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轉讓股權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公式為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股權轉讓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費用)×20%。個人轉讓股權除個人所得稅以外還應當繳納增值稅和印花稅。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什么是個人轉讓股權?
一般指公司股東將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他人的法律行為。全部轉讓的,轉讓人不再是公司股東,受讓人成為公司股東;部分轉讓的,轉讓人不再就已轉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受讓人就已受讓部分享受股東權益。股份轉讓一般包括股份回購和并購。
個人所得稅征稅對象可以分為哪幾類?
個人所得稅征稅對象可以分為居民納稅義務人、法定對象、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半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法定對象是指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是指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半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是什么意思?
起征點是征稅對象達到征稅數額開始征稅的界限。征稅對象的數額未達到起征點時不征稅。一旦征稅對象的數額達到或超過起征點時,則要就其全部的數額征稅,而不是僅對其超過起征點的部分征稅。
個人取得收入達到稅法規定的條件就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外出租的房屋取得租金也不例外。對于個人取得的租金收入,應該怎么交個人所得稅?
租金收入個稅怎么交?
個人出租房屋(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取得的所得,屬于“財產租賃所得”的稅目,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且支付方有代扣代繳的義務。
從征管實踐中看,部分地區,像河北、黑龍江、上海、以及云南等也允許對租房所得采取核定征收的方法,具體方法是:
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個人出租住房,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即應納個人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住房10%,非住房20%)
應納稅所得額=租金收入×應稅所得率(通常是5%)。
也就是說,個人出租住房如果采取核定征收的話,有可能是按照租金收入的0.5%或者1%繳納個人所得稅,稅負相當低。在實際操作中通常是由出租方向稅局申請代開發票,個稅由稅務機關直接征收,這種情況下,支付人就無需再按照20%扣繳出租方個人所得稅了,但務必要注意查驗完稅憑證。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總結的關于個人出租房屋收入個稅征收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要了解更多內容,請繼續關注會計網!
一般情況下,企業員工的個人所得稅大多數是所在單位進行代扣代繳的,那么企業繳納個人所得稅該如何做賬務處理?
企業繳納個人所得稅賬務處理?
1、繳納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2、在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表中實發工資額扣除個人所得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扣除個人所得稅額)
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工資表中實發工資額)
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
征稅對象又稱課稅對象,是稅法規定的征稅的目的物,法律術語稱為課稅客體。也是課稅的客體,指每個稅種征稅的標的物。是稅收制度的首要要素,是一種稅區別于另一種稅的主要標志,體現不同稅種課稅的基本范圍和界限。其他要素的內容一般都是以征稅對象為基礎確定的。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主體即納稅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為應稅所得,具體包括:
(1)工資、薪金所得;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許使用費所得;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8)財產租賃所得;
(9)財產轉讓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五險一金-起征點-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企業員工工資薪金達到5000元的起征點時,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計入應交稅費科目核算,相關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個人所得稅的賬務處理
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實際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3、根據月末賬上實際應交個人所得稅情況申報納稅,上交給稅務機關后: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對象
征收對象: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等。
公司職工參加比賽,取得的獎金,是否計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并繳納個人所得稅?
比賽獎金要不要繳納個稅?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等文件規定: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所以,個人參加任職公司之外的比賽獲得的獎金,按偶然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參加任職公司舉辦的各種比賽獲得的獎金,應該并入到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偶然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20%
因此,個人獲獎屬于偶然性質的所得,應按照偶然所得稅目,依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繳納個稅的賬務處理
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繳納稅金: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在經營發展過程中,為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推行股權激勵機制,個人取得股權獎勵時,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的規定,個人獲得股權獎勵時,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參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有關規定計算確定應納稅額。股權獎勵的計稅價格參照獲得股權時的公平市場價格確定。
參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規定:
二、關于股票期權所得性質的確認及其具體征稅規定
(二)員工行權時,其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施權價)低于購買日公平市場價(指該股票當日的收盤價,下同)的差額,是因員工在企業的表現和業績情況而取得的與任職、受雇有關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因特殊情況,員工在行權日之前將股票期權轉讓的,以股票期權的轉讓凈收入,作為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員工行權日所在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
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行權股票的每股市場價-員工取得該股票期權支付的每股施權價)×股票數量
(三)員工將行權后的股票再轉讓時獲得的高于購買日公平市場價的差額,是因個人在證券二級市場上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而獲得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員工因擁有股權而參與企業稅后利潤分配取得的所得,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對于股權激勵,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繳納個稅,具體應按財稅〔2005〕35號文件第二條規定執行。
對于股權激勵,可做以下會計處理:
行權前:
借:管理費用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行權時:
借:銀行存款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股本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如果年收入達到個稅的起征點,那么就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有些公司實行“年底雙薪”(十三薪)的,那么個人所得稅應該怎么繳納呢?
年底雙薪是否要全額納稅?
年底雙薪是指企業按照勞動合同和薪酬制度向員工個人多發放一個月工資(十三薪)。年底雙薪是否要全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第一條規定: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
從性質上看,企業發放的除按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外,其他形式的報酬都屬于獎金性質。因此,“年底雙薪”也應該屬于一種獎金形式,可以劃歸為全年一次性獎金。
年底雙薪的個人所得稅計算:
在實務中,計算“年底雙薪”需要區別以下兩種情形:
1.只有年底雙薪,沒有年終獎等一次性獎金
年底雙薪可以按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計算個稅,也可以根據籌劃,不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并入綜合所得,并入發放當月的工資薪酬,將“年底雙薪”除以12,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來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既有年底雙薪又有年終獎等一次性獎金
根據國稅發〔2005〕9號文第三條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方法只允許采用一次。因此兩者選其一按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計算個稅,另一個則并入發放當月的工資薪酬所得計稅。當然也可以根據籌劃,將年底雙薪與年終獎合并,按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計算個稅。
工會福利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工會發放的職工福利一般包括了逢年過節的慰問品、結婚生育慰問金等。本文就針對工會福利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工會福利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工會福利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得,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1.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2.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3.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
4.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5.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6.保險賠款;
7.根據有關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官員、領事館的外交代表及其他人員的所得;
8.根據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退職費、基本養老金、安家費或者退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離休費等;
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職工福利是否要繳納個稅?
答:職工的很多福利都是需要繳納個稅的。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文)規定,以下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納稅人工資薪金所得且繳納個人所得稅:
1.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2.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3.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舉個例子:實際上端午節公司向員工發放的粽子,中秋節公司向員工發放的月餅,都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職工工會福利如何做會計分錄?
以管理部門為例,當月發生福利費400元,用現金支付,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1.采用實報實銷方式,福利費的處理方法: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400
貸:現金 400
2.以工資方式對福利費的列支,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付職工新酬——應付福利費 400
貸:現金 400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400
貸:應付職工新酬——應付福利費 400
3.以工資方式對福利費列支: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500
貸:應付職工新酬-應付福利費 400
借:應付職工新酬-應付福利費 400
貸:現金 400
如果員工工作期間,由于意外受傷而獲得公司的工傷補償,那么這筆工傷補償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今天,會計網小編就在這里和大家詳細聊聊工傷補償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趕快來看看吧!
工傷補償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工傷補償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可得,在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財產租賃及財產轉讓所得這幾項個人所得上,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工傷補償并不在《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范圍內,因此工傷補償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也無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工傷取得的工傷補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工傷取得的工傷補貼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參考文件:《關于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第一條 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可得:個人所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工傷保險待遇包括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津貼、工傷醫療待遇、生活護理費、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工傷康復費用等。(工傷職工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所取得的)
在企業經營時,難免都會涉及到股權轉讓方面的事情,那么對于境外企業的股權轉讓要該如何繳納個稅?我們來看看吧。
問:A公司為外商投資企業,外方股東為香港個人B,現B將股權溢價200萬元轉讓給境內C公司,B的溢價所得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個人所得稅法》第9條第二款規定,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稅法第9條第9款、第二款所說的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是指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所說的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
第五條規定,下列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內,均為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三)轉讓中國境內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或者在中國境內轉讓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根據上述規定,該香港人為在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的個人,其從境內取得的所得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該香港人轉讓A公司股權,因該股權在中國境內,屬于轉讓在境內的財產。其取得的所得屬于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因此,該香港人轉讓A公司股權取得的所得屬于來源于境內所得,并為財產轉讓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因此,購買股權方為支付方,境內C公司應代扣代繳B的個人所得稅。
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每個達到納稅標準的公民應盡的義務,很多公司也會為職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如何做賬?
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代扣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補貼、津貼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企業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怎么理解?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并且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屬于負債類科目。該科目的貸方表示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借方表示實際發放的職工薪酬,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而未付的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還應當按照“工資”、“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但不僅限于增值稅、消費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
“應交稅費”賬戶屬于負債類賬戶,并且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如“應交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設置明細科目從而進行明細核算。
對于外出工作的人員,企業基本上都會為其發放相應的補貼費或者報銷相關費用。很多人不清楚這些費用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下面我們來看看吧。
問:我單位的外出施工人員和貨車司機由于住宿和餐費無法取得發票,是每天按80元標準以出差天數進行補助,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1、有關差旅費津貼發放額度
《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第四章第十三條規定,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四條規定,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實行包干辦法。出差人員應向接待單位交納伙食費,回所在單位如實申報,每人每天在50元以內憑接待單位收據據實報銷。接待單位收取的伙食費用于抵頂招待費開支。
第十五條規定,出差人員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補助市內交通、通訊等支出。
2、有關差旅津貼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089號)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個人因出差,依據有關規定取得的差旅費津貼,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上述規定,單位給出差人員發放的交通費和餐費補貼是否并入當月工資薪金計征個人所得稅,即差旅費津貼應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只要是差旅費津貼,且符合國家標準(每天80元),以現金發放的,應不屬于工資薪金范圍,不應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應合并繳稅;
二、對上述標準,單位以票據形式報銷的,參照*9款處理。
三、單位無差旅費津貼標準,憑相應票據據實報銷的,應屬于差旅費范圍,不屬于差旅費津貼范圍,不存在個人所得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