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征即退增值稅要不要繳納企業所得稅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即征即退實質上是一種特殊方式的免稅和減稅,指的是稅務機關將應征的增值稅收入庫后,即時退還給納稅人的一種稅收優惠,本文就針對即征即退增值稅要不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即征即退增值稅是否要交企業所得稅?
答: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相關規定可得,財政性資金指的是企業取得的來源于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包括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先征后返的各種稅收。
同時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文件相關規定可得,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在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1.企業可以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2.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者具體管理要求;
3.企業對該資金及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綜上所述,即征即退增值稅屬于財政性資金,如果滿足了上述財稅[2011]70號文件規定的三個條件,則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但是形成的支出不允許稅前扣除。
如果沒有滿足上述財稅[2011]70號文件規定的三個條件,則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即征即退增值稅是否屬于政府補助?
答:即征即退增值稅屬于政府補助,因為政府根據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辦法向企業返還了稅款,也就是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了資產。
我們再來看看政府補助的含義:政府補助指的是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者非貨幣性資產,但是并不包括政府資本性投入。
綜上所述,政府補助具有無償性、企業從政府直接取得資產的特征,而即征即退增值稅恰恰體現了這些特點,所以即征即退增值稅是屬于政府補助的。
即征即退的增值稅如何做賬務處理?
1.根據正常銷售,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繳納增值稅時
本月上交本月應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本月上交以前期間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計提應收的增值稅返還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4.收到增值稅返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增值稅作為我國主要稅種之一,一直備受企業和社會的關注。如果大家還不了解增值稅即征即退,會計網就和大家一起梳理其會計處理。
如何區別增值稅的即征即退與先征后退、先征后返?
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都屬于增值稅正常繳納后的退庫,不影響增值稅計算抵扣環節的完整性;銷售貨物的時候,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正常計算銷項稅,購買方也可以按其規定進行抵扣。
異:(1)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稅款由稅務機關退還;先征后返的稅款由財政機關返還。
(2)取得的時間不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
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會計處理會涉及到哪些會計科目?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3種優惠政策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對政府補助的定義,因此,將其計入營業外收入。具體會計處理如下:
1、確認銷售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本月繳納本月應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3、本月繳納以前期間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4、計提應收的增值稅返還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5、收到增值稅返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以上就是有關增值稅即征即退的相關會計處理知識,希望有助于幫助大家更深入的了解增值稅即征即退,如果大家想學習更多的會計知識,請關注會計網。
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一般納稅人,即征即退的增值稅部分是否還要退還城市維護建設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實行先征后返等辦法有關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72號)規定,對增值稅、消費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其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一律不予退(返)還。
因此,一般情況下附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不會隨增值稅退還的,除非另有法律法規規定。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黃金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42號)中對于黃金交易的規定,黃金交易會員單位通過黃金交易所銷售標準黃金發生實物交割的,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同時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
此外,即征即退增值稅屬于財政性資金,如果不滿足財稅[2011]70號文件規定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的三個條件,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我司為高新技術企業,今年收到即征即退的增值稅30萬元,這筆款項屬于不征稅收入還是免稅收入?如果把這筆款項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第五條規定,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規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稅款,由企業專項用于軟件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并單獨進行核算,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因此,如果貴司收到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款項,專用于軟件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且能夠做到單獨核算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而不符合這兩個條件的,只能按照應稅收入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特別提醒: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財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的折舊、攤銷扣除。據此,如果貴司取得的即征即退款項符合不征稅收入,那么該筆資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軟件企業有銷售硬件和軟件,公司購入房產產生的進項稅額,是否要在軟件和硬件之間分攤?如果分攤要怎么分?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第四、六條的規定,當期軟件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軟件產品銷項稅額-當期軟件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在銷售軟件產品的同時銷售其他貨物的,對于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應按照實際成本或銷售收入比例確定軟件產品應分攤的進項稅額。
企業購買的是辦公廠房,不是專用于軟件產品開發生產的設備等,且同時還有銷售硬件產品。所以,進項稅額需要按照成本或銷售比例進行分攤,確定軟件產品應分攤的比例。
相關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
四、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的計算
(一)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稅額的計算方法:
即征即退稅額=當期軟件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軟件產品銷售額×3%
當期軟件產品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軟件產品銷項稅額-當期軟件產品可抵扣進項稅額
當期軟件產品銷項稅額=當期軟件產品銷售額×17%
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軟件產品的同時銷售其他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對于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應按照實際成本或銷售收入比例確定軟件產品應分攤的進項稅額;對專用于軟件產品開發生產設備及工具的進項稅額,不得進行分攤。納稅人應將選定的分攤方式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并自備案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變更。
專用于軟件產品開發生產的設備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軟件設計的計算機設備、讀寫打印器具設備、工具軟件、軟件平臺和測試設備。
免稅和增值稅即征即退均屬于稅收優惠政策,免稅是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免稅的收入可以在總額中扣除;增值稅即征即退是指由稅務機關先足額征收增值稅,再將已征的全部或部分增值稅稅款向納稅人退還。
免稅和即征即退的區別?
免稅,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免除全部應納稅款,是對某些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給予鼓勵、扶持或照顧的特殊規定。 免稅一般分為:法定免稅、特定免稅和臨時免稅三種。
增值稅的即征即退屬于增值稅稅收優惠的形式,是指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在征稅時部分或全部退還給納稅人,實質上屬于特殊方式的免稅和減稅。享受即征即退優惠政策的企業,若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則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即征即退會計分錄
1、根據正常銷售,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繳納增值稅
本月上交本月應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本月上交以前期間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計提應收的增值稅返還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4、收到增值稅返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先征后返是什么意思?
先征后返又稱先征后退,是指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征收入庫后,再由稅務機關或財政部門按規定的程序給予部分或全部退稅或返還已納稅款的一種稅收優惠,屬退稅范疇,其實質是一種特定方式的免稅或減免規定。
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本月收到增值稅的即征即退款項,要如何進行賬務處理?是計入營業外收入嗎?
答: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規定,收到政府補助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或者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失或沖減成本。此外,根據會計司2018年2月22日發布的《關于政府補助準則有關問題的解讀》第二條規定,對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即征即退只能采用總額法進行會計處理。
因此,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在收到增值稅即征即退時,應計入“其他收益”科目。執行非《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由于不存在“其他收益”科目,可以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政策參考:《關于政府補助準則有關問題的解讀》
二、關于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方法
政府補助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總額法和凈額法。總額法是在確認政府補助時,將其全額一次或分次確認為收益,而不是作為相關資產賬面價值或者成本費用等的扣減。凈額法是將政府補助確認為對相關資產賬面價值或者所補償成本費用等的扣減。
企業應當根據經濟業務的實質,判斷某一類政府補助業務應當采用總額法還是凈額法。通常情況下,對同類或類似政府補助業務只能選用一種方法,同時,企業對該業務應當一貫地運用該方法,不得隨意變更。企業對某些補助只能采用一種方法,例如,對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即征即退只能采用總額法進行會計處理。
從事環境保護項目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收到的即征即退增值稅額,是否可以享受“三免三減半”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我們先來看一下相關法律規定:
1、《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2、《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
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從上述規定我們可以看出,環境保護項目“三免三減半”優惠屬于所得減免。而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屬于政策優惠所得,不屬于政策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因此不能享受“享受三免三減半”優惠政策。
我司為從事自主研發軟件的一般納稅人,今年將一款軟件對外捐贈,對于捐贈的軟件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答:企業自主研發軟件無償對外捐贈,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十六條規定,捐贈方應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另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規定,軟件行業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因此,捐贈的軟件如果符合上述政策規定,且企業銷售軟件產品實際稅負超3%,此捐贈的軟件產品可以參與即征即退的計算,享受退稅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關于軟件行業即征即退是針對一般納稅人采用一般計稅方法,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且滿足相關條件的軟件產品才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一家生產開發軟件產品的一般納稅人企業,在增值稅上享受稅負超過3%的即征即退的優惠政策。那么增值稅附征的附加稅,即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是否也可以申請退回?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第一條第(一)項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稅率(現為13%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實行先征后返等辦法有關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72號)規定,對三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三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一律不予退(返)還。
因此,隨增值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無法申請退還。
屬于一般納稅人的軟件開發企業,在生產開發并銷售軟件產品時,可以享受增值稅的即征即退優惠。那么企業提供的軟件服務而收取的服務費是否也可以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規定,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已變更為13%)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這里強調的是銷售自行開發票的軟件產品,而非銷售軟件服務。
因此,企業因提供軟件服務而收取的服務費不能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
通過處理工業垃圾進行發電的垃圾發電廠,能否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的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
(財稅[2015]78號)第一條規定,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以下稱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具體綜合利用的資源名稱、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名稱、技術標準和相關條件、退稅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相關規定執行。
另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5]78號)附件《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規定,利用垃圾處理且符合相應的條件,允許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
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
類別 | 序號 | 綜合利用的 資源名稱 | 綜合利用產品 和勞務名稱 | 技術標準和相關條件 | 退稅比 例 |
二 、 廢 渣 、 廢 水 ( 液 ) 、 廢氣 | 2.8 | 垃圾以及利 用垃圾發酵 產生的沼氣 | 電力、熱力 | 1.產品燃料 80%以上來自所列資 源; 2.納稅人符合《火電廠大氣污染物 排放標準》(GB13223-2011)或 《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GB18485—2014)規定的技術 要求。 | 100% |
因此,如果發電廠在處理工業垃圾時,屬于符合文件規定的垃圾焚燒發電業務,允許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
我公司的分公司為非獨立核算,請問是否可以享受軟件企業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政策?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的規定,軟件企業增值稅的即征即退是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軟件產品的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而非獨立核算的分公司只有滿足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情況下,銷售軟件產品,并且取得省級軟件產業主管部門認可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軟件產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等條件后,才可以享受軟件企業增值稅的即征即退。
分公司是否獨立核算更多影響的是企業所得稅征管,不影響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享受,而是看分公司是否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否能夠符合軟件產品的資料等條件。
我國財政收入大部分來自稅收收入。增值稅是我國主要稅種之一,對于企業發生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業務,該如何做賬務處理?
增值稅即征即退的賬務處理
一、根據正常銷售,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繳納增值稅時
本月上交本月應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本月上交以前期間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三、計提應收的增值稅返還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收到即征即退退稅款計入什么科目?
收到的退稅收入應記入“營業外收入”科目里的,所以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什么項目可以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1、軟件開發企業,按13%的稅率征收稅款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的政策。
2、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3、一般納稅人提供管道運輸服務,對其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的政策。
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銷售貨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勞務,對于即征即退的增值稅業務,企業會計人員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即征即退的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1、根據正常銷售,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繳納增值稅時:
本月上交本月應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本月上交以前期間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計提應收的增值稅返還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4、收到增值稅返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怎樣理解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材料、提供勞務等以外的其他非營業活動而引起的應收、暫付款項,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存出保證金、備用金以及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企業應設置“其他應收款”賬戶,其借方反映企業應收取的各種款項,貸方反映企業已收取的款項,期末余額在借方,表示應收而未收到的款項。在此總賬賬戶下,同樣應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其他應收款核算內容包括有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存出保證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增值稅是我國不可或缺的一個稅種,我國大部分稅收都來自增值稅,但增值稅也有許多不一樣的政策,那么增值稅即征即退應當如何理解呢?
什么是即征即退?
即征即退是由稅務機關先足額征收增值稅,再將已征的全部或部分增值稅稅款退還給納稅人。
增值稅即征即退有哪些行業可以享受?
(一)安置殘疾人即征即退政策
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
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月可退還的增值稅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
(二)資源綜合利用即征即退政策
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具體綜合利用的資源名稱、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名稱、技術標準和相關條件、退稅比例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三)新型墻體材料即征即退政策
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列入國家相關規定的新型墻體材料,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四)軟件產品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五)其他即征即退政策
什么是增值稅?
增值稅是一種流轉稅,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
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并且增值稅實行價外稅,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由消費者承擔。
增值稅的收入占中國全部稅收的60%以上,是我國最主要的稅種之一。
增值稅涉及許多優惠政策,例如免征增值稅、即征即退、減征稅款等,對于增值稅即增即退業務,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增值稅即征即退的賬務處理
一、根據正常銷售,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繳納增值稅時:
本月上交本月應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本月上交以前期間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三、計提應收的增值稅返還: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四、收到增值稅返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什么是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亦稱“營業外收益”,是企業財務成果的組成部分,指的是與生產經營過程無直接關系的收入,其應當列入當期利潤。
營業外收入在“利潤”或“利潤或虧損”賬戶核算,屬于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款項應及時入賬,不準留作小家當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規定的開支。
“營業外收入”賬戶屬于損益類賬戶,經結轉后該賬戶期末無余額,貸方表示企業發生的營業外收入額,借方表示期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數額。
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分保賬款、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等
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應收款
資產負債表上的其他應收款=賬套中的其他應收款借方余額+賬套中的其他應付款借方余額+備用金借方余額-壞賬準備中的其他應收款余額
增值稅作為我國最重要的稅種之一,涉及較多的稅收優惠政策,比如常見的即征即退。那么即征即退優惠政策有哪些?
增值稅即征即退有哪些行業可以享受呢?
(一)安置殘疾人即征即退政策
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
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月可退還的增值稅具體限額,由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
(二)資源綜合利用即征即退政策
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提供資源綜合利用勞務,可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具體綜合利用的資源名稱、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名稱、技術標準和相關條件、退稅比例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三)新型墻體材料即征即退政策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型墻體材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所附《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墻體材料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新型墻體材料,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四)軟件產品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3%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五)其他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稅即征即退的會計分錄
根據正常銷售,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繳納增值稅時:
本月上交本月應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本月上交以前期間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計提應收的增值稅返還: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收到增值稅返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增值稅即征即退屬于政府補助。因為政府按照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辦法向企業返還了稅款,即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了資產。
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
政府補助的特征包括什么?
政府補助的特征包括:
1、企業從政府直接取得資產;
2、政府補助是無償的;
3、政府資本性投入不屬于政府補助。
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有哪些?
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銷售或進口的貨物、提供勞務、銷售服務、銷售無形資產以及不動產。
銷售或進口的貨物主要指的就是有形動產。當然,氣體、電力以及熱力也包括其中。
勞務指的就是修理修配、加工勞務。
服務包括運輸服務、建筑服務以及生活服務等。
銷售無形資產是指轉讓無形資產的使用權或所有權的經濟活動。不動產是指不動產的所有權;常見的不動產包括構建物、建筑物等。
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需要滿足的條件有:
1、納稅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淘汰類、限制類項目。
3、銷售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不屬于原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中的“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或者重污染工藝。
4、綜合利用的資源,屬于原環境保護部《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列明的危險廢物的,應當取得省級及以上生態環境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且許可經營范圍包括該危險廢物的利用。
5、納稅信用等級不屬于稅務機關評定的C級或D級。
6、產品原料70%以上來自所列資源。
7、廢水排放符合《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544-2008)規定的技術要求。
8、納稅人符合《制漿造紙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規定的技術要求。
9、納稅人必須通過ISO9000、ISO14000認證。
“即買即退”便利服務,是以提升離境退稅服務便利度為切入點提出的一項創新舉措,境外旅客可在購物當日向“即買即退”試點退稅商店或試點商場所設的“即買即退”集中退付點申請,先行領取相當于退稅物品實退增值稅款的等額人民幣。
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國境內連續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同胞。
退稅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稅商店購買且符合退稅條件的個人物品。
“即買即退”辦理條件
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銷售額在500元至規定限額之間;(具體限額以當地公告為準)
2.退稅物品尚未啟用或消費;
3.境外旅客承諾于購物開單后規定時間內,由本人隨身攜帶或隨行托運所購退稅物品自當地口岸離境,且境外旅客距入境日未超過183天;
4.境外旅客本人持有可操作預授權擔保的信用卡。
“即買即退”辦理步驟
1.境外旅客在試點退稅商店購物后,取得退稅物品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申請單》
注:獲得《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申請單》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有效身份證件是指標注或能夠采集最后入境日期的護照(外國旅客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旅客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灣旅客持有)等。
2.境外旅客至“即買即退”辦理點刷本人信用卡進行預授權擔保,填寫《離境退稅便利服務權利義務告知書》,領取相當于退稅物品實退增值稅款的等額人民幣。
3.境外旅客離境時,應先主動持退稅物品、退稅物品銷售發票、《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申請單》向海關辦理退稅物品驗核。
3.再到離境口岸隔離區退稅代理機構辦理退稅相關確認手續,也可直接將相關材料投入設在離境口岸的“即買即退業務專屬郵箱”。
已辦理“即買即退”但超過期限離境或其他不符合“即買即退”條件的,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卡預授權操作扣繳先行已退增值稅稅款,符合條件的境外旅客可通過一般離境退稅流程辦理退稅。
內容來源稅務總局新媒體,會計網整理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