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是國家對企業聘請殘疾人員的一種稅收優惠政策,那么殘疾人加計扣除備案資料包括什么?本文就針對這一問題做一個相關介紹,來一起了解下吧!
殘疾人加計扣除備案的資料
應當提供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及企業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
同時企業需要自行準備留存備查以下資料:
1.通過非現金方式支付工資薪酬的證明。
2.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企業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證明資料。
3.與殘疾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4.安置殘疾職工名單、《殘疾人證》或《殘疾軍人證》。
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是否包括五險一金?
答: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包括個人承擔的社保費及住房公積金部分。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可得,對于安置殘疾人員、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是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進行加計扣除的。
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員就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相關規定可得,對于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進行加計扣除。
加計扣除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計算當期可抵扣進項加計抵減額
1.發生當期依據可抵扣進項計提可加計抵減額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原材料、費用等科目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待——抵減進項加計額
貸:銀行存款
2.當期發生不可抵減進項稅額期末轉出進項時:
借:成本、費用科目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轉出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待抵減進項加計額
當期進項加計額抵減應納稅額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加計抵減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待抵減進項加計額
優惠到期如還有進項加計額抵減額結余的: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待遞減進項加計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今年3月國家出臺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優惠政策,根據《財政部關于延續實施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優惠政策的公告》,分檔減繳政策和在職職工30人以下企業免征政策執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問:這次優惠政策有什么變化嗎?
這次優惠政策是對原有優惠政策的延續,分檔減繳政策的主要內容是,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以上但未達到遼寧省人民政府規定比例1.5%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在1%以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需要注意的是這個政策適用于全部用人單位,同時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也可享受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在職職工30人以下企業免征政策的主要內容是,在職職工人數在30人以下企業繼續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需要注意的是這個政策僅適用于企業類型的用人單位,同時在職職工人數正好等于30人的也可享受享受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問: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還有其他優惠政策嗎?
目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主要優惠政策還有: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按照遼寧省社會平均工資2倍執行,也就是征收標準有封頂政策。
問:太好了,那我們單位如何辦理享受這些優惠政策呢?
非常簡單,你們可以通過登錄遼寧省電子稅務局或到辦稅服務廳申報即可享受,不需要提供額外的資料。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繳費人必須據實申報,對上年在職職工人數和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欄次對需要根據用人單位實際情況申報,稅務機關征管系統會自動判定并計算享受優惠政策。
問:那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不需要填報嗎?
為了方便繳費人準確申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稅務部門已與殘聯部門實現了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信息實時共享,用人單位在殘聯部門核定的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稅務機關征管系統將會在用人單位申報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時自動填入申報表中且不可更改,繳費人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時,再也不用擔心誤填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了,辦稅服務廳受理繳費人申報時,也不需要再檢查殘聯部門出具的核定證明資料了,大大提高了申報的效率與準確性。
問:我們單位工資標準高,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高于省社會平均工資怎么辦?
這個不用擔心,你們還是據實填報上年在職職工人數和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欄次就可以了,稅務機關征管系統會自動計算上年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欄次,如果高于省社會平均工資兩倍,系統會自動選取二者中較小的用于計算本期應補(退)費額。
問:那我們單位什么時間可以申報呢?
根據《遼寧省財政廳、遼寧省殘疾人聯合會、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關于明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遼財稅[2022]123號),自2022年起,用人單位應于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通過登錄遼寧省電子稅務局或到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申報繳納屬期為上一年度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在處理日常賬務時,一些財會人員對殘疾人保障金這塊內容不太了解,也不清楚具體是怎么計算的,針對這個問題,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
殘疾人保障金是什么?
殘疾人保障金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繳納方式: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征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殘疾人保障金如何計算?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說明】
①單位年底實際在職職工人數包括單位固定工、合同工、臨時工(6個月以上),與計稅工資人數一致。
②在崗殘疾職工人數是指經殘聯勞動服務機構確認的殘疾人數。
③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④職工工資總額為應發工資,包括工資、獎金、津貼及五險一金。
舉個例子:
北京地區殘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標準:應繳納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7%-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假設您的公司在北京,貴公司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0000元,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為200人,無殘疾人。
應繳納的保障金=200×80000×1.7%=272000元。
國家為促進殘疾人就業,保障殘疾人權益,出臺了企業招一個殘疾人,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100%加計扣除的政策,同時對殘疾人個人取得的勞動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
企業招一個殘疾人減多少稅?
國家為促進殘疾人就業,保障殘疾人權益,給予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多項稅收減免優惠政策,包括企業所得稅100%加計扣除等內容。
企業招一個殘疾人減稅的具體內容
1、企業所得稅100%加計扣除,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其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2、對殘疾人個人取得的勞動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
3、殘保金減免,即聘用殘疾人達到所在省政府規定比例的,免繳殘疾人保證金;
4、增值稅即征即退,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
殘疾人保障金的相關理解
殘保金是以本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人數低于按當地規定比例安置人數的差額為計費基礎計算的,即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可相應減少需要繳納的殘疾人保障金。企業需要繳納的殘疾人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當地要求的安置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若企業按當地規定的安置比例要求安置了相應的殘疾人,無需再繳納殘保金。用人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保障就業基金;用人單位按照的殘疾人就業比例低于1%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90%繳納殘疾人保障金。
增值稅即征即退是什么意思?
即征即退指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在征稅時部分或全部退還納稅人的稅收優惠,屬于退稅的范疇,實質是一種特定方式的免稅或減免規定,并且具有嚴格的退稅程序和管理規定。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繳納的資金,那么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賬務處理是什么?
殘疾人保障金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實際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其他應付款?
通常情況下,“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個人或者所屬單位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經常發生的應付供貨單位的貨款,則是在“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科目中核算。
“其他應付款”賬戶屬于負債類賬戶,貸方表示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方表示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月末,余額在貸方,表示企業應付、暫收的結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賬戶應按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戶。
什么是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各項產經營生產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
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
“管理費用”屬于損益類賬戶。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
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稱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當企業發生殘保金業務時,應設置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是什么?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如何做賬?
根據新的會計準則,可以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借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 “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實際上交時,借記 “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科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具體的兩種賬務處理方式如下:
1.企業不采取事先提取而直接繳納時,應當直接作為憑證,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企業事先提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時,賬務處理如下:
(1)在提取的時候: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上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其他應付款-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殘疾人保障金這個問題是大家經常關注的事情,因為是社會上的弱勢群體,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的利益,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清楚,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如果沒接觸過這方面知識的,還是要給大家科普一下
什么是殘疾人保障金?
殘疾人保障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殘疾人保障金會計分錄則怎么做?
關于殘保金的會計處理以后兩種方法:
1、如果不采取提取方法,直接繳納,直接作憑證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2、如果需要提取的話
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根據新的會計準則,可以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實際上交時
借: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用人單位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進行賬目登記,是這樣安排的。企業、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把殘保金記入管理費用,而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就從單位預算經費包干結余或收支結余中列支 。
以上就是有關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相關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隨著國家經濟實力的提高與社會的發展,現如今殘疾人就業情況已有所改善。為保障殘疾人就業權益而繳納的殘保金,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分錄
1、企業采用直接繳納的方式: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企業采用事先提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方式:
(1)提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時: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企業上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計算公式
保障金的計算與繳納,根據現行的規定應當按上年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與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之積進行計算。
計算公式: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相關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其他應付款是什么?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內容。
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或退回有關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企業采用售后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后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其實國家是有企業雇用殘疾人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那么殘疾人保障金應該怎么繳納,有什么要求呢?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殘疾人保障金如何繳納?繳納有什么要求?
殘保金繳納方式為,應繳納殘保金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在殘保金申報審核通過后15個工作日內,持殘保金審核機構出具的《一般繳款書(收據)》到開戶銀行劃款或其他銀行現金繳納
取得《一般繳款書(收據)》的方式有以下兩種:
1、用人單位到殘保金審核機構現場遞交材料的。在審核通過后,由殘保金審核機構根據出具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認定書》中核定的金額,現場打印《一般繳款書(收據)》
2、用人單位通過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殘保金代征系統自行申報審核殘保金的,可提前到殘保金審核機構現場領取空白《一般繳款書(收據)》。待審核通過后,使用殘保金代征系統中的打印功能自行打印。若打印不便,也可以手工填寫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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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每年的6月30日前都要向工商機關報送企業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而工商年報是需要會計人員填寫納稅總額的,那這個工商年報納稅總額有包含殘疾人保障金嗎?
工商年報納稅總額是否包括殘疾人保障金?
納稅總額是指企業全年實際交納的所有稅金之和,年度報告中的納稅總額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城建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企業和個人所得稅、印花稅等。
根據相關規定,企業應在“其他應交款”科目下設置“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明細科目,核算企業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企業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計算方法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企業計算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繳納時:
借: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
如果企業逾期未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要繳納滯納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肉眼很少能看到殘疾人參加工作,但是參加工作了的殘疾人的工資是否能夠加計扣除呢?如果你對這部分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對于殘疾人的工資有哪些政策內容?
根據(財稅[2009]70號)規定,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關于工資薪金總額的問題
根據(國稅函[2009]3號)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依據上述規定,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是指應發工資額,不包括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但包括個人從工資中繳納的社會保險。因此,應按殘疾職工應發工資計算加計扣除。
殘疾人工資可以免稅嗎?
按照國家稅法的相關規定,國家還未出臺針對殘疾人實行免稅的政策,但是對持有區、縣以上的殘聯有效證件的殘疾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可以按照應納稅額減征50%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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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在粉絲群看到,有小伙伴說招聘殘疾人,可以讓企業節稅?難道這是新的避稅小妙招?
01、什么是殘保金
殘保金全稱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的權益。沒有按照規定安排相應比例的企業、機關、團體等需要繳納的資金為殘保金,并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要不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各地有差異,具體請以當地官方公布為準),如果達不到這個標準,那就要繳納保障金。
根據國家的相關政策,殘保金是按月計算,按年征收的,具體的截止時間根據各個地區規定而不同。
02、每個單位都要繳納殘保金嗎?
上面有說到,是由未按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相關企業等繳納殘保金。
那么,如果企業有聘請殘疾人就業,并且比例是不低于本公司員工的1.5%的,可按相關規定進行分檔減免。
以廣東為例
(1)實行分檔征收
期限:2020.1.1-2022.12.31
3年內按應繳費額50%: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且<1.5%
3年內按應繳費額90%: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
(2)暫免征收
期限:2020.1.1-2022.12.31
在職職工≤30人以下的企業,暫免征收殘保金。
(3)減繳條件
來源:《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緩減免管理辦法》
(4)免繳條件
用人單位如果已經辦理歇業手續或者進入了破產程序,可以申請免繳保障金
03、殘保金如何計算
舉個例子:
某市的規定的殘疾人就業比例是1.6%,那么秒懂財務公司上年職工平均工資是1萬,在職員工有200人,但是沒有招聘殘疾人。
那秒懂財務公司應繳納的殘保金為(200×1.6%-0)×10000=32000元
04、殘保金的賬務處理
1、企業計提和繳納殘保金時,應分別計入哪個科目?
應當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繳費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
2、企業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收到的獎勵,應計入什么科目?
應當計入“其他收益”科目
收到獎勵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3、企業未按照規定繳納殘保金,需繳納的滯納金,應計入什么科目?
應當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按規定繳納滯納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來源:本文為秒懂財務公眾號原創首發,作者:點點 。素材來源: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緩減免管理辦法。
所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就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負責征收。那么企業繳納殘疾人保障金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繳納殘疾人保障金的會計分錄
一、如果不采取提取方法,繳納時,直接作憑證: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二、如果提取:
1、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2、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殘疾人保障金的計算公式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當地規定的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什么是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利得。包括:企業行政管理部門在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咨詢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費等。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
近年來,國家對稅收政策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和優化,對于殘疾人員也加大了相應的稅收優惠力度,那么殘疾人員有哪些免稅政策?我們來看看吧。
殘疾人免稅政策有哪些?
在增值稅方面,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或修理修配勞務免征增值稅,若你提供的是加工或修理修配勞務以外的其他勞務,應該按規定免征一定期限的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地稅可以有適當的減免優惠政策
一、文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6號第六條第(二)項)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93〕財法字第40號第二十六條)
(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4號第三條)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第四十四號第五條)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142號第十六條)
二、工作對象
持有《殘疾人證》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個體從業的殘疾人。
三、減免標準
(一)對殘疾人個人為社會提供勞務免征營業稅;
(二)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征增值稅;
(三)對月營業額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上述標準的收入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四)對以殘疾人經營為主,并雇用少數人員輔助其經營的,實行定額減免稅收的辦法。月營業額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超過上述標準的收入部分,按規定繳納各稅。
(五)殘疾人申辦個體工商戶、從事個體經營的,憑《殘疾人證》和區、市兩級殘聯出具的證明,工商部門免收市場管理費和個體工商戶管理費。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指為了保障殘疾人的權益,由相關用人單位所繳納的資金。支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時,可設置管理費用科目、其他應付款科目進行核算。相應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支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賬務處理
1. 不提取直接繳納: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2. 先提取再繳納: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繳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
繳納保障金按的計算公式
1. 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
2. 應繳納保障金的金額=(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3. 實際應繳金額=應繳金額-減免金額。
減免保障金政策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規定:
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規定。
用人單位申請減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申請緩繳保障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批準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的用人單位名單,應當每年公告一次。公告內容應當包括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減免或緩繳保障金的主要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