付任何費用之前,考生應仔細閱讀并充分理解報名指南中的所有信息。這包括考試的時間、地點、所需材料以及支付流程等重要細節。
3.遵循操作步驟:考生必須按照報名指南中明確列出的步驟進行操作,確保每一個環節都準確無誤地完成。這有助于避免因操作失誤導致的報名失敗或其他問題。
4.注意繳費截止日期:特別重要的是,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窗口內完成考試費用的支付。如果未能按時支付,系統將默認為考生主動放棄此次考試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