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職之前,大家就要提前做好交接工作,那么離職后的交接清單包括哪些內容呢?如果你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會計離職前的交接清單內容
1、月份表
(1)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記賬憑證”
(2)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利潤表”
(3)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資產負債表”
(4)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國稅申報表”
(5)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地稅綜合申報表”
(6)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月至接賬月份每一個月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表”
2、季報表
企業所得稅無論是“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 公司開業以來的“第一個季度”至接賬“季度企業所得稅”報表
3、年報表
(1)賬務指標報表
(2)印花稅申報表
(3)年報“企業所得稅清算匯繳”
(4)年檢“工商年檢表”
4、單位員工應交社保、醫療、住房公積金的每一個員工的各基數
5、每一個月單位發放工資是本月計提本月發放還是本月計提下月發放的
6、社保和醫療前期會計所做的科目是“其他應付賬款”還是“其他應收款”, 還是應付職工薪酬一---應付職工養老等(一定要與發放的工資借貸對上要相符)
7、特別是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折舊年限、折舊率、月折舊額、已折舊年限、未折舊年限
8、銀行未達賬項調節表
9、單位的各種證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購買發票登記本、銀行辦理手續證件、購買發票用誰的身份證
10、單位的銀行賬戶名稱、單位賬戶賬號、有幾個賬號、個人的存款賬號、一般做賬用的是那些賬號
以上就是有關離職前的交接清單部分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會計人員離職,沒有進行工作交接,或者交接工作沒有完成,可能會承擔非常大的風險。如何在離職時把工作干干凈凈交接好,避免之后的煩惱?以下交接注意事項一定要注意。
1.交接時間充足
會計人在提出離職后,要留出充足的時間進行交接工作。會計事多而瑣碎,有些工作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才會做一次,特別容易忘記,一旦忘記,可能會給公司和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2.日常的賬務處理
只要是自己經手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匯算清繳表,特殊事項申請表等等。這些資料的紙質和電子版都要進行移交,然后在交接表上做好說明和簽字。
3.與發票相關的一切
發票重要性不言而喻,不管是自己開出去的,還是收回來的,是裝訂成冊的,還是零散發票,務必將發票的具體信息一一在交接表上標明。
4.對內對外重要信息的移交
對內對外的重要信息包括由會計保管的印章、網銀等公司重要物品,銀行、稅務、工商、社保等系統、操作平臺的登錄賬號密碼,公司供貨商及服務商的聯系方式。交接時要詳細登記在交接表中,并確保交接人員能看懂,以免你走后還各種打電話過來詢問。還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離職前一定要去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財務負責人或辦稅人的信息變更,以免走后還要背鍋。
4.監交人員必不可少
很多時候工作交接時只有交接雙方,沒有人負責監交,這是很危險的一件事情。一旦出事,離職的你肯定是處于劣勢。因此交接過程至少要求一名人監交人,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交接完成,核對過所有資料無誤后,在交接單上簽字,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依據。
初級會計交接工作技巧:要事先準備好交接文件,確保交接文件的清楚明了,確保賬目的準確性,要有監交人在場,所有工作交接完畢,交接人、接收人和監交人均要在交接單上確認簽字。
1、做好交接前的準備工作,包括打印銀行對賬單、打印稅務報表、整理記賬憑證等。
2、需向接收人員交代所有納稅申報方式,并逐一進行實驗,及時解決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按照移交清冊逐項移交,移交時應將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問題和會計人員等情況向接替人員介紹清楚。
4、專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公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應在移交清冊上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數據盤、磁帶等內容。
1、將尚未處理完畢的業務,處理完畢。一般將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這就是說,將月底之前的憑證、賬簿、報表等編制登記完畢。
2、整理尚無法處理的業務,列示于交接清單上,注明已處理的程度、相關的憑證資料等。
3、交待其他相關事宜,比如相關工作聯系部門(包括企業內部和外部)聯系人的聯系方式、相關會計處理的流程方法等等。這些內容視的具體情況而定,以將工作的內容交待清楚為準。
會計與出納現金交接方式為現金、有價證券需要根據會計賬簿的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賬簿記錄保持一致。當發現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實際數與賬簿金額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在查清之后進行移交。
會計與出納的其他交接工作內容
1、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2、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賬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3、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出納與會計憑證交接方式
出納與會計交接憑證時需制作一份文件移交單,表格列項有:序號、交接日期、交接資料名稱、移交人、簽收人、備注等。每次交接的時候,就填好交接單。交接時要注意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余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如接替人員發現不一致或“白條抵庫”現象時,移交人員要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出納與會計交接后有關事宜
1、出納工作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蓋章,要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2、接交人員應繼續使用移交前的賬簿,不得擅自另立賬簿,以保證會計記錄前后銜接,內容完整。
3、移交清冊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持一份,存檔一份。
可能每個人都會遇到有更好的機會跳槽或者是離職的情況,那么就要對自己負責的工作進行交接,那么,交接的清單表格怎么才能做得清楚又明了,如果你不清楚這部分知識點,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表格要包括哪些內容?
移交清單的內容包括部門、崗位、姓名、移交項目、接收人、日期、備注、移交物品、規格、數量、接受人、監交人、移交人、日期、備注等要表明清楚,在移交自己負責工作的時候,記得讓上級領導在旁或者是負責人在旁,簽字確認,避免離職后有其他的影響。
交接清單內容包括:
1、將尚未處理完畢的業務,處理完畢,一般將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這就是說,將月底之前的憑證、帳簿、報表等編制登記完畢
2、整理保管的各種會計資料(如憑證、帳簿、報表等)和各種會計物品(如證件、發票、印章、電算化密碼等),并列示于交接清單上。
3、整理尚無法處理的業務,列示于交接清單上,注明已處理的程度、相關的憑證資料等
4、交待其他相關事宜,比如相關工作聯系部門(包括企業內部和外部)聯系人的聯系方式、相關會計處理的流程方法等等
5、打印交接清單,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單交接工作,交接無誤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各自簽章,各執一份交接清單。
注意事項:
每家公司的制度不同,但是有一些東西往往交接的時候是會忽略掉的,比如:
1、 固定資產及日常辦公用品等實物移交。大的方面如臺式電腦、手提電腦、打印機、傳真機等,小的到容易怱視的鑰匙
2、電子版和紙質版文件。形成目錄形式,確保賬物相符后拷貝和移交給指定的人員
3、工作郵件。你可以把工作交接的所有內容,包括已經完成的工作、待完成的工作、應對策略等,連同交接實物和文件清單一起寫在郵件當中,抄送給你的接手人、主管、上級領導等多方。這樣交接工作一經完成,責任明確公開,避免了未來工作出現問題將責任推脫到前任身上
以上就是有關交接清單上應該有的內容以及注意事項,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會計有關的知識點,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會計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時,需與接替人員做好交接工作。辦理交接手續時,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會計人員工作交接內容
出納新人交接工作的內容
出納交接,一般由會計負責人監交,前任出納必須將手中未記賬的單據登記入賬,然后填寫一式三份的交接清單,內容包括:
1、列明支票張數及支票號碼;
2、現金金額及票面金額;
3、發票張數及號碼;
4、賬簿名稱及冊數;
5、印章及其他類物品。
雙方交接核對無誤后,交接雙方及監交人各簽字蓋章,各保留一份交接清單備查。
會計新人交接工作內容
(1)首先要將未處理的事情處理完。在月末之前就應該將憑證、賬簿、報表等編制完畢。
(2)交待其他相關事宜,比如相關工作聯系部門聯系人的聯系方式、相關會計處理的流程方法等。
(3)如若一些業務無法處理,則應列示于交接清單上,注明已處理的進度、相關的憑證資料等。
(4)整理保管的各種會計資料和各種會計物品,列示于交接清單上。
打印交接清單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單交接工作,交接確認無誤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各自簽章后各執一份。
會計人員在辦理移交手續時,應提前做好的準備有:
(1)還沒有登記的賬應該及時登記,并且在最后一筆上加蓋經辦人的蓋章。
(2)對于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如果還未填制的,應該填制完全。
(3)在移交清冊的編制時,列明應當移交的各種會計資料和物品;如果移交人員是會計電算化工作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4)移交時要提前整理相關的各項資料,對還沒有結束事項作出書面說明。
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時,必須專人負責監交。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步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現金、有價證券應該與賬簿記錄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時,移交人員應該在一定時間內查明原因。
會計資料必須完整。如果出現缺少的情況,則必須查明原因,并注明在移交清冊中,由移交人員負責。
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一致,如果不一致,應該編制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賬戶的余額,與實物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需交接清楚;如果移交人員是從事會計電算化的,交接時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
移交清冊一式三份,不僅交接雙方各執一份,還要存檔一份。對于會計賬簿接替的人員應該繼續使用,不得自行另立新賬,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在會計行業中,在一家企業工作久了難免因為各種原因而選擇離職,而關于離職交接的事情,會計可是最多工作需要交接的崗位,那么大家在交接過程中,哪些事項是值得注意的呢?
一、物品方面
在離職之前,除了工作位置上收拾好自己的個人物品外,像電腦中的數據文件、財務報表、憑證、賬簿、印章、文書檔案、會以記錄本等涉及到日常工作的物品,都需要大家清點清楚,把自己的個人物品帶走,而關于企業的重要資料物品,則需要移交至交接人員。
二、日常負責的工作
除了物品以外,像會計本身日常所負責的工作,涉及到哪些事務、工作流程等方面也大家所要交接的重要事項。不同的企業會計的日常工作都會有所差異,所以大家在交接時,一定要根據企業的業務、性質等方面進行交代清楚,最好能夠給出一份工作流程的清單以及操作說明書等,務必要把自己的工作內容說的明明白白,一旦出現是沒錯漏,問題將會追究到你身上。
三、事項交接
除了會計人自己日常所負責的工作以外,也需要向交接人交代清楚接下來將要處理的一些重要事項,比如企業正在進行的業務關鍵點,近期企業需要處理的一些重大稅收、財務等事項,這些方面內容都需要像交接人說明清楚,確保不影響企業業務的正常運營。
四、清單打印
在確定自己所負責的工作流程都交接完畢之后,最后會計人自己應該把所要已經交接完畢的事情,打印一份清單,與交接人逐一排查、確認無誤以后,雙方需要在監督人的見證下在清單上各自進行簽字及蓋章、并注明清除交接日期、企業名稱、監督人姓名等相關重要信息。
作為一名財會新人,剛到一家公司的時候,往往要面臨工作交接。那么一般財務工作交接包括哪些內容呢?又需要注意什么?下面快隨著會計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財務工作交接包括哪些內容?
1、關于現金及銀行存款的交接,需核實
交接現金的時候,需對保險柜中的現金進行清點,看看能否和現金日記賬對得上,假設對不上,需考慮會不會存在一些未走賬的原始單據。建議可以讓前任將相關憑證都做到賬上。
交接銀行賬戶的時候,應當將 銀行賬戶余額 與銀行日記賬余額進行核對,看看是否相符。假設不相符,需找出銀行余額調節表中的未達賬項原因及對銀行票據的號碼和張數進行清點、記錄。
2、關于會計資料的交接,缺一不可
財務工作交接涉及到會計資料的時候,必須全部交接清楚,缺一不可。包括了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資料。如果發現遺漏,其原因必須查清楚,并在交接單上附上相關說明。另外,對于賬實、賬賬及賬表需一一核對清楚。
3、關于稅務資料,必須全部交接
財務工作交接關于稅務資料方面,必須全部交接。涉及到納稅申報資料、稅申報告及稅務文書等。其中,要注意近一個月申報表上金額及賬簿金額是否對得上。
財務工作交接需注意什么?
1、對于交接人獨立處理各類業務、在交接日最后一天進行簡單交接這些情況應當避免。
2、財務工作交接的時候,應當制定相應的交接工作進度表、交接清單。
3、注意一定要有作為監交人的第三人在場。當工作交接完畢的時候,必須要有交接清單,且附上三人簽名。
4、注意交接工作之前的準備工作一定要做好。比如 計算余額、 登記憑證及編制移交清單表等。
出納交接內容包括出納憑證,即與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有關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出納賬簿,即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等。現金,即庫存的人民幣和外幣;銀行存款是指企業存放在銀行的貨幣資金;其他貨幣資金是指企業除現金和銀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種貨幣資金。
出納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
出納的三大禁忌是什么?
出納的三大禁忌是使用“白條”進行抵庫、大量現金過夜和現金坐支。白條抵庫亦稱“白條頂庫”,以不符合財務制度和會計憑證的字條或單據頂替合法單據,挪用庫存現金的行為;現金坐支是收到現金(營業款即營業收入)以后不往銀行存,直接從收到的現金(營業款即營業收入)中開支。
月末出納的工作有哪些?
月末出納的工作錄入結算單,如收款結算單,付款結算單以及劃賬結算單三類;月末還需要打印整月的銀行流水,諑筆核對業務,如果有未入賬或提前入賬的業務,需要制作銀行余額調節表;以及還需要對現金進行清點。
出納要去銀行辦理的業務有哪些?
出納要去銀行辦理的業務有存款、匯款、現金支票支取備用金、向銀行索取本單位回單、辦卡和銷卡等。出納是會計部門專設出納人員的各項工作,是按照有關規定和制度,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的總稱。
出納交接資料包括出納憑證;出納賬簿;現金或現鈔、金銀珠寶及其他貴重物品;有價證券;支票簿;相關發票如空白發票等;收款收據;相關印章;會計文件、會計用品及其他會計資料等。
出納交接資料有哪些?
出納交接資料包括出納憑證,即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出納賬簿,包括現金日記賬與銀行存款日記賬等;現金或現鈔、金銀珠寶及其他貴重物品;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商業匯票、股權證書等;支票簿;相關發票如空白發票、已用或作廢發票存根聯及作廢發票其他聯等;收款收據;印章含現金收訖印章、現金付訖印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和合同章等;會計文件、用品及其他會計資料,如銀行對賬單或由出納人員保管的合同或協議等。
出納交接有哪些注意事項?
1、移交職員與接受職員應當辦清交接手續;
2、交接過程中要有專人負責監交,交接要求進行財產清算,核對相關賬項。
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移交清冊應包括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職務與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份數和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等。移交清冊一般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出納交接的監交人是誰?
一般會計人員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時,負責監交的人員應當是會計機構負責人。我國《會計法》規定,會計或出納調離本崗位時,應由會計機構負責人負責監交,處理好工作交接事項。
出納和財務有什么區別?
出納一般負責與資金收付相關事務,分管企業票據與貨幣資金,以及有價證券的收付、保管與核算工作,為企業經濟管理和經營決策提供各種金融信息;財務是記賬和理財的統稱,通常公司財務部都有管理和記賬的雙重職責,工作內容較多,包括憑證管理、報表管理、賬簿管理、資料管理以及系統維護等。
你肯定遇到過這種情況,入職一家新公司,上一任財務交接工作沒做好,留下了一攤爛賬,你不知道是否需要處理或者如何著手處理。在這里,會計網就來給大家告訴大家,遇到這種情況,我們需要怎么做。
01、初步了解公司的內部情況
首先,當我們入職一家新公司時,我們需要對他的過往經歷、組織架構、股權結構、人事關系、工作節奏等等情況了解清楚,這樣有利于我們后續工作的開展。
無論是否需要我們處理亂賬,我們都能游刃有余,畢竟你只有在深入了解該公司的情況下,你才能對賬務做出合理的處理方式。
02、弄清楚責任歸屬
其次,積極跟領導溝通,這項工作是否處于你的職責范圍內。將責任劃分清楚,否則要是出了問題,得到個費力不討好的結果,那就虧大了。
如果是在自己職責范圍內,那就與領導溝通,協商出初步的處理方案。
如果不是在自己職責范圍內,那也是將情況及時知會領導,讓領導了解賬務上存在的漏洞。
03、接受工作安排,留下證據
在接手該項工作時,需要留下證據。例如你的時間進度,何時開始處理以及完成情況,記錄下每一步驟,這樣也方便后續的查驗工作。
如果上一任財務有留下交接清單,也需要對照清單及時核對,以防出現交接疏漏問題,在你確認交接表時,也可以讓你的領導確認,有第三方的監督和作證,這樣在查賬梳理時就能更好的查清疏漏。
04、建立新的帳套,與之前的賬本進行區分
如果賬務實在比較雜亂復雜,建議建立新的賬套,將新舊賬務進行區分,也是為了方便后期核算。
建立新賬,方便最終完成該項工作時,可以對上級清晰闡述自己的工作成果,衡量這段時間的工作量。
針對舊賬,也需要進行思考,是否存在財務制度上的漏洞導致亂賬的產生,需要如何進行完善,否則,后續依然會存在賬務處理亂套的現象。
05、工作交接清單表/財務規章制度
1)一份清晰明了的交接表,便于離職的人整理工作內容,能夠更好的幫助繼任工作的人快速上手工作。
附上財務工作交接表,給大家借鑒,以免后續再出現由于交接疏忽導致賬務亂套的現象。
(工作交接完畢后,建議交接雙方和監交人都需署名,并注明職務、時間等等內容,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各執一份)
2)將現有的財務報銷等的規章制度進行規范化,避免由于報銷方式等不規范,導致賬務混亂。
本文為財務王經理公眾號原創首發,作者:小熊。
財務離職一身輕,交接不好一生黑。真的這么嚴重嗎?你別說,還真有!前幾天會計網在后臺和小伙伴們嘮嗑的時候,就聽到一會計吐槽說因離職交接不慎給自己惹上了一堆麻煩······
類似上述案例的,在會計實際工作中并不罕見,特別是涉及金錢的業務,誰也不想擔起這個責任!那么會計該如何開展交接工作呢?怎樣交接才是安全有效的呢?會計網來一一給大家排雷了~
01、“撇清關系”的重要性
會計眼中的自己,是公司里的打雜阿姨;同事眼中的會計,是公司里的掌門人;老板眼里的會計,是公司的“省錢工具”······
像這么一個既會打雜又能省錢并且手握公司金鑰匙的掌門人,在工作上的舉動自然牽一發而動全身了,更何況是離職,對吧!只要是你經手過的,誰的工資少算了一分錢,又或者誰的社保多扣了一分錢,還不都是找你要說法···
所以,會計離職交接好工作,不僅僅是對自己負責,對接收人甚至是對公司其他同事來說,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02、相關人員都很緊張
一、移交人職責
移交人需在離職交接工作開始前,將崗位職責內應移交的所有數據、文件及物品等逐項盤點理清,并編制《交接清單》,未盡事宜應另作書面說明。
二、接收人職責
接收人應與移交人一同進行盤點工作,確保所接收的所有數據準確無誤,并且賬實相符,對有疑問之處,及時咨詢移交人。
三、監交人職責
監交人應依照公平公正原則,監督交接工作,復核各項交接內容,確保交接數據真實有效。
03、該甩的“鍋”全都甩
為了避免無辜背鍋俠出現,移交內容寫得越詳細越好,寧可寫多也不可記少!未完結的業務,移交人應作書面說明;應完成而未完成的崗位工作,移交人應在離崗前完成。現會計網把會計崗位職責常見的移交事項,總結如下:
一、印章類:公章、合同專用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
二、會計檔案:會計憑證、財務報表、企業納稅申報表、總賬、明細賬、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驗資報告、匯算清繳報告、審計報表、合同;
三、證件類:營業執照正副本、開戶許可證、銀行印鑒卡;
四:發票類: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票領購本、已作廢發票、空白發票、增值稅專用抵扣聯;
五:銀行類:企業銀行網上登錄密碼、銀行U盾、支票存根、未使用的空白票據;
六:電子類:數字證書、電子稅務局登錄密碼、公職金網盾、電腦密碼,資料存檔路徑;
七、其他類: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公司工商變更通知、買賣合同、服務協議、押金收據、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盤點表、現金盤點表等。
04、簽完這單,就可以單飛了
財務工作交接完畢后,移交人、接收人以及監交人三方需同時在交接清單上簽名或蓋章,明確責任。
交接清單一式三份,移交人拿著就可以跑了?想得美!假如接收人正式上崗后發現移交人隱瞞真實數據或做假造成公司損失的,追溯移交人負全責!
所以,離職交接工作做到位,不僅僅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別人負責!不管是在崗中還是離職時,會計都應該牢記職業道德,恪盡職守,做一個名副其實的既會打雜又能省錢并且手握公司金鑰匙的掌門人!
會計工作交接相關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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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移交職員與接受職員需要辦清交接手續;交接過程中要有專人負責監交,交接要求進行財產清算,核對相關賬項。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出納離職交接需要注意什么?
出納移交職員與接受職員需要辦清交接手續;交接過程中要有專人負責監交,交接要求進行財產清算,核對相關賬項。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移交清冊必須包括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及姓名,以及移交清冊頁數、份數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移交清冊一般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并存檔一份。
出納交接資料有什么?
出納的交接資料包括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出納賬簿,指現金日記賬與銀行存款日記賬等;現金或現鈔、金銀珠寶及其他貴重物品;有價證券,包括股票、債券、商業匯票、股權證書等;支票簿;收款收據;相關印章含現金收訖印章、現金付訖印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和合同章等;相關發票如空白發票、已用或作廢發票存根聯及作廢發票其他聯等;會計文件、用品及其他會計資料,如銀行對賬單或由出納人員保管的合同、協議等。
出納離職不交接違法嗎?
出納離職不交接是違法的。《會計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通常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即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則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負責監交。
出納交接后發現問題由誰負責?
出納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員所移交的會計資料是在其經辦時期內發生的,移交人員應對這部分會計資料的真實性與完整性負責,即使接替人員在交接時沒有發現接受的會計資料在真實性與完整性方面的問題,如事后發現仍然由原移交人員負責,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移交給他人而推卸責任。
接手出納交接手續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分別是交接準備、交接階段與交接結束,每一階段都有需要完成的事項,應當仔細完成各階段重要事項,保證交接工作的順利進行。
接手出納交接手續的內容有哪些?
第一階段:交接準備
1、將尚未登記的收支業務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個人私章;
2、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現金核對一致,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一致;
3、在庫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啟用表上填寫移交日期,并加蓋個人私章;
4、整理移交的各種資料,對未了事項編寫書面說明;
5、編制“出納工作交接表”列明應移交的資料。包括具體業務移交,即庫存現金與銀行存款;會計資料、賬簿與文件;各種票據、支票簿、各種文件資料和其他業務資料等;印鑒包括現金收訖、現金付訖、作廢等業務專用章;最后是責任劃分:交接前后出納工作責任事項的劃分。
第二階段:交接階段
1、接交人按出納工作交接表驗收現金收付訖章、作廢章、銀行收付訖章及其他出納資料等,物品需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移交人查明具體原因,并在出納工作交接表中注明,由移交人負責;
2、接交人辦理接收后,應在庫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啟用表上填寫接收時間,并簽名或蓋章;
3、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要在出納工作交接表中簽名或蓋章。
第三階段:交接結束
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需在出納工作交接表上簽名或蓋章,工作交接表必須具備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及姓名,以及工作交接表頁數、份數和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出納工作交接表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并存檔一份。
出納的工作內容有哪些?
出納的工作包括貨幣資金核算、工資結算與往來結算等。其中,貨幣資金核算包括辦理現金收付、銀行結算、登記日記賬、保管庫存現金、保管有關印章及復核收入憑證等;工資結算包括監督工資使用、發放工資獎金以及負責工資核算等;往來結算包括辦理往來結算與核算其他往來款項等。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的工作有什么?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會計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