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憑證是一種記錄經濟業務整體情況的憑證,而單據是交付貨物的一種依據,兩者存在明顯的區別。
原始憑證和單據的區別
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和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憑證。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包括: 憑證名稱、填制日期、憑證編號、填制和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業務內容、業務數量和金額、填制單位、填制人、經辦人或驗收人的簽字蓋章。原始憑證的種類很多,如發貨票、收貨單、領料單、銀行結算憑證、各種報銷單據等。
單據是辦理貨物的交付和貨款的支付的一種依據。單據可以表明出口商是否履約,履約的程度。進口商品以單據作為提取貨物的貨權憑證,有了單據,就表明有了貨物。
憑證一般是指已注明使用用途或已負載與企事業單位等經濟實體相關經濟業務內容的單據,適用于專項領域的單據;
單據一般是泛指,適用于社會通用區域。
原始憑證分類
按取得來源分類
1、原始憑證按取得的來源可分為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
2、自制原始憑證是本單位內部發生經濟業務時,由本單位內部經辦業務的單位或個人填制的憑證。例如:倉庫保管人員填制的人庫單、領料部門填制的領料單、出差人員填制的差旅費報銷單等等。
3、外來原始憑證是與外單位發生經濟業務時,從外單位取得的憑證。例如:購貨時取得的發票,出差人員報銷的車票、飛機票、住宿費收據等等。
按填制手續分類
1、原始憑證按填制手續可分為一次憑證、累計憑證和匯總憑證。
2、一次憑證是指填制手續一次完成,一次記錄一項或若干項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一次憑證是一次有效的憑證,已填列的憑證不能重復使用。
外來的原始憑證都是一次憑證,自制原始憑證中的收料單、發貨票、銀行結算憑證等等都是一次憑證。
3、累計憑證是在一定時期內,在一張憑證上,連續多次記錄不斷重復發生的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隨時計算累計數及結余數,以便按計劃或限額進行控制。制造業的限額領料單是典型的累計憑證。
4、匯總憑證是將一定時期內記錄同類經濟業務的若干張原始憑證匯總起來編制的原始憑證。例如:工資結算匯總表、收貨匯總表、發出材料匯總表等等。
按所起作用分類
1、原始憑證按所起作用可分為通知憑證、執行憑證和計算憑證。
2、通知憑證是對某項經濟業務起通知或指示作用的憑證,對這類憑證的管理,不能完全等同于其他原始憑證,因為其不能證明經濟業務已經完成。例如:物資訂貨單、扣款通知等等。
3、執行憑證是對某項經濟業務執行后填制的原始憑證,可以證明經濟業務已經完成。例如:入庫單、出庫單、各種收據等等。
4、計算憑證也是某項經濟業務完成后填制的原始憑證,可以證明經濟業務已經完成。但是,該憑證上的數字是按照一定的方法計算后形成的。例如:工資結算匯總表、輔助生產費用分配表、制造費用分配表等等。
企業作為銷售方,收到購買方交付的貨款定金時,需要對這筆預收賬款進行會計處理。預收賬款結轉收入如何編制會計分錄?就該問題,本文將作詳細解答。
預收賬款結轉收入分錄
收到預收賬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結轉收入時:
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退回多余預收賬款的會計分錄
借:預收賬款
貸:銀行存款
預收賬款屬于收入嗎?
預收賬款只是銷售方收到購買方交予的定金等款項,實際上沒有發生銷售行為。只是銷售行為前發生的一個環節,因此在確定收入之前,預收賬款不屬于收入。
預收賬款和應收賬款的區別
1、含義的區別
預收賬款是指企業向購貨方預收的購貨訂金或部分貨款。可以理解為:預收賬款是以買賣雙方協議或合同為依據,由購貨方預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貨款給供應方而發生的一項負債。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經營活動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而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是伴隨企業銷售行為發生而形成的一項債權。
2、科目不同
預收賬款是銷售方尚未賣出貨物,但提前收到了購買方支付的貨款,屬于負債類科目;
應收賬款是供貨方已經賣出了貨物,但還未收到購貨方支付的貨款,屬于資產類科目。
物業管理費,一般在房屋實際交付后由業主買受人繳納,對于預付的物業費,應如何做會計分錄?就該問題,本文將作詳細解答。
預付物業費會計分錄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預付賬款:指的是企業根據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比如預付的貨款、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等。
預付賬款是一項流動資產,無需用貨幣來抵償,而是企業短期內以某種商品、提供勞務或服務來抵償。屬于資產類科目,借方登記企業向供貨商預付的貨款,貸方登記企業收到所購物品應結轉的預付貨款,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向供貨單位預付而尚未發出貨物的預付貨款。
物業公司收取物業費會計分錄
物業公司收取的物業費,應計入主營業務收入核算: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企業繳納物業費會計分錄
企業繳納的物業費,應作為期間費用入賬: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公司購買房產時的賬務處理,主要包括支付購房價款、支付相關稅費、交付使用時以及計提折舊相應的入賬處理。
公司購買房產如何入賬?
1.支付購房價款時: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2.支付相關稅費時: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3.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4.交付使用后的次月計提折舊:
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折舊
在建工程核算內容:企業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也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公司銷售房產需要繳納哪些稅?
若公司為一般納稅人:
1.增值稅:適用簡易計稅方法5%, 一般計稅9%。
一般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按照以下規定繳納增值稅:
簡易計稅方法:
(1)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一般計稅方法:
(2)一般納稅人轉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按照5%的預征率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城建稅: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3.教育費附加:3%。
4.地方教育費附加:2% 。
5.印花稅:合同所載金額*萬分之五。
6.企業所得稅:基本稅率 25%。
7.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若公司為小規模納稅人:
1.增值稅:5%。
小規模納稅人轉讓其取得的不動產,除個人轉讓其購買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規定繳納增值稅:
(1)小規模納稅人轉讓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不動產購置原價或者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轉讓其自建的不動產,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除其他個人之外的小規模納稅人,應按照本條規定的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其他個人按照本條規定的計稅方法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企業所得稅:基本稅率25%
3.城建稅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4.教育費附加率:3%。
5.地方教育稅稅率:2%。
6.印花稅:合同所載金額*萬分之五。
7.土地增值稅:同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繳納依據。
優惠政策:《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相同,對于小規模納稅人而言,能否申領增值稅電子專票?
答:試點地區稅務局依托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為納稅人提供免費的電子專票開具服務。試點納稅人應當使用稅務UKey開具電子專票。稅務機關向試點納稅人免費發放稅務UKey。目前暫不支持自建或選擇第三方電子發票平臺開具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可申領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納稅人范圍由試點地區稅務局通知中規定的范圍及條件為準,不區分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
增值稅電子專票的優點
一是發票樣式更簡潔。電子專票進一步簡化發票票面樣式,采用電子簽名代替原發票專用章,將“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次名稱簡化為“項目名稱”,取消了原“銷售方:(章)”欄次,使電子專票的開具更加簡便。
二是領用方式更快捷。納稅人可以選擇辦稅服務廳、電子稅務局等渠道領用電子專票。通過網上申領方式領用電子專票,納稅人可以實現“即領即用”。
三是遠程交付更便利。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郵箱、二維碼等方式交付電子專票,與紙質專票現場交付、郵寄交付等方式相比,發票交付的速度更快。
四是財務管理更高效。電子專票屬于電子會計憑證,納稅人可以便捷獲取數字化的票面明細信息,并據此提升財務管理水平。同時,納稅人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電子專票并驗證電子簽名有效性,降低接收假發票的風險。
五是存儲保管更經濟。電子專票采用信息化存儲方式,與紙質專票相比,無需專門場所存放,也可以大幅降低后續人工管理的成本。此外,納稅人還可以從稅務部門提供的免費渠道重新下載電子專票,防范發票丟失和損毀風險。
六是社會效益更顯著。電子專票交付快捷,有利于交易雙方加快結算速度,縮短回款周期,提升資金使用效率。同時,電子專票的推出,還有利于推動企業財務核算電子化的進一步普及,進而對整個經濟社會的數字化建設產生積極影響。
企業銷售商品附帶安裝時,發出商品時,可通過發出商品科目核算,安裝并交付使用,可計入應收賬款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銷售帶安裝分錄
1、先發出商品: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2、安裝并交付使用時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同時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發出商品、庫存商品如何理解?
發出商品科目是核算托收承付結算方式下已發出尚未收到貨款的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裝物的科目,可按購貨單位、商品類別和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對于未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發出商品,應按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發出商品,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發出商品發生退回的,應按退回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發出商品。
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于銷售的各種商品。
企業應設置"庫存商品"科目,核算庫存商品的增減變化及其結存情況。商品驗收入庫時,應由"生產成本"科目轉入"庫存商品"科目;對外銷售庫存商品時,根據不同的銷售方式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在建工程等領用庫存商品,應按其成本轉賬。
庫存商品明細賬應按企業庫存商品的種類、品種和規格設置明細賬。如有存放在本企業所屬門市部準備出售的商品、送交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以及已發出尚未辦理托收手續的商品,都應單獨設置明細賬進行核算。庫存商品明細賬一般采用數量金額式。
持票人將票據權利向他人轉讓時,應背書并交付票據。對于背書轉讓,應如何理解?
背書轉讓的定義
背書轉讓指收款人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在匯票上簽章并進行必要記載的一種附屬票據行為。
背書轉讓的效力
票據背書轉讓后,票據上的一切權利由背書人轉移給被背書人,被背書人因此獲得了票據上的權利,而成為票據權利人。
背書轉讓的方式
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票據法一般并不限制進行背書的次數,在背書欄或票據背面寫滿時,可以在票據上粘貼“粘單”進行背書。
背書應當由背書人簽章并記載背書日期。如果未記載背書日期,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而且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
出票人如果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其后手又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對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保證責任。
將匯票的一部分金額轉讓,或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2人以上的背書是無效的。
背書轉讓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
保險費是被投保人參加保險時向保險人交付的費用,公司發生的保險費支出,應通過什么科目核算?
保險費計入哪個科目核算?
保險費計入什么科目,需要視情況而定:
1.屬于企業行政管理、財務部門的車輛保險費,計入"管理費用-保險費";
2.屬于企業生產車間、倉儲部門、采購部門、品檢部門的車輛保險費,計入"制造費用-保險費";
3.屬于業務部門的車輛保險費,計入"銷售費用-保險費"。
保險費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保險費
支付時:
借:其他應付款-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如金額不大,可以無需計提,直接進費用:
借:管理費用-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管理費用是損益類目,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發生的各種費用。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鍋爐改造的業務,可設置固定資產進行相關核算。對于鍋爐改造完工交付使用,相應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鍋爐改造完工交付使用分錄處理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屬于資產類科目。企業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費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在本科目核算;沒有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固定資產成本包括哪些?
固定資產是企業必備的資產,是企業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其使用壽命均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企業的固定資產使用期間一般會發生更新改造及修理等,以便使固定資產適應企業使用的需求。
固定資產成本是指企業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企業可以通過外購、自行建造、投資者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并和融資租貸等方式取得固定資產不同取得方式下,固定資產成本的具體構成內容及其確定方法也不盡相同。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中、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對于需要安裝的設備應支付相應的安裝費,未交付使用前計入在建工程科目,交付使用后計入固定資產科目處理,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支付設備安裝費的會計分錄
購入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等
發生的安裝費用等: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等
安裝完成交付使用時,按在建工程的累計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什么是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企業資產的新建、改建、擴建或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營”和“出包”兩種方式。自營在建工程指企業自行購買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進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業通過簽訂合同,由其它工程隊或單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什么是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企業根據業務需要,在其所在地銀行開設賬戶,運用所開設的賬戶,進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種收支轉賬業務的結算。
發出商品指的是企業采用托收承付的結算方式進行銷售,企業已發出并交付,但尚未實現銷售收入的商品、產品等物資。對于發出商品業務,會計人員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發出商品會計分錄
1、發出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2、按合同約定的日期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4、收到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發出商品科目是核算托收承付結算方式下已發出尚未收到貨款的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裝物的科目,可按購貨單位、商品類別和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對于未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發出商品,應按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發出商品,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發出商品發生退回的,應按退回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發出商品。
銷售收入確認的五大條件
1、企業已經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全部轉移給購買者;
2、企業既無權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時控制,也沒有保留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
3、銷售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
5、相關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
只要是貸款就有相關利息,例如銀行貸款有利息,車貸、房貸也需要交付利息,那么貸款利息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支付貸款利息的會計分錄
如果不符合資本化條件,計提時的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支付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如果符合資本化條件,計提時的會計分錄: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利息
支付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財務費用?
指企業為了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要發生的籌資的費用,簡單來說就是貸款利息的支出費用。
具體包括以下的內容:
(1)利息凈支出
(2)匯兌凈損失
(3)相關手續費
(4)企業發生的現金折扣或收到的現金折扣
(5)企業財務費用,如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所發生的融資租賃費用,以及籌集經營資金發生的其他費用等。
財務費用賬戶的結構
企業應設置“財務費用”賬戶,核算財務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賬戶借方登記企業發生各項財務費用,貸方登記取得的利息收入,匯兌收益、享受的現金折舊和期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財務費用凈發生額,結轉后該賬戶應無余額。該賬戶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應付利息?
指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
半成品是經過一定生產過程并已檢驗合格交付半成品倉庫保管,仍需進一步加工的中間產品,企業生產車間領用的半成品,應如何寫會計分錄?
生產車間領用半成品會計分錄
生產車間當月領用的原材料結轉: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
半成品入庫結轉:
借:庫存商品——半成品
貸:生產成本
半成品出庫結轉:
借:生產成本——半成品
貸:庫存商品
完工產成品入庫結轉:
借:庫存商品——產成品
貸:生產成本
銷售產成品結轉: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產成品
什么是生產成本?
生產成本是生產單位為了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包括各項直接支出和制造費用。直接支出包括有直接材料(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備件、燃料及動力等)、直接工資(生產人員工資、補貼)、其他直接支出(福利費等);制造費用是指企業內的分廠、車間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分廠、車間管理人員工資、維修費、折舊費、修理費及其他制造費用(辦公費、差旅費、勞保費等)
“生產成本”科目借方登記的是企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即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貸方登記的是生產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產成品、自制半成品、自制工具、自制材料、自制設備以及提供加工勞務的實際成本,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項在產品成本。
相信老會計們都知道以前注冊公司是必須先經過驗資的,而在2014年國家頒發了《國務院關于印發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后,企業注冊資本由“實繳制”變成了“認繳制”,也就是基本沒驗資什么事兒了。意思是注冊公司不用出資了?嘴上說說就行?那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實繳制和認繳制的區別
1、實繳制
在工商登記注冊的時候,其中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必填項,需要以發起人或股東的身份為公司出資,然后通過會計師事務所和銀行的雙重驗證,這種方式在某個程度上直觀反映了公司的財政實力。相對來說,我們就不用那么擔心碰上皮包公司了,出資的方式可以是貨幣、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等。
2、認繳制
工商登記注冊的時候,只需對“注冊資本”選項寫一個認繳金額,對于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公司開業后在規定時限足額繳納即可。
只認繳不實繳,后果有哪些?
雖然認繳制降低了注冊公司的門檻,但這并不代表可以隨便應付,不管認繳制還是實繳制,股東所需負的法律責任都是一樣的。如果只認繳,不實繳,會有什么后果呢?
雖然說,注冊資本上金額越大越顯得豪氣,但是我們應該實事求是,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認繳注冊資本,盲目地打腫臉當胖子,后果很嚴重哦!
說到這里,可能又會有小伙伴問:如果我公司需要注銷(符合工商注銷條件的),但我公司未繳齊注冊資本,繳納期限也還沒到期,這種情況可以注銷嗎?
答案:可以。目前尚無明確文件規定認繳期限內必須繳完注冊資本才能辦理注銷哦。
說了這么一堆,其實這樣一張圖就很清晰啦:
認繳制要交其他費用嗎?
認繳后就可以翹著二郎腿等以后有錢再慢慢繳納,沒什么其他費用了是不是?當然不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的規定,“記載資金的賬簿”的計稅依據是“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
也就是說,當我們在實際繳納資本的時候,會產生相應的印花稅,其公司計算如下:
注冊資本印花稅=(“實收資本”+“資本公積”)*萬分之五
劃重點:現有個別地區的資金印花稅減按50%征收啦,有符合條件的公司,千萬不要錯過這項福利哦。
認繳制雖好
但也不是所有公司都可以認繳制
以下這些行業暫不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
今天的分享就到這里了,還沒學會的小伙伴,趕緊收藏學習哦!
本文為財務王經理公眾號原創首發,作者:GaGa。部分素材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如需引用或轉載,務必注明以上信息。違者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房產稅的繳納時間主要有如下幾種情況: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購置新建商品房,購置存量房,出租、出借房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不同情況納稅時間不同。
具體細則如下。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機關簽發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的概念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財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按年征收,分期進行繳納。
房產稅的納稅辦法
納稅期限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辦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納稅申報房產稅的納稅人應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即使辦理納稅申報,并如實填寫《房產稅納稅申報表》。納稅地點和征收機關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座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房產稅征收期限可結合房屋情況咨詢當地房管部門或稅務部門。
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的區別:付款交單是跟單托收方式下的一種交付單據的辦法,承兌交單是出口方向進口方以承兌為條件交付單據的一種辦法。所謂“承兌”就是匯票付款人(進口方)在代收銀行提示遠期匯票時,對匯票的認可行為。
付款交單存在的風險
1、D/P業務中,出口商獲得貨款的保障是進口商的資信,因此注重進口商的支付能力和商業信譽,是得到款項的重要前提。
2、在貨物交付后,單據從出口商到進口商的流轉過程中,要注意透過單據的控制來控制貨物,在進口商付款之前,應當牢牢控制單據。
3、實踐中常常出現問題的地方,都是在單據的流轉、交接點,即出口商交到銀行交接點、賣方銀行到買方銀行的交接點、買方銀行交到進口商的交接點。因此,需要控制好這些交接點,單據要按照規范流轉。
4、盡量采用指示提單的方式。這樣可以通過控制提單來控制貨物。
承兌交單收付程序
1、出口商發貨;
2、出口商填寫托收申請書,開立匯票,連同貨運單據交托收行,委托其代收貨款;
3、托收行根據托收申請書繕制托收委托書,連同跟單匯票寄交代收行委托代收;
4、代收行按托收申請書指示向進口商提示跟單匯票;
5、進口商承兌匯票;
6、代收行交單;
7、進口商提貨;
8、進口商到期付款;
9、代收行辦理轉賬,并通知托收行款已收到;
10、托收行向賣方交款。
付款交單即期和遠期的操作流程
1、買方和賣方在合同中約定采用D/P方式結算,這是基礎;
2、賣方交付貨物后準備全部單據(包括貨運單證如提單,和商業單證如匯票、發票等);
3、賣方向其往來外匯銀行提出辦理D/P托收的要求,填寫托收指示書并交付全部單據;
4、賣方的外匯往來銀行審核接受后收下托收指示書和全部單據,并開具收條給賣方;
5、賣方往來銀行將全套單據分兩批寄送買方往來銀行(該銀行可以由賣方銀行指定也可以是賣方在托收指示書中明確,后者居多);
6、買方銀行收到全部單據后將單據向買方進行提示;
7、買方向買方銀行支付款項(即期D/P情況),或者買方審核單據后予以承兌并在到期時付款(遠期D/P的情況);
8、買方銀行在收到買方款項后將全部單據交給買方;
9、買方銀行將收到的款項轉交給賣方銀行,并由賣方銀行轉交給賣方。
動產包括:飛機,船舶,汽車等特殊動產;企業的機器設備,農業用具,牲畜;企業的產品,材料等動產。動產是指能脫離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資產,包括各種流動資產、各項長期投資和除不動產以外的各項固定資產。
特殊動產的特殊性在于其權屬狀態以登記而確定,其交易也須進行過戶登記。
動產和不動產的區別在哪里?
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經濟用途和經濟價值的物,一般指金錢、器物等。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如移動即會損害其經濟效用和經濟價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橋梁、樹木等。與動產相對。
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是以物是否能夠移動并且是否因移動而損壞其價值作為劃分標準的。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若移動則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
動產所有權轉移規則
1、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動產所有權轉移的標志之一就是動產的交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的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動產交付的方式主要包括
1、簡易交付,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民事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
2、指示交付,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占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
3、占有改定,動產物權轉讓時,當事人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cma交會費是為了維持各位考生的會員身份,會員費又叫年費,一般國內外的專業會計團體都要求會員交付每年的會費,如不繳交會費便不能稱為會員。
cma證書是終身制,cma拿證之后還要交年費,不交年費不會取消證書,但證書會進入凍結狀態,在IMA官網不顯示證書信息。
不交cma會費的后果
CMA年費是每年都要交的,在欠交會費時,會當該會員退會,重新申請會員時要補交中間年份的會費及一定的行政費。繳納CMA年費的會員享受會員福利:每年會收到專業的會計發展新訊息,從而更新會員的知識,以達到職業上的方便與發展,這也是專業規范與非專業的分別在雇主或專業領域會有區別。
續交年費入口在哪?
如果您的年費過期還沒有超過3個月,登錄IMA官網個人賬號后點擊右上角“個人中心”,在“我的資料”頁面右上方能看到紅色的應付賬款即是續費賬單,您點擊支付即可。如果您的年費過期超過3個月,需要直接重新購買年費。登錄IMA官網個人賬號后點擊右上角“個人中心”,然后點擊左側“CMA考生及持證者年費”,選擇在職考生年費及首次注冊手續費245美元的,點擊“加入”,然后付款即可。
cma會員年費有效期
無論你是在當月的什么時間注冊的會員或繳納年費,年費都將從當月的第一天開始計算。
1、若在5月5日注冊成為會員,那么年費有效起始期為5月1日;
2、若在5月31日注冊成為會員,那么年費有效起始期也為5月1日;
3、年費有效期將會到下一年的4月30日。
獲取CMA認證后,每年CMA年費為260美元,原來未獲得認證時是230美元
當你的會員年費快到期時,IMA一般會提前2~3個月發送年費到期提醒,但是有的學員郵箱可能會自動屏蔽這些郵件,或者進入了垃圾郵箱,所以建議大家留意自己的年費有效期。
當學員收到協會通知年費續費的郵件后,請直接登錄IMA官網,系統一般會直接預留好待支付的年費訂單,確認無誤后可直接繳納。
企業為取得所需物資而將持有的應收票據背書轉讓時,按應計入取得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貸記“應收票據”科目,如有差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編制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原材料或材料采購或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票據
銀行存款(有可能在借方)
票據轉讓解釋
票據轉讓是指轉讓票據權利的行為,可以理解為將自己持有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根據《票據法》的相關規定:持票人可以將匯票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持票人行使票據轉讓的權利時,應當背書并交付匯票。
票據轉讓的方式
根據傳統票據法理論,票據的轉讓有背書與直接交付兩種方式,記名票據只能依背書方式轉讓,而無記名票據則可依直接交付方式轉讓。我國《票據法》不承認無記名匯票與無記名本票,匯票與本票必須依背書方式轉讓。支票的轉讓方式則有兩種:如果支票上記載了收款人名稱,則該支票為記名支票,須依背書方式轉讓;如果支票上未記載收款人名稱,被授權人也沒有補充記載,則該支票為無記名支票,可依直接交付方式轉讓。
票據轉讓特點
票據轉讓除了轉讓方法簡便,轉讓成本低廉外,其在效力上也與一般的債權轉讓不同。與民法的一般債權轉讓相比,票據轉讓有以下幾個特點:
(1)票據轉讓是單方法律行為(票據行為)
票據轉讓只須有讓與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生效。例如背書轉讓,只須由背書人(讓與人)簽章即可,有時雖記載被背書人的姓名,但這仍是背書人的行為,無須被背書人同意,更無須被背書人簽名。且不論依任何方式轉讓票據,均不必通知債務人。而一般的債權轉讓則是一種合同行為,它不僅需要雙方就轉讓問題達成合意。而且他們所為的轉讓不通知債務人不能生效。
(2)票據轉讓是要式行為
背書轉讓,背書人必須依法定方式作成背書并交付票據于被背書人。單純的交付轉讓也必須交付票據與受讓人。而一般的債權轉讓,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只須讓與人與受讓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通常為非要式行為。
(3)票據轉讓后背書人成為票據債務人之一
票據轉讓后,讓與人(背書人)即成為票據債務人之一,仍留在票據關系中,承擔擔保承兌在匯票與擔保付款(在匯票、本票與支票)之責。而一般的債權轉讓,債權人在讓與債權后即脫離債務關系。即使將來債權不獲清償,原債權人(讓與人)也不負任何責任,除非合同另有特別約定。
中級會計經濟法科目考察的大多是法律條款,需要考生記憶的地方很多,每一句話都要仔細斟酌,大家在平時學習的時候就要多看例題,掌握出題的方式。下面是中級會計考試第一批次的真題回顧,大家可以一起來看看!
陳某是甲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公司章程約定,陳某應于2024年7月31日前以價值100萬元的M設備出資。陳某遂向乙合伙企業(下稱乙企業)訂購一臺M設備,約定7月20日交付設備,若遲延交付設備需支付4萬元違約金。陳某住所地為P縣,乙合伙企業住所地為N縣,約定的合同履行地為Q縣。7月20日,乙企業未按期交付設備,陳某催告乙企業交付,乙企業表示因核心配件缺失而無法交付。乙企業為支付違約金,向陳某簽發一張現金支票,記載付款日期為2024年7月25日。7月30日,陳某得知乙企業已經生產出M設備,要求乙企業繼續履行合同,乙企業以已經支付違約金為由拒絕交付。因乙企業未交付設備,陳某未按期交付出資,甲公司未能按期生產。2024年8月10日,甲公司要求陳某及時履行出資義務,并就甲公司的損失進行賠償。8月15日,陳某聘請搬家公司到乙企業倉庫強行運走一臺M設備。8月16日,乙企業更換合伙事務執行人后,向Q縣法院起訴主張與陳某的合同無效。理由是前合伙事務執行人超越權限與陳某訂立合同,陳某對合伙協議的限制不知情。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結合民事訴訟、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物權法、合同法、票據法等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支票上記載的付款日期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2)乙企業以已經支付違約金為由拒絕交付,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3)陳某強行拉走設備是否享有所有權?并說明理由。
(4)甲公司要求陳某賠償損失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5)乙企業向Q縣法院起訴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6)乙企業主張合同無效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解析:
(1)支票上記載的付款日期無效。根據規定,支票限于見票即付,不得另行記載付款日期。另行記載付款日期的,該記載無效。
(2)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3)陳某強行拉走設備不享有所有權。根據規定,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本題中,陳某找人強行運走設備,屬于非法占有,并非“出賣人交付動產”,因此陳某不能取得所有權。
(4)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股東未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對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5)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本題中,雙方沒有實際履行合同,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Q地,因此乙企業向Q地法院起訴不符合規定。
(6)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合伙企業對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以及對外代表合伙企業權利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本題中,陳某不知道合伙協議的限制,是善意第三人,因此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