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商品是會對相應的納稅人征收一定的增值稅款的。如果銷售商品被退回了,已交的增值稅款要怎么進行處理呢?今天會計網就來給大家分享銷售退回增值稅的會計分錄,來一起了解吧。
銷售商品退回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退回銷售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等(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紅字)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紅字)
同時,借:主營業務成本(紅字)
貸:庫存商品(紅字)
銷售商品收入要交哪些稅?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為3%,一般納稅人大部分為13%)
2、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25%),高新技術企業、小型微利企業不適用25%的法定稅率
3、城建稅(增值稅稅額*7%(市區7%、縣區5%、鄉鎮1%))
4、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稅額*3%)
5、印花稅(購銷合同合同金額的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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