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人們工作生活的堅實后盾,對社會保險的審計工作也十分重要,作為財會人有必要知曉關于社會保險審計的相關內容。
什么是社會保障審計?
社會保障審計是指審計機關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社會保障政策執行效果以及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使用、結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的審計監督。
社會保障審計有利于促進各項社會保險政策的落實和制度的完善,推進多層次的社會保險體系不斷健全;有利于推進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制度不斷完善;有利于促進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任務的完成;有利于促進相關惠民政策的落實;有利于促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和社會福利事業、慈善事業的發展。
社會保險審計的內容
1.對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的審計
(1)社會保險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2)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核定、收繳、支付、上解、下撥、儲存、調劑及管理服務費和其他專項經費的提取、使用、上解和下撥。
(3)購置固定資產的資金來源、使用、保管及工程決算的情況。
(4)國家財經法紀的執行情況和其他有關經濟活動及會計行動的合法性。
(5)上級社會保險機構交辦以及國家審計機關委托的審計事項。
2.對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的審計
(1)在職職工和社會保險待遇享受人員的人數及花名冊。
(2)工資總額填報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上繳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4)支付社會保險金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情況。
社會保險審計的特點
1.獨立性
社會保險審計機構和人員獨立于財務部門和其他業務管理部門之外依法進行審查監督。
2.權威性
社會保險審計人員依據《審計法》和《社會保險審計暫行規定》賦予的審計監督權進行審查工作。
3.超脫性
審計機構及人員的超脫表現。
4.強制性
審計監督依法授權,被審計耽誤不得拒絕,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事業單位發生的社會保險支出,可通過“應付職工薪酬”、“事業支出”科目進行核算,具體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如何做賬?
1、在計提時:
借:事業支出-基本支出-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2、在發放職工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3、在代繳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業務活動費用(這是繳納的社保單位部分)
貸:銀行存款
事業單位繳納社保單位部分不需要計提,在繳納的時候計入“業務活動費用”科目核算即可。
業務活動費用是指依法履職或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該科目用于核算單位為實現其職能目標,依法履職或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事業支出是什么?
事業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各項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實際支出。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按照支出的性質不同,分為經常性支出和專項支出。
按照部門預算的要求,分為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按照不同業務性質進行分類,分為財政補助支出、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和其他資金支出三大類。
職工社會保險費,一般由企業代繳,企業代繳社保時,一般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社會保險費分錄
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的區別
其他應收款是資產類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其他應付款是負債類科目,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期末余額一般在貸方。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所謂的社保費就是社會保險費,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需要為員工繳納社保,而需要實際繳納社保的基數是根據單位的情況來確定的,那么關于計提社會保險費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計提職工社會保險費的會計分錄
1、分配工資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5、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雇員和雇主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它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個人所得稅是什么?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社會保險是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等,對于社會保險計提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計提社會保險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等(根據員工社保費歸屬部門計入對應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發放工資時代扣員工個人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銀行存款
繳納員工社保時:
借: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社保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一般來說,企業會給員工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計提繳納社保時可以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會計人員應如何編制具體的會計分錄?
計提社會保險費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等(根據員工社保費歸屬部門計入對應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發放工資時代扣員工個人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銀行存款
繳納員工社保時:
借: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社保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其他應付款是什么?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內容。
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職工在籌集社會保險基金過程中,按照規定期限和數額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對于社會保險費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社會保險費的會計分錄
1、對于企業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按照國家規定的計提基礎和比例,在職工提供服務期間根據受益對象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并確認相應的應付職工薪酬金額。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2、對于職工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職工所在企業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工傷保險)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什么是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通常情況下,該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一般來說,企業都會給自己的員工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計提時一般可以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相關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計提社會保險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等(根據員工社保費歸屬部門計入對應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發放工資時代扣員工個人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銀行存款
繳納員工社保時:
借: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社保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其他應付款的賬務處理
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或退回有關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一般來說,企業在每月發工資時會自動扣除應給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一般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會計分錄
1、企業每月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應發工資)
貸:應付職工應酬
2、企業每月計提企業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
借:管理費用(應發工資*比例)
貸:應付職工應酬——社保費(企業承擔)
3、當繳納企業承擔社會保險費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企業承擔)
貸:銀行存款
4、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個人承擔)
貸:銀行存款
5、支付職工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實發工資)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個人承擔)
什么是社保?
社保就是指社會保險,是中國實行的一種對于失去了勞動能力或無力保持收入的人群的保障措施。社保只是一種寬泛的說法,詳細來講的話,社保一共包含五種保險,分別為醫療、生育、養老、失業、工傷這五種,當有人遭遇到這些情況時,就可以通過社保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個人生活。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其他應收款是什么?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在處理社會保險費的賬務時,企業通常設置“應付職工薪酬”“其他應收款”“管理費用”等會計科目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社會保險費的會計分錄
繳納社保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如何理解庫存現金?
庫存現金是指存放于企業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貨幣。庫存現金是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正確進行現金收支的核算,監督現金使用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庫存現金的總分類核算是通過設置“庫存現金”賬戶進行的。“庫存現金”賬戶是資產類賬戶,借方反映庫存現金的收入,貸方反映庫現金的支出,余額在借方,表示庫存現金的余額。
如何理解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隨著人們現在保險意識的提高,不少人們都會購買保險,企業也一樣,會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那么購買社會保險的會計分錄怎么寫呢?
社會保險的會計分錄
1.分配工資
借:生產成本(一線工人薪酬)
制造費用(生產管理人員薪酬)
管理費用(行政人員薪酬)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薪酬)
研發支出(從事研發人員的薪酬)
在建工程(從事工程建設人員的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
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生產成本(一線工人薪酬)
制造費用(生產管理人員薪酬)
管理費用(行政人員薪酬)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薪酬)
研發支出(從事研發人員的薪酬)
在建工程(從事工程建設人員的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
其他應付款(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5.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注意事項:
五險一金是可以進行稅前扣除的,那么補充的保險可以稅前扣除嗎?我們看下面的規定。
根據相關規定,企業按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或標準繳納為全體雇員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可以在稅前扣除。按照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的部分準予扣除,另外企業財產保險,雇主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特殊工種”人身安全保險,
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也是準予扣除,不過如果是其他的商業保險則不得扣除。
社保費用,一般是由企業和員工共同承擔,由企業代為繳納,繳納社保時,會計人員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繳納社會保險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實發數)
社會保險是什么?
一是養老保險、二是醫療保險、三是失業保險、四是工傷保險、五是生育保險這五種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同時它也是一種再分配制度。
社會保險有五種特征:第一個特征,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第二個特征,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第三個特征,社會保險屬于強制性保險;第四個特征,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第五個特征,保險基金來源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
社會保險補貼指政府對由雇員自己或其雇主為雇員制定的社會保險方案的分攤額的資助,對此,很多財會人員不清楚對應的會計分錄怎么做,下面我們來看看吧。
社會保險補貼的會計分錄
一、分配工資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二、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三、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四、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五、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拓展內容
2018年,整個省的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基本養老保險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196元,基本醫療保險補貼標準由地方政府確定。根據“黑龍江省就業補貼資金管理和使用辦法”,對45歲以上婦女和55歲以上就業困難的婦女給予固定社會保險補助。為靈活就業支付社會保險費。
申請的程序
1、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申報就業,并憑《再就業優惠證》、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等相關材料,向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提出社會保險補貼申請;
2、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核實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情況,出具靈活就業證明,并為其向當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3、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財政部門復核后,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給本人;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靈活就業人員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一定比例計算。具體補貼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資金管理通知》制定。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計提社會保險時,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具體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計提社會保險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等(根據員工社保費歸屬部門計入對應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發放工資時代扣員工個人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銀行存款
繳納員工社保時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社保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并且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屬于負債類科目。該科目的貸方表示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借方表示實際發放的職工薪酬,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而未付的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還應當按照“工資”、“住房公積金”、“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許多企業都會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用支出,一般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社會保險費的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對于職工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職工所在企業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工傷保險)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并且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屬于負債類科目。該科目的貸方表示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借方表示實際發放的職工薪酬,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而未付的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還應當按照“工資”、“住房公積金”、“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社會保險費一般由企業和員工共同繳納。企業在繳納社會保險費時,可以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銀行存款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會計分錄
1、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社會保險費結轉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3、企業向員工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退回的社保費如何做賬?
收到退回的社保費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沖銷之前計提的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管理費用等科目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借方是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金額,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社會保險費是國家規定要求企業為員工購買的社會保險,由企業當月在支付職工薪酬時扣除,對于社會保險費,應如何寫會計分錄?
社會保險費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工資)
貸: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中的社保費和“管理費用”中社保費的區別?
1、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屬于負債類科目,二級明細社保費是指一個時點內公司未繳納的社保,而管理費用科目屬于損益類科目,二級明細中的社保費是指一個時期公司應承擔的社保費。
2、應付職工薪酬的社保費核算企業應繳納給社保局的社會保障費,包括從員工工資中扣下的由公司負擔的部分和員工負擔的部分,而管理費用中的社保費則是核算企業應該負擔的社會保障費。
現在一般公司都會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不僅保障了員工的權益,還能減輕員工的經濟負擔,那么企業在計提繳納社保費時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計提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由單位繳納的部分)
2、上繳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社會保險費?
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雇員和雇主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它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員工社會保險費一般由企業代繳,企業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有關費用。計提社保時一般設置管理費用科目進行核算,具體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計提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根據所屬部門計入不同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繳納社保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
其他應付款(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屬于負債類科目,貸方登記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方登記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月末,余額在貸方,表示企業應付、暫收的結存現金。本賬戶應按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戶。
計提工資的會計分錄
計提時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根據員工所屬部門計入不同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發放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員工個人部分的社保)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計提是什么?
計提是指計算和提取,按規定的比率乘以規定的基數計算提取,列入某一賬戶。
計提的功能:
1、在權責發生制前提下,預先計入某些已經發生但未實際支付的費用。
2、根據制度規定,計算、提取有關的(留存、減值)準備。
3、預計某些應付賬款。
4、其他符合會計制度的預計項目。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向員工配偶、子女、受撫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和其他受益人提供的福利也屬于員工福利。應付職工薪酬屬于負債類科目,該科目借方登記減少,貸方登記增加。借方是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金額,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臺灣居民參加社會保險的政策依據是《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
哪些臺灣居民可以參加社會保險?
在企業就職的臺灣居民應當參加社會保險,由用人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繳費。從事個體工商經營和靈活就業且辦理了居住證的臺灣居民,可以按注冊地和居住地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臺灣居民如何參保繳費?
在企業就職的臺灣居民,由用人單位持相關材料辦理參保登記。登記后,按大陸同胞同等繳費標準由單位和本人共同繳費。從事個體工商經營和靈活就業的臺灣居民,按注冊地(居住地)有關規定,持相關證件辦理參保登記,參保后按照大陸同胞同等繳費標準由本人繳費。
參保繳費后待遇如何計算?
個人賬戶:臺灣地區居民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前離開內地(大陸)的,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予以保留,再次來內地(大陸)就業、居住并繼續繳費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經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可以將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臺灣地區居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需要在大陸領取待遇的,若累計繳費不足15年,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最后,臺灣居民還有參保豁免哦,已在臺灣參加當地社會保險,并繼續保留社會保險關系的臺灣地區居民,可以持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不在內地(大陸)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