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調整項目有工資薪金、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捐贈支出、利息支出、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利息費用和其他事項。
納稅調整項目包括哪些?
1、工資薪金的納稅調整
計提的職工工資本年度未實際發放的部分,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做納稅調增處理。國有企業計提的工資超過上級核定額度的,超過部分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2、職工福利費的納稅調整。職工福利費支出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3、工會經費的納稅調整。職工工會經費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4、職工教育經費的納稅調整。一般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5、業務招待費的納稅調整。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5‰;超過部分,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6、捐贈支出的納稅調整。企業直接向受贈單位的捐贈,不得在稅前扣除,調增應納稅所得額。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7、利息支出的納稅調整。支付的利息超出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8、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納稅調整。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醫藥制造、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和化妝品制造或銷售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9、利息費用的納稅調整。支付給非金融企業的利息支出,超出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10、其他事項的納稅調整
納稅調整是什么?
納稅調整是指因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存在差異,以會計上的利潤總額為基礎,并按照稅法的規定進行納稅調增或納稅調減,計算出企業應稅所得,并按規定計算交納企業所得稅的過程。
納稅調整增加額和納稅調整減少額是什么?
納稅調整增加額就是企業稅前扣除的項目,雖然符合會計核算的標準,但是不符合稅法的規定,不能在稅前扣除,需要進行調增處理。納稅調整減少額就是企業稅前扣除的項目,不僅符合會計核算的標準,還可以按照稅法的規定,進行加計扣除。
應納稅所得額是什么?
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納稅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稅收入減除在該納稅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后的余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稅稅額的計稅依據。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
1、直接法: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2、間接法: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
我司是一家外貿企業,因匯率浮動,期末根據匯率調整形成的未實現匯兌損益,這種情況下需要進行納稅調整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企業在貨幣交易中,以及納稅年度終了時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性資產、負債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時產生的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準予扣除。
匯兌損益,相應賬務處理如下:
1、收匯時
借:銀行存款——外幣
貸:應收賬款
2、結匯時
借:銀行存款——人民幣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貸:銀行存款——外幣
3、購匯時
借:銀行存款——外幣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貸 :銀行存款——人民幣
《企業重組及遞延納稅事項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的變化:它不僅增加了“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部分,還調整了該表與上級表單《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的表間關系。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納稅調整增加額主要包括哪些內容,會計分錄怎么做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也是作為會計人必須要掌握的重點內容。納稅調整可以分為收入類及成本費兩類。本文就針對納稅調整增加額主要包括內容及會計分錄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納稅調整增加額包括什么內容?
納稅調整增加額主要包括了超過稅法規定標準的工資支出;超過稅法規定標準的業務招待費;稅收滯納金、罰款及罰金;非公益性捐款支出(比如各種費用)等。
納稅調整增加額如何做會計分錄?
1、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結轉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繳納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納稅調整減少額指的是什么?
納稅調整減少額指的是稅收上規定當年可以稅前列支或提取而企業尚未稅前列支或提取的調整。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允許彌補的虧損和準予免稅的項目。比如前5年內未彌補虧損和國債利息收入等。
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事項包括哪些?
答: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事項包括:
1、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2、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
3、暫估商品進行納稅調整
4、資產減值準備的分析
5、企業流轉稅查補及賬表調整
6、合并企業納稅調整
7、職工福利費調整
8、職工福利費調整
以上就是關于納稅調整增加額主要包括哪些內容,會計分錄怎么做的全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會計網后續也會更新更多納稅調整增加額的內容,請大家持續關注!
企業無論規模大小,都應按規定完成納稅申報事項。納稅申報時,會計折舊處理是財務人員進行賬務核算時必須掌握的內容。那么年度納稅申報時可以調整會計折舊嗎?
年度納稅申報時能否調整會計折舊?
實際工作中,多數企業的會計方法與稅法規定是一致的。但也有一些企業由于各種原因,會計折舊年限長于規定的最低稅法折舊年限。
實際工作中,對于會計折舊長于稅法最低折舊年限有兩種處理方法:
1、視為會計與稅法無差異,不進行納稅調整。
2、企業能夠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正確核算因稅法與會計規定的折舊年限不一致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時間性差異)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后,在年度納稅申報時,可就該類固定資產的會計折舊額與依照稅收規定確定的折舊額的差異進行納稅調整。
企業年度納稅申報時固定資產折舊可以做納稅調減處理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文件中明確指出: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并實際在財務會計處理上已確認的支出,凡沒有超過《企業所得稅法》和有關稅收法規規定的稅前扣除范圍和標準的,可按企業實際會計處理確認的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企業購置的固定資產會計折舊年限高于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每年確認的支出金額若是低于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稅前扣除標準,那么企業可以根據相關規定計算折舊并進行稅前扣除,不用再做納稅調減。
由于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差異,導致利潤總額的計算也有所不同。因此,企業在計算企業應稅所得時,一般會以會計上的利潤總額為基礎,再根據稅法的規定進行調整。那么怎么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呢?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調整
1.納稅調整增加額
(1)稅法規定允許扣除項目中,企業已計入當期費用但超過稅法規定扣除標準的金額:
①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限額:工資的14%、2%、8%。
②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了解)
③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銷售(營業)收入的15%以內據實扣除。(了解)
(2)企業已計入當期損失但稅法規定不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
①稅收滯納金、罰款、罰金;
②計提的各種資產的減值準備。
2.納稅調整減少額
按稅法規定允許彌補的虧損和準予免稅的項目,如國債利息收入、前五年內的未彌補虧損等。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調整方法
(一)調表不調賬。
凡當期不能稅前扣除,以后各期均不得稅前扣除的事項,即永久性差異,則通過調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無須調賬
1、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支付的罰款、罰金、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2、根據稅法“企業納稅年度內,應計未計扣除項目,包括各類應計未計費用,應提未提折舊等,不得移轉以后年度補扣”的規定,不得稅前扣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二)調表又調賬。
凡當期不能扣除,以后年度按規定可分期攤銷或計提并允許稅前扣除的事項,即時間性差異。則通過調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補繳漏繳的企業所得稅,并調賬轉回,在以后年度按規定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調整事項
(1)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2)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3)企業流轉稅查補及賬表調整;(4)資產減值準備的分析;(5)暫估商品進行納稅調整;(6)職工福利費調整;(7)合并企業納稅調整;(8)折舊調整。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環節
納稅環節,主要指征稅對象根據稅法規定的,在從生產到消費的流轉過程中應當繳納稅款的環節。如流轉稅在生產和流通環節納稅;所得稅在分配環節納稅等。
中國納稅環節的規定,在商品流轉課稅中表現得比較明顯。如應稅工業品的納稅環節,一般為銷售環節;應稅農林牧水產品的納稅環節,在產品銷售給國家規定的收購單位時為收購環節;在銷售給消費者及個體商販時為銷售環節。
應納所得稅額和應納稅所得額的區別
應納所得稅額是指實際應該繳納的所得稅的金額,主要強調的所得稅的金額。
應納稅所得額強調的是所得額,也就是指一般收入扣除各種支出、成本等得到的金額。應納稅所得額乘以稅率,就得到了應納所得稅額。
企業在年度終了后進行匯算清繳工作時,應按規定對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做相應的納稅調整。具體該如何調整?
業務招待費怎么進行納稅調整?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也就是說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扣除比例為發生額的60%,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營業外收入的5‰。假設某企業2019年的銷售(營業)收入是25000萬元,當年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為120萬元。那么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所得額的調整金額應按照以下步驟來調整:
1、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標準
業務招待費扣除標準=25000×0.5%=125萬元
2、根據實際發生額的60%扣除
實際扣除=120×60%=72萬元
3、由于實際扣除的費用低于扣除標準,因此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為120-72=48萬元。
年底業務招待費調整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支付匯算清繳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如果不需要補交企業所得稅,則不需要作賬務調整。
如果需要補交企業所得稅,則做以下賬務處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
值得注意的是:在處理補或退所得稅等有關項目后,企業應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余額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結轉后,該科目無余額。
業務招待費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期末:
借:本年利潤
貸:管理費用
業務招待費這部分內容應該也是很多會計人發愁的,業務招待費還會和其他的一些費用混淆,如果你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的話,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業務招待費怎么進行納稅調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1、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計算基數——銷售(營業)收入
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計算基數為銷售收入合計,即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三者的合計數。但是不含營業外收入,可能也不包含投資收益。特殊情況下,當年銷售(營業)收入會包含投資收益,即:對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其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這是由于,股權投資企業獲得的投資收益,實際上就是它的主營業務收入,所以可以按規定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
2、企業尚在籌建期間業務招待費的調整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不再按比例計算扣除限額。
3、稅法對業務招待費稅前列支金額的要求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4、超過限額的業務招待費納稅調整
超過限額的業務招待費一律納稅調增,不予稅前列支。此處要特別注意的是,業務招待費與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同,業務招待費是取發生額60%和當年銷售(營業)收入
注意事項:
1、業務招待費要與會議費區分。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會議費,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
2、業務招待費要與業務宣傳費區別。外購禮品用于贈送的,應作為業務招待費。如果禮品和贈品是納稅人自行生產或經過委托加工,對企業的形象、產品有標記及宣傳作用的,也可作為業務宣傳費。同時,要嚴格區分給客戶的回扣、賄賂等非法支出,以及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職工福利、職工獎勵、企業銷售產品而產生的傭金和支付給個人的勞務支出,這些費用均不能作為業務招待費支出。
3、業務招待費要與誤餐費區別。誤餐費是企業職工因工作無法回企業食堂或者家中進餐而得到補償,而業務招待費是對外接待業務企業和個人而發生的吃、喝、用等費用,它的消費主體是企業以外的個人,不是本企業的員工。
以上有關業務招待費的一些相關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有關的會計知識點,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按照稅法規定,企業要在今年5月底前向稅務機關報送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算應繳應退稅款。稅務總局近日發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7號),根據2022年出臺的各項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對相關申報表進行了修訂,具體有哪些新變化,我們一起來看看。
《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新增了高新技術企業2022年第四季度(10月至12月)購置單價500萬元以下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高新技術企業2022年第四季度(10月至12月)購置單價500萬元以上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中小微企業購置單價500萬元以上設備器具等事項。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銀行定期存款未到期,計提的財務費用-利息收入,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是否需要納稅調減,在實際收到的年份做納稅調增?
答:不用調整。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相關法規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條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八條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準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規定:“六、關于企業提供有效憑證時間問題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我司2020年年底預提了員工的帶薪休假福利,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是否需要做納稅調增處理?
答:企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八條規定對帶薪缺勤(即短期薪酬)進行了相應的會計處理,預提相關費用成本。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二條規定,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準予在匯繳年度按規定扣除。
因此建議企業可以從兩個角度考慮:
第一,如果企業預提的職工薪酬,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以前還尚未發放的,那么需要按照規定進行納稅調增。
第二,如果企業年底預提的職工薪酬,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就已經發放的,那么在匯算清繳時就不需要做納稅調增。
實際工作中,有些時候會出現會計分錄錄入錯誤的事情,那么會計分錄出現錯誤應該怎么調整?如果你對這部分的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會計分錄錯誤后應該怎么調整?
調整會計分錄是要在原來的那張憑證后附上單據、發票、合同的,如果原來那張憑證后面已附,只是會計科目用錯了,則可以不再附附件,在摘要里注明調整哪一期哪一號憑證即可。
憑證打印出來后,在憑證上標注:附件見X年X月X日xx號憑證
可以將業務的原由寫一下,讓別人能看明白這是一筆什么樣的業務,為什么要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就可以了。
月末結轉費用的時候,需不需要附上什么單據?
月末結轉費用做憑證不需要任何的原始憑證,也不需要后附任何單據;月末結轉或者是期末結轉,指期末結賬時將某一賬戶的余額或差額轉入另一賬戶,這里涉及兩個賬戶,前者是轉出賬戶,后者是轉入賬戶,一般而言,結轉后,轉出賬戶將沒有余額;所謂“結轉”,是會計工作中重要的具體業務,通常它是把一個會計科目的發生額和余額轉移到該科目或另一個會計科目的做法,這個做法叫結轉。
為什么要做期末結轉?
1、為了結出本會計科目的余額
2、為了計算本報告期的成本
3、為了計算當期的損益和利潤的實現情況
4、為了保持會計工作的連續性
以上就是有關會計分錄錯誤怎么調整的知識點,希望以上的知識點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相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