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城建稅,那么肯定少不了房產稅和增值稅了,如果你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企業繳納城建稅時的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借: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城市維護建設稅繳納的計稅依據
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納稅額的根據,原規定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三種稅的稅額為計稅依據,1994年稅制改革后,改為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建稅的計稅依據,是指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
1、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除外)
2、補交的稅款
3、免抵稅額
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1、不作為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的有:納稅人繳稅的"非稅"款項(滯納金、罰款)、進口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納稅人違反"三稅"有關稅法而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違法行為的經濟制裁,不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
2、作為計稅依據的的"三稅"稅金只是看是否在本期繳納,與稅款所屬期間無關,即查補稅款也應作為計稅依據
3、免征或者減征"三稅"同時免征或者減征城建稅
以上即是有關繳納城建稅的一些知識點,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說到城建稅可能大家都不陌生,那么對于代扣代繳的城建稅的會計分錄怎么做你知道嗎?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清楚,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代扣代繳的城建稅會計分錄怎么做?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城建稅
借:應交稅金-城建稅
貸:銀行存款
城市維護建設繳稅的公式:應納稅額=(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如何計提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1、城市維護建設稅
(1)納稅人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是指實際繳納"三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
(2)稅率(7%、5%、1%)
由受托方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三稅"的單位和個人,其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按"受托方所在地"適用稅率執行;流動經營等無固定納稅地點的單位和個人,在經營地繳納"三稅"的,其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繳納按"經營地"適用稅率執行
城建稅可以代扣代繳嗎?
關于轉發通知》(國稅函[2004]420號)文件規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解釋的精神,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同時也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請你們結合本地情況認真貫徹執行,進一步加強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管理。 提示:流轉稅的扣繳義務人也是城建稅的扣繳義務人,所以在代扣流轉稅時應一并代扣城建稅
以上就是有關代扣代繳城建稅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相關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為了加強城市維護建設而征收的稅種,需要與增值稅,消費稅同時繳納,你知道城建稅的會計分錄和計稅依據嗎?會計網和大家一起來了解吧。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
現在的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稅額為計稅依據。這是在2016年5月營改增之后改革的。
需要注意的是:
(1)納稅人繳納的滯納金、罰款、進口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不作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
(2)如果增值稅和消費稅有補報的情況,城市維護建設稅也要進行相應的補報。
(3)免征或者減征增值稅,消費稅的同時免征或者減征城建稅
(4)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建稅。
(5)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征收城建稅。
城建稅的核算與會計分錄
1、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依據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所在地的不同,稅率分為市區的7%,縣城、鎮的為5%,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為1%。
2、城建稅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實際交納的增值稅+實際交納的消費稅)×適用稅率
3、應繳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1)月末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2)實際繳納: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繳納的地稅,主要有城建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繳納的稅費,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交地稅稅款分錄
地方稅是“中央稅”的對稱,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稅,屬于地方稅主要有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車船使用稅、契稅等等稅種。交地稅稅款時,分錄如下:
1、企業進行地稅稅費的計提,根據不同稅種計入對應二級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應交城建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2、企業繳納稅費,根據不同稅種計入對應二級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貸:銀行存款
其中,企業繳納耕地占用稅及契稅時,應將其計入相關的土地成本中。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對其經營所得依法繳納的各種稅費。這些應繳稅費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確認、計提,在尚未繳納之前暫時留在企業,形成一項負債(應該上繳國家暫未上繳國家的稅費)。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并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耕地占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公司發生的社保費用支出,一般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相應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交社保費分錄
主要分以下三種情況:
1、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2、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雇員和雇主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它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以及生育保險費。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明細科目包含“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義務”、“辭退福利”等。
減免的社保費如何做賬?
疫情期間企業以前繳納的社保費退回,其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基礎,依照國家法規進行計征的一種稅。對于小規模納稅人而言,也需要繳納城建稅。小規模繳納城建稅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小規模城建稅減免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
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城建稅的計稅基礎是什么?
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流轉稅稅額為計稅基礎而進行征收的一種稅,在確定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環節上,從商品生產到消費過程,企業只要發生了增值稅,消費稅當中其中一種稅的納稅行為,就需要以這種稅為基礎計算納稅人需要繳納的城建稅。
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城建稅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簡稱。城建稅以增值稅、消費稅實際繳納的稅額之和作為計稅依據。對于城建稅,應如何寫會計分錄?
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1)企業按相關規定計算出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2)實際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城市維護建設稅概述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根據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流通稅額征收的一種稅種,納稅環節由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環節確定,只要其中一種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納稅行為發生在商品生產到消費流通的過程中,則應根據該稅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繳納情況。
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納稅人所在地不同實行差別稅率,其稅率分別為: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按照規定,企業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的適用稅率,一律按其納稅所在地的規定稅率執行;縣政府設在城市市區的,縣屬企業按市區的規定稅率征稅。納稅人所在地為工礦區的,應根據行政區劃分,分別按照7%、5%、1%的稅率計算納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應納稅額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應納稅額=企業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之和×稅率
企業發生的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為增值稅和消費稅兩者之和。對于應交城建稅,可計入應交稅費科目核算,相應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應交城建稅分錄處理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增值稅和消費稅為計稅依據征收的一種稅。其納稅人為交納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并分別與兩項稅金同時繳納。對于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可做以下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城建稅稅率是多少?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這里稱的“市”是指國務院批準市建制的城市,“市區”是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市轄區(含市郊)的區域范圍。
2、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這里所稱的“縣城、鎮”是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縣城、縣屬鎮(區級鎮),縣城、縣屬鎮的范圍按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城鎮區域范圍。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縣屬鎮的,稅率為1%。
城建稅的計算公式
1、沒有消費稅,城建稅=應交增值稅*城建稅率,有消費稅,城建稅=(應交增值稅+應交消費稅)*城建稅率。
2、城建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實行免抵退的生產企業的城建稅計算公式應為:應納稅額=(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免抵稅額+消費稅)×適用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建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稅種,對于城建稅的會計處理,會計人員一般通過稅金及附加、應交稅費、銀行存款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計算應交稅費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實際繳納稅費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城建稅的計算方法
納稅人根據當月應交的增值稅及消費稅之和(由于營改增后營業稅已經取消,故流轉稅僅包含增值稅和消費稅),分別乘以當地城建稅稅率(7%或5%或1%)、教育費費率3%、地方教育費費率2%,得到當月應交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稅金及附加是什么?
稅金及附加主要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消費稅、土地使用稅、資源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具體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
社保是國家給予勞動者基本的社會保障制度,費用一般由個人和單位共同繳納。交社保時可以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交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按照國家規定的計提基礎和比例,在職工提供服務期間根據受益對象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并確認相應的應付職工薪酬金額: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對于職工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職工所在企業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工傷保險)
社保包括什么?
1、養老保險:養老保險是勞動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后,從政府和社會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如物質幫助和服務等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2、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
3、工傷保險:工傷保險也稱職業傷害保險。勞動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過程中受意外傷害,或因接觸粉塵、放射線、有毒害物質等職業危害因素引起職業病后,由國家和社會給負傷、致殘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養親屬提供必要物質幫助;
4、失業保險: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5、生育保險:在職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者暫時中斷工作、失去正常收入來源時,由國家或社會提供的物質幫助。
對于補繳城建稅及教育費的會計處理,財會人員一般通過“應交稅費”“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等科目來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補繳城建稅及教育費的會計分錄
1、提取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2、結轉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上繳時:
借: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什么是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對其經營所得依法繳納的各種稅費。這些應繳稅費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確認、計提,在尚未繳納之前暫時留在企業,形成一項負債(應該上繳國家暫未上繳國家的稅費)。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并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對于城建稅預提的會計處理,企業通常設置稅金及附加、應交稅費等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預提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1、預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2、繳納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貸:銀行存款
如何理解城建稅?
城建稅指的是根據實際繳納的營業稅、增值稅、以及消費稅進行計算繳納的。城建稅的稅率具體如下:
如果納稅人所在地是市區的,那么稅率是7%;如果納稅人所在地是在縣城、鎮的,那么稅率是5%;如果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者鎮的,那么稅率是1%。
城建稅的計算公式是:應交城建稅=適用稅率×(實繳消費稅+實繳營業稅+實繳增值稅)
如何理解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并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每一輛機動車都需要購買的保險,企業在購買交強險時,相關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交強險的會計分錄
對于企業來說,商業保險包括交強險,并且是每年都需要交納的,企業只能將其計入當期的期間費用,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的一部分。
借:管理費用——車輛費用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交強險是什么?
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它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交強險一直都是強制需要買的。
管理費用如何理解?
管理費用屬于費用類的科目,主要核算小企業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發生的其他費用。包括有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管理人員的職工薪酬等)、業務招待費、研究費用、技術轉讓費、相關長期待攤費用攤銷、財產保險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顧問費)、訴訟費等。
借方表示本期增加的金額,貸方表示本期費用結轉到本年利潤的金額。期末,應將“管理費用”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附加稅。其具體分錄應如何編制?
城建稅會計分錄
1、企業計提城建稅時:
借:稅金及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2、企業繳納城建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直接繳納城建稅時:
借:稅金及附加——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稅金及附加是什么?
企業計提城建稅時,應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進行核算。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
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稅率是怎么算的?
一、計算公式:
1、城建稅款=(增值稅+消費稅)×征收率;
2、教育費附加稅款=(增值稅+消費稅)×征收率
二、計稅基礎:
1、城建稅依據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與增值稅同時繳納。第5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管理、納稅環節等事項,比照消費稅稅、增值稅的有關規定辦理。
附加稅征收率如下:
1、城建稅稅收比例為市區7%、縣城和鎮5%、其他地區1%;
2、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為基礎按照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為基礎按照2%繳納;
附加稅是保證我們公民日常生活的一種稅收方式,所以大家既要算清楚附加稅的稅額,也要算好增值稅和消費稅稅額。因為三者都是相互關聯的,牽一發而動全身。
城建稅不同于其他稅種,它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和稅基,而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之和為計稅依據。本質上是一種附加稅。那么城建稅繳納的會計分錄怎么編制?
城建稅繳納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借:應交稅費-城建稅
貸:銀行存款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什么?
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特點是:一是具有附加稅性質,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兩稅”為基礎,沒有類似于其他稅種的具體、獨立的征稅對象;第二,它有特定的目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專門用于城市公用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建設。
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實際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1、納稅人
城市維護建設稅納稅人是指實際繳納“兩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
2.稅率(7%、5%、1%)
(1)受托人代扣代繳“兩稅”的單位和個人代扣代繳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受托人所在地”適用稅率執行。
(2)對流動經營等無固定納稅場所的單位和個人,在經營場所繳納“兩稅”的,按經營場所適用稅率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與擴大及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政府建立征收城建稅的相關規定,通常城建稅是指納稅人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作為計稅依據的依法計征的一種稅,繳納城建稅的會計分錄該如何編制?
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2、實際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城建稅的性質是什么?
1、專款專用
城市維護建設稅具有專款專用的性質,用來保證城市的公共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和建設,同時是一種具有受益稅性質的稅種。
2、附加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或稅基,而是以增值稅、消費稅二者的實際繳納的稅額之和作為計稅依據,隨增值稅與消費稅同時附征,所以本質上屬于一種附加稅。
3、稅率規定
一般來說,城鎮規模越大,所需要的建設與維護資金越多。與此相適應,城市維護建設稅規定,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或建制鎮的,稅率為1%。這種根據城鎮規模不同。差別設置稅率的辦法,較好地照顧了城市建設的不同需要。
4、征收范圍較廣
從原則上來看,只要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中任一稅種的納稅人都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即除了減免稅等特殊情況以外,任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單位和個人都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故城建稅征稅范圍是相對廣泛的。
城建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城建稅的計稅基礎在于按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計算,但不包括滯納金、罰款等非稅款項。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納稅人實際支付的流轉稅額為征收的一種稅,納稅環節確定納稅人支付的增值稅、消費稅,從商品生產到消費,只要過程中產生的增值稅、消費稅,就要以稅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算。特別規定的是城建稅進口不征,出口不退,出口免抵要交。
城建稅的怎么做稅額計算?
城建稅的應納稅額=(實際繳納增值稅稅額+實際繳納消費稅稅額)×適用稅率
實行免抵退的生產企業的城建稅計算公式應為:
應納稅額=(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免抵稅額+消費稅)×適用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為了加強城市維護建設而征收的稅種,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依據征收,因此如果增值稅、消費稅發生減免,則城建稅也會相應減免。那么城建稅減免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城建稅減免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等
貸:營業外收入
城建稅相關介紹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1984年工商稅制全面改革中設置的一個新稅種。企業應當在“應交稅費”賬戶下設置“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明細賬戶,專戶用來核算企業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發生和繳納情況。該賬戶的借方反映企業實際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貸方反映企業按稅法規定計算出的應當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余額在貸方反映企業應交而未交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什么是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指除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之外的其他利得,是貸方科目,在利潤表中體現,但并不影響企業營業利潤。實際業務中,比較常見的有:債務重組利得、盤盈利得、政府補助、捐贈利得等。
1、債務重組利得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超過清償債務的現金、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所轉股份的公允價值、或者重組后債務賬面價值間的差額;
2、盤盈利得指企業對于現金等資產清查盤點中盤盈的資產、報經批準后計入營業外收入的金額;
3、政府補助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
4、捐贈利得指企業接受捐贈產生的利得。
城建稅是我國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建設資金的來源而開征的一個稅種。企業在繳納城建稅時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繳納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①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②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城建稅?
即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為計稅依據的一種稅,正因如此,城建稅與其他稅種有所不同,其本質上是一種附加稅。從另一個角度上來看,只要繳納增值稅或消費稅其中一種的納稅人,就要繳納城建稅,除非免稅情況。因此,城建稅的征收范圍也是非常廣的。
城建稅的稅率不是統一的,這適應了城市建設的不同需要。通常情況下,城市建設規模越大,資金投入越多,稅率越高。根據納稅人所在地的規模程度,城區稅率為7%,縣城為5%,其他區域為1%。
減免城建稅的規定
(1)對進口貨物或者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2)對于由于減免增值稅、消費稅而發生的退稅,同時退還已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但對出口貨物、勞務和跨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以及因優惠政策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3)對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自2010年5月25日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交強險是指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現在購車一般都會購入交強險,企業購買交強險的會計分錄該如何編制?
購車交強險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車輛費用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對于企業來說,商業保險包括交強險,并且是每年都需要交納的,因此企業只能將其計入當期的期間費用,卻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的一部分。
購買車輛相關費用的核算
1、汽車價款和車輛購置稅計入“固定資產”科目。
2、工本費、牌照費等全部計入“管理費用——汽車費用”科目。
3、汽車折舊年限按稅法規的4年,殘值率5%,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提折舊。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1-殘值率)/折舊年限
月折舊額=年折舊額/12
4、折舊在固定資產入賬的下月開始提取。
借:管理費用——折舊費
貸:累計折舊
管理費用包括什么?
管理費用包括企業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會費(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含顧問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技術轉讓費、研究費用、排污費以及企業生產車間和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
城建稅又名城市城建稅,其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依法計征的一種稅,那么城建稅的會計分錄如何寫?
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計提城建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實際繳納城建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銀行存款
城建稅的稅率是多少?
城建稅的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分為四種,其包括:
1、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的,稅率為7%
2、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和鎮,稅率為5%
3、納稅人所在地為鄉村,稅率為1%
4、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縣城、建制鎮,稅率為1%
納稅人所在地指的是納稅人住所地或與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其他地點,其具體地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征免規定
城建稅的征免規定如下:
1、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2、對“二稅”實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辦法的,除另有規定外,對隨“二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一律不予退(返)還。
3、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特點
城建稅具有以下特點:
1、城建稅稅款為專款專用,具有受益稅性質。
2、城建稅屬于一種附加稅。
3、城建稅是根據城建規模設計稅率。
4、城建稅征收范圍較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