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20年A企業為職工購買出差時的人身意外保險,支出費用5萬元,那么該筆保險費支出能否稅前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規定,一、關于企業差旅費中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企業職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發生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支出,準予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此,A企業給職工購買的出差時的人身意外保險費,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特殊工種職工人身安全保險費能否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因此企業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給員工購買意外險的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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