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企業財務開具的發票多了,在蓋章的做法上也會逐漸變得從簡、隨意。很多會計會認為發票蓋錯了章會沒什么,其實大錯特錯,根據國務院發布的相關法律法規,發票蓋章如果不規范,可要處罰1萬元,各位財會人要注意了!
發票這樣蓋章被罰1萬!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
第二十二條,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一)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綜上可見,納稅人在開具發票時正確加蓋發票專用章非常重要。那么如何規范的加蓋發票專用章呢?
如何正確加蓋發票專用章?
1、自開和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蓋章要求有不同嗎?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分為三聯版和六聯版兩種。
如果您是自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二十八條,應在開具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
如果您是申請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非自開專票小規模納稅人可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第十一條,增值稅納稅人應在代開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二十八條,應在開具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因此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應由代開企業在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和抵扣聯的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
因此,自開和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均應由開票單位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
2、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一律都要加蓋發票專用章嗎?
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分為兩聯版和五聯版兩種。
如果您是自己開具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第二十八條,應在開具發票的發票聯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
如果您是申請由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當然必須符合代開的情形和范圍),由稅務機關在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3、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啟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2號)規定,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分為兩種規格:
57mm×177.8mm、76mm×177.8mm,均為單聯。
由納稅人自行開具,由于發票聯次是單聯,應在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時加蓋本單位發票專用章。
4、增值稅電子發票是否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第三條,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因此,電子發票是可以由開票方和受票方自行打印的,電子發票上相應位置已有開票系統生成的電子簽章(發票專用章),所以不需要另外再加蓋發票專用章。
5、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也需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嗎?
從事機動車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在銷售機動車(不包括銷售舊機動車)收取款項時,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為電腦六聯式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79號)規定,應在發票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印章。
發票備注欄少幾個字,公司損失百萬
案例:一家公司在一次稅局稽查該企業時,被指出存在大量取得的專票不符合規定的現象。
其中提到2017年度的房租990萬元,取得是一般計稅增值稅率11%的專票,由于出租方會計開票時候太大意,在發票備注欄漏填了不動產的地址,從而導致他公司98.11萬元的進項稅額無法抵扣!
今天起,備注欄一定不能隨意了。大家一定要注意哦!符合條件但未按規定填寫備注欄信息的增值稅發票,將不能作為有效稅收憑證哦!
為了幫助大家及時止損,下面的知識就很重要了,記得自查!
這6種發票,一定要檢查備注
有不少人咨詢不同發票的備注欄應如何填寫?備注欄作為發票的一部分,在什么情況下開具發票需要填寫?如何填寫?一起來看看發票備注欄那些您不知道的事!
1、提供建筑服務
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
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3、銷售不動產
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填寫不動產名稱及房屋產權證書號碼(無房屋產權證書的可不填寫),“單位”欄填寫面積單位,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4、出租不動產
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5、按照現行政策規定適用差額征稅辦法繳納增值稅
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財政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通過新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不含稅金額,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發票開具不應與其他應稅行為混開。
6、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并開具增值稅發票時
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該增值稅發票可作為納稅人繳納車船稅及滯納金的會計核算原始憑證。
發票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的名稱、發票代碼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章)等。也包括票面的備注欄,企業取得未按規定進行備注的發票屬于不合規票據,屬于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
發票還有這些熱點問題
1.發票可以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么?
答: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二條規定,發票應當加蓋發票專用章。
2.發票既蓋了財務專用章,又蓋了發票專用章,這樣可以么?
答:不可以。發票上只需蓋發票專用章。
3.發票上蓋了發票專用章,但是蓋的不清晰,怎么辦?
答:可以在旁邊補蓋一個清晰的章,或者將發票作廢或紅沖。
4.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蓋反了,發票還有效么?
答:有效。
5.發票若未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會有什么影響?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三十五條規定,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6.發票的記賬聯要不要蓋章?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因此,記賬聯無需蓋章。
7.蓋的發票專用章名稱和銷售方名稱不一致,該發票是否一定有問題?
答:不一定。如果是經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單位,其為代征稅款的商戶代開的普通發票,應加蓋受托代征單位的發票專用章,此時發票專用章名稱與實際銷售方(商戶)名稱不一致,是正常的。
8.代開的發票怎么蓋章?
答: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收款方加蓋發票專用章,不需要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代開普通發票,必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來源:中稅答疑新媒體智庫、郝老師說會計、青島會計、中國稅務雜志社、深圳福田國稅、北京稅務等
作為財會人來說,除了日常的結賬、財務報表等工作事宜外,在企業每天都會面對各式各樣的印章,像簽訂合同、開具發票等都需要用到,像公章、財務章、發票章這類印章它們都有哪些用處?財會人該如何保管好它?
企業公章
公章在所有企業當中可以說效力最大、權威性最高的一枚印章。它是代表著企業法人的權利象征。除了一些企業制度、合同文件以外,像涉及到發票蓋章、公文等其它法律文件都可以用到。
企業公章由于效力最大,因此一般會由企業最高層次以及最信任的人來保管,一般會是董事長或總經理。
財務章
財務章從字面意思就可以理解到就是企業的資金財務等方面的印章,尤其對于財會人來說,經常都會使用到財務章。比如企業需要向銀行開具匯款單、發票憑證,財會人都需要用到財務章。
財務印章因為涉及到跟財務相關聯,因此,一般會由財務主管或者財務經理保管。
合同章
合同章顧名思義就是企業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需要使用到的印章。對比起財務章、公章來說,合同印章的用途會比較單一,只適合于企業對外所簽訂的合同進行使用,由于此印章代表著企業,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仔細查看好合同上的條款,再去蓋合同,以免受到經濟損失。
合同章由于與法律相關聯,一般會由企業法務人員、合作律師來保管
發票章
從字面上的意思,相信大家同樣理解到它的含義以及用途了。沒錯,發票章簡單來說就是在企業開具發票的時候需要改的印章。只要是涉及到企業開具的發票,都需要使用發票印章來印蓋。
發票章因為在開具發票經常會用到,因此會有企業的財務人員進行保管。
發票專用章最新知識點都有哪些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也是會計人員必須掌握的內容。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應當在發票聯合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本文就針對發票專用章最新知識點都有哪些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發票專用章最新知識點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規定可得: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屬于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可以這么理解:使用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版式文件上不帶企業發票專用章屬于正常情況,不影響使用。
那么如果收到這樣的電子發票,應該如何驗證它的有效性呢?
其實很簡單,只要經過以下兩步即可:
1、首先使用ofd閱讀器打開下載的版式文件。
2、右鍵點擊電子發票上的稅務監制章,進行【驗證】,也可點擊【屬性】查看簽章相關信息。
以下這些發票專用章的知識也很重要,快來了解下吧~
一、那么,其他發票的發票專用章該如何加蓋呢?比如,自開的增值稅發票哪些聯次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
按照相關規定可得: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發票聯合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增值稅普通發票應在發票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第二十八條規定
二、代開發票怎么加蓋發票專用章?
按照相關規定可得,對于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人應當在代開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除了為其他個人代開的特殊情況之外)。稅務機關在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為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
有關發票的常見問題梳理
1、發票是否可以蓋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
答:發票是不可以蓋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的。按照有關規定可得,發票應當加蓋發票專用章。
2、發票既蓋了財務專用章,又蓋了發票專用章,這種情況是允許的嗎?
答:不允許,發票上只要蓋發票專用章即可。
3、發票上蓋了一個發票專用章,但是沒有蓋清晰,遇到這種情況該怎么處理?
答:可以在旁邊補蓋一個清晰的章,或者將發票作廢/紅沖處理。
4、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蓋反了(字朝下),發票是否還有效?
答:這種情況下發票仍然是有效的。
關于發票,這些知識點一定要記牢
一、納稅人收到增值稅發票,需要檢查的內容包括哪些?
答:納稅人收到增值稅稅發票時,應當檢查專用發票項目是否齊全,字跡是否清楚。注意不得出現壓線、錯格的情況。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銀行賬號等信息,另外,貨物名稱、金額、規格等需要填寫完整。
從2017年7月1日開始,對于增值稅普通發票,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一欄應當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對于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填寫地址電話開戶信息。
二、納稅人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有沒有時間限制?
答:納稅人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是沒有時間限制的,符合開具紅字發票的條件下即可開具。對于紅字發票是無需認證的。
三、定額發票還能不能使用?
答:按照相關規定可得,定額發票是還能夠使用的。對于不在稅控收款機推行范圍內或者開票量及開票金額較小,又不適合使用機具開票的納稅人,可以提供定額發票。
由納稅人經營額、納稅額來確定定額發票的供票數量。
以上就是關于發票專用章最新知識點的全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會計網后續也會更新更多有關發票專用章的內容,請大家持續關注!
機動銷售統一發票怎么加蓋發票專用章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有關發票的實務操作知識,作為會計人員必須掌握。對于發票蓋章問題,法律法規上有著嚴格的要求。本文就針對機動銷售統一發票怎么加蓋發票專用章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機動銷售統一發票如何加蓋發票專用章?
1、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79號)規定可得,凡是從事機動車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從2006年8月1日開始,在銷售機動車(不包括銷售舊機動車)收取款項時,必須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并且在發票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注意抵扣聯和報稅聯是不得加蓋印章的。
1、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注冊登記聯加蓋開票單位印章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813號)規定可得,從2006年10月1日開始,對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注冊登記聯,一律需要加蓋開票單位印章。
發票蓋章常見問題有哪些?
1、發票能不能蓋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
答:發票是不能蓋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的。按照相關規定可知,對于發票,我們應當加蓋發票專用章。
2、發票上蓋了發票專用章,但是看起來不清晰,這時候該怎么辦?
答:這時候您有兩種方法可以選擇,一種是在旁邊補蓋一個清晰的章,另一種是將發票作廢或者沖紅處理。
3、對于發票,如果我沒有按照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會不會被罰款?
答:按照相關規定可得,對于發票沒有加蓋發票專用章的情況,將會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梢蕴幰?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有違法所得的,將會予以沒收。
4、對于代開的發票是如何蓋章的?
答:對于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由收款方加蓋發票專用章,而不需要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對于代開普通發票的,則必須要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而無需收款方加蓋發票專用章。
5、如果我將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蓋錯了,有哪些處理方式?
答: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蓋錯的情況下,可以采用發票作廢或者沖紅的方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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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會計可能剛拿到發票章的時候,不太了解是怎么一回事,也不明白發票章上面的數字代表什么意思,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發票章上的數字代表什么意思?
發票專用章上的號碼是稅號。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票專用章式樣有關問題的公告》中對于發票專用章的式樣說明中規定:發票專用章中央刊納稅人識別號;外刊納稅人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如名稱字數過多,可使用規范化簡稱;下刊“發票專用章”字樣。使用多枚發票專用章的納稅人,應在每枚發票專用章正下方刊順序編碼
1、數字代表納稅人識別號,就是大家所說的稅號。
2、發票專用章是指用發票單位和個人按稅務機關規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單位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稅務登記號,在領購或開具發票時加蓋的印章。中國稅印章的尺寸:40X28mm,地稅印章尺寸:45X30mm。發票專用章的字體要求使用簡化的宋體
為什么發票上稅務登記號與發票專用章里面的號不一樣?
發票專用章刻章,是根據稅務登記證號碼刻的,所以二者肯定是一樣的,如果不一樣,有二種可能:
1、發票專用章刻章的時候失誤,刻錯了
2、發票或專用章是假的
發票專用章是指用發票單位和個人按稅務機關規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單位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稅務登記號,在領購或開具發票時加蓋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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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最近收到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上面顯示是稅務機關代開的,但是備注欄里面蓋的是對方單位的財務專用章。企業取得的這張發票能否正常使用?
答:可以正常使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 號)第十一條規定:增值稅納稅人應在代開專用發票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因此,企業取得稅局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雖然加蓋的章為財務專用章而不是發票專用章,但仍然符合規定,可以正常使用。
企業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還需要再蓋發票專用章嗎?發票處理是一個重要問題,讓我們一起來了解吧。
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發票要加蓋發票專用章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我們需要判斷代開的發票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因為稅法對此有不同的要求。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第十一條規定,增值稅納稅人應在代開專用發票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根據《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2020年3月版)》第二章第二節規定,增值稅納稅人應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為其他個人代開的特殊情況除外)。稅務機關在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為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納稅人向稅務局申請代開發票是否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需要確認代開的對象,是否符合為其他個人代開的特殊情況,代開的是專票還是普票,方可確認是否需要再加蓋發票專用章。
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的流程
在辦稅服務廳指定窗口:
1.提交《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2.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其他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二)在同一窗口繳納有關稅費、領取發票。
收到同家企業的增值稅發票,蓋的是發票章卻有(1)、(2)這樣的編號,但是發票章的公司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都是一樣的,相信不少會計人有遇到這樣的情況。發票專用章上的(1)是什么意思呢?
發票專用章上的(1)、(2)是什么意思?
有些企業業務比較多,會使用不止一枚發票專用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票專用章式樣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號)規定,使用多枚發票專用章的納稅人,應在每枚發票專用章正下方刊順序編碼,如“(1)、(2)……”字樣。
收到一份發票,抵扣聯蓋的是發票章(1),而發票聯蓋的是發票章(2),這樣的發票合規嗎?
答:兩聯上的發票章,只要公司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確實都屬于同個開票方,那么收到的這份發票是符合規定的,不需要退回給對方重新開具。
增值稅電子發票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2015年第84號)第三條規定,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也就是說,電子發票上相應位置已有開票系統生成的電子簽章(即發票專用章),不需要另外再加蓋發票專用章,開票方和受票方都可以自行打印。
如果未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會有什么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會計人員對收據應該不陌生,那么收據上面是要蓋什么章呢?是蓋財務章還是公章?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收據蓋財務專章或單位公章都是可以的,如果收的是現金的話,還可以蓋"現金收訖"章,收據上是不能蓋"發票專用章"的,收款收據只適用于非經營性的往來款項,蓋財務專章或單位公章者是可以的,但涉及經營性的收入,必須開發票,不能開收款收據。收款收據只是證明收到款項,一般公司的章都可以使用,不過最好是財務章或公章。
收據上蓋的有公章可以記賬嗎?
不能作為記賬憑證,應該加蓋財務章,行政、事業單位目前的收費基本上都是開的行政事業性收據(或者新版本叫非稅收性)收費收據,這種收據上蓋的應該都是財務章。另外現在有一部分行政事業單位你可以直接跟他們要發票,其實他們有發票知識一般情況不愿意給開發票。
財務收據上蓋收款專用章有效嗎?
蓋收款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都有效,收款收據只適用于非經營性的往來款項,蓋財務專章或單位公章者是可以的,但涉及經營性的收入,必須開發票,不能開收款收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該規定沒有指明發票上具體應該加蓋單位財務印章還是發票專用章,只是指明應加蓋兩者之一。
綜上所述,在給客戶的票據上蓋財務專用章,還是發票專用章,或是在發票上加蓋本單位財務章的做法都是正確的。
普通收據上的“收款公章”應該蓋公司財務章還是單位公章?
一般是蓋財務章。收錢的是財務的人收的,財務的人一般有財務章,比較方便。對方沒有明確要求的話,不過蓋其他的章也可以,主要的用途就是證明單位收了人家的錢。收據本身就不具備正規性,所以影響不是很大。
蓋有公章的空白收據丟了怎么辦?會有什么影響?
后果非常嚴重,盡快抓緊時間登報聲明作廢,記住,空白收據是不可以預蓋章務的,確切說某種情況下它極有可能變身為欠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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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注冊的公司,會計要辦理的這幾件事情刻制發票專用章的時候需要帶哪些資料?發票章需要備案嗎?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按公安機關現行對企業印章的管理規定,企業行政公章、財務專章、合同專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私章均應在公安機關備案后方可刻制,對發票專用章沒有強行規定,事實上也沒有將發票專用章納入備案管理,所以 發票專用章是不用在公安機關備案的。但納稅人在刻制發票專用章后應及時到主管國稅局進行報備。
刻制發票專用章需要帶什么資料,需要辦理什么樣的手續?
公章、法人章、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營業執照副本,還需要主管稅務局出具的需要刻制發票章的紙質材料,當地公安局有備案的雕刻店刻制。
發票專用章需要到稅務機關備案嗎?
首先,發票專用章備案是去公安局備案,而不是國稅局備案。備案是指公司所用的發票專用章是經公安局審核并批準,并持有許可證的印章。經公安局備案的印章,是合法并且受法律保護的印章。主要是為了防止以后在經營中有人仿造你的印章,而給你帶來經濟損失。一般需要備案的印章有公章、財務章、法人章。
刻發票章去公安局備案要帶什么資料?
刻制發票專用章不需要您到公安局備案,只要您到公安局備案的刻印社刻印即可??逃∩鐣o你備案的。
刻印發票專用章只需要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復印件。因為,發票專用章上要根據《稅務登記證》上的單位全稱,稅務登記證號碼雕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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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新手會計或者是平時接觸發票不多的會計人,一定要知道哪些發票是一定要蓋財務章的,哪些發票是不需要的,如果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1、自開普通發票: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二十八條,應在開具發票的發票聯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
2、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二十八條,應在開具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
3、代開普通發票:由稅務機關在發票發票聯的備注欄上,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4、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應由代開企業在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和抵扣聯的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
5、增值稅電子發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第三條,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電子發票是可以由開票方和受票方自行打印的,電子發票上相應位置已有開票系統生成的電子簽章(發票專用章),所以不需要另外再加蓋發票專用章。
普通發票需要蓋章嗎?
普通發票是必須要蓋章的,國家稅務總局公告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以上就是有關發票專用章是否加蓋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發票的記賬聯丟失之后應該怎么處理?需要蓋發票章嗎?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因此,發票存根聯、記賬聯不需加蓋發票專用章。
記賬聯丟失后怎么做會計處理?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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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很多人都會遇到發票章蓋模糊不清的問題,那么蓋發票章的時候要注意哪些問題呢?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首先,企業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因蓋發票專用章時沒章清,在旁邊又蓋了一個,是不可以的。 如果是發票上蓋了發票專用章,但是蓋的不清晰,則可以在旁邊補蓋一個清晰的章,或者將發票作廢或者沖紅。平常的時候,如果我們的發票蓋章模糊,但是能看清字眼,這個是不影響我們使用的。如果章子是特別模糊的那種,完全看不清楚我們,就可以要求重新開個發票,以免后期給自己添麻煩。還需要注意一點,不能在原不清楚的章上加蓋,要另選位置,最好是空白處,加蓋印章。
發票入賬時間為多長?
一般來說,發票的報銷應該是開出發票的當月或越及時越好,只要是當年的發票,都可以報銷。但并不是說發票跨年度不可以報銷入賬了,對于所得稅查賬征收方式的單位來說,跨年度報銷入賬的費用發票,雖然不能稅前扣除,卻可在年終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可以做納稅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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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對這個章子的重要性并不是非常的明白,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新刻的發票專用章需要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備案,并繳交舊式發票專用章。
發票專用章去哪里備案?
發票專用章備案是去公安局備案,而不是國稅局備案。備案是指公司所用的發票專用章是經公安局審核并批準,并持有許可證的印章。經公安局備案的印章,是合法并且受法律保護的印章。主要是為了防止以后在經營中有人仿造你的印章,而給你帶來經濟損失。一般需要備案的印章有公章、財務章、法人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制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范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
發票專用章的雕刻單位應當是公安機關備案的單位,納稅人憑稅務登記證到公安機關備案的雕刻單位雕刻發票專用章。
沒有備案的發票專用章有法律效力嗎?
經公安局備案的印章,是合法并且受法律保護的印章。主要是為了防止以后在經營中有人仿造你的印章,而給你帶來經濟損失。一般需要備案的印章有公章、財務章、法人章。
綜上,沒有經過備案的發票專用章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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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收到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根據內部管理規定需要打印出來,以紙質形式存檔,但是打印出的紙質在銷售方(章)那邊就沒有相應的紅章,請問還需要銷售方再蓋上發票專用章嗎?
答:不需要。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第三條規定,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同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第二條規定,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企業自行打印電子發票時,由于電子發票在開票系統中開具的時候已經自動生成了電子簽章,因此企業無需再要求銷售方額外加蓋發票專用章。
可能新手會計在學校的時候不會太注意這個問題,但是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發票要蓋什么章?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1、發票應當加蓋發票專用章,不得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
2、發票只有發票聯和抵扣聯(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除外)需要蓋章,記賬聯無需蓋章。
3、發票上的發票專用章蓋反了(字朝下),發票仍然有效,但如果蓋錯了,發票應當作廢或紅沖。
4、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當在發票聯加蓋發票專用章,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印章。
5、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收款方加蓋發票專用章,無需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而代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必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不需要加蓋收款方發票專用章。
6、發票未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增值稅專用發票應該按照什么要求開具?
1、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2、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3、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4、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發票專用章是指用發票單位和個人按稅務機關規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單位名稱、發票專用章字樣、稅務登記號,在領購或開具發票時加蓋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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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電子專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使用規定與紙質發票相同。那么電子專票是否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呢?
電子專票無需加蓋發票專用章
與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相比,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電子專票)進一步簡化發票票面樣式,采用電子簽名代替原發票專用章。因此,電子專票無需加蓋發票專用章。
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十四條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為更好適應發票電子化改革需要,電子專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原發票專用章,納稅人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電子專票并驗證電子簽名的有效性。
電子專票的其它變化
與紙質專票相比,電子專票進一步簡化發票票面樣式,除了上述的將電子簽名代替原發票專用章,還將“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次名稱簡化為“項目名稱”,取消了原“銷售方:(章)”欄次。
公司購進商品或貨物,可依法取得相應的增值稅發票,發票一般分為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定額發票等。對于發票,能否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
發票是否可以蓋財務專用章或公章?
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發票應當加蓋發票專用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 )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簡單來說就是發生的成本、費用或收入的原始憑證。
發票的基本內容:
發票的名稱、發票代碼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章)等。
發票類型有哪些?
1、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入“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的小規模納稅人也可自行領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
2、增值稅普通發票
由基本聯次或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分為:兩聯版和五聯版,基本聯次分為記賬聯、發票聯。
3、增值稅普通發票(卷式)
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由納稅人自愿選擇使用,重點在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中推廣使用。(單聯)
4、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適用于從事機動車零售業務(不包括銷售舊機動車)的納稅人。銷售舊機動車是在二手車市場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5、通用機打發票
通用機打發票、通用手工主要適用于起征點以下的小規模納稅人。
6、通用定額發票
通用定額發票主要適用于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和收取停車費的納稅人。
作為一名會計人員,在工作中經常要跟發票打交道。同時,在發票蓋章方面也有或多或少的困惑。
因此,大叔總結了以下在工作中有關發票蓋章常見的問題,并對其進行了一一解答。
1、公司發票專用章不在時,能否蓋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
答:不能!根據我國《發票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發票應當蓋發票專用章。不允許蓋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
2、發票既蓋了發票專用章,又蓋了財務專用章/公章,這種做法合適嗎?
答:不合適!加蓋財務專用章與公章均不符合我國發票管理要求。
3、發票上雖然蓋了發票專用章,但是印章不夠清晰,該如何處理?
答:辦法一:可以在旁邊其他位置上補蓋一個清晰的章,但由于各地方的口徑不太一樣,因此該方法并非適用于所有地區;
辦法二:將發票作廢或沖紅。
4、發票專用章不小心蓋反了,需要處理嗎?
答:可不進行任何處理,該發票專用章仍有效。
5、如果是公司請別人代開的發票蓋章,有什么具體要求?
答:分情況討論。若是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加蓋收款方發票專用章;若是代開普通發票,必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6、發票專用章名稱和銷售方名稱一定相同?
答:不一定。例如,當出現受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單位為代征稅款商戶代開普通發票的情況,需要加蓋受托單位的發票專用章。這時發票專用章名稱與銷售方(商戶)名稱不相同。
7、發票沒有按國家規定要求蓋章,公司會受到什么處罰?
答:根據我國《發票管理辦法》第35條規定,發票沒有按規定加蓋發票專用章,將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罰款1萬元以下。
8、不同票種蓋章要求分別是什么?
發票類型 | 蓋章要求 |
增值稅專用發票 | 自行開具或申請代開均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
增值稅普通發票 | 自行開具:發票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申請代開:由稅務機關在發票備注欄加蓋代開發票專用章 |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 金稅盤、稅控盤版通過第三方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已有系統自動生成的發票專用章,無需加蓋 稅務UKey版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無需加蓋 |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 發票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其他聯次不得加蓋 |
通用定額發票、印有本單位名稱發票 | 全部聯次加蓋發票專用章 |
區塊鏈電子發票 | 已有系統自動生成的發票專用章,無需加蓋 |
本文為大叔說會計原創首發,作者:梧桐。 大叔說會計保留所有權利。
經濟師中級基礎一共有37章,分為經濟學基礎、財政、金融、統計、會計、法律六大部分。雖涉及面廣,但考試難度不高,相對容易通過。
一、經濟師中級基礎具體章節內容
第一部分經濟學基礎
第一章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
第二章市場需求、供給與均衡價格
第三章生產和成本理論
第四章市場結構理論
第五章生產要素市場理論
第六章市場失靈和政府的干預
第七章國民收入核算和簡單的宏觀經濟模型
第八章經濟增長和經濟發展理論
第九章價格總水平和就業、失業
第十章國際貿易理論和政策
第二部分財政
第十一章公共物品與財政職能
第十二章財政支出
第十三章財政收入
第十四章稅收制度
第十五章政府預算
第十六章財政管理體制
第十七章財政政策
第三部分貨幣與金融
第十八章貨幣供求與貨幣均衡
第十九章中央銀行與貨幣政策
第二十章商業銀行與金融市場
第二十一章金融風險與金融監管
第二十二章對外金融關系與政策
第四部分統計
第二十三章統計與數據科學
第二十四章描述統計
第二十五章抽樣調查
第二十六章回歸分析
第二十七章時間序列分析
第五部分會計
第二十八章會計概論
第二十九章會計循環
第三十章會計報表
第三十一章財務報表分析
第三十二章政府會計
第六部分法律
第三十三章法律對經濟關系的調整
第三十四章物權法律制度
第三十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三十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十七章其他法律制度
二、2023年經濟師中級經濟基礎知識難度分析
《經濟基礎知識》是中級經濟師考試的一門科目,內容較為基礎,題型以選擇題為主,需要背誦的東西少,相對而言比較好考。該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對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財政學、貨幣銀行學等基礎知識的掌握能力。
《專業知識與實務》為中級經濟師考試的另一門必考科目,偏理科性質一些,主要考察考生對會計、審計、稅務等專業知識和實務操作的掌握能力。該科目的題目類型較為多樣,其中純文字性題目相對簡單,計算性題目和編制會計分錄的題目較難,對于邏輯思維能力強,擅長理科的考生來說實務就要比經濟法簡單。
總體而言,中級經濟師考試的科目難度不算太大,但涵蓋面廣,需要考生有較強的綜合素質和學科素養。建議考生在備考過程中注重基礎知識的打牢和實務操作的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