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20年A企業為職工購買出差時的人身意外保險,支出費用5萬元,那么該筆保險費支出能否稅前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規定,一、關于企業差旅費中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準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此,A企業給職工購買的出差時的人身意外保險費,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特殊工種職工人身安全保險費能否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因此企業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給員工購買意外險的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在日常經營活動中,企業部分支出會取得財政票據。如何正確取得和使用這些票據,對于規避納稅風險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目前,財政票據的種類可分為非稅收入類票據、結算類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
稅前扣除憑證包括哪些?
1、非稅收入類票據包括:非稅收入通用票據,指行政事業單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稅收入時開具的通用憑證;非稅收入專用票據,指特定的行政事業單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稅收入時開具的專用憑證,主要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政府性基金票據、國有資源(資產)收入票據、罰沒票據等;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指實施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業單位收繳政府非稅收入時開具的通用憑證。
2、結算類票據僅為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指行政事業單位在發生暫收、代收和單位內部資金往來結算時開具的憑證。
3、其他財政票據包括:公益事業捐贈票據,指國家機關、公益性事業單位、公益性社會團體和其他公益性組織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贈時開具的憑證;醫療收費票據,指非營利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服務取得醫療收入時開具的憑證;社會團體會費票據,指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向會員收取會費時開具的憑證;其他應當由財政部門管理的票據。
什么叫稅前扣除憑證?
稅前扣除憑證,是指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證明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實際發生,并據以稅前扣除的各類憑證。稅前扣除憑證按照來源分為內部憑證和外部憑證:內部憑證是指企業自制用于成本、費用、損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會計原始憑證。內部憑證的填制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外部憑證是指企業發生經營活動和其他事項時,從其他單位、個人取得的用于證明其支出發生的憑證,包括但不限于發票(包括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財政票據、完稅憑證、收款憑證、分割單等。
企業計提的工資薪金小于實際發放金額,是否可以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答: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p>
因此,企業符合上述文件規定的、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由于資金不足問題等發生的借款,相應的利息支出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借款利息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借款利息符合條件,可以進行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準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準予扣除。對企業發生的向金融企業的借款利息支出,可按向金融企業實際支付的利息,在發生年度的當期扣除。所說發生年度,應該遵循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即使當年應付(由于資金緊張等原因)未付的利息,也應當在當年扣除。對非金融企業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予以稅前扣除,包括逾期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規定加收的罰息,也可以在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債權性投資,是指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從關聯方獲得的,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質的方式予以補償的融資。權益性投資,是指企業接受的不需要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資人對企業凈資產擁有所有權的投資。
財稅〔2008〕121號文件規定: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比例和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計算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金融企業,為5∶1;其他企業,為2∶1。例如,某企業注冊資金2000萬元,其中有關聯方企業的權益性投資1000萬元。又向其借款(債權性投資)3000萬元,支付利息只能按2∶1的比例確認,只對2000萬元發生的利息可以扣除。而且同樣按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利息的計算公式是什么?
1、如果是單利,利息=本金*年利率/12*月份數。
2、如果是復利,利息=本金*(1+利率)的n次方—本金。
利息收入賬務處理
企業銀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計入到財務費用科目,企業在財務費用下設置手續費、利息收入等二級科目,一般收到利息收入時,做如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利息
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是什么?
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借款。企業借入長期借款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將借款存入銀行,由銀行監督隨時提取;另一種是由銀行核定一個借款限額,在限額內隨用隨借。
短期借款是指企業為維持正常的生產經營所需的資金或抵償某項債務,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提供等待單位接收的還款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種借款,主要有經營周轉借款、臨時借款、結算借款、票據貼現借款、賣方信貸、預購定金借款和專項儲備借款等。
在日常工作中,財會人在處理相關稅務的時候都會涉及到稅前扣除的問題,然而對于剛入行的會計新手來說,有些人并不清楚稅前扣除是什么,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講解。
稅前扣除是什么意思?
稅前扣除主要指計算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前可以扣除的項目。稅前扣除項目主要包括: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實際發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簡單來說,平時你該怎么處理怎么處理,發生了的就入賬。在計算所得稅時,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不用理它,不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開支你將會計利潤加上這部分來計算所得稅(當然還要考慮調減項目)。
稅前扣除項目包括有哪些?
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實際發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一、稅金
指銷售稅金及附加
(1)六稅一費:已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建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出口關稅及教育費附加;
(2)增值稅為價外稅,不包含在計稅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時不得扣除。
(3)企業繳納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已經計入管理費中扣除的,不再作為銷售稅金單獨扣除。
二、其他支出
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計算限額。
2、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企業于2020年發布全員持股股權激勵計劃,第一批行權的時間將為2021年4月底左右。該股份支付的費用,企業有在2020年做預提,同時根據人員屬性,有部分費用入了研發費用。是否可以理解這部分人員工資計提,只要在匯算清繳日之前做發放,就可加計扣除。該部分費用作為2020年研發加計扣除是否正確?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我國居民企業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8號)第二條的規定,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后立即可以行權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據實際行權時該股票的公允價格與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和數量,計算確定作為當年上市公司工資薪金支出,依照稅法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后,需待一定服務年限或者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下簡稱等待期)方可行權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內會計上計算確認的相關成本費用,不得在對應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扣除。在股權激勵計劃可行權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據該股票實際行權時的公允價格與當年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及數量,計算確定作為當年上市公司工資薪金支出,依照稅法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在2020年的研發費用統計中,第一批行權日期在2021年4月,嚴格按照《企業所得稅法》中權責發生制的規定,在等待期內該費用支出應當歸屬于2021年,而非2020年度。
因此,按照權責發生制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8號文的規定,在行權前的股權激勵費用不可以作為2020年度的費用稅前扣除。
供應商走逃失聯了,企業做進項稅額轉出,所得稅可以稅前扣除嗎?
企業在規定的期限未能補開、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并且未能按照規定提供相關資料證實其支出真實性的,相應支出不得在發生年度稅前扣除。
根據《關于發布
若支出真實且已實際發生,應當在當年度匯算清繳期結束前或稅務機關發現并告知后60日內,要求對方補開、換開發票。企業在補開、換開發票過程中,因對方注銷、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換開發票的,可憑相關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后,其支出允許稅前扣除。
相關規定:以下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后,其支出允許稅前扣除:
(一)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原因的證明資料(包括工商注銷、機構撤銷、列入非正常經營戶、破產公告等證明資料);
(二)相關業務活動的合同或者協議;
(三)采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
(四)貨物運輸的證明資料;
(五)貨物入庫、出庫內部憑證;
(六)企業會計核算記錄以及其他資料。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為必備資料。
企業發生的贊助支出,一般是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非廣告性質支出,那么贊助支出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贊助支出能否稅前扣除?
情況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六)贊助支出;
另外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六)項所稱贊助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
因此,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不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情況二: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因此,對于一些變更合作形式,變贊助性質為廣告性質的費用支出,允許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收到贊助費會計分錄
收到供應商的贊助費應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營業外收入
有哪些費用是可以稅前扣除的呢?各位會計人在日常工作中應該對這點比較感興趣,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1、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2、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3、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4、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5、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6、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
所得稅多繳可以直接抵扣明年的稅費嗎?
根據(國稅發〔2009〕79號)第十一條的規定:"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預繳企業所得稅稅款少于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的,應在匯算清繳期內結清應補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預繳稅款超過應納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或者經納稅人同意后抵繳其下一年度應繳企業所得稅稅款"
在實際操作上,匯算清繳結算多繳退抵稅,指按照分期預繳、按期匯算結算的征管方式,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應清算形成的多繳稅款辦理退抵稅費。辦理抵稅,建議按照"040805匯算清繳結算多繳退抵稅"辦理流程。
以上就是有關稅前扣除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相關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營業外支出指的是企業所發生的各項與日?;顒訜o直接關系的損失。營業外支出能否稅前扣除,需要根據具體業務來判斷。
哪些營業外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營業外支出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非常損失、罰款支出、資產評估減值、債務重組損失、捐贈支出等。一般來說,企業的正常經營產生的損失費用的,在沖減了賠款和保險后的余額可以稅前扣除。
營業外支出可以扣除的項目:
固定資產盤虧:資產清查中發生的固定資產盤虧。
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處置固定資產發生的凈損失。
出售無形資產損失:處置無形資產而發生的凈損失。
債務重組損失:發生的債務重組行為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確認的債務重組損失。
法定資產損失,企業可以向稅務局提交資料確認資產損失并且會計上已做損失處理的年度扣除。
捐贈支出:企業對外捐贈的各種資產的價值,可按利潤的12%為上限扣除。
營業外支出常見的不可扣除的項目:
(1)贊助支出?!镀髽I所得稅法》規定,贊助支出不得扣除。贊助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
(2)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納的罰款、滯納金?!镀髽I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規定: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納的罰款、滯納金,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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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減值損失稅前扣除問題是會計人經常遇到的,那么對于這部分內容,你了解多少呢?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資產是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都會涉及到的內容,資產也是一個企業發展的根本,有些資產內容是能夠進行稅前扣除的
關于稅前扣除內容的稅前扣除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第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屬于不能稅前扣除的準備金,實際發生時才可以稅前扣除,計提的不可以。
存貨類的(一些流動的)計提了減值損失后,可以調回,一些長期的,不可以調回(如固定資產),
資產減值準備怎么進行納稅調整?
企業計提的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相關資產的價值又得以恢復的,應在原已計提的減值準備金額內,按恢復增加的金額予以轉回,企業因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在以后會計期間不得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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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損失能不能稅前扣除,這個問題應該是最首要的,如果不能稅前扣除,那么其他的相關問題也沒有那么多了,那么資產損失是否能夠稅前扣除?如果你不了解這部分內容,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首先我們要先來了解資產損失的類型
資產損失分為實際損失和法定損失,實際損失是指在實際處置、轉讓資產的過程中發生的合理的損失,實際的損失一般是在實際發生的時候做損失處理的年度申報扣除,如果在企業未處置或者是沒有轉讓資產,但是符合法定的資產損失確認條件,這就叫做法定資產損失,實際損失是已經發生的,法定損失是可能發生但是還未發生,只是符合法定損失的條件,實際發生的損失,發生年度扣除的,追補的期限不能超過5年。
資產損失可不可以稅前扣除?
法定損失是按照稅收處理辦法執行的,是按照規定條件計算和確認損失的;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時,除了特殊行業以外,是都不能稅前扣除的,只有在會計上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的時候才能夠稅前扣除,在計提壞賬準備的階段是不能稅前扣除的,確認壞賬損失階段,如果符合扣除的條件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什么情形下需要出具資產損失鑒定報告?
1、企業有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賬款在會計上已經歸為損失處理的
2、固定資產盤虧、丟失損失的金額較大
3、企業有逾期一年以上的單筆數額不超過5萬或者不超過年度收入的萬分之一的收款,會計上已經確認為壞賬損失的
4、存貨的報廢、變質、破損損失數額比較大的資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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