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日起,增值稅、房產稅針對住房租賃企業的優惠政策開始施行,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減按1.5%繳納增值稅;對企事業單位等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國家稅務總局對此整理了相關熱點問答,一起來看能否解決你面臨的問題!
1.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賃企業,最近關注到對住房租賃企業新出臺了增值稅減稅政策,請問我公司能否享受相關稅收優惠?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是指按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從事住房租賃業務的企業。
因此,如果你公司是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賃服務收入,可以按照24號公告的規定適用相關增值稅減稅政策。
2.我公司是一家深圳的住房租賃企業,已在我市住建局備案。我公司從事保障性租賃住房出租業務,請問能夠享受什么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比照適用上述增值稅減稅政策。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審查建設方案后出具。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個人出租符合24號公告規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的出租收入,可以按規定適用上述增值稅減稅政策。
3.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向我市住建局進行開業報告。我公司除了向個人出租住房,還面向部分企業租戶。請問,我公司出租住房收入都可以減按1.5%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嗎?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24號公告的規定適用上述1.5%征收率簡易計稅政策;同時,你公司向單位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不適用24號公告規定的增值稅減稅政策。上述單位,包括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4.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備案。我公司除向個人出租住房外還出租商鋪。請問,我公司的個人出租業務都可以減按1.5%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嗎?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可以按規定選擇適用上述減征增值稅政策;同時,你公司向個人出租商鋪等非住房取得的收入,不適用24號公告規定的減按1.5%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政策。
5.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備案。按照2021年第24號文件的規定,我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可以選擇1.5%簡易計稅政策。請問,我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是否可以根據不同的個人承租對象,分別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或簡易計稅方法?
答:不可以。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你公司在適用24號公告規定的增值稅減稅政策時,應以向個人出租住房的全部收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或一般計稅方法,不能區分不同承租對象或不同筆承租業務分別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或簡易計稅方法。
6.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并按月申報納稅,租戶都是個人,已向我市住建局進行開業報告。預計2021年11月份向個人出租住房可以取得約10萬元租金收入,2021年12月份可以取得約20萬元租金收入,無其他收入。請問,我公司能夠享受什么增值稅優惠政策?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號,以下稱“11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你公司為按月申報小規模納稅人,如果2021年11月銷售額(包括租金收入)未超過15萬元,則可以按照11號公告的規定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如果2021年12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不適用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但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出租收入,可以按照24號公告的規定選擇減按1.5%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7.我公司是北京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在北京市住建委備案。除北京本地外,我公司在天津也有部分住房出租業務。請問,我公司出租位于天津的住房應如何預繳增值稅?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以下稱“24號公告”)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適用上述簡易計稅方法并進行預繳的,減按1.5%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2)規定,納稅人出租不動產,不動產所在地與其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納稅人應按規定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因此,如果你公司的個人出租住房業務選擇適用24號公告規定的減按1.5%征收率簡易計稅政策,則在天津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出租收入,也相應按照1.5%預征率在天津預繳增值稅,將對應的銷售額、1.5%的預征率等信息填入《增值稅及附加稅費預繳表》對應欄次,并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8.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備案。目前,我公司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產,按規定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請問,住房租賃企業減按1.5%繳納增值稅政策出臺以后,我公司出租房產如何計算增值稅呢?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2)規定,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出租房產,可以區分不同業務分別適用政策:一是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按照5%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且一經選擇,無論向個人出租的住房是2016年4月30日前或此后取得的,均應按照5%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二是你公司向單位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住房,以及向單位和個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非住房的出租收入,可以繼續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9.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備案。目前房屋出租業務均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且因前期投入大,目前仍有留抵稅額未抵完。我們關注到國家針對住房租賃企業新出臺了1.5%征收率簡易計稅政策。請問,我公司可以繼續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稅嗎?
答:可以。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可以根據自身經營情況自主選擇適用24號公告規定的簡易計稅政策,或者繼續按照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需要說明的是,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規定,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10.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向本市住建局進行開業報告,如向個人出租住房時選擇適用了最新出臺的住房租賃企業增值稅減稅政策,應當開具多少稅率或征收率的增值稅發票?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并相應開具1.5%征收率的增值稅發票。
11.我公司是杭州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已向本市住建局進行開業報告,預計10月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不含稅收入為50萬元,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應當如何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適用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政策的,納稅人應當在辦理10月所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二、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中“5%征收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行“開具其他發票”列填寫銷售額為50萬元和稅額為2.5萬元(50萬元×5%=2.5萬元),同時將按銷售額的3.5%計算的應納稅額減征額1.75萬元,計入《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12.我公司是廣州一家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并按月申報納稅,已在本市住建局備案,預計10月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不含稅收入為20萬元,未開具發票,應當如何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適用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政策的,納稅人應當在辦理10月稅款所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將減按1.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20萬元,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5%征收率)”的“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7000元(20萬元×3.5%=7000元),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13.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賃企業,最近關注到新出臺了向個人出租住房的增值稅和房產稅優惠政策,請問該項政策中“向個人出租住房”的“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嗎?
答: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住房租賃企業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上述規定中的“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14.《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實施后,請問,出租房屋涉及的房產稅政策有什么變化?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實施后,出租房屋涉及的房產稅政策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是對單位(包含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下同)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房產稅稅率由12%降至4%;二是延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對單位向個人出租住房,仍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但不再限制用途、租金水平;三是對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或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在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在出租時比照適用上述房產稅優惠政策,減按4%稅率征稅。
15.兩年前,我公司將購買的一棟住房出租給一家住房租賃企業,該企業已向我市住建部門備案,經營租賃住房建筑面積3.2萬平方米。請問,《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實施后,我公司應繳房產稅會有什么變化?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出租的,按照房產租金收入的12%計算繳納房產稅。《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其中,住房租賃企業,是指按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的標準為:企業在開業報告或者備案城市內持有或者經營租賃住房1000套(間)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及以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可根據租賃市場發展情況,對本地區全部或者部分城市在50%的幅度內下調標準。
按照上述規定,2021年10月1日前,你公司出租的住房,應按租金收入的12%繳納房產稅。2021年10月1日后,由于承租你公司住房的住房租賃企業屬于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你公司可按租金收入的4%繳納房產稅。
16.我公司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按照財稅〔2019〕13號規定,房產稅享受減半征收。《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出臺后,我公司應繳房產稅會有什么變化?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2021年10月1日起,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房產稅。同時,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按照上述規定,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房產稅可享受4%優惠稅率。同時,2021年12月31日前,還可繼續享受房產稅減半征收優惠,兩項優惠政策可以疊加。也就是說,你公司實際繳納的房產稅相當于租金收入的2%。
17.我公司在北京注冊,主要經營住房租賃業務并已向北京市住建委備案,公司出租房源為自持住房,總計200套,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我公司是否屬于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住房租賃企業,是指按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開業報告或者備案的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的標準為:企業在開業報告或者備案城市內持有或者經營租賃住房1000套(間)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及以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可根據租賃市場發展情況,對本地區全部或者部分城市在50%的幅度內下調標準。
你公司具體可向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咨詢是否屬于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
18.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將公司名下一棟住房出租給一家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年租金收入12萬元(不含增值稅),請問我公司該棟住房2021年的房產稅如何計算?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出租的,按照房產租金收入的12%計算繳納房產稅。《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
按照上述規定,你公司出租住房,2021年1—9月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12%稅率繳納房產稅,2021年10—12月的租金收入可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2021年房產稅應納稅額具體如下:
1-9月應納稅額=12萬元×12%/12×9=10800元,10-12月應納稅額=12萬元×4%/12×3=1200元,全年應納稅額=10800+1200=12000元。
19.我公司擬將閑置廠房改造后出租給員工居住,請問,我公司應繳納的房產稅有何優惠?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或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比照適用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稅收政策,具體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賃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按照上述規定,你公司改造的閑置廠房如果屬于保障性租賃住房且取得了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向員工出租涉及的房產稅可以減按4%征收。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審查建設方案后出具。
20.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擬將閑置辦公用房改造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并出租給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請問,我公司出租住房在繳納房產稅時有何優惠?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或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比照適用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稅收政策,具體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上述保障性租賃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因此,你公司改造的閑置辦公用房如果屬于保障性租賃住房且取得了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涉及的房產稅可以減按4%征收。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審查建設方案后出具。
21.我公司2010年成立,主要經營住房租賃業務。按照財稅〔2008〕24號規定,我公司向個人出租的住房,一直按照4%繳納房產稅,《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實施后,我公司應繳納的房產稅有什么變化?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公告實施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具體內容為: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減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同時廢止。
據此,你公司向個人出租住房,可仍按4%稅率繳納房產稅,但在進行房產稅減免稅申報時應按規定選擇相應的減免稅代碼,具體為08011708。
22.我公司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公司出租住房,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可以享受4%房產稅優惠稅率,請問,我如何辦理房產稅減免稅申報?需要提供什么證明資料?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號)規定,納稅人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優惠政策,應按規定進行減免稅申報,并將不動產權屬、房屋租賃合同、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等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你公司應在當地規定的房產稅征期內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等渠道進行減免稅申報,不需要提供證明資料,但需將不動產權屬、房屋租賃合同、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等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很多時候一些小型的企業名下是沒有房產的,需要租用場地來進行辦公,那么租入房屋支付房租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支付房屋租金的會計分錄
支付租金: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確認費用: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預付賬款
收到房屋租金的會計分錄
收到租金: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計提折舊: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折舊
什么是預付賬款?
預付賬款指買賣雙方協議商定,由購貨方預先支付一部分貨款給供應方而發生的一項債權。在日常核算中,預付賬款按實際付出的金額入賬。
對購貨企業來說,預付賬款是一項流動資產,作為流動資產,預付賬款不是用貨幣資金抵償的,而是要求企業在短期內以某種商品、提供勞務或服務來抵償。
“預付賬款”賬戶屬于資產類賬戶。借方登記企業向供貨商預付的貨款,貸方登記企業收到所購物品應結轉的預付貨款,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向供貨單位預付而尚未發出貨物的預付貨款。
應當注意的是,本科目期末如果是借方余額,反映企業預付的款項;期末如果是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補付獲得商品和勞務的款項。
什么是其他業務成本?
“其他業務成本”科目核算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期末,應將“其他業務成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其他業務成本”科目無余額。
一般情況下,對于經營租賃的承租方而言,租金的賬務處理一般是按月支付租金,并以每月的租金發票和付款單據入賬。免租期指免除房租的期限,客戶一般會以“房屋要進行簡單裝修和布局等”為由,希望房東給予一定時間,在期間內不收取客戶房租。
免租期的房租怎么進行賬務處理?
一般情況下,對于經營租賃的承租方而言,租金的賬務處理一般是按月支付租金,并以每月的租金發票和付款單據入賬。
免租期指免除房租的期限,客戶一般會以“房屋要進行簡單裝修和布局等”為由,希望房東給予一定時間,在期間內不收取客戶房租,如簽訂租用一年的合同,合同中規定免租期一個月,客戶實際支付給房東十一個月租金,且第一期租金必須在入住前付款,不可以因為有免租期的條款就拖到免租期后再付房租。
免租期房租具體處理方法
一般是按月支付租金,并以每月的租金發票和付款單據入賬,但也存在特殊情況,比如租期較長時,出租方一般會給承租方一定的免租期,或為鼓勵承租方一次性支付較長租期的租金,約定一次性支付兩年租金會贈送一年的租期。
會計準則規定對于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承租人則應將租金總額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個租賃期內,按直線法或其它合理方法進行分攤,免租期內應當確認租金費用。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每個月分攤租金收入:
借:預收賬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租金
免租期內可以轉租嗎?
有些合同約定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不可以進行轉租,由于租賃期包括免租期在內,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在免租期內不得進行轉租,否則構成違約。但有些合同中,出租人會賦予承租人轉租權,但由于免租期內承租人并不用繳納租金,免租期較長的情況下,有些承租人會將房屋轉租收取受轉租人的租金,這與出租人給予免租期的初衷是不相符的。所以在允許轉租的情況下,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對承租人是否可以在免租期間通過轉租獲取租金利益或如何分配該租金利益作出細致約定。
免租期可以進行調整嗎?
有些出租人給予承租人的免租期較長,承租人利用較短時間裝修完畢開始經營活動,這也與免租期是由于裝修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理由相悖,所以合同中可以約定承租人提前完成裝修開始經營的,可以提前結束免租期。當然,若沒有相關約定,出租人沒有權利要求提前結束免租期的。
許多企業的辦公場地都是租賃的寫字樓,一般情況下房東會要求預付房租,那么預付房租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租賃方預付房租的會計分錄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預付賬款
承租方收到租金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計提折舊: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折舊
什么是預付賬款?
預付賬款指買賣雙方協議商定,由購貨方預先支付一部分貨款給供應方而發生的一項債權。在日常核算中,預付賬款按實際付出的金額入賬。
對購貨企業來說,預付賬款是一項流動資產,作為流動資產,預付賬款不是用貨幣資金抵償的,而是要求企業在短期內以某種商品、提供勞務或服務來抵償。
“預付賬款”賬戶屬于資產類賬戶。借方登記企業向供貨商預付的貨款,貸方登記企業收到所購物品應結轉的預付貨款,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向供貨單位預付而尚未發出貨物的預付貨款。
應當注意的是,本科目期末如果是借方余額,反映企業預付的款項;期末如果是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補付獲得商品和勞務的款項。
什么是累計折舊?
累計折舊是指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應在該資產受益期間內所攤銷的金額。
“累計折舊”賬戶屬于資產類的備抵調整賬戶。
對于計提房租的會計核算,承租方和出租方的賬務處理有所不同。屬于承租方的,一般設置預付賬款科目、管理費用科目進行核算;屬于出租方的,一般設置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其他業務成本科目進行核算。
計提房租怎么做賬?
計提房租的會計賬務處理如下:
承租方
預交租金時:
借:預付賬款——房租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按月分攤時:
借:管理費用——房租
貸:預付賬款——房租
出租方: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折舊
管理費用的含義: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其中包括董事會費、咨詢費、審計費、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技術轉讓費、 無形資產攤銷、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訴訟費、排污費、綠化費、提取的存貨跌價準備、稅金、土地使用費、土地損失補償費、開辦費攤、毀損和報廢損失、業務招待費、壞賬損失、存貨盤虧、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收到房屋租金如何做會計分錄?
企業收到房屋租金的收入應該計入“主營業務收入”或者“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核算,具體是要看是什么類型的企業,具體分錄如下:
如果是房地產企業,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如果是其他類型的企業,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房租押金的會計分錄
收到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
退還押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押金無法退回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支付押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押金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收到退還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押金
押金無法退回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其他應收款——押金
租房的人群越來越龐大,對于租房的會計處理,通常設置“預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關于租房房租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房租的會計分錄
1、攤銷本月房租
(1)支付租金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確認費用時: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預付賬款
2、收到租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計提折舊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折舊
如何理解其他業務成本?
其他業務成本是指企業確認的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日常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其他業務成本包括銷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資產的折舊額、出租無形資產的攤銷額、出租包裝物的成本或攤銷額等。采用成本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的,其投資性房地產計提的折舊額或攤銷額,也構成其他業務成本。
如何理解其他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各類企業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一般情況下,其他業務活動的收入不大,發生頻率不高,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較小。如材料物資及包裝物銷售、無形資產使用權實施許可、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運輸、廢舊物資出售收入等。其他業務收入是企業從事除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經常發生,每筆業務金額一般較小,占收入的比重較低等特點。
銷售費用是什么?
銷售費用是與企業銷售商品活動有關的費用,但不包括銷售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勞務成本,這兩類成本屬于主營業務成本。企業應通過“銷售費用”科目,核算銷售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所發生的各項銷售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銷售費用,結轉后,“銷售費用”科目應無余額。
企業租賃房屋時,一般都會預付房屋租金,攤銷時一般可以通過預付賬款等科目核算,具體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預付房租和攤銷的會計分錄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預付賬款
收到租金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計提折舊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累計折舊
什么是預付賬款?
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在日常核算中,預付賬款按實際付出的金額入賬,如預付的材料、商品采購貨款、必須預先發放的在以后收回的農副產品預購定金等。對購貨企業來說,預付賬款是一項流動資產。預付賬款一般包括預付的貨款、預付的購貨定金。施工企業的預付賬款主要包括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等。
其他業務收入是什么?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所有通過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入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資及包裝物銷售、無形資產轉讓、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運輸、廢舊物資出售收入等。
累計折舊是什么?
累計折舊指企業在報告期末提取的各年固定資產折舊累計數。屬于資產類的備抵調整賬戶,其結構與一般資產賬戶的結構剛好相反,累計折舊是貸方登記增加,借方登記減少,余額在貸方。
公司租入房屋,沒有發票的情況下支付租金,應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相應的賬務處理該怎么做?
沒有發票的房租如何做賬?
沒有收到發票的情況下,計提房租時:
借:管理費用—租金
貸:其他應付款—租金
支付租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租金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在實操中,企業暫收的,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計入到其他應付款科目,并按實際項目來設置二級科目。
辦公室租金的會計分錄
公司租賃辦公室發生的租金支出:
借:長期待攤費用—租賃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按月攤銷的時候:
借:管理費用
貸:長期待攤費用—租賃費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及攤銷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股票發行費用等。
長期待攤費用的特征:
(一)長期待攤費用需在受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
(二)長期待攤費用本身沒有價值,不能轉讓;
(三)長期待攤費用具有集合費用的性質。
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收取一定的房租費用,那么員工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能否填寫房租扣除?
員工宿舍能否填寫房租扣除?
依據事實來說,員工是可以申報“租房支出”的專項附加扣除的。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文件規定:
第十七條,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八條,本辦法所稱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區域范圍;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
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條,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條,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條,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租賃合同、協議等有關資料備查。
員工宿舍房租的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銷售費用-福利費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銀行存款
支付房租費,可做以下分錄:
如果房租是每月支付一次的,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科目)-房租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在一次性支付一年房租時:
借:預付賬款-房租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企業發生的房租押金支出,應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相關的核算,具體應如何做會計處理?
房租押金的會計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支付房租的會計處理
分兩種情況
如果房租是每月支付一次的,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科目)-房租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一次性支付一年房租時,分錄如下:
借:預付賬款-房租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一般包括預付的貨款、預付的購貨定金、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等,也是公司債權的組成部分。
預付賬款是資產科目,核算的是預付賬款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可按供貨單位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期末一般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預付的款項,如為貸方余額,則反映企業尚未補付的款項。為了加強對預付賬款的管理,一般應單獨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核算,預付賬款不多的企業,也可以將預付的貨款記入“應付賬款”科目的借方。
企業租入辦公用房時,經常會碰到房東預收房租的情況。預繳納房租后,一般會計人員需要做相應的財務處理。那么預收房租的賬務處理是怎樣的?
預收房租賬務處理
1、預收1—6月6萬元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60000
貸:預收賬款 60000
2、1—6月每月確認收入或者半年確認一次收入的會計分錄:
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3、7月又預收了1.2萬元,當月確認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 12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房屋出租如何繳納房產稅?
1、房產出租時,應以租金收入為依據繳納房產稅。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適用房產稅稅率為12%,房產稅一般按年征收、分期繳納。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契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第二條規定,房產出租的,計征房產稅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稅。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規定,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