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發出原材料業務,應根據領用部門設置對應的會計科目進行核算。一般通過生產成本科目、管理費用科目等進行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是什么?
發出原材料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生產領用)
制造費用(車間的一般耗用)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部門的耗用)
貸:原材料
發出原材料的計價方法有哪些?
針對發出原材料實際成本的確定,可以分為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等方法。值得注意的是,計價方法一經確定,則不得隨意變更。
1、個別計價法,即成本流轉與實物流轉一致,原材料的收、發、存均按照原來的實際單位成本進行反映。雖然這種方法最準確,但是操作起來難度比較大。比較適用那些體積較大、金額較高、數量較少的存貨,比如珠寶、藝術品等;
2、先進先出法,是以先購入或制成的存貨應該先發出假設為前提,對發出存貨進行計價的一種計算方法。由于存貨的價格總是處于波動的狀態,且目前物價上漲速度較快,之前先購入的存貨成本較低,而后來購入的存貨成本相對較高,采用這種方法會使利潤虛增,進而導致企業所得稅負擔加重;
3、移動加權平均法,指的是本次收料的成本加上原來庫存的成本,去除以本次材料和原有材料的數量之和,進而計算出加權單價。
4、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指的是以全部收貨數量加上月初材料數量作為權數,除本月全部收料成本和月初材料成本,從而計算出存貨的加權平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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