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商品是會對相應的納稅人征收一定的增值稅款的。如果銷售商品被退回了,已交的增值稅款要怎么進行處理呢?今天會計網就來給大家分享銷售退回增值稅的會計分錄,來一起了解吧。
銷售商品退回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退回銷售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等(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紅字)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紅字)
同時,借:主營業務成本(紅字)
貸:庫存商品(紅字)
銷售商品收入要交哪些稅?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為3%,一般納稅人大部分為13%)
2、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25%),高新技術企業、小型微利企業不適用25%的法定稅率
3、城建稅(增值稅稅額*7%(市區7%、縣區5%、鄉鎮1%))
4、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稅額*3%)
5、印花稅(購銷合同合同金額的0.03%)
企業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或集體福利時,增值稅上應視同銷售處理。增值稅上的視同銷售,如何做會計分錄?
增值稅視同銷售會計分錄
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庫存商品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投資會計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庫存商品
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股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庫存商品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成本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庫存商品的貸方是以成本價登記。而應交稅費的貸方金額可以采用計稅價,亦可以采用公允價,還可以采用市場價,三者擇其一;乘以增值稅稅率計算得出。
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因為屬于自產、自用性質,所以是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盡管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仍需按規定計算銷項稅額,按規定結轉成本,無需確認收入。
借:在建工程(非生產經用機器、設備)
貸:庫存商品(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該筆分錄的銷項稅額的計算結果是用公允價值和適用增值稅稅率相乘得來。
增值稅上的視同銷售與企業所得稅上的視同銷售的區別?
存在著本質上的區別。增值稅上的視同銷售其本質為增值稅"抵扣進項并產生銷項"的鏈條終止;企業所得稅上的視同銷售的本質是貨物的權屬發生轉移。
對于很多會計新人來說,不太清楚什么是增值稅視同銷售,其實可以簡單理解為將非銷售行為當成銷售行為。以下一文將主要介紹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和相關會計分錄。
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
增值稅視同銷售的行為包括:
1、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投資;
7、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增值稅視同銷售相關會計分錄
以下會計分錄分別對應上述八種情形:
第1種情形:
1、發出商品時
借:委托代銷商品
貸:在庫商品
2、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第2種情形:
1、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轉進項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第3種情形:
1、發出商品時: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2、轉銷項稅額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注:不確認收入
第4種情形: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第5種情形: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第6種情形: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第7種情形:
借:應付股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第8種情形: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增值稅視同銷售怎么理解?
視同銷售是指實質上沒有發生銷售行為,但把非銷售行為當成銷售行為了,用產生的銷項稅減去進項稅,這樣一來可以保證增值稅鏈條的完整性。
視同銷售可以理解為會計上不作為銷售進行核算,但在稅收上應作為銷售處理。其中增值稅視同銷售一般是指哪些情況?
增值稅視同銷售包括什么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什么是視同銷售?
視同銷售是指在會計上不作為銷售核算,而在稅收上作為銷售,主要用來確認收入計繳稅金的商品或勞務的轉移行為,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等都會涉及到視同銷售。
增值稅視同銷售的會計分錄
1、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借:應付股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會獲取一定的銷售收入,實現利潤。那么取得的銷售收入,包括增值稅嗎?
銷售收入包含增值稅嗎?
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銷售收入是納稅人在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銷項稅額。增值稅中的銷售收入是不含稅的銷售額,包含增值稅的金額應該單獨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這個科目中進行列支。企業取得的銷售收入,按銷售的類型劃分,主要包括產品銷售收入和其他銷售收入兩部分,一般產品銷售收入為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有時候企業會有銷售材料、廢舊物資等銷售收入,可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或者營業外收入。
增值稅稅額=含稅的銷售收入/(1+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稅率
確認銷售收入的條件有哪些?
銷售收入的發生,是以企業商品所有權的轉移和已經提供勞務為依據。企業銷售商品時,滿足下列條件是,可以確認收入:
1.企業將商品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2.企業沒有保留商品所有權相關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商品繼續實施控制。
3.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企業銷售商品時,如果商品價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那么即使滿足了其他的確認銷售收入條件,也不應該確認相應的銷售收入。
4.收入的金額可以進行可靠的計量。
5.銷售商品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
增值稅的視同銷售可理解為企業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但實際上不能使所有者權益增加的情形。實務操作中,增值稅視同銷售包括哪些行為?
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增值稅上的視同銷售:本質為增值稅“抵扣進項并產生銷項”的鏈條終止,比如將貨物用于非增值稅項目,用于個人消費或者職工福利等等,而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
增值稅視同銷售相關會計分錄
1、屬于自產、自用性質,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要按規定計算銷項稅額,按成本結轉,不確認收入:
借:在建工程(非生產經用機器、設備)
貸:庫存商品(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公允價值*增值稅稅率)
2、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將自產、委托加工、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借:應付股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將自產、委托加工物資,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實務中,各位財務小伙伴們是否將增值稅的視同銷售和企業所得稅的視同銷售總是分不清?別急,您想問的問題這里都為您整理好了,快來看吧。
什么是增值稅上的視同銷售?
增值稅上的視同銷售,是指那些提供貨物的行為其本身不符合增值稅稅法中銷售貨物所定義的“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條件,或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銷售”條件,比如將貨物用于非增值稅項目,用于個人消費或者職工福利等等,而增值稅在征稅時要視同為銷售貨物征稅的行為。
增值稅視同銷售的法律規定(增值稅八大視同銷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四條,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二)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些視同銷售的增值稅處理:
1、將自產的、委托加工的物資用于其他非應稅項目:
借:在建工程【不動產】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賬面余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消費稅
2、將自產的、委托加工的物資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原材料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如果涉及消費稅】
3、將自產的、委托加工的物資和購買的物資用于對外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原材料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如果涉及消費稅】
4、將自產的、委托加工的物資和購買的物資用于分紅:
借:應付股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原材料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如果涉及消費稅】
(5)將自產的、委托加工的物資和購買的物資用于捐贈
借:營業外支出
存貨跌價準備
貸:庫存商品【賬面余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消費稅【按計稅價計算的消費稅額】
企業以“銷售廢品”的形式處理舊物資,處理廢品所獲得的收入可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核算。那么銷售廢品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相關會計分錄怎么做?
銷售廢品能開專票嗎?
答:銷售廢品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舊物資發票抵扣增值稅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08年第1號)規定,自2009年4月1日起,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廢舊物資,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廢舊物資專用發票不再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銷售廢品相關會計分錄
一、銷售舊物資的會計分錄
1、銷售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先將固定資產轉入固定資產清理,做以下分錄處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繳納相關稅金: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
3、收取銷售固定資產款時: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4、最后將固定資產清理轉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若是銷售非固定資產物資時: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業務收入
二、銷售廢品收入會計分錄
1、屬于一般納稅人的,做以下分錄:
借:庫存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做以下分錄:
借:庫存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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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稅率隨著政策變動會有不斷的調整,銷售行業的會計人員進行納稅申報的時候需要了解企業業務最新的增值稅稅率。下面會計網就和大家一起了解關于銷售蒸汽的增值稅稅率問題。
銷售蒸汽的增值稅稅率是1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
又依據《增值稅部分貨物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國稅發[1993]151號)規定:
四、 暖氣、熱水是指利用各種燃料(如煤、石油、其他各種氣體或固體、液體燃料)和電能將水加熱,使之生成的氣體和熱水,以及開發自然熱能,如開發地熱資源或用太陽能生產的暖氣、熱氣、熱水。利用工業余熱生產、回收的暖氣、熱氣和熱水也屬于本貨物的范圍。
因此,我們可以判斷應該銷售蒸汽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1%。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企業將自產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時,應視同銷售計征增值稅。對于視同銷售行為計征增值稅,應該如何做賬?
視同銷售行為計征增值稅的賬務處理
案例:將自產的產品用于建造職工俱樂部,該行為是否視同銷售計征增值稅?相關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 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因此將自產的產品用于建造職工俱樂部(屬于集體福利項目)視同銷售,是需要計征增值稅的。
賬務處理:
借:在建工程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銷售代銷貨物視同銷售時如何做賬?
1、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轉進項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視同銷售行為是什么意思?
視同銷售行為全稱“視同銷售貨物行為”,意為其不同于一般銷售,是一種特殊的銷售行為,只是在稅收的角度為了計稅的需要將其“視同銷售”。
會計上的視同銷售是指沒有產生收入但是視同產生收入了。
企業銷售貨物或者接受勞務時,收取的價款稱為銷售額。企業取得的銷售額是否包括增值稅銷項稅額?
銷售額是否包括了增值稅?
增值稅是屬于價外稅,所以銷售額并沒有包含增值稅。
銷售額,指的是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或勞務、銷售貨物,從購買或接受應稅勞務方或服務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沒有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以及代為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因為增值稅是屬于價外稅,所以銷售額是按不含稅價款進行計算的貨款,也就是并沒有包括銷項稅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銷售貨物是進口產品或消費稅應稅產品,那么其全部價款中應當包括關稅和消費稅。
增值稅銷項稅額是什么?
增值稅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增值稅計算公式
一、一般納稅人: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二、小規模納稅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視同銷售的問題在會計工作中很常見,例如企業將購進的月餅在中秋節無償贈送給客戶,這時候增值稅上視同銷售處理。以下一文將主要介紹增值稅視同銷售賬務處理。
增值稅視同銷售賬務處理
1、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2、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4、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銷售代銷貨物
(1)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轉進項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增值稅的視同銷售如何確認?
如何理解增值稅視同銷售?
增值稅上的視同銷售本質為增值稅“抵扣進項并產生銷項”的鏈條終止,比如銷售代銷貨物;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等等。
舉例說明:企業購進禮品贈送客戶在增值稅上是否視同銷售?
答:企業購進禮品如果如果是無償贈送給他人的,則視同銷售,如果是“有償贈送”,則不能視同銷售。所以判斷是否視同銷售的關鍵在于是“無償贈送”還是“有償贈送”。
企業銷售貨物發生退貨情況,收到購貨方退回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如何處理?
銷售退回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方法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銷售折讓以及原藍字專用發票填開錯誤等情況,視不同情況分別按以下辦法處理:
(一)銷貨方如果在開具藍字專用發票的當月收到購貨方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而且尚未將記賬聯作賬務處理,可對原藍字專用發票進行作廢。即在發票聯、抵扣聯連同對應的存根聯、記賬聯上注明“作廢”字樣,并依次粘貼在存根聯后面,同時對防偽稅控開票子系統的原開票電子信息進行作廢處理。如果銷貨方已將記賬聯作賬務處理,則必須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
銷貨方如果在開具藍字專用發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購貨方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不論是否已將記賬聯作賬務處理,一律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
(二)因購貨方無法退回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銷貨方收到購貨方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的,一律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
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應符合什么條件?
1、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2、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3、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其中抄稅,是報稅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軟盤抄取開票數據電文。
發票退回重新開怎么做賬?
企業開具的發票,開具錯誤或者其他原因需要退回重開的,企業先開具對應的紅字發票,然后再按正確的金額的發票入賬,其分錄都是一樣的,只是紅字發票金額寫負數,藍字發票金額寫正數,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企業銷售商品,由于貨物質量問題發生銷售退回,銷售退回時,增值稅是怎么處理的?
增值稅銷售退回的會計處理?
1、對于本年度未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這時會計處理比較簡單,企業應按已記入“發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額,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發出商品””科目。
2、對于本年度已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退回的,企業一般應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成本。
如該項銷售退回已發生現金折扣的,應同時調整相關財務費用的金額;如該項銷售退回允許扣減增值稅額的,應同時調整“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的相應金額。
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的區別
庫存商品指的是雖然閑置,但是未來會用到,具有經濟價值的物品。比如說企業已經完成了商品的生產過程,檢查完畢合乎規格標準驗收入庫。可以按照規定送往訂貨的單位,也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產品以及外購或委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用于銷售的各種商品。
企業應該設置“庫存商品”科目,對庫存商品的增減情況還有結存情況進行核算。商品驗收入庫之后,會計科目由“生產成本”轉入“庫存商品”。對外進行商品銷售時,需要根據不同的銷售方式,來進行賬務處理。
庫存商品的明細賬會按照庫存商品的種類和規格來劃分設置。明細賬的記賬方式一般是數量金額式。
發出商品指的是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之下,已經將產成品、自制半成品以及包裝物等發出,在運往客戶的路途中或者已經被接收,但是還沒有收到貨款。在會計核算中發出商品并不能作為作為銷售處理。
為了商品發出和貨款收取的情況進行反映和監督,所以設置“發出商品”賬戶組織核算。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還有代購貨款發生的運雜費都貸記該賬戶,貨款收到之后,按照發出商品成本和已經收回的運雜費貸記該帳戶,由購貨單位退回的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也在該帳戶的貸方反映。
我司銷售的藥物,購進藥品時開的是9%稅率的發票,出售給藥店,對方要求開13%稅率的發票,這樣開具發票符合稅法規定嗎?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第一條第(六)款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西藥和中成藥稅率是13%(注:此“13%”已更新為9%),只有中草藥可以適用9%的低稅率。如果貴司購進的藥物是銷售方自產的中草藥加工制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藥,可以適用9%的稅率。
貴司銷售此類藥物時因為不是貴司自產的藥物,不可以適用低稅率(9%)的政策。因此,貴司銷售藥物時應該適用13%的稅率。
特別提醒:貴司取得上述9%的進項發票,建議確認供應商是否可以適用增值稅的低稅率;如果不可以適用低稅率的政策,則貴司取得的該進項發票可能因稅率適用有誤,而不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稅,也不可以稅前扣除。屆時,需要貴司退回發票給供應商,或讓供應商開具紅字發票進行紅沖,然后重新開具正確的增值稅發票。
或許大家有注意到,蘋果手機有一項以舊換新的補貼方式,消費者可以以比較便宜的價格入手新款手機。那么這種舊換新銷售貨物的方式是怎么納稅的呢?
以舊換新銷售貨物的稅務處理
依據《增值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
(三)納稅人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
納稅人采取還本銷售方式銷售貨物,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還本支出。
因此,商品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換出的商品作為視同銷售處理,記入營業收入。
回收的舊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如果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反之則不能抵扣。
銷售額與收購額不能相互抵減,這是防止銷售額不實而減少納稅。
例如,某品牌手機售價3510元/部,以舊換新可以折作1000元,也就是2510元就可以換回全新手機,本月以這種形式售出了100部手機。那么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251000
庫存商品-舊手機 1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某品牌手機 3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