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發生預支工資的業務,應將預支的工資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預支工資分錄
預付給職工的工資時(相當于職工的個人借支):
借:其他應收款-某人
貸:庫存現金
從工資扣除預付的工資時(如果應付工資大于借支,再貸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某人
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的內容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等。
支付工資會計分錄
計提工資時:
借:生產成本(生產工人)
制造費用(車間管理人員)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人員)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
在建工程(基建人員)
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費用化支出(研發人員)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預支就是預先支取,比如工資提前預支等。借支指企業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借支、抵押借支和信托貸借支。具體的區別有哪些?
借支工資和預支工資的區別
預支就是預先支取,比如工資提前預支等。借支指企業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借支、抵押借支和信托貸借支。具體的區別有:
一、行為不同
1、預支是個人行為,借支是職務行為。
2、法律上一般對(預)借支不適用民事處理。因為主體不對等,按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規定來處理。
二、還款方式不同
1、預支的錢是不用還的。
2、借支的錢是需要還的。
三、證據效力不同
1、借支指企業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借支、抵押借支和信托貸借支。
2、借支也可以指某人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借支、抵押借支和信托借支等。不僅需要向法院陳述欠款形成的有關事實,還需要就欠款事實形成的原因向法庭進行舉證。而預支則不需要。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預支工資是寫借款單嗎?
不一定。預支工資不一定非要寫借條,需要根據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如果預支工資金額過大,離職后,當實際工資收入不足以沖抵預支工資,公司可以追償要求返還。
員工預支工資的會計分錄
員工預支工資就是提前支取還沒有進行工作報酬的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1、員工預支工資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計提工資時: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研發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3、計提社保:
借:管理費用/研發費用等-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4、實際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
5、繳納社保和個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員工預支工資時,可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核算,從工資中扣除預付的工資時,則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員工預支工資如何做會計分錄?
預付給職工的工資時(相當于職工的個人借支):
借:其他應收款——某人
貸:庫存現金
從工資扣除預付的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某人
銀行存款
注:如果應付工資大于借支,再貸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他應收款屬于資產類科目,增加計借方,減少計貸方。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什么內容?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的內容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等。
當會計人員碰到員工以正當理由,在工資還沒到約定發放日期時,向用人單位提前預支工資的情況,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員工預支工資的會計分錄
預付給職工的工資時(相當于職工的個人借支):
借:其他應收款——某人
貸:庫存現金
從工資扣除預付的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某人
銀行存款
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材料、提供勞務等以外的其他非營業活動而引起的應收或暫付款項,包括應收的各種罰款、賠款、存出保證金、備用金以及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其屬于資產類科目,企業應設置“其他應收款”賬戶,其借方登記企業應收取的各種款項,貸方登記企業已收取的款項,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應收而未收到的款項。其他應收款的發生—般與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聯系,因而性質上屬于非營業應收項目。
其他應收款核算的內容有: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會計人員核算職工工資,會計分錄內容一般包括工資計提、五險一金計提、工資發放、實際繳納的社保費、稅費的處理。
職工工資分錄處理
1、工資計提(應發工資數)
借:制造費用—工資(生產人員)
管理費用—工資(管理人員)
銷售費用—工資(銷售人員)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企業繳納的五險一金
借:制造費用(生產人員)
管理費用(管理人員)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醫療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上面1和2可以合并處理,這里分開是為了說明問題。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工資數)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實發工資數)
其他應付款—養老/醫療等(代扣代繳金額)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代扣代繳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金額)
4、實際交納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醫療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工資薪金總額包括什么?
一般情況下職工的工資薪金總額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公司發放員工工資,一般是本月計提下月發放,有時候員工因經濟緊張會向公司提前預支工資,那么員工預支下月工資怎么做賬?如何繳納個稅?
員工預支工資會計分錄
1、預付給職工工資時:
借:其他應收款——某人
貸:庫存現金
2、從工資扣除預付的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某人
銀行存款
注:如果應付工資大于借支,再貸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員工提前預支工資記賬分為兩種情況:其一是員工在職,屬于借款的性質。借款金額不大于應付工資額,用借條,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實際發工資時收回;其二是員工離職,屬于提前支取的性質,用支款單,并由會計簽署,應計入"應付工資(或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預支工資怎么繳納個稅?
答:員工預支工資,也是需要繳納個稅的。何時發放工資,何時計稅、申報繳納。
如果本月預付了之后兩個月的工資,屬于全額月工資的情況,則可以分兩個月來計算,但須有人事部門提供的紙質文件,并且明確注明這是之后兩個月的工資,由財務部門留存備查。預發工資屬于月工資的一部分,或沒有相關紙質證明文件,則應與當月工資合并計稅。
發放員工工資相關會計分錄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3、繳納社保: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
管理費用—公積金(單位)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
貸:銀行存款
4、繳納個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現如今有很多企業在業務繁忙的時候會招聘一些兼職人員來幫忙度過這段時間,這樣既可以完成工作發展所需的業務難題,又可以又可以一些人力成本資金。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應該怎么做支付兼職工資的會計分錄?
支付兼職工資的會計分錄
1、企業計提兼職員工的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2、企業在支付兼職員工的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實際發生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分別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職工為企業提供勞務服務的同時可取得相應的工資,若是財務人員發放工資時出現多付的情況,該怎么做會計分錄?
多付職工工資分錄
多付職工的工資,可以做往來,下月繼續進行沖減。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其他應收款—多發的工資
貸:銀行存款
下月再發員工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多發的工資
銀行存款
補發工資會計分錄
1、所屬期當月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生產成本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方科目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計入相關科目,例如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記入“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勞務成本”等科目,屬于管理部門的,記入“管理費用”科目,銷售人員的,記入“銷售費用”科目,屬于在建工程、研發支出承擔的職工薪酬,記入“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科目。
2、支付工資時超過個稅起征點需要代扣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3、 網上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主要有哪些內容?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福利。
短期薪酬,是指企業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間結束后十二個月內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職工薪酬,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除外。
離職后福利,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在職工退休或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辭退福利除外。(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歸為此類)
辭退福利,是指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職工的補償。
其他長期職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職工薪酬,包括長期帶薪缺勤、長期殘疾福利、長期利潤分享計劃等。
會計人員平時處理賬務問題時,經常會碰到員工預支款的問題,比如預支差旅費、預支工資等。那么發生預支款項支出,具體怎么做賬?
預支款如何做賬?
案例:若是A員工向公司申請,提前預支差旅費700元。而實際報銷差旅費時,只用了600元。請問相關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賬務處理如下:
1、預支700元時時:
借:其他應收款——某員工 700元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700元
2、報銷差旅費600元時,若以現金方式歸還剩余款項:
借:庫存現金 100元
管理費用——差旅費 600元
貸:其他應收款——某人 700元
3、報銷差旅費600元時,若未歸還剩余款項: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 600
貸:其他應收款——某人 600
預支工資會計分錄
預付給職工的工資,相當于職工的個人借支,可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某人
貸:庫存現金
從工資扣除預付的工資時(若是應付工資大于借支,再貸記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某人
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是什么?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主要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存出保證金;備用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其他應收款”屬于負債類科目,其借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增加,貸方登記其他應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
職工工資指的是各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對職工工資進行結轉處理,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結轉職工工資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月底結轉:
借: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制造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并且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屬于負債類科目。該科目的貸方表示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借方表示實際發放的職工薪酬,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而未付的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還應當按照“工資”、“住房公積金”、“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庫存現金?
庫存現金是指存放于企業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貨幣,是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
“庫存現金”賬戶屬于資產類賬戶,用于核算企業的庫存現金,借方反映庫存現金的收入,貸方反映庫現金的支出,期末余額在借方,表示庫存現金的余額,并且一般不表示在貸方。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業有內部周轉使用備用金的,可以單獨設置“備用金”科目。
公司職工工資一般在月底計提,次月發放,發放的工資,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是什么?
職工工資分錄處理
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計提社保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
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繳納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工資薪金總額包括企業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主要由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的有關賬務處理
支付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支付職工福利費
企業向職工食堂、職工醫院、生活困難職工等支付職工福利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支付公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或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發放非貨幣性福利
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企業支付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我們大家的工資條上可能都會看到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這兩個欄目,那么應付職工薪酬會計科目到底是實發工資還是應發工資呢?如果你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應付職工薪酬是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的金額既不是實發工資,也不是應發工資,而是應發工資+個人應補-個人應扣的余額,當然如果這兩項都為零,則就是應發工資的金額。
應付工資與實發工資有區別嗎?
在實際工作中,企業應注意應付工資與實發工資之間的區別,不能按實發工資直接進行賬務處理,應付工資和應扣款項都應進行賬務處理,才能符合稅務和會計的規定。
公司的工資表包括哪些部分?
一般企業的工資表包括:應發工資、應扣款項、實發工資、領款人簽章和備注五個部分,應發工資包括標準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等,應扣款項包括應扣個人負擔的基本社會保險費、個人負擔的住房公積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應扣職工請假、罰款等.應發工資減去應扣款項等于實發工資。
應扣款項即應發工資與實發工資之間的差額,稅務和會計如何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下簡稱五險一金),準予扣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相關的會計分錄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應付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2、計提五險一金
借:管理費用--五險一金
借:其他應收款--五險一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五險一金
貸:銀行存款
3、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五險一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4、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以上就是有關應付職工薪酬是實發工資還是應發工資以及相關的會計分錄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