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不同于其他稅種,它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和稅基,而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之和為計稅依據(jù)。本質(zhì)上是一種附加稅。那么城建稅繳納的會計分錄怎么編制?
城建稅繳納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借:應交稅費-城建稅
貸:銀行存款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什么?
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jù),依法計征的一種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特點是:一是具有附加稅性質(zhì),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兩稅”為基礎(chǔ),沒有類似于其他稅種的具體、獨立的征稅對象;第二,它有特定的目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專門用于城市公用事業(yè)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建設。
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實際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1、納稅人
城市維護建設稅納稅人是指實際繳納“兩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
2.稅率(7%、5%、1%)
(1)受托人代扣代繳“兩稅”的單位和個人代扣代繳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受托人所在地”適用稅率執(zhí)行。
(2)對流動經(jīng)營等無固定納稅場所的單位和個人,在經(jīng)營場所繳納“兩稅”的,按經(jīng)營場所適用稅率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會計網(wǎng)所有內(nèi)容信息未經(jīng)授權(quán)禁止轉(zhuǎn)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不良信息舉報電話:15820538167。
滬公網(wǎng)安備 31010902002985號,滬ICP備19018407號-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會計網(wǎng),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聯(lián)網(wǎng)舉報中心 中央網(wǎng)信辦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