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調價可能很多會計人都沒聽說過,在市場上有一些商品是國家嚴格把控價格的,有一些是市場原因,銷售商自己定價的,那么對于國家定價的和國家定價以外的都有哪些處理呢?如果你對這部分的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首先我們先來看看在商業批發行業,商品調價的會計核算應用:
在商品批發業的調價:
1、國家訂價商品的調價,指屬于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訂價的商品調價。按有關規定,在統一調整供應、調撥價格時,一律按調價前一天實際庫存數量和新的訂價,調整企業庫存商品帳面價值。其會計分錄:
(1)價格調高時的商品增值部分
借(增):庫存商品
貸(增):國家流動資金
(2)價格調低時
借(減):國家流動資金
貸(減):庫存商品
2、國家訂價以外的商品調價,指屬于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訂價以外的商品價格調整以及由于實行浮動價、超產供應價和臨時削價而使企業庫存商品發生的新老價格差額,應隨時銷售隨時處理,在企業經營損益中核算不作增減國家流動資金處理。其會計分錄:
(1)商品銷售時:
借(增):銀行存款(新價格)
貸(增):商品銷售收入(新價格)
(2)結轉銷售成本時:
借(增):商品銷售成本(帳面原價)
貸(減):庫存商品(帳面原價)
在商業零售企業中。商品調價的增減值由企業承擔的,應調整“庫存商品”和“進銷差價”帳戶,其會計分錄:
(1)調價時的商品增值部分:
借(增):庫存商品
貸(增):進銷差價
(2)調價時的商品減值部分:
借(減):進銷差價
貸(減):庫存商品
如果調價商品同時調低批發價格和零售價格,按規定批發價格調低部分由批發企業承擔時,零售企業應將新批發價與原批發價減少的差額通過“應收貨款”帳戶核算;新售價與原售價的差額沖減“庫存商品”帳戶;新差價與原差價之間的差額沖減“進銷差價”帳戶。商品調價直接關系到工農業生產、人民生活、商品流通和國家財政收支等等,因此,必須在穩定物價的前提下,按照物價管理權限的規定進行,不得擅自決定。
以上就是有關商品調價的會計核算實務的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一定有小伙伴們在新成立的分公司適應采用“獨立核算”還是采用“非獨立核算”的方式上面有疑問吧,但是這個要根據公司具體情況來定的,這兩種核算方法其實不會對公司的納稅情況有所影響的。今天我們就來對這兩種核算方式進行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選擇事實上
“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屬于會計那方面的概念,會計方法,無論企業選擇哪種方法,都不會分支機構的納稅情況的。兩種核算工作方式發展特點如下:
獨立核算:
1、分別對業務經營活動過程和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單獨核算。
2、單獨一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有一個完整的會計組織體系。
非獨立進行核算:
1、錄部分企業經濟發展業務
2、沒有一個完整的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體系,全面核算工作任務由總機構完成.換句話說,根據公司內部管理的需要,如:方便程度,如需要管理的考核,選擇合適的會計核算方法。
企業進行所得稅繳納方式
方法實際上,稅法有規定我國居民對于企業在中國境內跨地區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匯總分析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也就是說,無論分支機構如何記賬,都要征收繳納企業所得稅。
(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第二條)
分公司獨自匯算清繳的誤區
為什么實際工作中有許多分公司能夠自行完成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而沒有進行匯總納稅呢?
其實,分支機構在無法向主管稅局提供下列資料的情況下,是應該視同獨立納稅人計算并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1)匯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
(2)總公司出具的有效證明,如:總機構撥款證明、總分機構協議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能夠證明該分公司屬分支機構身份的資料。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第二十三、二十四條)
而實際操作中,子公司的許多獨立的會計核算方法是由于進入“方式進行納稅申報的會計效應”的誤區,認為獨立核算,就不需要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則并沒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和所得稅分配表證明,稅務局就視為一個單獨的納稅人,獨立繳納企業所得稅。
以上就是今天總結的關于獨立會計核算和獨立會計核算的區別的總結,希望大家看完之后根據自己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區分,不要進入誤區哦。
企業簽訂商務合同時,通常對違約行為有相關條款進行約定:如果一方違約,就需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那么企業支付的這筆違約金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列支?
答:可以。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有關規定,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可以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特指企業經營活動中的違約行為,比如經濟合同的違約金、銀行罰息這類是可以扣除的,無需在企業所得稅前調增。
但如果是行政性罰款,如工商部門、稅務部門對企業的罰款,依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的規定,是不可稅前扣除的,需要在企業所得稅稅前調增。
相關政策參考:《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八章 扣除項目 第五十六條: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三)稅收滯納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居民用戶未在規定時間內繳清電費的,應當從逾期之日開始繳納違約金。繳納電費違約金時,應怎么做賬?
電費違約金怎么入賬?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供電營業規則》第九十八條規定,用戶在供電企業規定的期限內未交清電費時,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每日電費違約金按下列規定計算:
1、居民用戶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一計算;
2、其他用戶:
(1)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
(2)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營業外支出是什么?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
營業外支出的核算內容:
營業外支出屬于損益類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等。
本科目可按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確認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比照“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原材料”、“庫存商品”、“應付賬款”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盤虧、毀損的資產發生的凈損失,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問:A公司與B公司于2020年3月15日簽訂一份購銷合同,按照合同約定,A公司作為供貨方,B公司作為收貨方,A公司應在6月1日之前向B公司交付貨物,B公司需支付相應貨款30萬元。A公司未能如期發貨的,應向B公司支付20萬元違約金。請問當B公司收到A公司支付的違約金,是否需要確認收入?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九)其他收入。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綜上所述,企業收入總額中的其他收入包括違約金收入,因此B公司收到A公司支付的違約金時,應當確認收入。
合同違約金會計分錄
1、支付違約金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2、收到違約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企業收到由于對方因合同違約支付的違約金,是否需要確認收入?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因此,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的違約金需要確認收入。
收到合同違約金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罰款收入
營業外收入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種收入。營業外收入并不是由企業經營資金耗費所產生的,不需要企業付出代價,實際上是一種純收入,不需要與有關費用進行配比。因此,在會計核算上,應當嚴格區分營業外收入與營業收入的界限。通俗一點講就是,除企業營業執照中規定的主營業務以及附屬的其他業務之外的所有收入是為營業外收入。
價外費用是企業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時向購買方收取的價款以外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什么內容?
價外費用包括什么內容?
價外費用,是指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而《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詳細地規定了價外費用的內容:是指銷售價格以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費用。凡是價外費用,無論納稅人的會計制度如何計算,均應并入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增值稅價外費用的會計核算
案例:A向B銷售貨物一批,適用稅率為17%,合同約定的含稅價款117萬,因B延遲付款向A支付利息11.7萬元,則A收到的128.7萬元,應當全部按照17%計稅,開具發票時,選擇貨物對應的編碼,金額為110萬元,稅額為18.7萬元。
會計核算方面,不宜直接把銷售額全部計入營業收入,而應當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結合業務實質進行職業判斷。
一般而言,價款部分可以計入主營業務收入,價外費用則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利息費用應沖減財務費用;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應計入營業外收入;代收、代墊款項應計入往來;包裝物租金等計入其他業務收入。
購買方作相反的會計處理。
上例中的價外費用對銷售方而言,實質上屬于利息收入,應當沖減財務費用。
借:銀行存款 128.7萬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萬元
財務費用 1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8.7萬元
購買方的處理為:
借:原材料 100萬元
財務費用 1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8.7萬元
貸:銀行存款 128.7萬元
企業由于逾期繳納電費需向電業局支付一定的違約金,該筆電費違約金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支付的電費違約金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三十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費用,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已經計入成本的有關費用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十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5)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8)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因此,因逾期繳納電費生成的違約金不屬于上述文件規定不能扣除的范圍,實際發生的可以據實扣除。
電費違約金如何做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對于會計人員而言,掌握會計核算流程尤其重要。會計流程,即從原始憑證審核至會計報表編制的整個過程。
審核原始憑證
會計人員在取得原始憑證后,應該先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審核內容為以下四點:
(1)原始憑證上的金額大小寫是否一樣;
(2)原始憑證上是否有相關經辦人的簽字。
(3)付款單位的名稱、憑證的填制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位、金額等要素是否完備;
(4)開發票單位的簽字印章是否填制;
編制記賬憑證
會計人員對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在進行規整分類后進行填制。記賬憑證需要填寫日期,憑證的字號,業務內容、科目、金額,填制人的名稱。記賬憑證需要進行編號,且憑證不得進行涂改。
賬簿核對
根據記賬憑證上的科目,逐筆登記到對應的賬簿上。賬簿中只有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要做到日清月結,現金賬的余額要和庫存也就是保險柜中的現金數目核對。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余額也要和銀行對賬單定期核對。
登記總賬
記賬崗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單登記有關明細賬,明細賬按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內容逐筆登記。
根據記賬憑證編制科目匯總表,總賬一般是根據科目匯總表或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的。各類賬戶按月結賬,根據需要結出余額或累計發生額。
編制會計報表
月末各類賬戶試算平衡后,編制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有以下要求:數字真實,內容完整,計算準確,報送及時,手續完備。會計報表應由主要領導、會計機構負責人審閱簽章,按規定報送有關部門。
裝訂會計憑證
在每月月末結賬后,將記賬憑證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或者原始憑證匯總表,按照編號順序折疊整齊,裝訂會計憑證。
會計核算方法是對會計對象進行完整的、連續的、系統的反映和監督所應用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七種。
一.設置會計科目
設置會計科目是針對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分類進行核算的方法。設置會計科目在會計賬簿中開立賬戶,能夠連續的記錄企業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的發生,并且能夠記錄其會計要素發生的增減變動情況,對于企業來說,可以為其管理提供各類會計指標。
二.復式記賬
這是以資產和權益之間的平衡作為會計記賬的基礎,復式記賬對企業的每一筆經濟業務活動,都用相同的金額能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會計賬戶中登記。復式記賬是能夠反映企業資金的變動的記賬方法,這種方法可以增強賬簿記錄事項的正確性和完整性。
三.填制和審核憑證
對于曾經發生的經濟業務,都要由經辦人或經辦單位根據已發生的經濟業務填制相關的原始憑證,填制人需要簽字或蓋章。會計人員在取得原始憑證后,需要進行審核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合法。如果審核無誤,則需要根據其填制對應的記賬憑證。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的依據。
四.登記賬簿
登記會計賬簿,需要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對各項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全面、系統、連續的記錄,這可以更好的為經濟管理提供完整的會計核算資料。會計賬簿是會計分析,會計檢查的重要依據。
五.成本計算
成本計算是按照一定對象歸集和分配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以便確定各該對象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的一種專門方法。
六.財產清查
財產清查是指通過盤點實物,核對賬目,以查明各項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的一種專門方法。通過財產清查,可以提高會計記錄的正確性,保證賬實相符。
七.編制財務報表
財務報表的編制是根據會計賬簿為基礎,能夠反映企業的經濟活動情況和結果。
對于財會工作者而言,掌握會計核算內容及相應的方法是高效處理企業經濟業務賬務問題的基礎。
會計核算內容
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
5.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會計核算的專門方法
1.設置會計科目
設置會計賬戶能夠對會計核算的具體內容進行核算和監督。因為會計對象的具體內容比較復雜和繁多,對其進行核算和監督,則需要對企業的經濟業務活動進行分門別類,以獲取更多種類和性質且符合企業更好經營的信息。
2.復式記賬法
這是以資產和權益之間的平衡作為會計記賬的基礎,復式記賬對企業的每一筆經濟業務活動,都用相同的金額能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會計賬戶中登記。這是一種科學的記賬方法,因為其可以全面的反映企業發生的經濟業務,提高檢查賬簿記錄的正確性。
3.填制和審核憑證
對于曾經發生的經濟業務,都要由經辦人或經辦單位根據已發生的經濟業務填制相關的原始憑證,填制人需要簽字或蓋章。會計人員在取得原始憑證后,需要審核所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合法。如果審核無誤,則需要根據其填制對應的記賬憑證。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的依據。
4.登記賬簿
登記會計賬簿,需要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對各項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全面、系統、連續的記錄,這可以更好的為經濟管理提供完整的會計核算資料。會計賬簿是會計分析,會計檢查的重要依據。
5.成本計算
成本計算是按照一定對象歸集和分配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以便確定各該對象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的一種專門方法。
6.財產清查
財產清查是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物盤點、賬面核對以及對各項往來款項進行查詢、核對,以保證賬賬、賬實相符的一種專門方法。會計人員進行財產清算可以提高企業會計資料的準確性,保證賬實相符。
7.編制財務報表
財務報表的編制是根據會計賬簿為基礎,能夠反映企業的經濟活動情況和結果。
在企業運營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原因導致的違約或被違約情況。針對不同的違約情況,關于違約金的賬務處理也有所不同。
違約金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情況一:購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未履行。
出售方: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購買方:
借:營業外收入
貸:銀行存款
情況二:購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已履行。
出售方: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主營業務收入
購買方: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情況三:銷售方支付違約金,合同已履行。
出售方: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購買方: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違約金的稅務處理
違約金的稅務處理同樣也是需要分情況討論的。
對于購買方違約支付違約金,合同未履行的情況而言;之所以無需開發票和繳納增值稅,是因為合同未履行且經營業務未發生。
對于購買方支付違約金,且合同已履行的情況而言;因為經營業務已發生,購買方支付的違約金劃分為價外費用,該筆違約金需要計入銷售額當中,并繳納增值稅。
對于銷售方支付違約金,合同已履行的情況而言;因為購買方作為收到違約金的一方,沒有發生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行為,所以不必開具發票和繳納增值稅。
經營業務未發生,合同未履行的情況下,違約被扣的定金要繳納增值稅嗎?
經營業務未發生,合同未履行,違約被扣的定金是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經營業務未發生,合同未履行的情況下,雙倍返還款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經營業務未發生,合同未履行,雙倍返還款是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企業因違反合同而發生的違約金,會計核算方面應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進行處理,稅務方面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違約金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如果產生的違約金是其支付的補償,依附于這一應稅業務,符合價外費用的特征,那么應當繳納增值稅;如果產生的違約金是獨立存在的補償款,并不屬于價外費用,那么就無需繳納增值稅。
違約金是對違約的一種經濟制裁,具體指的是當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債務時,必須按照約定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者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違約金的賬務處理
支付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收到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亦稱“營業外收益”。指與生產經營過程無直接關系,應列入當期利潤的收入。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出售無形資產收益、債務重組利得、企業合并損益、盤盈利得、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政府補助、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款收入、捐贈利得等。
違約金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企業向業務往來單位收取的合同違約金,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收取的合同違約金屬于企業的其他收入,而在企業的收入總額中包括“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因此違約金應列入收入總額中計征企業所得稅。
企業在交易過程中與對方簽訂合同時,若產生違約則需要支付相應的違約金,一般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具體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支付合同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等
期末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外支出
什么是營業外支出?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損失,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毀損報廢損失(指因自然災害等發生毀損、已喪失使用功能而報廢非流動資產所產生的清理損失)、捐贈支出、盤虧損失(經批準計入營業外支出的)、非常損失(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的)、罰款支出(行政罰款、稅務罰款,其他違法或違背合同而支付的罰款、違約金、賠償金等)、債務重組損失等。
營業外支出的借貸方向
營業外支出屬于損益類賬戶,借方記增加,貸方記減少。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貸方登記期末余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數,結轉后本賬戶無余額。
本年利潤是什么?
本年利潤是指企業某個會計年度凈利潤(或凈虧損),它是由企業利潤組成內容計算確定的,是企業從公歷年1月份至12月份逐步累計而形成的一個動態指標。
本年利潤的借貸方向
本年利潤貸方記企業當期所實現的各項收入,借方記企業當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與支出。貸方發生額相抵后,本年利潤貸方余額為當期凈利潤;借方余額為當期凈虧損。
最近,會計網在后臺收到了一位粉絲的提問,稱新的房屋因質量問題延期交房,開發商給予了相應的賠償金,問是否需要代繳個稅,對此會計網就跟大家進行解答。
問:開發商因延期交房給業主的賠償金和因房屋質量問題給客戶的賠償金,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答:《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違約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865號)規定,商品房買賣過程中,有的房地產公司因未協調好與按揭銀行的合作關系,造成購房人不能按合同約定辦妥按揭貸款手續,從而無法繳納后續房屋價款,致使房屋買賣合同難以繼續履行,房地產公司因雙方協商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而向購房人支付違約金。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購房個人因上述原因從房地產公司取得的違約金收入,應按照“其它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違約金的房地產公司代扣代繳。
根據上述規定,個人在購房時由于房地產開發公司延期交房或因房屋質量問題而從房產公司取得的違約金或賠償金,不屬于《個人所得稅法》及國稅函[2006]865號文件規定應納個人所得稅的情形,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不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會計的基本職能包括了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兩者相輔相成,辯證統一。其中,會計核算是會計監督的基礎,貫穿于經濟活動的全過程,那么會計核算是什么?
會計核算的定義
會計核算是指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通過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等環節,對特定主體的經濟活動進行記賬、算賬和報賬,并為相關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決策所需的會計信息的會計活動。主要包括了:
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務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基金的增減;
5、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7、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其他事項。
會計核算的前提
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和貨幣計量。
1、會計主體,是指會計工作服務的特定對象,是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空間范圍。
2、持續經營,是指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企業將會按當前的規模和狀態經營下去,不會停業,也不會大規模削減業務。
3、會計分期,是指將一個企業持續經營的生產經營活動劃分為一個個連續的、長短相同的期間。
4、貨幣計量,是指會計主體在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時以貨幣計量,反映會計主體的生產經營活動。
會計核算的方法
會計核算方法是對會計對象進行完整的、連續的、系統的,反映和監督應用的方法,主要包括設置會計科目、復式記賬、填制審核憑證、登記賬簿、成本計算、財產清算、編制會計報表。
合同是具有一定的約束性的,不是想訂立就訂立,想違約就違約,如果違約,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那么支付合同違約金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支付合同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等
期末:
借:本年利潤
貸:營業外支出
什么是營業外支出?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包括但不僅限于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營業外支出”賬戶屬于損益類賬戶,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記入借方,同時應按照“營業外支出”科目支出項目設置明細賬戶從而進行明細核算。
期末結轉損益時,“營業外支出”賬戶的余額應當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借方,結轉后該賬戶應無余額。
本年利潤怎么理解?
本科目核算企業當期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
年度終了,應將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結算出的本年實現的凈利潤,轉入“利潤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如為凈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本科目平時不結轉,年終一次性地轉至“利潤分配一未分配利潤”賬戶。
“本年利潤”賬戶屬于所有者權益類賬戶,貸方反映企業當期所實現的各項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等,借方反映企業當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與支出,包括主營業務成本、營業外支出、財務費用、所得稅等。
在企業的經營中經常會碰到違約的情況,簽訂合同時一般會協商賠償的問題,關于違約金,企業會計人員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關于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1、收到違約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2、支付違約金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違約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給非違約方一定數量的金錢。違約金是債務擔保的一種,也是對違約的一種經濟制裁。
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什么是營業外收入?
指與生產經營過程無直接關系,應列入當期利潤的收入,是企業財務成果的組成部分。例如:沒收包裝物押金收入、收回調入職工欠款、罰款凈收入等。
在企業的“利潤表”中,營業外收入需單獨列示,營業外收入在“利潤”或“虧損”賬戶核算。屬于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款項應及時入賬,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核算在“營業外收入”賬戶下進行,也可在該賬戶下按各種不同的收入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因違反約定需要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時,可將支付的違約金計入銀行存款、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若是企業收到了違約金,則計入銀行存款、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具體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收到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支付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是什么?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
營業外支出主要包括: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營業外收入是什么?
營業外收入是除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之外的其他利得,換句話就是不在企業營業執照規定范圍內的,與企業正常業務無直接關系的收入。
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沒收包裝物押金收入、收回調入職工欠款、罰款凈收入等等。營業外收入屬于損益類科目,在利潤表中體現,是企業財務成果的組成部分,與生產經營過程無直接關系,因此應列入當期利潤的收入,但并不影響企業營業利潤。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
銀行存款屬于資產類科目,在借方表示銀行存款的增加;在貸方,表示銀行存款的減少。
在會計操作中,會計代理是從原始憑證到會計報表的過程,可以循環使用,且這個過程是會計師每個月都應該做的事情。那么會計核算的步驟具體是什么?
會計核算的步驟
1、分類原始憑證
首先,攜帶原始憑證后,檢查其是否符合錄入程序。如果是發票,請檢查其是否有稅務局印章,然后檢查以下幾點:資本和案例中的金額是否與削減一致,相關工作人員的簽名、付款人姓名、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位、金額是否齊全、是否有開票公司的簽字。
2、準備記賬憑證:根據原始憑證的分類,我們可以制作憑證,也叫傳票。如果憑證上附有幾張原始憑證,請填寫幾張。
3、賬簿錄入:支票確認無誤后進行賬簿錄入。
4、會計憑證匯總:制作會計憑證科目及金額匯總表。匯總順序為:根據憑證編號順序,一個科目一個科目復制,最后匯總,看借方合計數和貸方合計數是否相等,是否相等,然后承諾財務正在復制會計憑證匯總表上的數據。
5、登記總賬:根據試算平衡表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總賬。
6、對賬結算:總賬入賬后是對賬結算的時候了。只要憑證正確,注冊賬戶也應該正確。現在有了財務軟件,這個可以保證,但是手工記賬并不能保證。所以要經常對賬,保證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
7、會計報表的編制:總賬入賬后,可以進行試算平衡,編制財務會計報表。
會計的核算方法
會計核算方法是指會計對已經發生的經濟活動,進行連續、系統、全面反映和監督所采用的方法。
會計核算方法有設置賬戶復式記賬、填制和審核憑證,登記賬簿、成本計算,財產清查和編制財務報告等具體方法構成。
由于會計對象的多樣性和復雜性,決定了用來對其進行反映和監督的會計核算方法。
不能采取單一的方法行事,而應該采用方法體系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