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的經營中經常會碰到違約的情況,簽訂合同時一般會協商賠償的問題,關于違約金,企業會計人員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關于違約金的會計分錄
1、收到違約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2、支付違約金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違約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給非違約方一定數量的金錢。違約金是債務擔保的一種,也是對違約的一種經濟制裁。
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什么是營業外收入?
指與生產經營過程無直接關系,應列入當期利潤的收入,是企業財務成果的組成部分。例如:沒收包裝物押金收入、收回調入職工欠款、罰款凈收入等。
在企業的“利潤表”中,營業外收入需單獨列示,營業外收入在“利潤”或“虧損”賬戶核算。屬于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款項應及時入賬,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核算在“營業外收入”賬戶下進行,也可在該賬戶下按各種不同的收入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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