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費一般由企業(yè)和員工共同繳納。企業(yè)在繳納社會保險費時,可以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銀行存款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會計分錄
1、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2、社會保險費結轉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3、企業(yè)向員工發(fā)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fā)數(shù))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xiàn)金(實發(fā)數(shù))
退回的社保費如何做賬?
收到退回的社保費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沖銷之前計提的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管理費用等科目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yè)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yè)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yǎng)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jīng)費和職工教育經(jīng)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借方是實際發(fā)放職工薪酬的金額,貸方余額反映企業(yè)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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