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主要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易貨等合同,企業簽訂購銷合同時,需要繳納印花稅,其中印花稅基數,應如何確定?
答:各地稅局要求不一樣,有的地區是直接按當月的銷售收入乘以印花稅稅率(萬分之三)計算的,有的地區是按當月購進的商品金額與銷售的商品金額之和的一定比例再乘以印花稅稅率計算的。
具體請參考當地稅務局政策。
印花稅稅目及稅率
1、購銷合同:按銷售收入的×萬分之三
2、倉儲、保管合同:按保管、倉儲的費用×千分之一
3、財產保險合同:按保險費的金額×千分之一
4、產權轉移書據、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移書據:按書據所載的金額×萬分之五
5、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的收入×萬分之五
6、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的費用×萬分之五
7、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的金額×萬分之三
8、借款合同:按照借款的金額×萬分之零點五
9、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的金額×千分之一
印花稅繳納的賬務處理
印花稅計入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計提: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繳納: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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