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便利納稅人操作,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采用“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的辦理方式。企業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自行計算延緩繳納稅額,并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享受延緩繳納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緩繳2020年企業所得稅申請
答: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按規定辦理預繳申報后,可以暫緩繳納當期的企業所得稅,延遲至2021年首個申報期內一并繳納。
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預繳申報時,通過填寫預繳納稅申報表相關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無需提交申請。
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中增加了“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延緩繳納所得稅額”行次,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7月、10月辦理第二、三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在上述行次填寫延緩繳納的稅款金額即可。對于采用網上申報的小型微利企業,網上申報系統將幫助企業自動計算可延緩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小型微利企業可以自主選擇是否享受延緩繳納政策。如果有企業自愿放棄享受延緩繳納政策,希望正常繳納稅款,預繳申報時在申報表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延緩繳納所得稅額”行次填寫“0”,并簡要填寫原因說明后,即可正常辦理繳稅。
小型微利企業緩繳企業所得稅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延緩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和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普惠性減免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是相同的。即,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既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也可以同時享受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具體條件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掌握,即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并且,無論實行查賬征收方式還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業,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均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申報時,可直接按當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應納稅所得額等情況判斷是否符合條件。
參考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公眾號
國務院5月6日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推出和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加大穩企業保就業力度。
中小微業和個體戶注意!剛剛官方又宣布稅收優惠政策!
國務院常務會議今日(5月6日)召開,會議聽取支持復工復產和助企紓困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匯報,推出和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加大穩企業保就業力度。
新聞文稿:會議指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各地各部門圍繞推進復工復產和助企紓困,精準有力及時推出8個方面90項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加大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增值稅減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旅游等行業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減免企業繳納的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保費上半年達6000億元,實施穩崗返還政策惠及8400多萬職工;免收公路通行費1400多億元。實施降準釋放1.75萬億元資金;通過專項再貸款再貼現、增加政策性銀行專項信貸額度等,為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低成本貸款2.85萬億元;對超過1萬億元貸款本息辦理延期還本或付息。加大對春耕生產、畜牧業發展等支持。上述舉措的成效正在顯現,復工復產正逐步達到正常水平,企業困難得到一定緩解,經濟社會運行逐步趨于正常。
會議強調,要把做好“六保”作為“六穩”工作著力點,穩住經濟基本盤。進一步落實落細已出臺的支持企業紓困發展政策,讓企業得到更多實惠,穩定就業崗位,保障基本民生。實施擴大內需戰略,促進消費回升。加快推進重大工程建設,用好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地方政府專項債,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抓緊修訂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和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
會議要求,根據形勢變化和企業訴求,及時推出和完善相關政策。
一是針對目前疫情尚未過去,允許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所得稅,延長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相關稅費政策實施期限。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延長免征增值稅時間。
二是在年初已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1.29萬億元基礎上,再提前下達1萬億元專項債新增限額,力爭5月底發行完畢。
三是對保持就業崗位基本穩定的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延長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并創設政策工具支持銀行更多發放信用貸款。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各地各部門圍繞推進復工復產和助企紓困出臺了眾多政策舉措,具體的政策可能小伙伴不太記得,可以看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稅費優惠政策指南》。回顧學習~
《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稅費優惠政策指引》
面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形勢,稅務部門深入貫徹落實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堅決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全力參與疫情防控工作,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疫情發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出臺了三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稅費政策。第一批政策主要聚焦疫情防控工作,既注重直接支持醫療救治工作,又注重支持相關保障物資的生產和運輸,還注重調動各方面力量積極資助和支持疫情防控。第二批政策主要聚焦減輕企業社保費負擔,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減征基本醫療保險費,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增強其復工復產信心。第三批政策主要聚焦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單位參保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個體工商戶,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物業租金的出租方給予稅費優惠,增強其抗風險能力,助其渡過難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確保國家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稅費優惠政策落實到位,讓納稅人實實在在享受到相關稅費優惠,為納稅人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辦稅繳費服務,是稅務部門當前的首要任務。
為更好發揮稅收支持疫情防控的職能作用,幫助納稅人準確掌握和及時適用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稅務總局對新出臺的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稅費優惠政策進行了梳理和動態更新,形成了本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支持防護救治
1.取得政府規定標準的疫情防治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2.個人取得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醫藥防護用品等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支持物資供應
3.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4.納稅人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運輸收入免征增值稅;
5.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征增值稅;
6.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
7.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資免征關稅。
三、鼓勵公益捐贈
8.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9.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應對疫情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10.無償捐贈應對疫情的貨物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1.擴大捐贈免稅進口物資范圍。
四、支持復工復產
12.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8年;
13.階段性減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
14.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
15.階段性減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
16.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
17.鼓勵各地通過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方式支持出租方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物業租金。
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稅費優惠政策指引匯編
一、支持防護救治
1.取得政府規定標準的疫情防治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享受主體】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
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號)
2.個人取得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醫藥防護用品等免征個人所得稅
【享受主體】取得單位發放的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的個人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政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號)
二、支持物資供應
3.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享受主體】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企業名單由省級及省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適用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政策的,應當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完成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4.納稅人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運輸收入免征增值稅
【享受主體】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運輸服務的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具體范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具體內容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清單
工業和信息化部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醫療應急)清單
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的,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納稅人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的,可自主進行免稅申報,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但應將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相應欄次。
納稅人按規定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或者作廢原發票,再按規定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并開具普通發票。納稅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已經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而未及時開具的,可以先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對應紅字發票應當于相關免征增值稅政策執行到期后1個月內完成開具。
納稅人已將適用免稅政策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按照征稅銷售額、銷售數量進行增值稅申報的,可以選擇更正當期申報或者在下期申報時調整。已征應予免征的增值稅稅款,可以予以退還或者抵減納稅人以后應繳納的增值稅稅款。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5.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征增值稅
【享受主體】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的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的,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納稅人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優惠的,可自主進行免稅申報,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但應將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相應欄次。
納稅人按規定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或者作廢原發票,再按規定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并開具普通發票。納稅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已經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而未及時開具的,可以先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對應紅字發票應當于相關免征增值稅政策執行到期后1個月內完成開具。納稅人已將適用免稅政策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按照征稅銷售額、銷售數量進行增值稅申報的,可以選擇更正當期申報或者在下期申報時調整。已征應予免征的增值稅稅款,可以予以退還或者抵減納稅人以后應繳納的增值稅稅款。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
(2)《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6.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
【享受主體】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
【優惠內容】自2020年1月1日起,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名單由省級及省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適用一次性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在優惠政策管理等方面參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46號)的規定執行。企業在納稅申報時將相關情況填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行次。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7.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資免征關稅
【享受主體】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資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資免征關稅。
免稅進口物資,可按照或比照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7號,先登記放行,再按規定補辦相關手續。
【政策依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號)
三鼓勵公益捐贈
8.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享受主體】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對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行捐贈的企業和個人
【優惠內容】自2020年1月1日起,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國家機關、公益性社會組織接受的捐贈,應專項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公益性社會組織"是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組織。企業享受規定的全額稅前扣除政策的,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并將捐贈全額扣除情況填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相應行次。個人享受規定的全額稅前扣除政策的,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號)有關規定執行。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9.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應對疫情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享受主體】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品的企業和個人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捐贈人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辦理稅前扣除事宜。
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接受的捐贈,應專項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企業享受規定的全額稅前扣除政策的,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方式,并將捐贈全額扣除情況填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相應行次。個人享受規定的全額稅前扣除政策的,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號)有關規定執行;在辦理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填寫《個人所得稅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扣除明細表》時,應當在備注欄注明"直接捐贈"。
企業和個人取得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作為稅前扣除依據自行留存備查。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10.無償捐贈應對疫情的貨物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享受主體】無償捐贈應對疫情貨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上述優惠政策適用的截止日期將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納稅人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優惠的,可自主進行免稅申報,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但應將相關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相應欄次;在辦理消費稅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消費稅納稅申報表及《本期減(免)稅額明細表》相應欄次。
納稅人按規定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或者作廢原發票,再按規定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并開具普通發票。納稅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已經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應當開具對應紅字發票而未及時開具的,可以先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對應紅字發票應當于相關免征增值稅政策執行到期后1個月內完成開具。
納稅人已將適用免稅政策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按照征稅銷售額、銷售數量進行增值稅、消費稅納稅申報的,可以選擇更正當期申報或者在下期申報時調整。已征應予免征的增值稅、消費稅稅款,可以予以退還或者分別抵減納稅人以后應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款。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11.擴大捐贈免稅進口物資范圍
【享受主體】防控疫情捐贈進口物資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適度擴大《慈善捐贈物資免征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規定的免稅進口范圍,對捐贈用于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1)進口物資增加試劑,消毒物品,防護用品,救護車、防疫車、消毒用車、應急指揮車。
(2)免稅范圍增加國內有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以及來華或在華的外國公民從境外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口并直接捐贈;境內加工貿易企業捐贈。捐贈物資應直接用于防控疫情且符合前述第(1)項或《慈善捐贈物資免征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規定。
(3)受贈人增加省級民政部門或其指定的單位。省級民政部門將指定的單位名單函告所在地直屬海關及省級稅務部門。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6號項下免稅進口物資,已征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其中,已征稅進口且尚未申報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可憑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增值稅進項稅額未抵扣證明》,向海關申請辦理退還已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手續;已申報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僅向海關申請辦理退還已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消費稅手續。有關進口單位應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海關辦理退稅手續。
免稅進口物資,可按照或比照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7號,先登記放行,再按規定補辦相關手續。
【政策依據】
(1)《慈善捐贈物資免征進口稅收暫行辦法》(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02號發布)
(2)《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號)
四支持復工復產
12.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8年
【享受主體】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
【優惠內容】
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占收入總額(剔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按規定適用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政策的,應當在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提交《適用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政策聲明》。
【政策依據】
(1)《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4號)
13.階段性減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
【享受主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按以下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按照上述規定,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等項目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免稅項目相應欄次;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征收率)"相應欄次,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計算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減稅項目相應欄次。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第8欄"不含稅銷售額"計算公式調整為:第8欄=第7欄÷(1+征收率)。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等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第5號)
14.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
【享受主體】除機關事業單位外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參保單位
【優惠內容】
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類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
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征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各省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確定減免企業對象,并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不增加企業事務性負擔。
各省稅務局要對2020年2月份已經征收的社保費進行分類,確定應退(抵)的企業和金額。要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共同明確的處理原則,優化流程,提高效率,及時為應該退費的參保單位依職權辦理退費,切實緩解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經營困難。對采取以2月份已繳費款沖抵以后月份應繳費款的參保單位,要明確沖抵流程和操作辦法,有序辦理費款沖抵業務。
各級稅務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緩繳社保費政策,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從快辦理緩繳相關業務。要嚴格落實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等政策要求,確保繳費人應享盡享。
【政策依據】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稅總函〔2020〕33號)
15.階段性減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
【享受主體】以單位方式參保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自2020年2月起,免征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
【政策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 16.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
【享受主體】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單位
【優惠內容】
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指導統籌地區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在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的前提下,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征收,減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
原則上,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于6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實施減征;可支付月數小于6個月但確有必要減征的統籌地區,由各省指導統籌考慮安排。緩繳政策可繼續執行,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各省稅務局要對2020年2月份已經征收的社保費進行分類,確定應退(抵)的企業和金額。要按照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共同明確的處理原則,優化流程,提高效率,及時為應該退費的參保單位依職權辦理退費,切實緩解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經營困難。對采取以2月份已繳費款沖抵以后月份應繳費款的參保單位,要明確沖抵流程和操作辦法,有序辦理費款沖抵業務。
各級稅務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好緩繳社保費政策,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優化業務流程,從快辦理緩繳相關業務。要嚴格落實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等政策要求,確保繳費人應享盡享。
【政策依據】
(1)《國家醫保局?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6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稅總函〔2020〕33號)
17.鼓勵各地通過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方式支持出租方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物業租金
詳見地方文件。
資料來源:央視新聞、第一財經資訊、國家稅務總局、北京日報客戶端。
關于匯算清繳,也算公司的頭等大事,時間就有半年之久,稅務局也是十分的重視,所以關于匯算清繳各個步驟是不能少的,包括做賬,寫分錄,這樣才能保證準確性。今天給大家帶來的就是所得稅匯算清繳補繳所得稅分錄,一起來了解一下吧,有什么問題都可以咨詢我們的在線老師喔。
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在規定的時期內,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自行計算全年應納稅額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月度或者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繳或者應退還的稅額,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企業匯算清繳補繳所得稅的會計分錄處理如下:
(1)補提所得稅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月末結轉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繳納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匯算清繳多繳所得稅的分錄處理:
(1)多繳稅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調整未分配利潤: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注意:(1)企業所得稅是按月或者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2)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預繳所得稅
上述內容就是小編整理的關于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補交所得稅的會計分錄,如果還想了解更多關于做賬實操的相關知識,可以咨詢我們的在線老師。
納稅人在進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的時候,需要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抵繳,辦理企業所得稅抵繳需要提交哪些資料呢?
辦理企業所得稅抵繳需要的資料
1.《退抵稅申請表》;
2.完稅憑證復印件(驗原件);
3.抵稅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季度和年度申報表;
4.稅務登記證副本(驗原件)。
納稅人進行企業所得稅季度或年度申報(不繳款)時,在申報期內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稅服務大廳辦理抵繳。抵稅年度超過3年的,需提供《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六條所指的專項申報及說明。
哪些票據可以沖抵企業所得稅?
1、購買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時,支付給境內企業單位或者個人的應稅項目款項,該企業單位或個人開具的發票。
2、支付給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軍隊等非企業性單位的租金等經營性應稅收入,該單位開具(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
3、從境內的農(牧)民等農業生產者手中購進免稅農產品,農業生產者開具的農產品銷售發票或者收購企業自行開具的農產品收購發票。
4、繳納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征收部門開具的財政票據。
5、撥繳職工工會經費,上級和基層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
6、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國土部門開具的財政票據。
7、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社保機構開具的財政票據。
8、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管理機構蓋章的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和銀行轉賬單據。
9、用于公益性捐贈取得的捐贈票據。企業實施股權捐贈的,應以其股權歷史成本為依據確定捐贈額,并取得相關票據。
10、境內居民企業按所接受的企業或個人投資入股的技術成果評估值入賬、并在企業所得稅錢攤銷扣除的,該技術成果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協議、技術成果評估報告等資料。
11、企業自制的符合財務、會計處理規定,能直觀反映成本費用分配計算依據和發生過程的材料成本核算表、資產折舊或攤銷表、制造費用的歸集與分配表、產品成本計算單,支付職工薪酬的工資表,差旅費補助,交通費補貼,通訊費補貼單據等內部憑證。
辦理企業所得稅抵繳需要提交哪些資料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幾乎每個企業都會遇到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的問題,通常辦理所得稅抵繳,都需要繳納相應的資料。本文就針對辦理企業所得稅抵繳需要提交哪些資料做一個相關介紹,來一起了解下吧!
辦理企業所得稅抵繳需要提交的資料
納稅人進行企業所得稅季度或年度申報(不繳款)時,在申報期內應當前往主管地稅機關辦稅服務大廳辦理抵繳。
辦理企業所得稅抵繳需要提交的資料具體如下:
1.《退抵稅申請表》;
2.完稅憑證復印件(驗原件);
3.抵稅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季度和年度申報表;
4.稅務登記證副本(驗原件)。
抵稅年度超過3年的,需提供《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六條所指的專項申報及說明。
預繳企業所得稅抵繳如何做賬務處理?
1、年度匯算清繳,如果計算出全年應納所得稅額少于已預繳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稅款)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對多繳所得稅額不辦理退稅,用以抵繳下年度預繳所得稅: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企業所得稅(其他應收款——應收多繳所得稅款)
具體哪些票據可以沖抵企業所得稅?
答:員工出差火車票、員工出差客車票、員工出差出租車票、辦公用品、聯通電話費單(公司電話 發票抬頭寫公司名稱)、員工出差飛機票、車輛過路費票據、酒店住宿發票這些都可以用來沖抵企業所得稅。
以上就是關于辦理企業所得稅抵繳需要提交哪些資料的全部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會計網后續也會更新更多有關企業所得稅抵繳的內容,請大家持續關注!
企業所得稅一般是按季預繳,年度匯算清繳,特大型企業按月預繳,具體由當地稅局核定。征收方式包括核定征收、查賬征收。今天會計網將為大家詳細介紹企業所得稅怎么繳納?
企業所得稅一年繳一次還是多次?
一般企業所得稅是按季度申報并預繳稅款,一年四次。次年1月至5月進行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對上年度內已經交納的所得稅多退少補。
《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進項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方式有哪些?
企業所得稅目前分為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兩種。核定征收就是按照稅務局核定的稅率進項繳納企業所得稅,所以無論企業虧損或盈利都將按核定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查賬征收則是根據企業實際的經營情況填寫報表,利潤總額數按企業本年度實現會計利潤減除以前年度稅法確定可彌補的虧損額填寫;累計虧損則不用交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每個企業都要交嗎?
企業處于虧損或非盈利狀態下,所得稅就不用交;一般納稅人當月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足夠多時,原則上可以不繳納增值稅。但是,如一年中繳納的增值稅負稅率過低的話,稅務部門可能會產生稅務預警,除非有特殊情況。銷售分為開票收入和不開票收入,有收入就應交增值稅,除非取得足夠的進項專用發票。
企業有選擇開發票的種類的權利,但要符合一定的條件要求,并經稅務部門審批同意。如公司需要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則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有健全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能正確計算并繳納稅金。并不限定是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
以上就是關于企業所得稅怎么繳納,一年繳一次嗎的詳細介紹,更多與企業所得稅有關的內容,請繼續關注會計網(kuaiji.com),希望本內容對你有所幫助及收獲。
企業所得稅是不是主要是注冊了公司都要交呢?一年要交幾次呢?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每種企業都要交嗎?
企業在無利潤的情況下,所得稅就不用交;一般納稅人當月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大于或等于銷項稅額時,當月的增值稅金也就不用交了。所以,你以前的公司是前者的情況,而你現在的企業是后者的情況。但是,如一年中一點增值稅也不交的話,估計稅務部門通不過,除非有特殊情況。不開增值稅發票不等于沒有銷售,而有銷售就應交增值稅,除非有進項稅抵扣掉了,企業有選擇開發票的種類的權利,但有一定的條件要求,并經稅務部門審批同意。如你要求自己開增值稅票,就必須是一般納稅人。而申請一般納稅人要具備三個條件:上年度銷售額總計達80萬元;有健全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能正確計算并繳納稅金。缺一不可。否則只能是小規模納稅人
每季度是叫”預繳“,年底叫”所得稅清算“。年底清算是根據所得稅會計,調整各種費用標準后,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不是完全根據凈利潤),根據應納稅所得額,多退少補,企業所得稅是按季度申報并交納稅款,一年繳四次。第二年的六月份之前再進行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對上年度內已經交納的所得稅多退少補
以上就是對企業所得稅繳納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企業所得稅應該怎么做賬?收到退回的企業所得稅的會計分錄怎么做?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1、月末計提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費用
3、下月初上繳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收到退回的企業所得稅款怎樣進行賬務處理?
一、如果退的是當年的
借:銀行存款
貸:所得稅費用
二、如果退的是以前年度的
1、收到退稅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結轉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同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匯算清繳后繳納的所得稅如何做賬務處理?
1、補做計提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余額到“利潤分配”科目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企業所得稅怎么入賬?
月末計提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費用
下月初上繳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以上就是有關企業所得稅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對于小型微利企業而言,繳納稅款時確有困難的,按現行稅法規定可享受緩繳企業所得稅政策。以下是會計網整理的關于小微企業緩繳企業所得稅條件的內容,來一起了解吧。
小型微利企業緩繳企業所得稅應滿足哪些條件?
延緩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和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普惠性減免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是相同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2號)有關規定,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可享受緩繳企業所得稅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申報時,可直接按當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應納稅所得額等情況判斷是否符合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怎么申請緩繳企業所得稅?
無需提交申請。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預繳申報時,小型微利企業通過填寫預繳納稅申報表相關行次,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企業所得稅怎么計算?
1、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稅率;
2、應納稅所得額=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
應交所得稅是指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得出的應當向稅務部門繳納的所得稅金額。
應納稅所得額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準予扣除項目后的余額,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
我司是一家小型微利企業,2020年由于疫情影響,繳納企業所得稅確有困難時,應如何申請緩繳企業所得稅?
答: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采用“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的辦理方式。企業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條件,自行計算延緩繳納稅額,并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預繳納稅申報表享受延緩繳納政策。
因此,你公司無需提交緩繳企業所得稅申請,在2020年剩余申報期預繳申報時,通過填寫預繳納稅申報表相關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延緩繳納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判定標準
小型微利企業成立前提條件: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
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
2、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
3、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
小微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繳納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年底時,可做以下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本年利潤
對于小型微利企業而言,發生的企業所得稅業務,應設置所得稅費用科目、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核算,相應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分錄處理
計提是: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繳納時候: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計提要看全年的累計情況,單看一個月是不行的。累計是虧損不用繳納,累計盈利的話需要繳納所得稅。
稅率一般企業是稅率25%,高新企業15%。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
所得稅費用概念及計算方法
所得稅費用是指企業經營利潤應交納的所得稅。“所得稅費用”,核算企業負擔的所得稅,是損益類科目;這一般不等于當期應交所得稅,因為可能存在“暫時性差異”。如果只有永久性差異,則等于當期應交所得稅。
所得稅計算方法: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25%或20%)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企業需要在申報期內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稅服務大廳辦理抵繳業務,對于企業所得稅抵繳行為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企業所得稅抵繳需要提交的資料
1.《退抵稅申請表》;
2.完稅憑證復印件(驗原件);
3.抵稅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季度和年度申報表;
4.稅務登記證副本(驗原件)。
抵稅年度超過3年的,需提供《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六條所指的專項申報及說明。
多繳的可以抵繳,抵繳種類發票:辦公用品發票,設備發票,出差產生發票等等;
出差產生的的發票含:火車票,汽車票,出租車票,飛機票,帶公司抬頭的話費賬單發票,住宿發票,開車產生的加油過路停車票等等;
注:福利和業務招待應該按比例抵扣,不能全額抵扣。
企業所得稅抵繳是什么?
納稅人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本年應補(退)的所得稅額”行次填寫的負數金額為可抵稅款,可以在以后屬期的企業所得稅季度或年度申報中抵繳當期應繳的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相關會計分錄
計提企業所得稅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預繳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匯算清繳補稅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繳納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調整未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匯算清繳多繳稅款時,可以選擇退稅或者抵繳下一年稅款。
退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調整未分配利潤: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在財務工作中,遇到員工個人所得稅多繳納需要退回時,首先需要在個人所得稅的軟件上提出申請,申請完之后,待稅務機關核定后才可以退稅。那么對于多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如何寫相關的會計分錄?
多繳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如果是個人所得稅申請退回后,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同時,將扣除的部分工資返還員工,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此外,等到下期申報時,同樣,少申報本期“多扣多繳”差額部分。
上繳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收款-個人(個人承擔部分)
繳納個稅時:
借: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在房地產中,相關企業會在預收房款的同時也會預繳所得稅,對于預收房款預繳所得稅時,可以通過預收賬款科目處理,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預收房款預繳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1、預收房款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房款
根據相關的規定:
對于通過正式簽訂房地產預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企業應當確認為銷售收入,并對其進行繳納企業所得稅。
2、在會計上,因為商品房成本不能可靠計量、以及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沒有轉移等原因,所以預售房款是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的,那么其應當計入“預收賬款”這一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所得稅費用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什么是預收賬款?
預收賬款是指企業向購貨方預收的購貨訂金或部分貨款。預收賬款是以買賣雙方協議或合同為依據,由購貨方預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貨款給供應方而發生的一項負債,這項負債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勞務來償付。
遞延所得稅資產是什么?
遞延所得稅資產是未來預計可以用來抵稅的資產,遞延所得稅是時間性差異對所得稅的影響,在納稅影響會計法下才會產生遞延稅款。是根據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及適用稅率計算、影響(減少)未來期間應交所得稅的金額。
所得稅費用是什么?
所得稅費用是指企業經營利潤應交納的所得稅。“所得稅費用”,核算企業負擔的所得稅,是損益類科目;這一般不等于當期應交所得稅,因為可能存在“暫時性差異”。如果只有永久性差異,則等于當期應交所得稅。
最近,會計網在后臺收到了粉絲的提問,稱每年年底所扣繳的大額醫保費用,不清楚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此,會計網今天就跟大家解答這個問題。
問:每年年底扣繳的大額醫保款是否免納個人所得稅?
答:《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單位為員工支付有關保險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18號)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規定,對企業為員工支付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應在企業向保險公司繳付時(即該保險落到被保險人的保險賬戶)并入員工當期的工資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企業負責代扣代繳。
參照《河北省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第四條規定,居民醫保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大額補充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
根據上述規定,大額醫療保險不屬于個人所得稅前可以扣除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在國家沒有新規定之前,應在向保險公司繳付時并入“工資、薪金所得”納稅。
所屬地區有明確規定的,可以按規定執行。如《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醫療保險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津地稅所〔2002〕23號)第9條規定,單位和個人按照市政府《批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擬定的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通知》(津政發〔2001〕80號)中規定的標準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際繳付的基本醫療保險、門(急)診大額醫療費補助、大額醫療費救助,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計入所得稅費用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企業所得稅的賬務處理
按月或按季計算應預繳所得稅額: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繳納季度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跨年匯算清繳,全年應交所得稅額減去已預繳稅額,正數是應補稅額: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繳納年度匯算清應繳稅款:
借: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所得稅費用怎么理解?
所得稅費用是指企業經營利潤應交納的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賬戶屬于損益類賬戶,用于核算企業確認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但它并不表示當期應交所得稅,而是表示當期所得稅和遞延所得稅之和。
“所得稅費用”科目可以按照“遞延所得稅費用”或“當期所得稅費用”設置明細科目,從而進行明細核算,期末,還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什么是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對以前年度財務報表中的重大錯誤的更正。這種錯誤包括計算錯誤、會計分錄差錯以及漏記事項。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賬戶屬于損益類賬戶,用于核算企業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以及本年度發現的重要前期差錯更正涉及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事項。同時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的需要調整報告年度損益的事項,也可以通過本科目核算。
企業所得稅退稅的會計處理主要通過“所得稅費用”、“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等科目進行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怎么做?
企業所得稅退稅的相關會計分錄
一、如果退的是當年的所得稅
收到退稅
借:銀行存款
貸:所得稅費用
結轉所得稅費用
借:所得稅費用
貸:本年利潤
二、如果退的是以前年度的
1、收到退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結轉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企業所得稅是什么?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什么?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對以前年度財務報表中的重大錯誤的更正。這種錯誤包括計算錯誤、會計分錄差錯以及漏記事項。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應在留存收益表中予以報告,以稅后凈影響額列示。對于報表期間之前發生的事項,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將改變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額。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的需要調整報告年度損益的事項,也可以通過調整以前年度損益核算。
每月的十五日開始便需要申報企業所得稅,首先應向所在地的稅務機關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的申報表,那么企業預繳所得稅時,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1、繳納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2、結轉成本利潤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注意:繳納一年度的企業所得稅可以做月度/季度/年度平等額進行預繳,預繳方法一經確定,所在納稅年度內不得隨意變更。
3、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
①所得稅費用=應交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
②所得稅費用=(會計利潤+/-永久性差異)*25%
③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稅率
什么是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企業的各項收入所得征收的稅。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用企業當年的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彌補以前虧損的金額。企業所得稅的稅率一般是25%。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企業在經營活動所產生的企業所得稅,應當計入“所得稅費用”科目中核算,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繳納所得稅時,將應交稅費轉到科目的借方,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1、產生企業所得稅時,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繳納企業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所得稅費用結轉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費用
企業所得稅是什么?
企業所得稅,指的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其他取得收入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其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
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1)國有企業;
(2)集體企業;
(3)私營企業;
(4)聯營企業;
(5)股份制企業;
(6)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企業所得稅的其計算公式為:
1、企業應納所得稅額=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2、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準予扣除項目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