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的稅基是什么呢?相信很多小伙伴對此會有疑問。稅收的基本要素就是稅基,也是計算應課稅額的基礎。接下來就讓我們一同了解吧。
增值稅的稅基是什么?
增值稅的稅基是從量的規定性上界定某一稅種征稅的廣度,是計算應納稅額的法定基礎和依據。
稅基和稅率是影響稅收收入的兩個主要因素,在稅率不變的情況下,擴大稅基,增加收入;縮小稅基,減少收入。國家可以通過規定免稅額、稅前扣除、稅前還貸等方式,引導納稅人行為,體現國家政策。
由于稅基的形式有多種,所以當稅基為實物量時,一般稅率多為定額稅率。當稅基為價值量時,稅率多為百分比形式的比例稅率或累進稅率。但如果是實行累進稅率,隨著稅基的增大,稅率也不斷提高。如果出現稅基與征稅對象數量是一致的情況,則稅基直接是征稅對象數量的某種表現形式。
舉例:所得稅的稅基及征稅對象的數量都是所得額。有時會出現兩者不一致的情況,前者不是后者的全部,而只是后者的一部分。如對企業所得征稅時,征稅對象數額是全部所得額。
稅基作為計算應課稅額的基礎,包括兩層涵義:
①課稅基礎的質:指的是課稅的具體對象。不同的稅收,則稅基也不同。如商品流轉稅的稅基是商品銷售額或增值額,收益稅的稅基是各種所得額,財產稅的稅基是各種財產。
②課稅基礎的量:在所有課稅對象中,有那些是可以作為計算應課稅額的基數。對某一課稅對象而言,稅基可大可小。如果在所得稅額中扣除的不納稅項目是比較多的,相應稅基就會小。稅基是課稅依據質與量的統一。一個國家制定稅收制度,要恰當地選擇稅基。可供擇的稅基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是是隨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而變化的。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可供選擇的稅基的范圍比較廣泛。商品流轉額、企業利潤、個人所得、投資消費支出,以至財產和財產轉移,都可以作為稅基。選擇稅基要根據一定的原則和需要。
企業所得稅是我們企業經營所得中需要面臨的一大稅種,合理籌劃企業所得稅可以減輕企業的財政負擔。今天會計網為大家整理了籌劃企業所得稅的方法,讓企業在合法合理的基礎上最大程度的減稅。
計稅依據的籌劃
計稅依據是影響納稅人稅收負擔的直接因素,每種稅對計稅依據的規定都存在一定差異,所以對計稅依據進行籌劃,必須考慮不同稅種的稅法要求。計稅依據的籌劃一般從以下三方面切入:? ????
(1)稅基最小化。稅基最小化即通過合法降低稅基總量,減少應納稅額或者避免多繳稅。在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的籌劃中經常使用這種方法。?
(2)控制和安排稅基的實現時間。一是推遲稅基實現時間。二是稅基均衡實現。三是提前實現稅基。? ????
(3)合理分解稅基。合理分解稅基是指把稅基進行合理分解,實現稅基從稅負較重的形式向稅負較輕的形式轉化。
企業所得稅籌劃怎么做?
1)合理選擇折舊方法,年限:在具備不同的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可供選擇的時候,應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和稅收的優惠政策,使得折舊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的現值達到最大。
2)盡量采用備抵法核銷壞賬:直接核銷法和備抵轉銷法計入當期的管理費用水平不盡相同,備抵法事先計提壞賬,費用前置所產生的稅收利益,相當于獲取了一筆長期的無息貸款。
3)巧妙安排稅前限額扣除項目: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借款利息,計稅工資等經常發生超過稅法扣除標準的現象,導致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加重了企業稅負。在所得稅籌劃中,應當嚴格區分業務招待費與會務費,差旅費,盡可能減少業務招待費用。通過企業經營決策的改變,打破借款費用,計稅工資等稅前扣除的限制,成功地節稅。
固定資產的計稅問題相信企業會計在日常工作中都會涉及到,那么本期會計網為大家整理了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相關知識,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企業固定資產概述
企業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
固定資產計稅基礎的確定
稅法明確規定,企業的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投資等各類資產,可以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具體稅務處理辦法計算的折舊、攤銷、成本和凈值等,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與會計“賬面價值”相對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規定,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可以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的金額,稱做該項資產的“計稅基礎”。
以各種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初始確認時入賬價值基本上是被稅法認可的,即取得時其賬面價值一般等于計稅基礎。
固定資產在持有期間進行后續計量時,會計上的基本計量模式是“成本-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會計與稅收處理的差異主要來自于折舊方法、折舊年限的不同以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提取。
賬面價值=實際成本-會計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計稅基礎=實際成本-稅收累計折舊
相關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 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一)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三)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四)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
(五)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六)改建的固定資產,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要理解“計稅基礎為零”的意思,我們要先知道什么是“計稅基礎”,來和會計網一起了解吧。
什么是計稅基礎?
計稅基礎是《企業新會計準則》中提出的概念,計稅基礎分為資產的計稅基礎、負債的計稅基礎兩類。具體來說,計稅基礎是指資產負債表日后,資產或負債在計算以后期間應納稅所得額時,根據稅法規定還可以再抵扣或應納稅的剩余金額。
資產計稅基礎
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該項資產在未來使用或最終處置時,允許作為成本或費用于稅前列支的金額。
資產的計稅基礎=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某一資產資產負債表日的計稅基礎=成本-以前期間已稅前列支的金額
負債計稅基礎
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稅所得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即未來不可以扣稅的負債價值。一般而言,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其他應交款等負債的確認和償還,不會對當期損益和應納稅所得額產生影響,其計稅基礎即為賬面價值。某些情況下,負債的確認可能會涉及損益,進而影響不同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使得其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之間產生差額,如企業因或有事項確認的預計負債。會計上對于預計負債,按照最佳估計數確認,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損益。按照稅法規定,與預計負債相關的費用多在實際發生時稅前扣除,該類負債的計稅基礎為0,形成會計上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暫時性差異。
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期間可抵扣金額。也就是說,負債的計稅基礎和賬面價值之間的差異就是未來期間可抵扣金額。
計稅基礎為零的含義
稅法不允許在以后實際發生時可以稅前列支,即其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期間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0=賬面價值。
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
因保修費用確認的預計負債,稅法允許在以后實際發生時稅前列支,即其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期間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0
印花稅以前我們可能都不太注意,但是現在關于買賣合同等一些東西,都會涉及到印花稅,那么印花稅買賣雙方都要繳納嗎?和會計網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印花稅是不是買賣雙方都要交?
印花稅買賣雙方都要交。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稅率為萬分之五,計稅依據為書據中所載的金額,買賣雙方均要交納
印花稅根據不同征稅項目,分別實行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征收方式,從價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從量計稅情況下計稅依據的確定,實行從量計稅的其他營業賬簿和權利、許可證照,以計稅數量為計稅依據,印花稅以應納稅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稅依據,按照適用稅率或者稅額標準計算應納稅額
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準
公司對另一家公司增資,雙方都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第八條規定:“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貼花后,以后年度資金總額比已貼花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貼花。”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規定:“一、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后,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3、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
以上就是有關印花稅的一些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簽訂合同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房屋租賃合同的印花稅怎么計算稅基?是在合同簽訂時起將以后所有年度的租金合計作為稅基繳納印花稅嗎?來和會計網一起了解吧。
房屋租賃合同的印花稅怎么計算?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財產租賃合同需要按照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納稅義務人為立合同人。
如果租賃期限不確定怎么繳納印花稅?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國稅地〔1988〕25號)的規定,沒有確定租賃期限的,可以在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在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房屋租賃的合同租賃期限確定的,以合同的年限合計金額一次性作為計稅依據繳納印花稅。
今年需要注意的是,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小規模納稅人的印花稅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具體由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實施,建議咨詢當地主管部門是否有相關政策。
資產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的側重點不同,前者側重企業資產本身,后者側重企業法人。
資產的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是什么?
企業資產的賬面價值,就是資產負債表上全部資產除去折舊、損耗和攤銷后和企業全部負債之間的差額,資產的賬面價值就是資產借方減去折舊類抵扣賬戶。賬面價值表示某一時點資產的真實價值。
企業資產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的時候,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從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也就是資產在未來使用或處置時,允許作為稅前扣除的成本或費用的金額。資產的計稅基礎就是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某一資產資產負債表日的計稅基礎=成本-以前期間已稅前列支的金額。計稅基礎一般從企業法人的角度去考慮。
資產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產生什么差異?
當資產的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時,會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這時候要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產生的原因是由于資產的賬面價值比計稅基礎大,無法全部稅前抵扣該項資產未來期間產生的經濟利益,兩者之間產生的差額就需要繳稅,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比如一項資的產賬面價值為150萬元,計稅基礎為100萬元,兩者之間的50萬差額會增加未來期間應納稅所得額和應交所得稅。因此在符合確認條件的情況下,應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購銷合同主要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易貨等合同,企業簽訂購銷合同時,需要繳納印花稅,其中印花稅基數,應如何確定?
答:各地稅局要求不一樣,有的地區是直接按當月的銷售收入乘以印花稅稅率(萬分之三)計算的,有的地區是按當月購進的商品金額與銷售的商品金額之和的一定比例再乘以印花稅稅率計算的。
具體請參考當地稅務局政策。
印花稅稅目及稅率
1、購銷合同:按銷售收入的×萬分之三
2、倉儲、保管合同:按保管、倉儲的費用×千分之一
3、財產保險合同:按保險費的金額×千分之一
4、產權轉移書據、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移書據:按書據所載的金額×萬分之五
5、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的收入×萬分之五
6、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的費用×萬分之五
7、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的金額×萬分之三
8、借款合同:按照借款的金額×萬分之零點五
9、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的金額×千分之一
印花稅繳納的賬務處理
印花稅計入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計提: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繳納: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等
企業為非房開企業,現決定買入土地建造辦公樓,那么該建成的辦公樓房產稅的計稅基數是否包括土地價款?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
三、關于將地價計入房產原值征收房產稅問題
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于0.5的,按房產建筑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并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因此,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應將支付的土地價款并入房屋原值,作為房產稅的計稅基數繳納房產稅。
對于會計工作人員而言,對于一些會計學名詞的基本概念必須牢牢掌握。負債一般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那么負債的計稅基礎該怎么理解?
負債的計稅基礎是什么?
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
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期間按照稅法規定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
負債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稅。其計算公式為:負債計稅基礎=負債的賬面價值-將來負債在兌付時允許扣稅的金額。
負債的計稅基礎就是在稅法的角度看問題,假如未來的經濟流出能夠全部計入費用類科目,那么負債的計稅基礎就是零。例如:當我們預提產品質量保證費用的時候,預提時我們做:
借:銷售費用
貸:預計負債
其中負債在分錄里的金額就是其賬面價值,然而根據稅法只有實際發生了產品質量問題才能計入費用,也就是說負債的計稅基礎為零,產生了暫時性差異。由于負債的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所以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另外還可以這樣理解:由于本期往費用里記了,但是實際納稅的時候不允許抵扣,所以要納稅調增,所以本期的應納稅所得額就多了,所以以后實際發生的時候就可以抵扣應交所得稅,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什么是負債?
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除了符合基本定義外,還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1、與該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出企業;
2、未來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的計量。
負債具有以下特征:
1、負債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2、負債的清償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3、負債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
4、負債以法律、有關制度條例或合同契約的承諾作為依據;
5、流出的經濟利益的金額能夠可靠的計量;
6、負債有確切的債權人和償還日期,或者債權人和償還日期可以合理加以估計。
負債一般按其償還速度或償還時間的長短劃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兩類:
流動負債是指將在1年或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償還的債務,主要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貨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利潤、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等。
非流動負債是指償還期在1年或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債務,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
企業購進的固定資產一般是機器、建筑物、運輸工具等,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對于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應如何理解?如何確定?
固定資產計稅基礎是什么意思?
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固定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某一項資產在未來期間計稅時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
固定資產計稅基礎如何確定?
固定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
1、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3、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
4、盤盈的固定資產,以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為計稅基礎;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5、改建的固定資產,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的企業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
固定資產成本是什么?
固定資產成本是指企業購建某項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企業可以通過外購、自行建造、投資者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并和融資租貸等方式取得固定資產不同取得方式下,固定資產成本的具體構成內容及其確定方法也不盡相同。
固定資產凈值是什么?
固定資產凈值也稱為折余價值,是指固定資產原始價值減去已提折舊后的凈額。它可以反映物流企業實際占用在固定資產上的資金數額和固定資產的新舊程度。
這種計價方法主要用于計算盤盈、盤虧、毀損固定資產的損益等。固定資產凈值=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該價值計算主要是用在與物流相關的企業上。
企業購進的無形資產,攤銷時應計入累計攤銷科目核算,借方記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科目,相關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無形資產攤銷的會計分錄
1、如果執行了新會計準則,攤銷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
2、如果還沒有執行新會計準則,攤銷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相關介紹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二條的規定:無形資產,指的是企業為提供勞務、經營管理、生產產品或者出租而持有的、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土地使用權、商標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商譽等。
無形資產應當按照以下方法進行確定計稅基礎
1、如果是屬于外購的無形資產,那么其是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作為該項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
2、如果是屬于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那么則是以其開發過程中,該無形資產符合資本化條件后到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支出,作為該項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
3、如果是屬于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投資、捐贈、債務重組等方式所取得的無形資產,那么則是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該項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
眾所周知,當個人收入達到一定標準時,納稅人就需要按規定繳納一定個稅,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收項目,其稅率都有所不同,那么個人所得稅基數是多少?我們來看看吧。
個人所得稅基數是多少?
個人所得稅基數2018年10月1日起,由之前的3500元調整為5000元。工資薪金所得,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是個人所得稅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比例。
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比例稅率。對個人的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中,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稅外,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后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個人所得稅基數如何計算?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準5000元/月(2018年10月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三險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標準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這里所列金額是指在合同中必須明確列示具體金額、稅額,如“合同金額xx元,稅額xx元”嗎?是否可以按不含稅金額計算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根據稅率表可知,印花稅按照合同金額貼花,判斷是否為含稅金額主要取決于合同的簽訂:
第一、如果合同金額就是只有不含稅金額,那么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就是指的不含稅金額;
第二、如果合同金額既包含了不含稅金額,也包含了增值稅金額的,且分開記載分別核算的,按照不含稅金額核算;
第三、如果合同金額既包含了不含稅金額也包含了增值稅金額的,且未分開記載的,那么就按照含稅金額核算。
作為企業的財務人員,不僅要學習會計知識,還要學習稅務知識,還要了解稅務與會計的區別,以便準確地進行會計核算和納稅申報。那么公司的財務報表與納稅申報表不一致時以哪邊為主?
財務報表與納稅申報表不一致的原因
企業確認收入的會計處理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或《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執行。只要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收入就應當予以確認,然后在財務報告中予以反映。
增值稅收入的確定,準確地說,就是增值稅義務的確定,是按照增值稅的有關規定確定的。例如,如果預收款項與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起開具,則只能在會計上確認為“預收款項”,但應在申報增值稅時確認計稅基礎(納稅申報單上的銷售額)。
同樣,企業所得稅中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也按照企業所得稅的相關規定進行,這與會計和增值稅是否確認“所得”無關。
此外,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都有“視同銷售”的規定,即收入不在會計核算中確認,但根據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相關規定,需要為“視同銷售”。
因此,企業財務報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的“收入”出現差異是很正常的。只要是合理合法的,就沒有“補稅”、“退稅”的理論。相反,如果強行做成一致的,“視同銷售”不在稅務中確認,還可能需要補稅。
什么是計稅基礎?
計稅基礎是2006年頒布的新企業會計準則中提出的一個概念。它分為兩類:資產計稅基礎和負債計稅基礎。一般而言,計稅基礎是指在計算資產負債表日后未來期間資產或負債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根據稅法規定可以扣除或應稅的剩余金額。
資產計稅基礎通常就是按資產的初始入賬金額填寫的,資產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即某項資產在未來期間計稅時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
《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規定,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稅法規定可以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的金額,稱做該項資產的“計稅基礎”。
資產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是什么意思?
資產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意味著資產在未來期間產生的經濟利益少,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多,兩者之間的差額可以減少企業在未來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并減少應交所得稅,符合有關條件時,應當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基礎是什么?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是按應納稅所得額(納稅調整后的利潤)計算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條例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是企業的收入總額減去成知本、費用、損失以及準予扣除項目的金額。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方式有幾種?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方式有2種,分別是直接法和間接法。直接法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間接法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其中,應納所得額是企業每一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
資產的計稅基礎和賬面價值的不同點在于定義和其計算公式不同,資產的賬面價值計算公式是=原值-折舊(或攤銷)-減值準備,資產的計稅基礎的計算公式是原值-折舊(或稅法允許的攤銷)。
資產計稅基礎的計算公式中一般不承認減值準備。
資產的計稅基礎和賬面價值的定義
資產的計稅基礎是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的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資產的賬面價值是某科目(通常是資產類科目)的賬面余額減去相關備抵項目后的凈額。
資產類科目的計稅基礎及賬面價值
1、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是實際成本減去會計規定的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是實際成本減去稅法規定的累計折舊。
2、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分為兩種類型,不同類型的計稅基礎和賬面價值不同。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賬面價值是實際成本減去會計規定的累計攤銷和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稅基礎是實際成本減去稅法規定的累計攤銷。
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是實際成本減去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稅基礎是實際成本減去稅法規定的累計攤銷。
3、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在期末按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稅基礎則是取得時的成本。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及計稅基礎的確定方式均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相同,不同點在于發生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資產的計稅基礎公式是用原值減去稅法規定的折舊或攤銷,稅法一般不承認減值準備,比如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公式是實際成本-稅法規定的累計折舊,賬面價值公式是實際成本-會計規定的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各類資產的計稅基礎公式
1、無形資產
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計稅基礎公式是實際成本-稅法規定的累計攤銷;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的計稅基礎公式是實際成本-稅法規定的累計攤銷。
2、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的計稅基礎相同,都是取得時的成本,只是在賬面價值處理上,發生的公允價值變動,前者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后者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3、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計稅基礎以歷史成本為基礎確定,與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相同。
4、將國債作為債權投資的資產
計稅基礎在不計提減值準備的情況下與賬面價值相同,其賬面價值公式是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本期計提利息(期初賬面余額×實際利率)-本期收回本金和利息-本期計提的減值準備。
計稅基礎的簡介
計稅基礎可以分為資產的計稅基礎和負債的計稅基礎。資產的計稅基礎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資產計稅基礎的定義要和商品價值相結合,資產的計稅基礎就是在未來經濟利益流入中,有多少可以在稅前扣減的。如果資產的初始成本是可以扣減地,按照稅法規定,資產的計稅基礎是要攤余成本,這個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
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就是在未來經濟利益流出中,有多少是不可以在稅前扣減的。負債的計稅基礎,就是負債帶來的潛在發生費用,是不能在稅前扣除的金額。
外購固定資產會計分錄主要涉及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和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兩種情形,具體如下:
外購固定資產會計分錄
1、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2、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購入時: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外購固定資產解釋
外購固定資產是指企業購買的生產設備、運輸設備等固定資產,應當按照購買時發生的實際成本入賬。
企業外購的固定資產包括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和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外購固定資產財稅差異
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發生的其他支出為計稅基礎。
財稅差異具體體現如下:
1、對于外購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的主要差異在于借款費用的資本化。會計上允許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包括一般借款和專項借款費用。而根據稅法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允許在稅前扣除,超過部分的利息不得在稅前扣除。
以上不得扣除的借款費用,會計上已進行資本化處理的前提下,將導致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小于會計成本,以后期間,按計稅基礎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與會計折舊之間的差異,應當進行納稅調整。
2、稅法規定資產以歷史成本計價,即: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不按現值計價,對于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購買的固定資產的會計成本會小于計稅基礎,以后期間,計稅基礎同會計成本計提折舊之間的差異,應當進行納稅調整。
同時,企業在固定資產購入后對融資費用進行分攤并確認各期財務費用時,需要注意這里的財務費用不可作為稅前列支的費用,應當進行納稅調整。
高級會計考試中有一部分為文字型內容,也有一部分計算型內容,對于這兩種不同的部分,同學們在備考復習的時候也應該掌握不同的方法。對于文字型知識點,考生需要掌握記憶方法,利用空余時間反復多次記憶,而對于記憶型內容,考生則需要通過刷題來總結規律和方法。下面是高級會計實務中關于資產與負債計稅基礎的相關內容,以及各個知識點預測會出的題型,考生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資產的計稅基礎概念
[名詞解釋題]是指企業在收回資產的賬面價值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其計算公式為:資產的計稅基礎=未來可稅前列支的金額
二、資產的計稅基礎概念
[名詞解釋題]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其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其計算公式為:負債的計稅基礎=負債的賬面價值-未來可稅前扣除的金額
三、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概念
[簡答、名詞解釋題]是指企業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可抵扣金額的暫時性差異。通常產生于以下兩種情況:資產的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和負債的賬面價值大于其計稅基礎。
四、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概念
[簡答、名詞解釋題]是指企業在確定未來收回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時,將導致產生應稅金額的暫時性差異。通常產生于以下兩種情況:資產的賬面價值大于其計稅基礎和負債的賬面價值小于其計稅基礎。
五、其他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資產產生的暫時性差異
[單選題]有關資產在計提了減值準備后,其賬面價值會隨之下降。而依據稅法規定,企業提取的減值準備一般不得在稅前扣除,只有在資產發生實質性損失時才允許稅前扣除。由于資產的計稅基礎不會隨著減值準備的提取而發生變化,因此便產生了資產在計提減值準備后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之間的暫時性差異。
六、預收賬款產生的暫時性差異
[核算題]企業預收賬款時,因不符合會計的收入確認條件,故確認其為負債;依據稅法規定計稅時一般也不計入納稅所得。這種情況下的預收賬款不產生暫時性差異。
某些情況下,盡管預收賬款在會計上不確認收入,但稅法規定應將其計入當期納稅所得,從而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七、企業特殊項目產生的暫時性差異
[核算題](1)未作為特殊項目產生的暫時性差異。
某些交易或事項發生后,因為不符合資產、負債的確認條件而未體現為資產或負債,但依據稅法規定能夠確定其計稅基礎的,則其賬面價值0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也構成暫時性差異。如企業發生的籌建費用。
(2)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產生的暫時性差異。
我國采取虧損后的做法,對于按照稅法規定可以結轉達以后年度的可抵扣虧損及稅款抵減,本質上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具有同樣作用,應將其視同為可抵扣暫時性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