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主營業務收入是賣商品的公司,那么發出商品這個會計科目也是經常見到的,那么對于這部分內容你了解多少呢?如果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發出商品是什么意思?
1、是指企業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進行銷售而發出的產成品、庫存商品.會計科目編碼:1407
2、是指在采用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下,業已經發出,但尚未實現收入的產品、商品和物資,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下,售企業應按照合同約定先交付商品,款以后分期收回
發出商品時應該怎么做會計分錄?
1、發出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2、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確認收入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結轉成本
借:產品銷售成本
貸:發出商品
4、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發出商品的會計處理
1、對于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發出商品,按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本科目,記"庫存商品"科目
2、發出商品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結轉銷售成本,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記本科目,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應結轉應分攤的產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記"產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科目,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相反的會計分錄
3、發出商品如發生退回,按退回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記"庫存商品"科目,記本科目
以上就是有關發出商品的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的知識點,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企業購進的原材料,發出時應按不同使用部門,計入相對應的科目核算。以下是會計網整理的關于原材料發出賬務處理的內容,來一起了解吧。
原材料發出如何做賬?
1、如果是生產部門領用原材料,則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
2、如果是車間部門領用原材料,則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制造費用
貸:原材料
3、如果是管理部門領用原材料,則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原材料
注:確定發出原材料的實際成本,企業從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等方法中進行選擇。一旦確定計價方法,不得隨意變更。
原材料暫估入賬會計分錄
1、暫估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2、下月初紅字沖銷原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金額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金額紅字)
3、收到發票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原材料如何理解?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經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并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燃料、修理備用件、包裝材料、外購半成品等。主要可分為在途物資,庫存材料,委托加工物資三類。
原材料屬于資產類目,對于明細分類核算,主要有兩種形式:一、“兩套帳”形式,其核算的工作量較大,而且重復記賬;二、“一套帳”形式,亦稱“帳卡合一”。
材料從庫房出庫后用于生產時,在會計上叫領用材料;用于銷售時,叫銷售材料,并且都屬于發出材料,那么企業發出材料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發出材料的會計分錄
企業如果是為了對原材料進行加工,則發出該原材料時,計入到委托加工物資科目,具體分錄為: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如果企業是銷售該原材料,則計入其他業務成本等: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計劃成本法領用材料的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xx產品
貸:原材料—xx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超支部分)
或
借:生產成本—xx產品
材料成本差異(節約部分)
貸:原材料—xx材料
結轉發出材料計劃成本的會計分錄
1、結轉本月入庫計劃成本,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
貸:材料采購
2、結轉本月入庫材料成本差異,會計分錄如下:
借:材料成本差異
貸:材料采購
3、結轉本月發出材料計劃成本,會計分錄如下:
借:生產成本等
貸:原材材料
借:生產成本等
貸:材料成本差異
什么是材料成本差異?
材料成本差異指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間的差額。實際成本大于計劃價格成本為超支;實際成本小于計劃價格成本為節約。外購材料的材料成本差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材料采購業務的工作的質量。
原材料是什么?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經過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并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原材料具體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企業生產經營中,經常會發生原材料購入和發出的業務。當財務人員碰到有關原材料購入和發出的賬務問題時,該如何處理?
原材料購入環節的賬務處理
1.單據和貨物同時到達:
借:原材料
?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貸記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會計科目。
2.單據到達,貨物未到達:
單據到達時:
借:在途物資
?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根據實際情況可以貸記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會計科目。
材料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在途物資
3.貨物到達,單據未到時:
下月初用紅字沖銷原暫估入賬金額,等單據到后按“單據和貨物同時到達”進行會計處理。
采用預付貨款方式購入材料:
預付貨款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收到材料并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
?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預付賬款
補付貨款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原材料發出環節的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直接材料成本)
貸:原材料
借:制造費用(間接材料成本)
貸:原材料
借:銷售費用(銷售部門消耗)
貸:原材料
借:管理費用(行政部門消耗)
貸: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工程項目消耗)
貸:原材料
借:研發支出(研發環節消耗)
貸: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資(發出加工材料)
貸:原材料
借: 其他業務成本(用于出售)
貸:原材料
原材料指的是什么?
原料、主要材料、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輔助材料、包裝材料等都屬于原材料。
對庫存各種材料的收發及結存情況是通過原材料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在實際成本法下,原材料會計科目借方登記入庫材料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
企業發出材料的會計核算應分為委托加工材料、對外銷售材料及出庫原材料三種情況,不同情況下,其會計分錄的處理也有所差異。
發出材料的會計分錄
如是委托加工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如是對外銷售原材料: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如是出庫原材料:
借:生產成本(生產領用)
制造費用(車間的一般耗用)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部門的耗用)
貸:原材料
材料會計核算過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1、材料采購回來的實物與發票不一致,這時候可以先用暫估價格進行賬務處理,等拿到正確的發票后再將暫估價格沖掉,按實際的發票價格重新入帳;
2、材料的計價方法比較多,包括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等方法,無論是哪一種該方法,確認之后就不能修改,否則成本數據將會缺乏可比性;
3、一般來說,企業都需要定期核對材料會計賬與庫管賬,如出現賬賬不符,則需要進行調賬,調賬內容包括材料的價格與數量;
4、企業每月月末應對實物進行盤點,如材料較多且雜亂,也可以采用抽查的方式,抽查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如發現材料有盤盈或盤虧,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確保賬實相符。
發出商品指的是企業采用托收承付的結算方式進行銷售,企業已發出并交付,但尚未實現銷售收入的商品、產品等物資。對于發出商品業務,會計人員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發出商品會計分錄
1、發出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2、按合同約定的日期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4、收到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發出商品科目是核算托收承付結算方式下已發出尚未收到貨款的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裝物的科目,可按購貨單位、商品類別和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對于未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發出商品,應按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發出商品,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發出商品發生退回的,應按退回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發出商品。
銷售收入確認的五大條件
1、企業已經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全部轉移給購買者;
2、企業既無權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時控制,也沒有保留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
3、銷售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
5、相關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
對于發出原材料業務,應根據領用部門設置對應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一般通過生產成本科目、管理費用科目等進行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是什么?
發出原材料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生產領用)
制造費用(車間的一般耗用)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部門的耗用)
貸:原材料
發出原材料的計價方法有哪些?
針對發出原材料實際成本的確定,可以分為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等方法。值得注意的是,計價方法一經確定,則不得隨意變更。
1、個別計價法,即成本流轉與實物流轉一致,原材料的收、發、存均按照原來的實際單位成本進行反映。雖然這種方法最準確,但是操作起來難度比較大。比較適用那些體積較大、金額較高、數量較少的存貨,比如珠寶、藝術品等;
2、先進先出法,是以先購入或制成的存貨應該先發出假設為前提,對發出存貨進行計價的一種計算方法。由于存貨的價格總是處于波動的狀態,且目前物價上漲速度較快,之前先購入的存貨成本較低,而后來購入的存貨成本相對較高,采用這種方法會使利潤虛增,進而導致企業所得稅負擔加重;
3、移動加權平均法,指的是本次收料的成本加上原來庫存的成本,去除以本次材料和原有材料的數量之和,進而計算出加權單價。
4、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指的是以全部收貨數量加上月初材料數量作為權數,除本月全部收料成本和月初材料成本,從而計算出存貨的加權平均成本。
生產產品所用的原材料,是按照不同部門領取計入到不同的科目中的。那么發出材料用于生產時,相關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發出材料用于生產的分錄
生產部門領料計入生產成本,有不同生產部門的再計入明細的部門,管理部門領用材料的計入管理費用,銷售部門領用材料的計入銷售費用,具體分錄如下:
借:生產成本——A
生產成本——B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貸:原材料
領用材料的會計分錄
領用材料是用來包裝產品,其會計分錄又要怎么編寫呢?應把所領用的材料的具體環節的用途和對應性質分別情況處理。
1、假設是在生產環節領用包裝材料的,該材料也是產品的一個組成部分,例如生產糖果的企業領用糖紙對糖果進行包裝,會計分錄為: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包裝材料
2、假設同樣是在生產環節領用包裝物,如糖果生產企業領用塑料袋、紙盒、鐵罐等盛裝糖果,也構成了產品的組成部分。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3、假設領用包裝材料對產品進行包裝是在銷售環節,如領用尼龍繩、封口膠打包裝等,會計分錄:
借:銷售費用
貸:原材料——包裝材料
企業采購原材料的會計分錄
發票與材料同時到(發票已到材料未到)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
同時:借:庫存商品(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
貸: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或:借:庫存商品(計劃成本)
貸: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
材料已到,月末發票賬單未到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注:下月初,作相反的會計分錄予以沖回: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貸:庫存商品
原材料是指生產某種產品的基本原料。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發出原材料時,會涉及到生產成本科目,制造費用科目等,相應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發出原材料的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生產產品領用)
制造費用(車間一般耗用用)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部門耗用)
貸:原材料
發出原材料實際成本的確定,可以由企業從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等方法中選擇。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什么是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經過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并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原材料具體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生產成本是什么?
生產成本是生產過程中各種資源利用情況的貨幣表示,是衡量企業技術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包括直接材料費、直接工資、其他直接費用以及分配轉入的間接費用。
制造費用是什么?
制造費用指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企業生產部門(如生產車間)發生的水電費、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管理人員的職工薪酬、勞動保護費、國家規定的有關環保費用、季節性和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等。
企業在生產產品時需要耗用原材料,發出原材料時,根據領用部門計入相應的科目核算,具體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企業發出原材料時的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生產產品領用)
制造費用(車間一般耗用)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部門耗用)
貸:原材料
企業發出的原材料實際成本可以使用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等方法進行確定。但是,企業進行原材料實際成本確定的計價方法一經確定,就不得隨意變更。
企業購買材料時的會計分錄
1、發票賬單與材料同時到達(“單貨同到”):
相關的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票據
2、發票賬單已經到達、材料尚未到達(“單到貨未到”):
相關的會計分錄為:
借: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票據
3、材料到達并且進行驗收入庫后,相關的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
貸:在途物資
4、材料已經到達、發票賬單尚未到達(“貨到單未到”):
相關的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暫估價值)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下一個月月初需要將上筆分錄用紅字沖回:
借:原材料(暫估價值)(紅字沖銷)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紅字沖銷)
發票賬單到后,再記錄相關的會計分錄為: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票據
公司在進行銷售活動前,通常會約定好具體流程事項,有時需要對方先預付款,或是需要公司先發出商品,發出商品時應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發出商品的會計分錄
發出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對賬開票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發出商品是指在采用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下,企業已經發出,但尚未實現收入的產品、商品和物資。在分期收款銷售方式下,銷售企業應按照合同約定先交付商品,貨款以后分期收回。在會計核算中,發出商品不能作為銷售處理,而必須在收到貨款后,銷售才能成立。為了反映和監督商品發出和收取貨款的情況,應設置“發出商品”賬戶組織核算。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費、代購買方墊付的包裝費各種運雜費等。此外,在有銷售折扣的情況下,還應考慮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等因素。
主營業務成本是指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性活動所發生的成本。企業一般在確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或在月末,將已銷售商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主營業務成本。
企業發出商品,應按是否滿足收入確認條件進行不同的會計核算,一般設置發出商品科目、庫存商品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怎么做?
發出商品確認收入的會計分錄
1、對于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發出商品,應按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2、發出商品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應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3、發出商品如發生退回,應按退回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
借:庫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企業發出商品,當月不開發票。這種情況財務會計上不做任何處理,但銷售會計要做好發貨記錄。(銷售會計日常工作要做好發貨,來款以及開票記錄)
發出商品屬于企業的存貨嗎?
發出商品屬于企業的存貨。原材料、庫存商品(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產品、農業企業收獲的農產品)、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勞務成本、周轉材料(如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發出商品、在途物資、材料采購、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加、節約減)、委托加工物資、委托代銷商品、商品進銷差價、存貨跌價準備等。這些都是屬于企業的存貨。
發貨報銷運費會計分錄
借:銷售費用——運雜費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
企業核算發出的原材料時,因耗用部門不同,其計入的會計科目也有所區別,一般設置原材料科目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具體如何做賬?
發出原材料怎么做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生產產品領用)
制造費用(車間一般耗用用)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部門耗用)
貸:原材料
原材料成本差異分錄
1、購入原材料時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原材料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材料采購
材料成本差異(可借可貸)
3、領用原材料時
借:生產成本(計劃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貸:原材料(計劃成本)
4、期末結轉差異時
調整節約差異
借:生產成本等
貸:材料成本差異
調整超支差異
借:材料成本差異
貸:生產成本等
生產成本如何理解?
生產成本亦稱制造成本是指生產活動的成本,即,企業為生產產品而發生的成本。生產成本是生產過程中各種資源利用情況的貨幣表示,是衡量企業技術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
生產成本是生產單位為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包括各項直接支出和制造費用。直接支出包括直接材料(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備件、燃料及動力等)、直接工資(生產人員的工資、補貼)、其他直接支出(如福利費);制造費用是指企業內的分廠、車間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分廠、車間管理人員工資、折舊費、維修費、修理費及其他制造費用(辦公費、差旅費、勞保費等)。
企業的倉庫除了存放原材料,還包括產成品,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修理用備件、包裝材料等。日常倉管人員負責來料領料的出入庫登記,財務人員再根據登記表進行賬務處理,那么倉庫發出材料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倉庫發出材料的會計分錄
如果能知道具體生產的產品,則計入生產成本
借:生產成本——A產品
生產成本——B產品
生產成本——C產品
貸:原材料
無法區分具體生產的產品,則計入制造費用
借:制造費用
貸:原材料
會計人員根據倉庫的原材料登記的發出匯總表,編制“材料費用分配表”,根據領料部門和用途,列出應記入的借方科目,再根據材料費用分配表編制會計分錄,借方記有關成本費用科目(增加成本費用),貸方記原材料科目(減少庫存材料)。
采購原材料采用計劃成本入庫的會計分錄
發票與材料同時到(發票已到材料未到)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
同時:
借:庫存商品(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
貸: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或:
借:庫存商品(計劃成本)
貸: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
材料已到,月末發票賬單未到
借:庫存商品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注:下月初,作相反的會計分錄予以沖回: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貸:庫存商品
企業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進行銷售而發出的產成品就是發出商品,對于發出商品,待收到貨款才確認銷售收入,相關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發出商品時的會計分錄
1、發出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2、按照合同規定確認收入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4、對于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發出商品,應按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5、發出商品如發生退回,應按退回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
借:庫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什么是發出商品?
發出商品指的是托收承付結算方式下已發出尚未收到貨款的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裝物等。在會計核算中,發出商品不能作為銷售處理,而必須在收到貨款后,銷售才能成立。為了反映和監督商品發出和收取貨款的情況,應設置“發出商品”賬戶進行核算。
發出商品與庫存商品的區別是什么?
1、核算對象不同,發出商品是托收承付結算方式下已發出尚未收到貨款的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裝物等。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
2、存放地點不同,發出商品的存放地點已經不是在本公司了,而庫存商品仍然在本公司內。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給對方發出的商品,但不符合確認收入的條件時,一般計入“發出商品”科目進行核算。那么企業對發出商品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發出商品的會計分錄
(1)發出商品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需要按照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進行核算: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2)發出商品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3)采用計劃成本/售價核算:
應結轉該分攤的產品成本差異/商品進銷差價。
借:產品成本差異/商品進銷差價
貸:主營業務成本
(4)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產品成本差異/商品進銷差價
(二)如果發出商品發生退回,按照退回商品的實際成本進行核算,相關會計分錄制作如下:
借:庫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什么是發出商品?
1、是托收承付結算方式下,企業已經發出,但是還沒有收到貨款的商品和物資。
2、在分期付款的銷售方式下,銷售企業需要按照規定先發出交付商品,而后分期收回貸款。
什么是庫存商品?
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于銷售的各種商品。
企業應設置"庫存商品"科目,核算庫存商品的增減變化及其結存情況。商品驗收入庫時,應由"生產成本"科目轉入"庫存商品"科目;對外銷售庫存商品時,根據不同的銷售方式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企業將商品發出但是還未進行確認收貨的商品,稱為發出商品,在核算時應與庫存商品進行區別。對于企業的發出商品,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發出商品的會計分錄
1、發出時,相關會計分錄制作如下: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2、按合同約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相關會計分錄制作如下: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結轉成本,相關會計分錄制作如下: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4、收到款項,相關會計分錄制作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什么是發出商品?
是指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下已發出尚未收到貨款的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裝物等。在會計核算中,發出商品不能作為銷售處理,而必須在收到貨款后,銷售才能成立。為了反映和監督商品發出和收取貨款的情況,應設置“發出商品”賬戶組織核算。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和代購貨單位墊付的運雜費借記該賬戶,收到貨款后,按發出商品成本和已收回的代墊運雜費貸記該賬戶,由購貨單位退回的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也在該賬戶的貸方反映。
什么是庫存商品?
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于銷售的各種商品。
企業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進行銷售而發出的產成品、庫存商品一般稱為發出商品。會計人員一般將發出商品計入“主營業務收入本”、“庫存商品”等科目進行核算,具體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發出商品有關的會計分錄
1、發出時的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2、按照合同規定確認收入時的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結轉成本的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4、對于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發出商品,應按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5、發出商品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應結轉銷售成本,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6、發出商品如發生退回,應按退回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借:庫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主營業務成本是什么?
主營業務成本是指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性活動所發生的成本。
企業應當設置“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按主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用于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或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成本,借記該科目,貸記“庫存商品”、“勞務成本”等科目。期末,將主營業務成本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貸記該科目,結轉后,“主營業務成本”科目無余額。
企業在銷售過程中發出商品時,一般可以通過庫存商品科目、應收賬款等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有哪些?
發出商品的會計分錄
1、發出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2、按照合同規定確認收入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結轉成本
借:產品銷售成本
貸:發出商品
4、對于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發出商品,應按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5、發出商品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應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6、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結轉應分攤的產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借:產品成本差異/商品進銷差價
貸:主營業務成本
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7、發出商品如發生退回,應按退回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
借:庫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什么是庫存商品?
庫存商品是指企業已完成全部生產過程并已驗收入庫,合乎標準規格和技術條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送交訂貨單位,或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于銷售的各種商品。
主營業務收入是什么?
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主要的經營范圍所產生的收入。比如銷售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指商品銷售收入。建筑業的工程結算款為主營業務收入等。兼營的就是兼營業務收入。
應收賬款是什么?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包裝費各種運雜費等。
發出商品會計分錄為,當企業發出商品時,借記“發出商品”,貸記“庫存商品”,確認收入時,借記“應收賬款”,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和“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同時結轉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貸記“發出商品”,具體如下:
發出商品怎么做會計分錄
1、發出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2、按合同約定的日期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4、收到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5、未確認收入的已發出商品發生退回:
借:庫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發出商品借方余額反映什么
發出商品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
發出商品的主要賬務處理
1、對于未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發出商品,應按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發出商品”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發出商品發生退回的,應按退回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發出商品”科目。
2、發出商品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應結轉銷售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發出商品”科目。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結轉應分攤的產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
發出商品核算什么內容
發出商品科目核算企業未滿足收入確認條件但已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采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其他單位代銷的商品,也可以單獨設置“委托代銷商品”科目,可按購貨單位、商品類別和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發出商品和庫存商品區別
發出商品屬于產權是公司的,未確認收入的商品,存放地點已轉移,不在公司里的存貨,在會計核算中,發出商品不能作為銷售處理,而必須在收到貨款后,銷售才能成立。而庫存商品屬于產權是公司的,也是沒有銷售,存放地點是公司庫房,在公司里的存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