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與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定制合同,購房款項已付,房屋也已計入我司資產,但產權尚未變更成我司,這種情形房產稅該由誰繳納?
答: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所有人不在房產所在地,或者產權未確定等情形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屋產權未確定如何征收房產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8]426號)規定,房產稅原則上應由房屋的產權所有人繳納,對于房屋開發公司售出的房屋,不在會計賬簿中記載及核算,而購買方還未取得產權的,可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產權未確定,由使用人繳納房產稅”的規定,確定房產稅的納稅人。
綜上,貴司雖然尚未取得該房屋產權,但房屋已經計入資產并投入使用,如果房地產開發公司已經作為售出的房屋,不再在會計賬簿中記載及核算,那么貴司作為房產使用人需要繳納房產稅。
我司是一家非上市的服務型企業,執行的是企業會計準則并且今年還尚未使用新租賃準則。前年一次性租用了某廣場的一層辦公樓用于日常辦公。由于今年受疫情的影響,我司在疫情期間享受了租金的減免,請問如何做賬務處理,是沖減費用還是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答:由于貴司2020年還尚未執行新租賃準則,故貴司仍在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財會〔2006〕3號)。
根據財會[2020]10號規定,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財會〔2006〕3號)的企業在疫情期間享受的租金減免,對于經營租賃,承租人可以在減免期間沖減“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
綜上,貴司2020年享受的租金減免可以沖減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
相關規定:
《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的通知》(財會[2018]35號)
一、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發布關于印發<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租金減讓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20]10號)
二、確認和計量
(一)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財會[2006]3號)的企業。
1.承租人會計處理。
對于經營租賃,承租人應當繼續按照與減讓前一致的方法將原合同租金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費用。發生租金減免的,承租人應當將減免的租金作為或有租金,在減免期間沖減“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延期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應當在原支付期間將應支付的租金確認為應付款項,在實際支付時沖減前期確認的應付款項。對于融資租賃,承租人應當繼續按照與減讓前一致的折現率將未確認融資費用確認為當期融資費用,繼續按照與減讓前一致的方法對融資租入資產進行計提折舊等后續計量。
發生租金減免的,承租人應當將減免的租金作為或有租金,在達成減讓協議等解除原租金支付義務時,沖減“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并相應調整長期應付款,按照減讓前折現率折現計入當期損益的,還應調整未確認融資費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應當在實際支付時沖減前期確認的長期應付款。
我司為上市公司,擬聘請一位獨立董事為我司提供咨詢顧問服務。請問我司支付獨立董事的咨詢顧問費用,需要對方開具發票嗎?如果開該怎樣開具發票?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現代服務,包括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和其他服務等。其中,咨詢服務是指提供信息、建議、顧問等服務的活動,包括財務、稅收、內部管理、業務運作等方面的咨詢。
可見,獨立董事向貴司提供的咨詢顧問服務屬于現代服務中的咨詢服務,屬于增值稅的應稅范圍。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以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支出,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企業發生的支出,應取得稅前扣除憑證作為支出的依據。
綜上,獨立董事向貴司提供的咨詢服務,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并且考慮到貴司支付給獨立董事的費用超過500元的增值稅起征點。故貴司需要取得發票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因此,上述獨立董事為貴司提供咨詢服務,貴司可以向其索取發票作為稅前扣除的憑證,該董事可以去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咨詢服務發票。
我司銷售的藥物,購進藥品時開的是9%稅率的發票,出售給藥店,對方要求開13%稅率的發票,這樣開具發票符合稅法規定嗎?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第一條第(六)款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西藥和中成藥稅率是13%(注:此“13%”已更新為9%),只有中草藥可以適用9%的低稅率。如果貴司購進的藥物是銷售方自產的中草藥加工制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藥,可以適用9%的稅率。
貴司銷售此類藥物時因為不是貴司自產的藥物,不可以適用低稅率(9%)的政策。因此,貴司銷售藥物時應該適用13%的稅率。
特別提醒:貴司取得上述9%的進項發票,建議確認供應商是否可以適用增值稅的低稅率;如果不可以適用低稅率的政策,則貴司取得的該進項發票可能因稅率適用有誤,而不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稅,也不可以稅前扣除。屆時,需要貴司退回發票給供應商,或讓供應商開具紅字發票進行紅沖,然后重新開具正確的增值稅發票。
我司采購一件器材,供應商以舊換新之后價格有優惠,請問我司是否可以直接接收供應商優惠之后的發票,我司的舊器材不再開具銷售發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第二條第(三)款規定,納稅人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納稅人采取還本銷售方式銷售貨物,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還本支出。
因此,在以舊換新時,企業作為舊器材的所有者,應視同銷售給供應商,開具二手器材銷售發票,同時,供應商應開具新機器的全額發票給企業。即視同銷售二手器材和購入新器材同時發生。
問:我司于2020年6月5日向甲公司出售一批A貨物,甲公司收到A貨物后,支付貨款10萬元。2020年10月份,甲公司因A貨物出現質量問題,向我司提出退貨要求,我司同意后,甲公司已將貨物退回。請問我司發生的銷售退回應怎么確認收入?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第一條第(五)款規定,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的減讓屬于銷售折讓;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屬于銷售退回。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因此,貴公司銷售A貨物因質量問題發生退貨,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商品收入。
企業發生銷售退回的賬務處理
借:應收賬款(紅字/負數)
貸:主營業務收入(紅字/負數)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紅字/負數)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紅字/負數)
貸:庫存商品(紅字/負數)
問:2020年12月10日,我司向A公司轉讓一批上月購入的機器設備,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設備時,我司方可取得A公司支付的轉讓費50萬,請問我司取得的這筆財產轉讓收入是否可以分期確認收入?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取得財產轉讓等所得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9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取得財產(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權等)轉讓收入、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收入、無法償付的應付款收入等,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體現,除另有規定外,均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企業取得的財產轉讓收入,應一次性確認收入。
因此,貴公司取得的機器設備轉讓收入,不可分期確認收入,應當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繳納企業所得稅。
轉讓財產收入的會計分錄
財產轉讓收入是納稅人有償轉讓各類財產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轉讓固定資產、有價證券、股權以及其他財產而取得的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賬務處理如下:
以轉讓固定資產收入會計分錄為例:
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的行為,主要通過“固定資產”、“累計折舊”、“資產處置損益”科目進行會計核算。
1、轉讓固定資產時,應當結轉設備凈值,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支付轉讓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
3、收到轉讓收入時,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4、結轉轉讓收益時,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資產處置損益
問:我司因經營需要,于2020年1月增加注冊資本5000萬元,由于股東個人原因,其中的2000萬元還不能出資到位。我司便向銀行借款3000萬元用于生產,同時需支付相應的利息。請問因投資未到位所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能否稅前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投資者投資未到位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9]312號)規定:凡企業投資者在規定期限內未繳足其應繳資本額的,該企業對外借款所發生的利息,相當于投資者實繳資本額與在規定期限內應繳資本額的差額應計付的利息,其不屬于企業合理的支出,應由企業投資者負擔,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具體計算不得扣除的利息,應以企業一個年度內每一賬面實收資本與借款余額保持不變的期間作為一個計算期,每一計算期內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該期間借款利息發生額乘以該期間企業未繳足的注冊資本占借款總額的比例計算,公式為:
企業每一計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該期間借款利息額×該期間未繳足注冊資本額÷該期間借款額
因此,貴公司由于投資未到位向銀行借款所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屬于企業合理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投資的賬務處理
1、接受現金資產投資
借:銀行存款
貸:實收資本、股本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股本溢價
2、接受非現金資產投資
借:固定資產、原材料、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問:我司接受來自其他企業無償贈予的50萬現金,請問我司取得的接受捐贈收入能否分期確認收入?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取得財產轉讓等所得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9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取得財產(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權等)轉讓收入、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收入、無法償付的應付款收入等,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體現,除另有規定外,均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由以上規定可得,我司取得的接受捐贈收入是以貨幣形式體現的,必須一次性確認收入,不能分期確認收入。
企業接受捐贈的會計分錄
1、接受貨幣資金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2、接受非貨幣資金,以公允價值入賬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我司是一家連鎖酒店,實行營改增后,我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1月份A公司正式加盟我司,其中收取的加盟費,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稱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第九條規定:應稅行為的具體范圍,按照本辦法所附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執行。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明確:銷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包括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和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包括基礎設施資產經營權、公共事業特許權、配額、經營權(包括特許經營權、連鎖經營權、其他經營權)、經銷權、分銷權、代理權、會員權、席位權、網絡游戲虛擬道具、域名、名稱權、肖像權、冠名權、轉會費等。
因此,加盟費屬于“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你公司應按照銷售無形資產繳納增值稅,適用稅率為6%。
A公司向我公司支付加盟費時,應做以下賬務處理:
1、支付時:
借:長期待攤費用——加盟費
貨:銀行存款
2、攤銷時:
借:銷售費用——加盟費
貸:長期待攤費用——加盟費
3、金額較小直接計入銷售費用:
借:銷售費用——加盟費
貸:銀行存款
我司生產產生的廢渣讓磚廠來拉走處理,需要按噸數付給磚廠處理費,請問磚廠以什么名義開票給我司?
答:企業支付給磚廠處理費用以購買磚廠的垃圾處理服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的規定,在該廢渣的所有權會轉移給磚廠的情況下,磚廠需要按照“現代服務”中的“專業技術服務”的大類開具增值稅發票。
規定原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
二、納稅人受托對垃圾、污泥、污水、廢氣等廢棄物進行專業化處理,即運用填埋、焚燒、凈化、制肥等方式,對廢棄物進行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處置,按照以下規定適用增值稅稅率:
(一)采取填埋、焚燒等方式進行專業化處理后未產生貨物的,受托方屬于提供《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文件印發)“現代服務”中的“專業技術服務”,其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
(二)專業化處理后產生貨物,且貨物歸屬委托方的,受托方屬于提供“加工勞務”,其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
(三)專業化處理后產生貨物,且貨物歸屬受托方的,受托方屬于提供“專業技術服務”,其收取的處理費用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受托方將產生的貨物用于銷售時,適用貨物的增值稅稅率。
我司計劃向銷售業績較高的人員發放獎品(我司的各個地區的銷售代理),這些銷售代理不是我司員工,請問我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答:公司向銷售業績較高的非公司員工發放獎勵。個人所得稅的處理可分一下兩種類型:
(1)企業支付對方獎勵時,隨同銷售的貨物一同贈送給代理店,在同一張發票上將贈品按照折扣的形式開具發票;或者直接贈送給代理店,但在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上要視同銷售。
由于此時接受物品的一方是代理店,而非自然人個人,故,貴司此時沒有代扣代繳個稅的義務。而代理店將獲贈的獎品發放給自己的員工時,由于是給自己的員工的非貨幣性獎勵,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企業直接單獨按照確定的名單,直接贈送獎品給非企業員工個人。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的規定,企業將該獎品贈送給非企業雇員,需要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我司與境外公司簽訂技術合同,每次結算時,我司都會至稅務局核定所得稅率,并且代扣代繳相關稅費。請問我司在繳納印花稅的同時,是否還需要為境外的企業代扣代繳印花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規定,如果該合同是在境外書立,在境外企業帶合同入境使用時才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的繳納辦法。
可見,印花稅應由納稅人自行計算、自行繳納。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綜上,由于印花稅是由納稅人自行計算繳納,沒有法律意義上的扣繳義務人,對于法律、行政法規未規定負有代扣代繳義務的單位,不能擅自履行扣繳義務。所以,貴司應告知境外企業在發生納稅義務時由其自行完稅,無需代扣代繳印花稅。
我司是一家生產制造企業,加工所需的廠房需要按照相關規定繳納房產稅。由于我司廠房改造,需要進行對其進行大修理,請問我司廠房在大修理期間還需要繳納房產稅嗎?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財稅地字[1986]8號)第二十四條規定,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經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審核(“稅務機關審核”的內容已廢止),在大修期間可免征房產稅。
因此,如果企業廠房在大修理期間需要停用半年以上的,那么企業經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可以在大修理期間免征房產稅;如果大修理期間停用時間不足半年的,不能免征房產稅。
我司是一家農業有限公司,以銷售農產品為主要經營業務。當我司向農戶個人收購農產品時,該個人向稅務局申請代開了免稅普通發票。請問我司能否以這類免稅普通發票作為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還需要其它憑證嗎?
答: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已改為9%)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該個人銷售自產農產品,去稅務機關給貴司代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屬于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給購買方開具免征增值稅的普通發票。
因此,貴司在業務真實的基礎上,貴司可以憑借銷售發票計算抵扣,不需要其他資料來作為計算抵扣的憑證。
需提醒的是,如果貴司是從商品流通環節批發、零售購買的農產品,即使取得銷售發票也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會計中級和注冊會計區別在于:
1、兩者性質不同。會計中級是會計職稱的一種,會計職稱分為會計初級職稱、會計中級職稱、會計高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是行業準入類職業資格。
2、兩者考查科目不同。會計中級科目包括了《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每科滿分100分,各科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均以考試年度當年標準確定,一般為60分及格。注冊會計師考試分為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專業階段共有六個考試科目,分別為《會計》、《審計》、《稅法》、《經濟法》、《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及風險管理》。綜合階段考試分別是《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和試卷二。
會計中級報名方式
會計中級報名方式為網上報名,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取得博士學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報名注冊會計需要什么條件
報名注冊會計需要的條件如下: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報考入口有兩個,分別為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cpaexam.cicpa.org.cn)以及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官方微信公眾號。考生的報名查詢工作可以通過以上入口進行,根據相關指引進行操作,可在界面中查詢報名狀態。
注冊會計執業證書的取得條件
注冊會計執業證書的取得條件是取得cpa考試全科合格證,并且在此基礎上擁有2年國內事務所獨立審計工作經驗,可以申請注冊會計師執業會員。
會計初級與注冊高級會計的區別有:報名時間,報名條件,考試科目,考試題型,考試成績有效期等等。
初級會計報名條件
1、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3、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4、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注冊會計報名條件
1、專業階段考試的人員,需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2、綜合階段考試的人員,需考取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后才可以報名。
1.初級的考試科目
初級會計考試科目分別包括兩個,具體是《初級會計實務》以及《經濟法基礎》。
2.注冊會計考試科目
專業階段一共六個科目,具體包括:《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只有一個。
1.會計初級考試題型
初級會計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一共四大類型,全部為客觀題。
2.注冊會計考試題型
《會計》考試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計算分析題、綜合題。
《審計》考試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綜合題、簡答題。
《稅法》考試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綜合題、計算問答題。
《經濟法》考試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
《財務成本管理》考試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計算分析題、綜合題。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考試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綜合題、簡答題
注會綜合階段考試的題型為綜合案例分析。
各位報考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同學可一定要先了解清楚注冊會計師考什么哦!會計網小編這里已經幫大家整理出了相關的介紹,大家可以先來看一看!
一、注冊會計考什么
CPA考試共有六門專業科目及一個綜合階段測試。具體如下:
1.會計:這門科目是CPA考試的基礎,涉及會計基礎知識和技能,對于理解和掌握其他科目至關重要。
2.審計:考查考生對審計理論和實務的掌握,包括審計流程、方法和相關的法規標準。
3.財務成本管理:主要涉及財務管理、成本控制和企業內部決策支持系統的相關知識。
4.經濟法:這門科目包括了與會計、審計相關的法律知識,如公司法、證券法等。
5.稅法:專注于稅務規劃、稅收法律法規以及稅務處理等內容。
6.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主要考察考生對企業戰略制定和風險控制的理解和應用能力。
7.職業能力綜合測試:這是綜合階段的測試,旨在評估考生將所學知識綜合運用到實際工作中的能力。
二、如何備考注冊會計師?
1.預習階段(注會教材下發前)
雖注會教材每年都有一定的變化,但教材中常考點,恒考點、恒重點的內容,變動可能性比較小。這個階段大家可以放緩學習節奏,但一定要學扎實,要學懂,為后續階段備考做好準備。
2.基礎階段(教材下發后-6月底)
基礎階段是注會備考的重要階段,在通過預習階段的鋪墊,基礎階段的學習會相對輕松一點。若學習進度較快的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學習情況,自行調整備考計劃,提前進入強化階段的備考。另外,考生需根據考綱和教材的變動情況,對教材全面學習,并結合習題鞏固。
3.強化階段(7月)
強化階段的重點是查漏補缺,回歸教材內容,掌握各章節之間的聯系,將所學知識轉化為做題能力。建議做高質量的習題,切忌盲目刷題,總結答題技巧和解題思路,提升答題速度和正確率。
4.沖刺階段(8月)
最后1個月為沖刺階段,備考時間會突然緊張起來,建議考生有側重點的將教材和筆記翻閱一遍。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2025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還未公布,報名簡章中包含初級會計報名時間、報名條件、報名科目、考試時間、準考證打印時間等重要報考信息,大家需要重點關注!
一、2025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何時公布?
初級會計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財政部在每年初級會計報名開始前都會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發布考務日程安排。參考2024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公布時間是在2023年12月8日,2025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預計在2024年12月份左右公布,初級會計報名一般會維持在1個月左右。
二、2028年-2024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公布時間
小編整理2018-2024年初級會計報名簡章公布時間,供考生參考:
年份 | 公布網址 | 簡章公布時間 | 時間點 | 具體報名時間 | 間隔天數 |
2024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23年12月8日 | 星期五 | 2024年1月5日-1月26日 | 29天 |
2023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22年11月22日 | 星期二 | 2023年2月7日-2月28日 | 76天 |
2022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21年12月1日 | 星期三 | 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 | 35天 |
2021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20年10月28日 | 星期三 | 2020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 | 33天 |
2020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19年10月8日 | 星期二 | 2019年11月1日-11月30日 | 36天 |
2019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18年10月16日 | 星期二 | 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 | 14天 |
2018年 | 財政部會計司 | 2017年9月12日 | 星期二 | 2017年11月1日-11月30日 | 50天 |
三、初級會計報名地點怎么選擇?
初級會計報名地點的選擇遵循“屬地化”原則,具體來說:
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為加強新會計法宣傳學習與貫徹實施,財政部會計司組織開展會計法律法規答題活動,成績達標可抵扣繼續教育學分。其中答題成績在90到100分的,視同完成2025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40學分、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面授培訓15個學時;答題成績在80到89分的,視同完成2025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30學分、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面授培訓10個學時。
一、答題時間
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5年1月18日止。
二、答題途徑
活動采用網絡答題方式進行,參與途徑如下:
一是訪問財政部門戶網站、財政部會計司子站,進入“會計法律法規答題活動”欄目注冊答題。
二是訪問北京、上海、廈門國家會計學院網站或關注“i上國會”微信公眾號,根據相關提示注冊答題。
三是訪問中國會計學會網站或關注其微信公眾號,根據相關提示注冊答題。
四是關注中國會計報微信公眾號,點擊底部菜單“會計答題”注冊答題。
參與者注冊答題時,須按界面要求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
三、試題類型
試題分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判斷題三種題型。每份試題共100道題目,滿分為100分,其中:單選題60道(每題1分)、多選題20道(每題1分)、判斷題20道(每題1分)。題目由答題系統從題庫中隨機抽取生成。
四、成績評定
答題不受時間限制,答題完畢后,系統自動評定并即時顯示答題成績。參與者在選擇生成成績單前可多次答題;生成成績單后將不能再答題,成績單將以歷史最高答題分數作為最終成績。
五、獎勵登記方式
1.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分獎勵:需要記錄繼續教育學分的會計人員,須確保在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https://ausm.mof.gov.cn)上已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活動結束后,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將根據會計人員答題成績,自動記錄繼續教育學分。
2.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學時獎勵:需要記錄繼續教育學時的注冊會計師,須在注冊答題界面填寫注冊會計師編號。活動結束后,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將根據答題成績對應個人編號,統一記錄繼續教育學時。
六、答題資料獲取路徑
中國會計報對本次會計法律法規答題資料進行了匯總,參與答題人員可以通過微信搜索公眾號“中國會計報”點擊“會計法律法規答題資料”搜索查看所需資料。
七、活動鏈接
(一)網站。
財政部:www.mof.gov.cn
財政部會計司:kjs.mof.gov.cn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www.nai.edu.cn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www.snai.edu
廈門國家會計學院:www.xnai.edu.cn
中國會計學會:www.asc.net.cn
(二)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