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工傷賠償款計入哪個科目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員工工作期間因意外造成傷殘時,可以向企業索賠償款。本文就針對支付工傷賠償款計入哪個科目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支付工傷賠償款計入什么會計科目?
答:企業向員工支付的工傷賠償款可以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
支付工傷賠償款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后,企業向職工墊付醫藥費,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的藥費時(如果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3、如果是企業支付的費用:
借:營業外支出——工傷賠償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收到社保工傷賠償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給員工看病,將票據復印入帳:
借 :其他應收款——工傷保險
貸 :其他應付款 ——銀行存款、現金
發票交給社保局,收到賠償款:
借: 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賠償差額)
貸 :其他應收款——工傷保險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包括哪些?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包括: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項目、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生活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及工傷期間的工資。
2、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工傷期間的工資、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及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
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對于職工外出或者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需要視不同情況而定。
如果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則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供養親屬撫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
如果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則其親屬可以獲得喪葬費、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恤金。
以上就是關于支付工傷賠償款計入哪個科目的全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會計網也會持續更新更多有關工傷賠償款的內容,請大家持續關注!
工亡賠償計入哪個會計科目是會計實操中必須掌握的一個內容,職工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可根據相關規定領取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傷補助金。本文就針對工亡賠償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工亡賠償計入什么會計科目?
答:工亡賠償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恤金將由用人單位支付,應當將工亡補償計入管理費用。
支付員工工傷賠償款會計分錄怎么做?
1、發生工傷事故后,向職工墊付醫藥費: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的藥費時(如果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3、如果是企業支付的費用:
借:營業外支出——工傷賠償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如何規定?
按照相關規定可得:
職工若是因工死亡的,按照相關規定,其近親屬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領取喪葬費,應當以6個月的單位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標準。
2、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如果是配偶,應當每月按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40%;如果是其他親屬,則每月按照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30%;如果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兒的,則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領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應當以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為標準。。
工傷死亡賠償支付方式是什么?
1、如果用人單位已參加工傷保險,那么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2、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那么將由用人單位支付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3、根據各省安全生產條例,除了上述工傷保險待遇外的死亡賠償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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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參保后退費是需要有一定條件的,不是想退就可以退的,那么需要什么條件以及相關的會計分錄你知道嗎?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清楚,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社保參保退費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1、非因工死亡退費
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未領取養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人員,包括用人單位的參保職工和按照渝府發〔2008〕26號文件規定參加被征地農轉非基本養老保險,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未領取養老待遇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人員,均可辦理養老保險退費。
2、死亡或出國定居人員退費
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因工死亡或出國定居人員,按照渝勞社辦發〔2003〕288號,憑工亡結論或出國定居的相關手續,均可領取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
3、繳費不足15年退費
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本人不愿延長繳費或一次性繳費的,按照渝社險發〔2013〕107號文的規定,可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退還個人賬戶本息。
社保費退費怎么做賬?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負數)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負數)
2、社保費退回取得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退保需要哪些資料?
1、養老保險手冊
2、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3、退保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以上就是有關社保退費以及退保的一些資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有關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企業職工在辦理公務過程中意外受傷的,可申請工傷賠償。取得工傷理賠款時,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收到工傷理賠款如何做賬?
收到工傷理賠款時,做以下賬務處理:
一、如果單位為職工上保險了,賬務處理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后,向職工墊付醫藥費: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2、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的藥費時(如果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額賠付
借: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二、如果你單位沒上保險,全額報銷工人的藥費時,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
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工傷賠償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工傷賠償標準有: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2、造成傷殘的賠償,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造成死亡的賠償,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像創作文字作品、繪畫作品等等都屬于著作權的一種,那么著作權的稅率是多少呢?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著作權過去稱為版權。版權最初的含義是copyright(版權),也就是復制權。此乃因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社會認為附隨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權利莫過于將之印刷出版之權,故有此稱呼。不過隨著時代演進及科技的進步,著作的種類逐漸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權法英國《安娜法令》開始保護作者的權利,而不僅僅是出版者的權利。1791年,法國頒布了《表演權法》,開始重視保護作者的表演權利。1793年又頒布了《作者權法》,作者的精神權利 得到了進一步的重視。
著作權的保護期限是多長時間?
1、如果作者是公民
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如果作者是法人和其他組織
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3、特殊作品的期限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j攝影作品,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后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著作權的稅率是多少?
一般納稅人著作權增值稅稅率是6%或者免稅;小規模納稅人著作權增值稅稅率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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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付賬款是指購貨方預先支付的部分貨款,預付賬款發生長期掛賬的,應如何處理賬務?就該問題,本文將作詳細解答。
預付賬款長期掛賬是怎樣處理賬務的?
公司長期掛賬的預付賬款,若是符合以下稅法規定條件,則經過稅務部門審批后,可作為損失列支,計入營業外支出核算。若是在列銷損失之前,還可以轉入其他應收款作為債權處理。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規定,企業除貸款類債權外的應收、預付賬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應收、預付款項,可以作為壞賬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一)債務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其清算財產不足清償的;
(二)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的;
(三)債務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償,且有確鑿證據證明已無力清償債務的;
(四)與債務人達成債務重組協議或法院批準破產重整計劃后,無法追償的;
(五)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收回的;
(六)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壞賬損失應依據以下相關證據材料確認:
(一)相關事項合同、協議或說明;
(二)屬于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應有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公告;
(三)屬于訴訟案件的,應出具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或裁決書或仲裁機構的仲裁書,或者被法院裁定終(中)止執行的法律文書;
(四)屬于債務人停止營業的,應有工商部門注銷、吊銷營業執照證明;
(五)屬于債務人死亡、失蹤的,應有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對債務人個人的死亡、失蹤證明;
(六)屬于債務重組的,應有債務重組協議及其債務人重組收益納稅情況說明;
(七)屬于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而無法收回的,應有債務人受災情況說明以及放棄債權申明。
預付賬款收不到發票如何處理賬務?
1、付出款項,未收到發票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待收到發票后,沖銷預付款,并結轉相關款項費用:
若該款項屬于企業日常活動相關,比如勞務費可計入管理費用核算:
借:管理費用——勞務費
貸:預付賬款
社保即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對于人事代理代繳社保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人事代理代繳社保的會計分錄
1、發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付社保金: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通常情況下,該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管轄區內業主和物業管戶裝修存入保證金;應付職工統籌退休金,以及應收暫付上級單位、所屬單位的款項。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我國的許多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會有一些賬款因為付款企業破產或者是付款人失蹤、自然死亡等原因而收不回來,對于應收賬款無力收回的情況,相關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應收賬款無力收回的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進行補提或沖回相關的壞賬準備時,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或
借:壞賬準備
貸:信用減值損失
企業在收回相關的壞賬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應收賬款
在月末的時候再按照已經計提的和應該計提的壞賬準備差額對"壞賬準備"科目進行相應的調整。
什么是壞賬準備?
壞賬準備是指企業的應收款項(含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計提的,是備抵賬戶。企業對壞賬損失的核算,采用備抵法。在備抵法下,企業每期末要估計壞賬損失,設置壞賬準備賬戶。
什么是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包裝費各種運雜費等。此外,在有銷售折扣的情況下,還應考慮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等因素。
信用減值損失是什么?
信用減值損失是指因應收賬款的賬面價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額而造成的損失,其對應科目是壞賬準備。企業造成信用減值損失的原因是企業因購貨人拒付、破產、死亡等原因無法收回,而遭受的損失。
對于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企業應當計提壞賬準備。計提壞賬準備時,計入信用減值損失科目核算,具體分錄是什么?
企業計提壞賬準備時的會計分錄
借:信用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按應減記的金額)
貸:壞賬準備
當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當期按應收款項計算的壞賬準備金額-(或+)“壞賬準備”科目的貸方(或借方)余額
信用減值損失是什么?
信用減值損失是企業由于購買方拒付、破產、死亡等原因無法收回,而遭受的損失。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年)應用指南,金融資產減值準備所形成的預期信用損失應通過“信用減值損失”科目核算。
壞賬準備是什么意思?
壞賬準備是指企業的應收款項計提的,是備抵賬戶。核算壞賬損失時,采用備抵法。在備抵法下,企業每期末要估計壞賬損失,設置壞賬準備賬戶。
沖回多提的壞賬準備會計分錄怎么做?
借:壞賬準備
貸:信用減值損失
壞賬準備和壞賬損失區別是什么?
一、壞賬準備:估計可能無法收回的部分,預先提取的準備。
公司預計將來有一部分金額收不回來了,按照“謹慎性原則”計提壞賬準備。
二、壞賬損失:已經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比如說債務人死亡或者債務人破產,那么這部分款項確實無法收回了,所以就確認為“壞賬損失”。
對于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了事故傷害,企業都會發放相應的工傷補貼費作為補償,很多人都想了解這筆工傷補貼費是否需要繳納個稅,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講一講。
問:我們公司有一名職工在工作時發生了工傷事故,取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生活費等補貼是否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0號)的規定,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
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醫療待遇、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用、工傷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生活護理費等,以及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因此,公司員工因工傷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等補貼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擴展資料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注:上述概念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1、工傷發生時勞動者本人可獲得物質幫助;
2、勞動者因工傷死亡時其遺屬可獲得物質幫助。
工傷保險的認定 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失去勞動能力,工傷不管什么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
對于企業的各項應收款項,由于債務人的拒付、破產、死亡等許多不確定因素,可能導致無法收回,形成壞賬。對壞賬進行核銷處理時,該如何做賬務處理?
壞賬核銷的賬務處理
1、計提壞賬準備: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2、發生壞賬時: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等
3、收回已確認壞賬并轉銷應收款項:
撤銷壞賬
借:應收賬款等
貸:壞賬準備
收回賬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等
壞賬準備核算內容
壞賬準備是指企業的應收款項(含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計提的,是備抵賬戶。
1、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款項有哪些?
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款項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應收利息、應收股利等。
2、實務中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有哪些?
主要的常用方法有:余額百分比法、賒銷法、賬齡分析法以及個別認定法。
3、如何確認應收賬款減值損失?
常用方法有二:一是直接轉銷法,就是在實際發生壞賬時,直接沖減應收賬款;二是備抵法,這需要建立壞賬準備科目,按期并采用一定方法估計壞賬損失,待壞賬實際發生時,沖銷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和相應的應收款項。其中,只有備抵法才符合權責發生制的要求。
企業購買雇主責任險的目的是保證被保險人以及員工的權益,一般根據員工所屬部門進行核算,具體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購買雇主責任險的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
管理費用
制造費用
銷售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庫存現金等
根據企業管理經營需要,購買的與公司經營相關的商業保險,應當計入管理費用或者相關成本。對于可量化的財產商業保險應當計入銷售成本或者產品成本,對于不可量化的保險支出,則應當根據保險種類和范圍分別相應計入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進行核算。
雇主責任險是什么?
雇主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所雇傭的員工在受雇過程中從事與保險單所載明的與被保險人業務有關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與業務有關的國家規定的職業性疾病,所致傷、殘或死亡,被保險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醫藥費用及經濟賠償責任,包括應支出的訴訟費用,由保險人在規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的一種保險。
雇主責任險的賠償范圍
1、死亡賠償金:以保單約定的每人死亡賠償限額為限。
2、傷殘賠償金:按傷殘鑒定機構出具的傷殘程度鑒定書,并對照國家發布的相關鑒定標準確定傷殘等級而支付相應賠償金。
3、誤工費用: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被保險人雇員因疾病或受傷導致其暫時喪失工作能力而遭受的誤工損失。
4、醫療費用:保險公司賠償必需的、合理的醫療費用,具體包括掛號費、治療費、手術費、床位費、醫藥費等。
5、賠償金的給付:如果保險公司已賠付了傷殘賠償金,在計算賠付金額時,需扣除已賠付的傷殘賠償金額。
員工意外險是指員工因遭受意外傷害而造成死亡、殘疾等后果后,由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的保險,企業給員工購買意外險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給員工購買意外險的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怎么理解?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并且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屬于負債類科目。該科目的貸方表示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借方表示實際發放的職工薪酬,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而未付的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還應當按照“工資”、“住房公積金”、“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生產成本?
生產成本亦稱制造成本,是指生產活動的成本,即企業為生產產品而發生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費、直接工資、其他直接費用以及分配轉入的間接費用。
生產成本是生產過程中各種資源利用情況的貨幣表示,是衡量企業技術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
通俗來講,壞賬準備核算因購貨人拒付、破產、死亡等原因而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那么對于壞賬準備,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壞賬準備相關的會計分錄
1、計提的壞賬準備: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2、沖減多提的壞賬準備:
借:壞賬準備
貸:信用減值損失
3、轉銷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什么是壞賬準備?
是針對企業的應收款項而計提的,是備抵賬戶。企業對壞賬損失的核算,采用備抵法。在備抵法下,企業每期末要估計壞賬損失,設置壞賬準備賬戶。備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估計壞賬損失,提取壞賬準備并轉作當期費用;實際發生壞賬時,直接沖減已計提壞賬準備,同時轉銷相應的應收賬款余額的一種處理方法。
它屬于資產類會計科目,也被稱為備抵類科目,借方表示提取壞賬準備,比如核算經沖銷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貸方表示調增壞賬準備,比如核算已確認并轉銷的壞賬損失,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表示企業已提取的壞賬準備。
什么是應收賬款?
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包裝費各種運雜費等。此外,在有銷售折扣的情況下,還應考慮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等因素。
ACCA考試的知識體系范圍非常廣泛,幾乎涵蓋了整個財會領域,考生在學習過程中將所學知識點遺忘也是在所難免的事情。下面會計網針對F6階段整理了大家容易忘記的知識點,我們來看看吧。
IHT
1. IHT的AE不要忘記它!而且可能會有去年帶過來的哦!
2. 生前轉讓的生前稅計算,抵減nil band 的是:轉讓當日前7年的CLT的GCT金額!
3. 生前轉讓的死亡稅計算,抵減nil band 的是:轉讓當日前7年的CLT 和要交死亡稅的PET,都是GCT金額!可能有tapper relief,CLT,計算死亡稅的時候還要減掉交過的生前稅。
4. 死亡遺產的遺產稅計算,抵減nil band 的是:去世當日前7年的CLT和PET ,都是GCT金額!
5. GCT = 轉讓金額 – 可以用的抵減(AE等)+ 贈予方交的生前稅
6. 轉讓nil band,使用方去世當年的nil band * 配偶去世時未使用完的比例
7. 去世的時候residence nil band 只要沒有用,都可以轉移給配偶。
VAT
1. 未來測試是看未來30天的收入,一定要有合理的理由預測才可以,歷史測試看的是過去12個月!注意未來測試注冊生效日是測試日哦!
2. 壞賬到期之后六個月計提input 調整回來。注意VAT相關題目,一定要看,數字是含稅的還是不含稅!
3. 第一次晚交只產生觀察期,在觀察期當中晚交,延長觀察期并可能要交罰款。
個人稅收征管 (17/18)
1. 交Return的時間
紙質:稅務局通知日+3個月 和 2018.10.31 二者取晚
電子:稅務局通知日+3個月 和 2019.1.31 二者取晚
2. Return交晚的罰款
≦ 3 months ?100
3-6 months ?100 + ?10 per day (for a maximum of 90 days)
6-12 months ?100+?10*90+ 5% of tax due (最后一項 最少?300)
3. Return 修改
Taxpayer: 2020.1.31之前可以修改
HMRC : 真正上交日 + 9 months
4. Return 錯誤罰款
少算的稅款乘下表中的比例
5. 繳稅款
POA : 2018.1.31,2018.7.31
基于16/17 的tax 及class4 計算,少于1000不用交
BP:2019.1.31
6. 稅款交晚
POA 交晚只有罰息
BP交晚 有罰息和罰款
7. 記錄保持
有TI 或者PBI的納稅人: 所有記錄保持到2024.1.31
其他納稅人:2020.1.31
未保持罰款最多?3,000
8. Compliance check
Return按時交:
真正上交日 + 12 months
Return晚交:
真正上交日之后的Quarter day + 12 months
(31 January, 30 April, 31 July and 31 October)
企業稅收征管 (17/18)
1. 交Return 的時間
稅務局通知日+3個月 和 POA會計期間截止之后的一年 二者取晚
2. Return交晚的罰款
3. Return 修改
Company amend: 應該上交日 + 12 months
HMRC amend: 真正上交日 + 9 months
4. Return 錯誤罰款 同個稅
5. 繳稅款
小公司:AP + 9 months +1 day
大公司:注意判定條件,分期付款交稅
AP 開始后的7th month 14th, 10th month 14th, 13th month 14th ,16th month 14th
Each instalment = 3 *CT/m
6. 稅款交晚 只有罰息
7. 保持記錄
以下三個時間取晚:
- AP結束后六個月
- compliance check 做完
- 通知要做compliance check的日期但是該compliance check最終沒有做
未保持罰款最多?3,000
8. Compliance check
Return按時交:
Group companies: 應該上交日 + 12 months
Other companies: 真正上交日 + 12 months
Return晚交:
真正上交日之后的Quarter day + 12 months
(31 January, 30 April, 31 July and 31 October)
來源:ACCA學習幫
現金支票通常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托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一定現金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當企業使用遠期現金支票時,對出票人、持票人、付款人的要求具體有哪些?
使用遠期現金支票對出票人、持票人、付款人的要求有哪些?
一、對于出票人的要求:
1、判斷一個出票人的行為能力和代理人的代理權限,就需要根據出票的日期,所以,如果要是提出反證的,還是以出票期為準。
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票人在出票后發生意外的,如喪失行為能力、或者是死亡的,那么都不影響支票的效力。
3、遠期支票的出票人與其他出票人一樣,都必須承擔保證付款的責任。
二、對于持票人的要求:
1、如果是在票載日期前提示付款的,付款人是可以拒絕的,需要注意的是,在付款人拒絕后,持票人還是可以行使追索權的。
2、票據持有人不得在票據到期前提出支付,但是如果付款人自愿支付的,那么票據持有人是有權收取票據金額的,但是在收到款項后,付款人是不得要求其歸還款項的,那么在這種情況下,付款人應當認為自動放棄到期付款的利益。
3、出票人在票載日前破產宣告、或者是死亡的,持票人還是可以行使追索權。
三、對于付款人的要求:
1、如果是在票載日期前提示付款的,那么付款人是可以拒絕付款的。
2、如果出票人破產、或者是死亡的,那么付款人不得付款,但是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權。
現金支票是什么?
現金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一定現金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支票正面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現金。
精算師在大學學的課程包括了《金融計算學》、《統計學》、《宏觀經濟學》、《數學風險理論》、《金融數學基礎》、《壽險精算學》、《損失分布》、《線性統計模型》、《隨機模型在保險與金融的應用》。精算學專業是中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考生應根據自身的發展道路選擇就讀或報名考試。
精算師有幾個階段呢?
精算師分為準精算師和精算師兩個階段。其中,準精算師考試科目包括《數學》、《金融數學》、《經濟學》、《精算模型》、《精算管理》、《壽險精算》、《非壽險精算》、《會計與財務》。精算師考試科目包括《保險法及相關法規》、《保險公司財務管理》、《健康保險》、《投資學》、《個人壽險與年金精算實務》、《資產負債管理》、《員工福利計劃》、《非壽險精算實務》、《非壽險定價》、《非壽險責任準備金評估》。
大學生可以報考精算師考試嗎?
凡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同等學力的個人,包括大學本科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
但屬于下述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
1、曾受過刑事處罰;
2、曾因違反金融法規而受過行政處罰;
3、無國籍;
4、中國保監會認定不符合參加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條件的其他情形。
從上述報考條件來看,精算師的報考條件比較簡單。但是想要真正從事精算師工作還要向中國精算師協會申請取得中國精算師水平測試合格證才能從事相關工作。
壽險精算與非壽險精算的區別
壽險精算的兩個核心是利率和死亡率的厘定,尤其是對死亡率的厘定。因為利率一般由國家控制,較長時間內不是精算關注的問題。而死亡率的測算即生命表的建立為壽險精算的核心工作。涉及問題:純保費計算、準備金提取等。
非壽險精算把損失發生頻率、規模及對損失的控制作為核心,其兩個分支為:損失分布理論(損失分布情況及損失和賠款的關系),風險理論(研究出現次數和損失大小的符合過程,評估保險公司破產概率及基金規模)。涉及問題:大數測定、財務穩定性分析、責任準備金提取、自留額分保額分配、利潤分析、風險評估等。
注會和中級熱度一直很高,近年來這兩門考試報名人數一直呈現上升趨勢。注會和中級一起考怎么安排?來和會計網CPA小編一起看看下文了解一下吧!
注會、中級兩門考試內容重合度很高,很多人會選擇“一備兩考”。小編整理了同時備考注會和中級的指南,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1.先學習重合章節,保中級,沖注會
如:《會計》應當先學習與中級重合的那24章,先學透這些和中級重復度高的章節,保證中級考試的基礎上再去額外專項學習《負債》《所有者權益》《財務報告》《每股收益》《股份支付》等章節,作為備考注會《會計》的知識儲備。
其他兩個科目的學習思路也是采用這種模式,你可以根據自身的工作、精力等情況確定自己報考的科目,原則為首先保證中級,再沖刺注會。
2.合理安排學習節奏
以財管為例,如果要同時備考注會財管和中級財管,必須要合理規劃時間安排:
3.科目搭配建議
(1)如果時間充裕,工作壓力不大,下班后有較多的時間學習,建議多準備幾門。
搭配方案:注會《會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中級三門
(2)如果時間緊,要兼顧家庭和工作,壓力大,建議適當減少科目。
注會《會計》、《財務成本管理》+中級《中級會計實務》、《中級財務管理》
注會《會計》、《經濟法》+中級《中級會計實務》、《中級經濟法》
(3)避雷這類“死亡搭配”
?中級+注會的《會計》,《稅法》,《經濟法》
?中級+注會的三座大山(《會計》,《財務成本管理》,《審計》)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人身保險合同的特殊條款包括遲交寬限條款、中止、復效條款、不喪失價值條款、危機四伏的被保險人。
一、遲交寬限條款
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3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被保險人在寬限期內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但可以扣減欠交的保險費。
二、中止、復效條款
由于人壽保險的保險費不得用訴訟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在保險費交納的寬限期滿后,如果投保人仍未交納應付的保險費,為維護保險人的正當權益,《保險法》作出了保險合同效力中止的規定,自中止之日起2年內,經保險人與投保人協商并達成協議,在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后,合同效力還可以恢復。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2年雙方未達成協議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三、不喪失價值條款
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四、危機四伏的被保險人
1.受益人搞事情
如果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只是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并不能免除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2.投保人搞事情
即使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保險人雖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若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就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其他權利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3.被保險人搞事情
因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導致其傷殘或者死亡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4. 被保險人自殺
(1)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2年內,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2)如果保險合同成立或者復效2年后,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應按合同約
經濟法是中級會計考試中的一科,考生在備考的時候,常以多背多記為主。從而忘記了要輔導習題來練習會更有用,所以小編在這里為大家整理了一些中級會計經濟法的習題,大家可以一起在考前練習一下。
判斷題
1.【2021】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獨任審判。()
2.【2021】行為人超越代理權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3.【2020】被代理人死亡后,被代理人的繼承人承認的委托代理行為仍有效。
4.【2020】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2019】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法院宣告其無效時 失去 法律約束力。()
6. 【2019】涉及商業秘密的訴訟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
【判斷題答案解析】
1.【答案】√
【解析】本題考查簡易程序。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由審判員獨任審判,書記員擔任記錄。
2.【答案】√
【解析】本題考查無權代理。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3.【答案】√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委托代理。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實施的代理行為仍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應當知道被代理人死亡:(2)被代理人的繼承人予以承認:(3)授權中明確代理權在代理事務完成時終止:(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經實施,為了被代理人的繼承人的利益繼續代理。
4.【答案】√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特殊地域管轄。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適用特殊地域管轄,由票據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答案】x
【解析】本題考查無效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無效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
6.【答案】x
【解析】本題考核民事訴訟公開審判制度。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