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稅法規定,企業要在今年5月底前向稅務機關報送2022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算應繳應退稅款。稅務總局近日發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7號),根據2022年出臺的各項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對相關申報表進行了修訂,具體有哪些新變化,我們一起來看看。
《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新增了高新技術企業2022年第四季度(10月至12月)購置單價500萬元以下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高新技術企業2022年第四季度(10月至12月)購置單價500萬元以上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中小微企業購置單價500萬元以上設備器具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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