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額超出額定稅額的時候,要不要補交稅費呢?如果對這部分的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核定稅額是對納稅人的所有營業額進行核定,其中還包括開了票的和未開票的。
那么應納稅額超過核定稅額是否要補稅款呢?
申報額超過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的,按申報額繳納稅款;申報額低于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的,按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繳納稅款。
如果是采用定額征收方式的納稅人,在全年實際繳納的應納稅額超過稅務核定的稅額,要怎么處理?要不要補交稅款?
根據(國稅發〔2008〕30號)規定,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范圍、主營業務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增減變化達到20%的,應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調整已確定的應納稅額或應稅所得率。
納稅人年度終了后,在規定的時限內按照實際經營額或實際應納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申報額超過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的,按申報額繳納稅款;申報額低于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的,按核定經營額或應納稅額繳納稅款。
延期申報補繳稅款是否加收滯納金
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經核準延期辦理前款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并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滯納金的加收,主要適用《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即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如果多繳納了稅款,那么稅務退還的時候會退還利息嗎?
計算加收利息的情況適用《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情況,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后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后應當立即退還;涉及從國庫中退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國庫管理的規定退還。而核準預繳稅款退回不計退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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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大家可能都不陌生,那么相關的利息收入的會計分錄你知道怎么做嗎?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利息收入分為很多種,有的是個人存款的利息,有的是企業存款的利息,個人的利息是不需要交稅的,但是企業的存款利息在營改增之后是需要繳納稅款的。
利息收入要不要繳稅?
利息是否要收稅,首先跟利息的來源性質有關
1、若企業是金融性企業,利息是由于發放貸款而取得,那是需要征稅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分別為營改增后增值稅的7%、3%
借:稅金及附加
借:稅金及附加--城建稅
借:稅金及附加--教育稅
貸:應交稅金
貸:應交稅金--城建稅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2、若是別的生產型企業,利息是由于存款所得,利息是不要收稅的,收到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
貸:財務費用(紅字)
3、若是個人借款利息收入繳納個稅
借:財務費用-利息
貸:庫存現金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利息收入怎么做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借款利息收入開票后稅額怎么入賬?
1、營改增后,企業收取的利息實際上屬于金融服務,金融服務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6%,因此貸款利息的稅率也是6%
2、營改增后,存在借款的一般納稅人非常關注借款利息是否能夠抵扣的問題,如果借款利息能夠抵扣進項稅額,則對存在借款的一般納稅人絕對是一大利好
3、根據《營改增試點實施辦法》的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是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同時,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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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滯納金跟行政執行處罰類似,如果企業沒有按時、足額繳納應該繳納的稅款,稅收機關可以依法向企業征收罰金和滯納金。企業產生稅收滯納金能否稅前扣除?會計分錄該怎么做呢?
什么是稅收滯納金?
征收滯納金是稅收管理中的一種行政強制措施,指應納稅的單位或個人因逾期向稅收機關繳納稅款而依法應繳納的款項。
在會計分錄核算中,稅收滯納金屬于營業外支出。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能稅前扣除,在年底調增應納稅所得額。政策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二)企業所得稅稅款;(三)稅收滯納金;
增值稅滯納金會計分錄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稅款滯納金應記入營業外支出科目,以銀行存款支付,所有對方科目為銀行存款。上交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稅金)
營業外支出(罰款 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銷售貨物或者修理修配勞務時,按規定應就其實現的增值額繳納相應的增值稅。如果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的,除了補繳稅款,還需繳納滯納金。請問增值稅滯納金如何計算?怎么做賬?
增值稅滯納金的計算方法
政策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因此,滯納金主要是針對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稅款的納稅人而言,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
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假日包括在內)。
滯納金計算公式:
應納滯納金=滯納稅款×滯納天數×0.5‰
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以前納稅期內存在應繳未繳稅款時,該如何加收滯納金?重點是要明確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期限。
計算起始時間是按照有關稅種的實體法規定,納稅人應納稅款期限屆滿的次日,這一起始時間并不因稅務檢查的進行而發生改變,納稅人超過這一期限沒有納稅的,意味著發生了稅款滯納行為。計算截止時間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稅款的當日,而不是至稅務處理決定書送達或者下達之日。
另外,加收稅收滯納金,應按《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執行,不適用行政強制法關于“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的規定,不存在是否超出稅款本金的問題。滯納金的加收超過稅款本金的情況下,依舊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加以征收。
增值稅滯納金會計分錄
滯納金計入營業外支出核算: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用人單位若是未在規定時間內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行政部門將按規定征收相應的滯納金。用人單位支付社保滯納金時,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企業支付社保滯納金時:
借:營業外支出—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同時,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稅收滯納金支出不得扣除;社保滯納金不屬于稅收滯納金,因此,企業支付的社保滯納金可以稅前扣除。但在實務中,企業進行社保滯納金的財稅處理前需了解本地區有關部門的政策文件及具體操作。
每月應繳社保滯納金計算公式為:
社保滯納金(四舍五入到兩位小數)=每月應繳社會保險費×滯納天數×0.5%;
其中,滯納天數=滯納金計算止日期-滯納金計算起日期+1。
繳納社保會計分錄
計提工資、社保時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工資
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住房公積金
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企業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承擔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繳納社保和申報個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企業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企業申報納稅時,都應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稅款。超過規定時間的,除了補繳稅款,還需繳納相應的滯納金。那么稅收滯納金如何計算?能能否稅前扣除?
稅收滯納金如何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由以上規定可得,稅收滯納金可根據“滯納金=應交增值稅稅額*滯納天數*萬分之五”計算得出。比如:增值稅稅額是50000(元),超期了12天,則滯納金為50000×12×0.05%=300(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稅收滯納金可以稅前扣除嗎?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稅收滯納金屬于不得扣除的支出范圍內。因此稅收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
增值稅的滯納金會計分錄
增值稅滯納金應計入營業外支出核算,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企業經常會遇到漏繳或少交稅款的情況,對于稅務局檢查后涉及補稅的,應設置“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科目核算。那么有關補繳稅款的會計分錄,具體應如何編制?
補繳稅款會計分錄
一、補繳當年的增值稅及滯納金罰款分錄:
借:相關科目(根據補稅原因而定)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營業外支出(滯納金、罰款)
貸:銀行存款
借方相關科目取決于補稅原因,可能有很多原因,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比如:
1、應作銷售而未作導致少記銷項稅額的調整分錄:
借:應收賬款(庫存現金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2、因取得假發票,虛開、代開發票以及其他不符規定發票須轉出進項稅額的調整分錄: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二、補繳去年的增值稅
例如:小規模企業,稅務自查時查出,上年有筆未入賬的收入,要求補繳增值稅。請問補繳去年增值稅會計分錄怎么做?
借:應收賬款、現金等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三、補交所得稅
例如:匯算清繳過程中,發現有費用不正規,且未做調整,需要補繳所得稅的(與增值稅無關),應如何做賬?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營業外支出(滯納金、罰款)
貸:銀行存款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根據以上分錄調整資產負債表年初數及利潤表上年數。
補繳稅款滯納金怎么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7號)有關規定:滯納金的計算從納稅人應繳納稅款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繳納稅款之日止。
因此,“滯納金”就是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計算公式如下:滯納金=滯納稅款×0.05%×滯納天數。
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的納稅人,應按規定計算房地產項目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及結清相應稅款。對于預繳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而言,清算后補繳稅款時要加收滯納金嗎?
土地增值稅清算后補繳稅款要交滯納金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220號)相關規定,納稅人按規定預繳土地增值稅后,清算補繳的土地增值稅,如果是在主管稅務機關規定期限內補繳的,則不加收滯納金。也就是清算后,在主管稅務機關規定時間內補繳稅款的,不加收滯納金。
逾期未預繳土地增值稅要繳納滯納金嗎?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5〕6號)相關規定,對于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因涉及成本等而不能據以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待項目全部竣工、辦理結算后進行清算,多退少補。
另外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21號)相關規定,納稅人未按預征規定期限預繳稅款的,則應依照相關規定從限定的繳納稅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加收滯納金。
綜上,逾期未預繳土地增值稅,需要繳納滯納金。
滯納金繳納相關政策規定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五條規定,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
更多推薦:土地增值稅清算土地成本如何分攤?
在我國,征稅屬于強制性行為,作為納稅人,都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納稅款的義務。對于漏繳稅的,需要加收滯納金,但若是屬于主動補繳稅款的,是否還要繳納滯納金?
主動補繳稅款還需要交滯納金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可以了解到,一般而言,主動補繳稅款還需要繳納滯納金,繳納多少由稅務局按具體情況確定。
一、當納稅人在申報期過后,自己發現(含自查發現)少繳稅款,并及時申報補繳,稅務機關就按納稅人占用稅款的天數每日加0.5‰的滯納金。
二、當稽查局實施檢查過程中發現納稅人少繳納問題,納稅人能主動補繳。這種行為只能被認為是配合態度好,需要在加收滯納金的基礎上再依照情節輕重加以罰款,例如:根據現行稅收征管法規定,對偷稅行為,視情節輕重處以所偷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還要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要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等等。
三、當關聯企業是在稅務機關對其與關聯方的不合理價格進行調整并發現問題后又補繳自己在匯算清繳期內應該調整而未進行調整的稅款,這時稅務機關還要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對補繳的稅款自匯算清繳期過后的6月1日起至補繳稅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所屬納稅年度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與補稅期間同期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5個百分點的利息,而且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但企業、關聯方及其與關聯業務調查有關的其他企業,能夠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及其實施條例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提供有關資料時,可以只按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收利息。
但如果納稅人在申報期內能(含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下同)主動補繳,則無需繳納滯納金。
企業經營過程中,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稅款的,需繳納一定金額的滯納金。支付稅收滯納金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支付稅收滯納金如何做會計分錄?
支付稅收滯納金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等
稅收滯納金是一種稅收機關依法向當事人征收具有懲罰性的一定數額款項的行政強制執行行為。
應納滯納金計算公式:應納滯納金=應納稅額×天數×0.05%
營業外支出是指什么?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盤虧損失等。
其中,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包括固定資產處置損失和無形資產出售損失。
公益性捐贈支出,指企業對外進行公益性捐贈發生的支出。
非常損失,是指企業對于因客觀因素(如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后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凈損失。
企業應設置“營業外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
對于海外代付代繳稅款的會計處理,企業通常設置“應交稅費”“銷售費用”“銀行存款”等科目進行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海外代付代繳稅款的會計分錄
1、支付勞務費用時:
借:生產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
銀行存款
2、在實際支付稅款時,只需要沖減上述應交稅費就可以了。
什么是銷售費用?
銷售費用包括有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后服務網點等)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企業發生的與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后續支出也屬于銷售費用。銷售費用是與企業銷售商品活動有關的費用,但不包括銷售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勞務成本,這兩類成本屬于主營業務成本。
企業應通過“銷售費用”科目,核算銷售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所發生的各項銷售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銷售費用,結轉后,“銷售費用”科目應無余額。“銷售費用”科目應按銷售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并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稅收滯納金是由稅收機關依法向當事人征收具有懲罰性的一定數額款項的行政強制行為。比如企業超過交稅期限納稅,就要繳納相應的滯納金,因此會計人員要注意各項稅款的納稅期限,以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對于稅收滯納金,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稅收滯納金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滯納金支出
貸:銀行存款
滯納金的計算是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得出的,因此要繳納的滯納金為應交增值稅稅額*滯納天數*萬分之五。假設本期增值稅稅額是50000元,超期了12天,則滯納金為50000×12×0.05%=300元
而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滯納金金額=滯納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稅額×0.5‰×滯納天數
根據稅法規定不得稅前扣除的支出有: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5.超過規定標準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及所有非公益性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8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因此稅收滯納金是不能稅前扣除的。會計人員要注意應該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交稅工作。
稅收滯納金是稅收機關依法向當事人征收具有懲罰性的一定數額款項的一種行政強制執行行為,對于稅收滯納金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稅收滯納金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滯納金支出
貸: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資金。企業根據業務需要,在其所在地銀行開設賬戶,運用所開設的賬戶,進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種收支轉賬業務的結算。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為了核算和反映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應設置"銀行存款"科目,該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存款的增加,貸方反映企業存款的減少,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期末存款的余額。
營業外支出是什么?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為此,要設置“營業外支出”賬戶對這部分內容進行核算。企業發生各項營業外支出時,記入這個賬戶的借方;期末結轉損益時,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借方,結轉后該賬戶無余額。
稅收滯納金是一種稅收機關依法向當事人征收具有懲罰性的一定數額款項的行政強制執行行為。那么企業繳納稅收滯納金時,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稅收滯納金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滯納金支出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稅收滯納金?
稅收滯納金跟行政執行處罰類似,是一種稅收機關依法向當事人征收具有懲罰性的一定數額款項的行政強制執行行為。財務人員需要注意了,有以下六種行為是需要征收滯納金的。
1、未按規定繳納稅款;
2、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導致少繳稅款;
3、偷稅;
4、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
5、欠稅;
6、抗稅。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營業外支出是什么?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出售無形資產損失、債務重組損失、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
營業外支出也指“營業外支出”會計科目。企業應設置該科目核算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并按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期末,應將該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
滯納金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企業繳納的滯納金應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是什么?
國稅滯納金的會計分錄
稅務滯納金的會計分錄如下:
1、上交滯納金時:
借:營業外支出(罰款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補繳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若企業經稅務檢查,需補繳以前年度對應的增值稅及滯納金時:
借:應收賬款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銷項稅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繳納對應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繳納對應滯納金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銀行存款
未按時繳納稅款的后果
企業沒有按時申報,那么稅務機關會根據情節對逾期申報的行為作出對應處罰。其中,有應納稅額的情況,還要按照每日萬分之五進行滯納金的征收。企業沒有按時申報稅務,則無法正常清卡以及按規定抄報稅,稅務機關就會通過實地、電話等方式,進行查詢對企業和相關人員,如果查無下落,或雖然可以聯系到企業代理記賬、報稅人員等,但其并不知道,也聯系不到企業實際控制人,那么該企業將會被判定為走逃(失聯)企業。
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所得稅在年度終了后的稅款匯總結算清繳工作。企業涉及匯算清繳補繳所得稅和滯納金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企業補繳所得稅及滯納金賬務處理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補繳所得稅及滯納金,其賬務處理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具體如下所示:
1、如果是補交稅款滯納金時,具體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營業外支出-稅款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2、如果是經稅務檢查,需補繳所得稅的,具體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匯算清繳后,補繳企業所得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繳納企業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涉及計提盈余公積金的,則調整“利潤分配”有關數額:
借: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匯算清繳后需補交的企業所得稅和滯納金何時需要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逾期不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逾期不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除責令納稅人限期繳納稅款外,自逾期繳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金0.05%的罰款。
至于是否增加滯納金,《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稅務機關的責任不繳納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三年內繳納稅款,但不得增加滯納金。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計算錯誤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內追繳稅款和滯納金;而對于有特殊情況的企業,是可以延長征收期限至五年的。
由此可見,如果企業在最終結算時未申報部分應納稅所得額,導致少繳稅款,是納稅人的過錯。除補繳稅款外,還需加收滯納金。
在日常生活中,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可能都會面臨繳納滯納金的情況。一般而言,滯納金都是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進行核算的。那么發生滯納金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支付稅款滯納金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固定資產盤虧等。
滯納金概述
滯納金主要指的是不按照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或者不在還款期限內歸還貸款,按所滯納的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滯納金屬于行政強制強制執行的方式。作為一種行政強制執行行為,征收滯納金具有懲罰性。出現以下六種行為將會面臨收取滯納金。
1、未按法律規定繳納稅款;
2、因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導致的少繳稅款;
3、偷稅;
4、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少繳應納稅款;
5、欠稅;
6、抗稅。
值得需要注意的是,稅收滯納金、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是不允許扣除的。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如延遲繳納稅款,將面臨滯納金甚至額外的罰款。對于增值稅滯納金,如何做會計分錄?
增值稅的滯納金會計分錄
1、計提滯納金時
借:營業外支出-罰款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2、實際繳納滯納金: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當發生歸屬于以前年度的增值稅滯納金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同時,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至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實際繳納滯納金時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稅款逾期對企業的影響
企業因資金困難無法繳納欠稅,該筆欠稅將會無限期追征,并產生如下不利影響:
(一)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二)稅務機關會發出限期繳納稅款通知書,責令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的最長期限不會超過15日;
(三)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下列強制執行措施:
1.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稅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賣或者變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四)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五)稅務機關可以收繳其發票或者停止向其發售發票。
(六)稅務機關會在辦稅場所或者廣播、電視、報紙、期刊、網絡等新聞媒體上定期公告欠稅情況。
(七)欠繳稅款數額5萬元以上的企業在處分其不動產或者大額資產之前,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
(八)納稅信用等級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1.欠稅5萬元以上納稅人處置其不動產或大額資產之前未向稅務機關報告,扣11分。
2.欠稅一次扣5分
滯納金是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或不按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它是稅務機關或者債權人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其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滯納金的會計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增值稅滯納金的會計分錄應當怎么做?
1、上交時,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稅金)
營業外支出(罰款/滯納金)
貸:銀行存款
2、轉賬時,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稅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稅金)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稅金)
營業外支出(罰款/滯納金)
營業外支出科目相關知識
企業應通過”營業外支出”科目來核算營業外支出的發生及結轉情況。該科目可按營業外支出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確認盤虧、非常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庫存現金”等科目。確認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固定資產清理”、“無形資產”、“原材料”等科目。
期末,應將“營業外支出”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營業外支出”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營業外支出反映企業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包括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盤虧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債務重組損失、非常損失等,是企業財務中很重要的一個指標。
按時繳納稅款是每個納稅人的義務。若申報企業所得稅超過了申報期限,也就是未按照規定期限預繳所得稅,則應按規定繳納一定的滯納金。那么企業所得稅滯納金怎么計算呢?
企業所得稅滯納金的計算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按天數計算,也就是每天按未繳稅款金額的萬分之五計算。
滯納金計算公式為:滯納金=未繳稅款金額*0.05%*滯納的稅款天。
除此之外,對于企業所得稅的滯納金還有其他的相關規定:
1、對納稅人未按規定的繳庫期限預繳所得稅的,應視同滯納行為處理,除責令其限期繳納稅款外,同時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2、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以延期申報的納稅人,預繳稅款之后,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稅款結算的,不適用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關于納稅人未按期繳納稅款而被加收滯納金的規定。
企業所得稅滯納金的起算日期
1、如果是補繳季度企業所得稅,從該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截止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比如二季度的企業所得稅應該是7月15日前申報,那么從7月16日開始計算滯納金;
2、如果是補繳年度企業所得稅,則從年度申報最后截止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比如年度申報的最后截止日是5月31日,那么補繳企業所得稅的滯納金從6月1日起開始計算。
補繳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以及滯納金的會計分錄
1、繳納滯納金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營業外支出---滯納金支出
貸:銀行存款
2、補繳以前年度企業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利潤分配是企業在一定時期(通常為年度)內對所實現的利潤總額以及從聯營單位分得的利潤,按規定在國家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分配。利潤分配科目為權益類科目,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