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出保證金,是指金融企業按規定交存的保證金,包括交易保證金、存出分保準備金、存出理賠保證金、存出共同海損保證金、存出其他保證金等。
存出保證金的概述
存出保證金,是指金融企業按規定交存的保證金,包括交易保證金、存出分保準備金、存出理賠保證金、存出共同海損保證金、存出其他保證金等。存出保證金應按實際存出的金額入賬。存出保證金也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對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錢。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流行的保證金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其債權的實現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證金。另一種形式的保證金,是雙方在合同成立時候,為保證各自義務的履行而向共同認可的第三人(通常為公證機關)提存的保證金。
存出保證金計入什么科目?
存出保證金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其中“其他應收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余額,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多交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
保證金的賬務處理
1、收到保證金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2、退還保證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3、保證金無法退回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營業外收入
4、支付保證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5、收到退還保證金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6、保證金無法退回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其他應收款
“存出保證金”科目的會計核算
1、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因辦理業務需要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款項。
2、本科目可按保證金的類別以及存放單位或交易場所進行明細核算。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余額。
4、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多交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
存出保證金是因保證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一般有存出理賠保證金、存出共同海損保證金等,那么存出保證金,應計入什么科目核算?
存出保證金是什么?
存出保證金是指保險公司開展直接承保業務按合同約定存出的保證金,包括存出理賠保證金、存出共同海損保證金和存出其他保證金。
存出保證金也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對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錢。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流行的保證金主要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其債權的實現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證金。如建筑施工合同中,建設方在工程結算時依工程保修條款的約定將應付的部分工程款留作保修金,用來保證施工方保修義務的履行;如出現工程質量問題而施工方不予修理,建設方可使用保修金自行修理或請第三人修理。
另一種形式的保證金,是雙方在合同成立時候,為保證各自義務的履行而向共同認可的第三人(通常為公證機關)提存的保證金。而任何一方在其合同義務全部履行前均不得取走保證金。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從保證金中獲得違約金或賠償金。
存出保證金計入什么科目?
存入保證金應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存出保證金,是指金融企業按規定交存的保證金,包括交易保證金、存出分保準備金、存出理賠保證金、存出共同海損保證金、存出其他保證金等。存出保證金在會計實務中也指“存出保證金”會計科目,是金融共用的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
存出保證金核算什么內容
存出保證金科目核算企業(金融)因辦理業務需要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款項,該科目可按保證金的類別以及存放單位或交易場所進行明細核算。
存出保證金賬務處理
企業存出保證金,借記“存出保證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應收分保賬款”等科目;減少或收回保證金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即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應收分保賬款”等科目,貸記“存出保證金”科目。
存出保證金借方余額反映什么
存出保證金屬于資產類科目,期末余額在借方,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余額。
存出保證金和存入保證金區別
存出保證金,是指金融企業按規定交存的保證金,應按實際存出的金額入賬,構成了企業的一項流動資產。而存入保證金是指為保證本企業出租或出借的財產能如期完整、無損地收回而向客戶收取的一定數量的押金。這些暫收應付款,構成了企業的一項流動負債。
存出保證金是企業的一項資產,通過其他應收款核算,賬務處理為: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而存入保證金通過其他應付款核算,賬務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其他應付款
在“五險一金”的基礎上,增加了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就成了“六險兩金”。六險兩金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補充醫療保險、企業年金。
六險二金指什么意思?
六險二金即五險一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補充醫療保險+企業年金(企業繳費+個人繳費+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
“六險兩金”是在“五險一金”的基礎上,增加了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是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組成部分,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
六險二金包括什么?
六險二金是指在五險一金的基礎上,新增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因此六險二金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養老保險: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目的是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的經濟來源。
2、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目的是為參保人員報銷醫療費用。
3、工傷保險:職業傷害保險,目的是讓勞動者在工作中收到工傷時能獲得補償。
4、失業保險: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是為失業人員提供物基礎保障基本生活。
5、生育保險:為懷孕和分娩的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
6、補充醫療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形式。
7、住房公積金:在職員工才可以繳納住房公積金。
8、企業年金: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六險二金在工資里扣嗎?
六險二金是在工資里面扣的,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所以在職職工的個人應繳費部分,由個人繳納,由單位從應發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險二金的個人繳費標準
目前,根據相關規定,六險二金的個人繳費標準如下:
1、養老保險個人每月繳納8%;
2、醫療保險個人每月繳納2%;
3、失業保險個人每月繳納0.5%;
4、公積金個人每月繳納比例在5%——12%;
5、補充醫療保險個人繳納比例在工資總額的4%以內;
6、企業年金個人每年繳納比例在工資總額的4%以內;
7、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單位繳納,個人每月不需要繳納。
金稅卡是企業和稅務局交換信息的存儲器,企業每個月開具發票的信息都存儲在里面。對于金稅卡鎖死期,應如何理解?
金稅卡鎖死期是指什么?
1.金稅卡的鎖死期是一個月內的最后報稅期限,如果企業到了鎖死期還沒有進行報稅,那金稅卡就會被鎖住,不允許繼續開具發票。
2.每個月進行報稅之后,都會寫入下一個月的鎖死期,鎖死期是稅務機關在每一個月的月初進行設置的。
3.正常月份的鎖死期為15天,如果遇到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則順延。例如,鎖死期24天的意思是說明當月的最后報稅期限是24號,如果在24號之前沒有報稅仍然可以開具發票,但是如果當月的24號之后仍然沒有報稅的話,企業則不允許開具發票,只能通過報稅才能將金稅卡解鎖。
4.如果金稅卡被鎖死后,企業需要做的是及時進行報稅,在報稅成功以后才可以進行解鎖,并且正常的開票。
5.金稅卡鎖死之后,需要帶著IC卡去進行解鎖。
金稅盤清卡原因及清卡流程
清卡原因:
企業每月初需要將稅務申報表發給稅務局,稅務局抄稅成功后需要清除卡內數據,以待下個月的稅務申報。
清卡流程:
1.月初的時候,企業在金稅卡開票系統進行抄稅。
2.企業應該在當月的15號之前,在電子申報系統填好申報表,并且需要將申報表發送至國家稅務局審核通過。
3.企業需要派相關的人員攜帶金稅卡到國稅大廳的窗口辦理抄報稅,只帶卡就行了,但需要填報企業的稅號。
4.金稅卡的信息與申報表進行比對,結果一致后進行劃款,打印申報表報送國家稅務局。
土地收益金作為一種財政收入,應按專項資金來管理,有利于促進房地產交易市場的發展。請問土地收益金是什么意思?怎么計算?
土地收益金是什么?
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向第三者轉讓土地使用權時(連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轉讓),就其轉讓土地交易額按規定比例向財政部門繳納的價款,或者是土地使用者向其他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權時(連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就其所獲得的租金收入按規定比例向財政部門繳納的價款。
土地收益金主要用于城市建設和土地開發,如果單位或個人發生了以下行為,則應按規定繳納土地收益金:
1、將劃撥或出讓土地(含其他建筑物和構筑物)進行出租的;
2、將劃撥土地用于有償經營活動或出讓土地改變用途的;
3、其他以營利為目的,將劃撥土地進入市場進行商業活動的。
征收土地收益金,可以促進房地產交易市場的發展,合理調節國家、單位和個人的利益,為向土地有償出讓、轉讓過渡創造條件。
土地收益金怎樣算?
1、土地收益金用途不同,分為商業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因用途有區別,其收費標準也會有區別。
2、房屋所處位置的土地級別不一樣,其地價標準就不一樣;
3、房屋所在樓層不同,其地價標準也不同。
4、房地產買賣當中,從超過房產評估 價格以外的收益中收取,若是超過房產評估價格一倍以內,則按不超過20%收??;若是二倍以內的,則按不超過30%收??;若是三倍以內的,則按不超過40%收取。若是三倍以上的則按50%以上收取。
哪些情況下不繳納土地收益金?
1、按照市政府規定,必須繳納土地出讓金或地價款的,則不用繳納土地收益金;
2、單位實行住房制度改革,向職工出售公房和以優惠價出售、出租安居房的;
3、實行國家指令性租金標準的情形,不繳納土地收益金;
4、經市政府批準免繳的情況。
存出保證金是指金融企業按規定交存的保證金。很多財會人會容易將存出保證金和存入保證金所混淆,也不知道該計入到哪個科目,下面我們來看看吧。
存出保證金計入什么科目?
存出保證金是其他應收款科目。存出保證金指企業按規定交存的保證金,包括交易保證金、存出分保準備金、存出理賠保證金、存出共同海損保證金、存出其他保證金等。存出保證金應按實際存出的金額入賬。
1、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因辦理業務需要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款項。
2、本科目可按保證金的類別以及存放單位或交易場所進行明細核算。
3、企業存出保證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應收分保賬款”等科目;減少或收回保證金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余額。
5、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多交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
存出保證金是什么?
存出保證金是指保險公司開展直接承保業務按合同約定存出的保證金,包括存出理賠保證金、存出共同海損保證金和存出其他保證金。
存入保證金和存出保證金的區別
存入保證金是指為保證本企業出租或出借的財產能如期完整、無損地收回而向客戶收取的一定數量的押金。這些暫收應付款,構成了企業的一項流動負債。存出保證金應按實際存出的金額入賬,構成了企業的一項流動資產。
存出保證金和存入保證金分別記在什么科目?
存出保證金記在其他應收款科目;存入保證金記在其他應付款科目,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
存出保證金主要包括存出理賠保證金、存出共同海損保證金、存出其他保證金,對于存出保證金,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存出保證金如何做賬?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因辦理業務需要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款項。
二、本科目可按保證金的類別以及存放單位或交易場所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存出保證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應收分保賬款”等科目;減少或收回保證金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余額。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多交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
存出保證金和存入保證金區別
存入保證金是指為保證本企業出租或出借的財產能如期完整、無損地收回而向客戶收取的一定數量的押金。這些暫收應付款,構成了企業的一項流動負債。存出保證金應按實際存出的金額入賬,構成了企業的一項流動資產。
存出保證金是指保險公司開展直接承保業務按合同約定存出的保證金,包括存出理賠保證金、存出共同海損保證金和存出其他保證金。
存出保證金也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對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錢。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流行的保證金主要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其債權的實現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證金。如建筑施工合同中,建設方在工程結算時依工程保修條款的約定將應付的部分工程款留作保修金,用來保證施工方保修義務的履行;如出現工程質量問題而施工方不予修理,建設方可使用保修金自行修理或請第三人修理。
另一種形式的保證金,是雙方在合同成立時候,為保證各自義務的履行而向共同認可的第三人(通常為公證機關)提存的保證金。而任何一方在其合同義務全部履行前均不得取走保證金。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從保證金中獲得違約金或賠償金。
存出保證金主要有交易保證金、存出分保準備金,發生存出保證金業務時,應按實際存出的金額進行賬務處理。
存出保證金的賬務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因辦理業務需要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款項。
二、本科目可按保證金的類別以及存放單位或交易場所進行明細 核算。
三、企業存出保證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應收分保賬款”等科目;減少或收回保證金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余額。
存出保證金是什么?
存出保證金,是指金融企業按規定交存的保證金,包括交易保證金、存出分保準備金、存出理賠保證金、存出共同海損保證金、存出其他保證金等。存出保證金應按實際存出的金額入賬。
存出保證金也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對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錢。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流行的保證金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其債權的實現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證金。如建筑施工合同中,建設方在工程結算時依工程保修條款的約定將應付的部分工程款留作保修金,用來保證施工方保修義務的履行;如出現工程質量問題而施工方不予修理,建設方可使用保修金自行修理或請第三人修理。另一種形式的保證金,是雙方在合同成立時候,為保證各自義務的履行而向共同認可的第三人(通常為公證機關)提存的保證金。而任何一方在其合同義務全部履行前均不得取走保證金。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從保證金中獲得違約金或賠償金。
可見,存出保證金也具有類似定金一樣的擔保合同實現的作用。但就定金的功能而言,并不只限于中國《民法通則》和《擔保法》規定的,只將定金作為債履行的一種擔保方式。實踐中,當事人可以自行約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定金依其給付目的,可以作為合同訂立的保證、合同生效的條件、合同成立的證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價。因此,定金除了具有擔保債履行的功能外,還具有立約功能、成約功能、證約功能和維護合同關系、預防隨意毀約的功能。而這些功能是保證金不具備的。
還應看到,保證金留存或提存的時間和數額是沒有限制的。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約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過程中皆可;保證金的數額可以相當于債務額,并不像定金那樣,其總額不得超過主合同總價款的20%,而且必須是在合同約定時或者合同簽訂前給付。
存出保證金和存入保證金區別
1、所屬科目不同:存入保證金屬于應付款科目,而存出保證金屬于應收款科目。
2、定義不同:存入保證金是其他企業存入本企業的,而存出保證金是本企業對外存出的。
3、還款主體不同:存入保證金需要本企業進行償還,而存出保證金需要其他企業償還本企業。
在日常的工作中,很多財會人員不清楚保證金存款是什么意思,對此,會計網今天就跟大家講解關于保證金存款的一些事宜。
保證金存款是什么意思?
保證金存款,是金融機構為客戶出具具有結算功能的信用工具,或提供資金融通后,按約履行相關義務,而與其約定將一定數量的資金存入特定賬戶所形成的存款類別。在客戶違約后,商業銀行有權直接扣劃該賬戶中的存款,以最大限度地減少銀行損失。
保證金存款存款按照保證金存款擔保的對象不同,可分為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黃金交易保證金存款、遠期結售匯保證金存款四類。
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款,是指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的企業為取得信用證而按規定存入銀行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專戶的款項。企業向銀行申請,應按規定向銀行提交開征申請書,信用證申請人承諾書和購銷合同。
保證金存款包括哪幾種?
1.款項收付業務原始憑證。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增減等業務的憑證,既有外來的,也有自制的,但多為一次性的憑證,如現金借據、現金收據、領款單、零星購貨發票、車船機票、醫藥費單據、銀行支票、付款委托書、托收承付結算憑證等。
2.出入庫業務原始憑證。記錄材料、產成品出入庫的憑證,可以為一次憑證,也可以為累計憑證,如入庫單、領料單、提貨單等。
3.成本費用原始憑證。記錄產品生產費用的發生和分配的憑證,大都是內部自制憑證,如工資單、工資費用匯總表、材料耗用匯總表、折舊費用分配表、制造費用分配表、產品成本計算單等。
4.購銷業務原始憑證。記錄材料物品采購或勞務供應、產成品(庫存商品)或勞務銷售的憑證,前者為外來的憑證,后者為自制的憑證,如提貨單、發票、交款單、運費單據等。
5.固定資產業務原始憑證。記錄固定資產購置、調撥、報廢和盤盈、盤虧等業務的憑證,如固定資產調撥單、固定資產移交清冊、固定資產報廢單和盤盈、盤虧報告單等。
6.轉賬業務原始憑證。會計期間終了,為了結平收入和支出等賬戶,計算并結轉成本、利潤等,由會計人員根據賬簿記錄整理制作的憑證,一般不規定固定格式,但需注明制證人和主管會計的簽章。
一些采取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的住宅項目,可以通過市場來定價,這里的定價也就是土地出讓金。請問土地出讓金在什么情況下繳納?是買方出還是賣方出?
什么情況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答:土地出讓金不是簡單的地價,還帶有稅費的性質,主要是指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若干年限的地租之總和,具備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準確來說,土地出讓金是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格。哪些情況下繳納土地出讓金?最常見的情況就是開發商拿地搞開發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另外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土地使用性質不同,其土地使用年限也不一樣。若是居住用地的,則土地最高使用年限為70年,若是工業用地的,則土地最高使用年限為50年,若是商業、旅游、娛樂用地的,則土地最高使用年限為40年。待使用年限滿以后,則要續交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金由買方出還是賣方出?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相關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地產時,應按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先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待人民政府批準轉讓之后,受讓方應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且按國家相關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
合同當中若是沒有特別約定的,則由買方繳納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金用于什么地方?
答:目前土地出讓金已經成為地方政府預算外收入的主要來源,其本身是一個內在矛盾的復合體,既有累計若干年的地租性質,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稅非稅性質。也就是說,土地出讓金,似租非租,似稅非稅。也可以將其理解為土地使用權的交易價格,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土地出讓收入主要用于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支出、支農支出、城市建設支出等。一般是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讓金,但有些土地出讓金的金額較大,需要較長時間辦理相應手續,因此也有多次進行支付的形式。
存出保證金包括有存出交易保證金、存出分保準備金、存出理賠保證金、存出共同海損保證金、存出其他保證金等等,存出保證金應按實際存出的金額入賬,其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存出保證金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貨幣資金——保證金存款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其他貨幣資金?
其他貨幣資金是指企業除了現金和銀行存款以外的貨幣資金,它包括有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信用卡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證存款、存出投資款。企業增加其他貨幣資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減少其他貨幣資金,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反映企業持有的其他貨幣資金。
其他貨幣資金業務錯弊的一般查證方法主要有:
1、查閱各種存款日記賬,查證各種專戶存款開立是否必要。
2、從日記賬記錄中抽出數筆業務查證其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查證各存款戶支用款項是否合理。
3、要求企業提供各種書面文件,查證開立各種專戶存款是否經過適當的審批手續,其數額是否合理。
4、對于在途貨幣資金,應根據匯出單位的匯款通知書,查證在途貨幣資金的形成是否真實;在貨幣向資金發生后是否及時入賬;收到在途貨幣資金后是否及時注銷;對于長期掛賬不注銷或一直未收到款項的應查明原因。
企業發生的存出保證金一般包括存出理賠保證金、存出共同海損保證金。對于存出保證金業務,應設置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相應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企業存出保證金如何做賬?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存出保證金是什么意思?
存出保證金是指保險公司開展直接承保業務按合同約定存出的保證金,包括存出理賠保證金、存出共同海損保證金和存出其他保證金。
存出保證金也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對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錢。在現實經濟生活中流行的保證金主要有兩種形式:
一種是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其債權的實現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證金。如建筑施工合同中,建設方在工程結算時依工程保修條款的約定將應付的部分工程款留作保修金,用來保證施工方保修義務的履行;如出現工程質量問題而施工方不予修理,建設方可使用保修金自行修理或請第三人修理。
另一種形式的保證金,是雙方在合同成立時候,為保證各自義務的履行而向共同認可的第三人(通常為公證機關)提存的保證金。而任何一方在其合同義務全部履行前均不得取走保證金。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從保證金中獲得違約金或賠償金。
其他應收款包括哪些內容?
其他應收賬款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其他應收款項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銀行準備金率一般指存款準備金率。存款準備金率,是指一國中央銀行規定的商業銀行和存款金融機構必須繳存中央銀行的法定準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率。調節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是國家調節貨幣政策的有效方法。
存款準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準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存款準備金是限制金融機構信貸擴張、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準備的資金。實行準備金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商業銀行在遇到突然大量提取銀行存款時,能有相當充足的清償能力。
存款準備金分為“法定存款準備金”和“超額準備金”兩部分。央行在國家法律授權中規定金融機構必須將自己吸收的存款按照一定比率交存央行,這個比率就是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按這個比率交存央行的存款為“法定存款準備金”存款。而金融機構在央行存款超過法定存款準備金的部分為超額準備金存款,超額準備金存款與金融機構自身保有的庫存現金,構成超額準備金(習慣上稱為備付金)。超額準備金與存款總額的比例是超額準備金率(即備付率)。金融機構繳存的“法定存款準備金”,一般情況下是不準動用的。而超額準備金,金融機構可以自主動用,其保有金額也由金融機構自主決定。
一、上調:
1、減少銀行可用資金:上調存款準備金率意味著銀行需要將更多的資金留為準備金,從而減少可用于貸款和投資的資金。這將導致銀行的可融資能力減弱,可能導致銀行減少對企業和個人的貸款。
2、抑制信貸和投資:由于銀行的可融資能力減弱,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可能抑制信貸活動和投資。企業和個人可能會面臨更嚴格的貸款條件和更高的融資成本,從而減少投資和消費需求,對經濟增長產生消極影響。
3、穩定金融系統: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可以增加銀行的穩健性,防止過度放貸和金融系統的不穩定。這有助于減少金融風險,并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性。
二、下調:
1、增加銀行可用資金:下調存款準備金率意味著銀行需要留存更少的資金作為準備金,使更多的資金可用于貸款和投資。這將增加銀行的可融資能力,促進信貸和投資的增長。
2、刺激信貸和投資:銀行的可融資能力增強后,下調存款準備金率可能刺激信貸活動和投資。企業和個人更容易獲得貸款,融資成本可能降低,從而促進投資和消費需求,對經濟增長產生積極影響。
3、市場流動性增加:通過下調存款準備金率,銀行系統的流動性可以增加。這可能有助于降低市場利率,推動資金流動和市場活躍。
存出保證金是金融企業交存的保證金,一般有交易保證金、存出分保準備金、存出理賠保證金等,會計核算方面,存出保證金是什么科目?如何做賬?
存出保證金計入哪個科目?
存出保證金是其他應收款科目。存出保證金指企業按規定交存的保證金,包括交易保證金、存出分保準備金、存出理賠保證金、存出共同海損保證金、存出其他保證金等。存出保證金應按實際存出的金額入賬。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主要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存出保證金的賬務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因辦理業務需要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款項。
二、本科目可按保證金的類別以及存放單位或交易場所進行明細 核算。
三、企業存出保證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應收分保賬款”等科目;減少或收回保證金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余額。
土地出讓金返還由土地的脫鉤費用、拆遷補償費、管理費、土地流轉費和土地的增值溢價兩部分構成,請問土地出讓金返還是什么意思?需要交稅嗎?
土地出讓金返還是什么?
土地出讓金返還或獎勵款,是指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企業按照招拍掛確定的土地競拍金額全額繳納土地出讓金且取得土地出讓票據以后,按地方政府規定,政府給予的土地出讓金一定比例的返還或獎勵。
土地出讓金返還要不要交稅?
土地出讓金是一種稅收返還,屬于政府補貼范疇。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 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相關規定,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對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
財政性資金:企業取得的來源于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財政補助、補貼、貸款貼息,以及其他各類財政專項資金(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種稅收)。
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相關規定,企業取得的政府補助資金符合以下三種情況,則不需要繳納所得稅:
一、企業可以提供政府補助資金相應的資金撥付文件,并且文件上對資金的專項用途作了相應規定;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于這筆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這筆資金及資金所發生的支出進行單獨核算。
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主要形式包括財政撥款、財政貼息、稅收返還、無償劃撥非貨幣性資產。
總結:土地出讓金返還要不要交稅,需要看取得的這筆政府補助是否符合不征稅收入的條件,如果是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條件,則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否則均應計入當年收入總額,繳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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