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附加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都是企業需要繳納的稅種,本期會計網給大家整理的內容是有關企業城建稅和教育附加費的計算方法和計提問題,希望可以在工作中幫助到大家。
企業城建稅和教育附加稅的計算方法
一般納稅人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根據上繳的增值稅計算提取的。
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城建稅適用稅率(納稅人所在地屬于市區的,稅率為7%;縣城、鎮的稅率為5%;不屬于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教育費附加=增值稅×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2%
企業城建稅和教育附加費的計提
計提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需要注意的問題
(1)不作為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的有:納稅人繳稅的“非稅”款項(滯納金、罰款)、進口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納稅人違反“三稅”有關稅法而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違法行為的經濟制裁,不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
(2)作為計稅依據的的“三稅”稅金只是看是否在本期繳納,與稅款所屬期間無關。即查補稅款也應作為計稅依據。
(3)免征或者減征“三稅”同時免征或者減征城建稅
(4)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建稅。
(5)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征收城建稅。
說到城建稅可能大家都不陌生,那么對于代扣代繳的城建稅的會計分錄怎么做你知道嗎?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清楚,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代扣代繳的城建稅會計分錄怎么做?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城建稅
借:應交稅金-城建稅
貸:銀行存款
城市維護建設繳稅的公式:應納稅額=(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如何計提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1、城市維護建設稅
(1)納稅人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是指實際繳納"三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
(2)稅率(7%、5%、1%)
由受托方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三稅"的單位和個人,其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按"受托方所在地"適用稅率執行;流動經營等無固定納稅地點的單位和個人,在經營地繳納"三稅"的,其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繳納按"經營地"適用稅率執行
城建稅可以代扣代繳嗎?
關于轉發通知》(國稅函[2004]420號)文件規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解釋的精神,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同時也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請你們結合本地情況認真貫徹執行,進一步加強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管理。 提示:流轉稅的扣繳義務人也是城建稅的扣繳義務人,所以在代扣流轉稅時應一并代扣城建稅
以上就是有關代扣代繳城建稅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相關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是為了加強城市維護建設以及扶持教育事業發展而征收的稅種,那你知道計提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要怎么做嗎?
企業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計提
1、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依據征收。
2、城建稅的計算
應交城建稅=(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7%
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所在地的不同,稅率分為市區的7%,縣城、鎮的為5%,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為1%
3、教育費附加的計算
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3%
企業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稅的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
城建稅的計稅依據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依據征收
(1)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除外)
(2)補交的稅款
(3)免抵稅額
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注意事項:
(1)納稅人繳納的滯納金、罰款、進口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不作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納稅人違反稅法而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違法行為的經濟制裁,不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
(2)如果增值稅和消費稅有補報的情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稅也要進行相應的補報。
(3)免征或者減征增值稅,消費稅的同時免征或者減征城建稅
(4)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建稅。
(5)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征收城建稅。
城建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為計稅依據,計提城建稅,如何做賬?就該問題,本文將作詳細解答。
計提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實際繳納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稅金及附加: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資源稅、印花稅等。
城建稅是什么?
城建稅,即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
城建稅特征體現在以下兩點:
1、具備附加稅性質,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二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或稅基。
2、鑒于增值稅、消費稅在我國現行稅制中屬于主體稅種,而城市維護建設稅又是其附加稅,原則上而言,只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中任一稅種的納稅人都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即,除了減免稅等特殊情況以外,任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均要繳納城建稅。因此城建稅征收范圍十分廣泛。
城建稅稅率
1、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的,城建稅稅率為7%。
2、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城建稅稅率為5%。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者鎮的,城建稅稅率為1%。
國家為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而開征了城市維護建設稅。繳納城建稅時,會計人員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繳納城建稅分錄
在會計核算時,企業按規定計算出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實際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城建稅是什么?
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城建稅特點如下:
1、稅款專款專用,具有受益稅性質
按照財政的一般性要求,稅收及其他政府收入應當納入國家預算,根據需要統一安排其用途,并不規定各個稅種收入的具體使用范圍和方向,否則也就無所謂國家預算。但是作為例外,也有個別稅種事先明確規定使用范圍與方向,稅款的繳納與受益更直接地聯系起來,我們通常稱其為受益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專款專用,用來保證城市的公共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和建設,就是一種具有受益稅性質的稅種。
2、屬于一種附加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與其他稅種不同,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或稅基,而是以增值稅、消費稅“二稅”實際繳納的稅額之和為計稅依據,隨“二稅”同時附征,本質上屬于一種附加稅。
3、根據城建規模設計稅率
一般來說,城鎮規模越大,所需要的建設與維護資金越多。與此相適應,城市維護建設稅規定,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或建制鎮的,稅率為1%。這種根據城鎮規模不同。差別設置稅率的辦法,較好地照顧了城市建設的不同需要。
4、征收范圍較廣
鑒于增值稅、消費稅在我國現行稅制中屬于主體稅種,而城市維護建設稅又是其附加稅,原則上講,只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中任一稅種的納稅人都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這也就等于說,除了減免稅等特殊情況以外,任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這個征稅范圍當然是比較廣的。
城建稅如何計算?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流通轉稅額為計稅依據征收的一種稅,納稅環節確定在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環節上,從商品生產到消費流轉過程中只要發生增值稅、消費稅的當中一種稅的納稅行為,就要以這種稅為依據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公式: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城建稅,屬于附加稅范疇,具有稅款專款專用及受益稅的性質。企業計提繳納城建稅時,如何做賬?
計提繳納城建稅如何做賬?
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計提繳納城建稅時,可做以下賬務處理:
計提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實際繳納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企業應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相關稅費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經營業務發生的各項稅費,貸方登記期末結轉入本年利潤的稅費,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
城建稅的計算公式
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如下: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城建稅繳納的計算公式是: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城建稅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簡稱。城建稅以增值稅、消費稅實際繳納的稅額之和作為計稅依據。對于城建稅,應如何寫會計分錄?
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1)企業按相關規定計算出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2)實際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城市維護建設稅概述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根據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流通稅額征收的一種稅種,納稅環節由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環節確定,只要其中一種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納稅行為發生在商品生產到消費流通的過程中,則應根據該稅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繳納情況。
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納稅人所在地不同實行差別稅率,其稅率分別為: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按照規定,企業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的適用稅率,一律按其納稅所在地的規定稅率執行;縣政府設在城市市區的,縣屬企業按市區的規定稅率征稅。納稅人所在地為工礦區的,應根據行政區劃分,分別按照7%、5%、1%的稅率計算納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應納稅額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應納稅額=企業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之和×稅率
企業經營過程中繳納的城建稅,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計提應交城建稅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計提應交城建稅如何做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實際繳納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屬于負債類科目,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體反映了各種稅費的應交、交納等情況。
企業根據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
城建稅稅率是多少?
城建稅是以增值稅、消費稅為計稅依據征收的一種附加稅。稅率依據納稅人所在地的不同而有所差異,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縣屬鎮的,稅率為1%。。
城建稅計算公式
城建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交增值稅+應交消費稅)*適用稅率。
城建稅納稅人是誰?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是在征稅范圍內從事工商經營,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任何單位或個人,只要繳納其中一種,就必須同時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企業發現去年城建稅多計提時,在今年需要對多計提的城建稅進行調整,可以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會計科目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去年城建稅多計提的賬務處理
1、對于上年度多計提城建稅事項(多計提但申報納稅未多計繳),可以在本年進行調整,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除此之外,對于涉及少計繳的企業所得稅,通常于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一并處理,會計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如果上年度多計提并多申報繳納稅費,首先應向主管稅務局申請退回多交稅款,隨后經稅務局審批并收到退稅款后,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什么是城建稅?
是我國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對有經營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個稅種。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
什么是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是對以前年度財務報表中的重大錯誤的更正。這種錯誤包括計算錯誤、會計分錄差錯以及漏記事項。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應在股東權益表中予以報告,以稅后凈影響額列示。對于報表期間之前發生的事項,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將改變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額。
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建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稅種,對于城建稅的會計處理,會計人員一般通過稅金及附加、應交稅費、銀行存款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計算應交稅費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實際繳納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城建稅的計算方法
納稅人根據當月應交的增值稅及消費稅之和(由于營改增后營業稅已經取消,故流轉稅僅包含增值稅和消費稅),分別乘以當地城建稅稅率(7%或5%或1%)、教育費費率3%、地方教育費費率2%,得到當月應交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稅金及附加是什么?
稅金及附加主要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消費稅、土地使用稅、資源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具體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
為維護城市建設所繳納的稅費稱為城建稅,企業繳納城建稅時,一般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繳納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實際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稅金及附加?
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相關稅費。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也同步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稅金及附加是損益類科目。借方表示核算增加數,貸方表示減少數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金。應交稅費和稅金及附加是對應科目。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指企業存放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為了反映和監督企業銀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結存情況,企業應當設置“銀行存款”科目,借方登記企業銀行存款的增加,貸方登記銀行存款的減少,期末借方余額反映期末企業實際持有的銀行存款的金額。
企業繳納城建稅時,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兩者之和為計稅依據,應計入應交稅費科目進行相關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應交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月末計提應交城建稅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繳納城建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指的是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但并不包括稅所得稅和增值稅。月底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稅金及附加核算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需要提醒老會計們注意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比如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隨著全面實行“營改增”后將這幾個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進行核算了。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含義及特征
城市維護建設稅,即城建稅,是根據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征收的一種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主要特征主要有兩點,一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與消費稅、增值稅同時繳納;二是這一部分稅是國家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
城市維護建設稅屬于一種附加稅,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或者稅基,都是隨著增值稅和消費稅這兩種稅同時附征。值得注意的是,城鎮規模越大,需要用于建設與維護城鎮的資金就越多,因此在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相反在縣城,其稅率為5%,根據不同的城鎮規模而設置不同的稅率。
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附加稅。其具體分錄應如何編制?
城建稅會計分錄
1、企業計提城建稅時:
借:稅金及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2、企業繳納城建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直接繳納城建稅時:
借:稅金及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稅金及附加是什么?
企業計提城建稅時,應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進行核算。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
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稅率是怎么算的?
一、計算公式:
1、城建稅款=(增值稅+消費稅)×征收率;
2、教育費附加稅款=(增值稅+消費稅)×征收率
二、計稅基礎:
1、城建稅依據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與增值稅同時繳納。第5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管理、納稅環節等事項,比照消費稅稅、增值稅的有關規定辦理。
附加稅征收率如下:
1、城建稅稅收比例為市區7%、縣城和鎮5%、其他地區1%;
2、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為基礎按照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為基礎按照2%繳納;
附加稅是保證我們公民日常生活的一種稅收方式,所以大家既要算清楚附加稅的稅額,也要算好增值稅和消費稅稅額。因為三者都是相互關聯的,牽一發而動全身。
城建稅不同于其他稅種,它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和稅基,而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之和為計稅依據。本質上是一種附加稅。那么城建稅繳納的會計分錄怎么編制?
城建稅繳納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借:應交稅費-城建稅
貸:銀行存款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什么?
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特點是:一是具有附加稅性質,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兩稅”為基礎,沒有類似于其他稅種的具體、獨立的征稅對象;第二,它有特定的目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專門用于城市公用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建設。
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實際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1、納稅人
城市維護建設稅納稅人是指實際繳納“兩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
2.稅率(7%、5%、1%)
(1)受托人代扣代繳“兩稅”的單位和個人代扣代繳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受托人所在地”適用稅率執行。
(2)對流動經營等無固定納稅場所的單位和個人,在經營場所繳納“兩稅”的,按經營場所適用稅率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建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計提城建稅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計提城建稅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實際繳納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城市維護建設稅簡稱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其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稅率也有劃分,按照納稅人所在地規定:市區為7%;縣城、建制鎮為5%,均不屬于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1%。對于進口貨物及境外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所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無需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稅金及附加是企業通過經營活動所產生的相關稅費,有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消費稅、房產稅、資源稅、車船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企業一般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對企業經營活動產生的相關稅費與相關稅費的結轉情況進行核算。借方登記“稅金及附加”,代表企業發生營業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貸方則登記期末結轉本年利潤的稅費。結轉后期末無余額。
城建稅納稅人有哪些?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是在征稅范圍內從事工商經營,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任何單位或個人,只要繳納其中一種,就必須同時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而教育費附加是發展地方教育事業的預算外資金。對于計提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其會計分錄怎么做?
計提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附加
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附加
銀行存款
繳納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與實際上繳的增值稅與消費稅掛鉤,按照實際繳納的增值稅與消費稅之和計算提取。城建稅的計算公式則是:應交城建稅=(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稅稅率。繳納城建稅時稅率也不同,根據納稅人所在地劃分(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或鎮的稅率為5%、不屬于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教育費附加(除地方教育費稅率為2%外)按照3%的稅率計算,公式為:應交教育費附加=(增值稅+消費稅)*3%。
教育附加費是什么?
教育附加費是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附加費。其作用是發展地方性教育事業,擴大地方教育經費的資金來源。
納費人是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均為教育費附加的納費義務人(簡稱納費人)。凡代征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亦為代征教育費附加的義務人。農業、鄉鎮企業,由鄉鎮人民政府征收農村教育事業附加,不再征收教育費附加費。
稅金及附加是什么?
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與擴大及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政府建立征收城建稅的相關規定,通常城建稅是指納稅人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作為計稅依據的依法計征的一種稅,繳納城建稅的會計分錄該如何編制?
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2、實際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城建稅的性質是什么?
1、專款專用
城市維護建設稅具有專款專用的性質,用來保證城市的公共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和建設,同時是一種具有受益稅性質的稅種。
2、附加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或稅基,而是以增值稅、消費稅二者的實際繳納的稅額之和作為計稅依據,隨增值稅與消費稅同時附征,所以本質上屬于一種附加稅。
3、稅率規定
一般來說,城鎮規模越大,所需要的建設與維護資金越多。與此相適應,城市維護建設稅規定,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或建制鎮的,稅率為1%。這種根據城鎮規模不同。差別設置稅率的辦法,較好地照顧了城市建設的不同需要。
4、征收范圍較廣
從原則上來看,只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中任一稅種的納稅人都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即除了減免稅等特殊情況以外,任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故城建稅征稅范圍是相對廣泛的。
城建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城建稅的計稅基礎在于按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計算,但不包括滯納金、罰款等非稅款項。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納稅人實際支付的流轉稅額為征收的一種稅,納稅環節確定納稅人支付的增值稅、消費稅,從商品生產到消費,只要過程中產生的增值稅、消費稅,就要以稅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算。特別規定的是城建稅進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免抵要交。
城建稅的怎么做稅額計算?
城建稅的應納稅額=(實際繳納增值稅稅額+實際繳納消費稅稅額)×適用稅率
實行免抵退的生產企業的城建稅計算公式應為:
應納稅額=(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免抵稅額+消費稅)×適用稅率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我們常見的小稅種,企業在核算這兩個稅的時候應當設置應交稅費科目,然后在此科目下設置二級明細科目。計提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計提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會計分錄
1、當企業計提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時,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2、實際繳納相關稅款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
教育費附加稅:是對在城市和縣城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實際繳納的三種稅稅額征收的一種附加稅
城建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教育費附加計算公式:應繳稅額=(實繳增值稅+實繳消費稅)×適用稅率
什么是稅金及附加?
指的是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但并不包括所得稅和增值稅,月底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核算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為了加強城市維護建設而征收的稅種,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依據征收,因此如果增值稅、消費稅發生減免,則城建稅也會相應減免。那么城建稅減免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城建稅減免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等
貸:營業外收入
城建稅相關介紹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1984年工商稅制全面改革中設置的一個新稅種。企業應當在“應交稅費”賬戶下設置“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明細賬戶,專戶用來核算企業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發生和繳納情況。該賬戶的借方反映企業實際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貸方反映企業按稅法規定計算出的應當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余額在貸方反映企業應交而未交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什么是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指除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之外的其他利得,是貸方科目,在利潤表中體現,但并不影響企業營業利潤。實際業務中,比較常見的有:債務重組利得、盤盈利得、政府補助、捐贈利得等。
1、債務重組利得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超過清償債務的現金、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所轉股份的公允價值、或者重組后債務賬面價值間的差額;
2、盤盈利得指企業對于現金等資產清查盤點中盤盈的資產、報經批準后計入營業外收入的金額;
3、政府補助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
4、捐贈利得指企業接受捐贈產生的利得。
城建稅又名城市城建稅,其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依法計征的一種稅,那么城建稅的會計分錄如何寫?
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計提城建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實際繳納城建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城建稅的稅率是多少?
城建稅的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分為四種,其包括:
1、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的,稅率為7%
2、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和鎮,稅率為5%
3、納稅人所在地為鄉村,稅率為1%
4、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稅率為1%
納稅人所在地指的是納稅人住所地或與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其他地點,其具體地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征免規定
城建稅的征免規定如下:
1、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2、對“二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二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一律不予退(返)還。
3、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特點
城建稅具有以下特點:
1、城建稅稅款為專款專用,具有受益稅性質。
2、城建稅屬于一種附加稅。
3、城建稅是根據城建規模設計稅率。
4、城建稅征收范圍較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