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收款包括企業應收的各種賠款、存出保證金、備用金、出租包裝物租金等。對于其他應收款該怎么清理呢?下面具體來了解下吧!
其他應收款怎么清理?
1、企業應當定期或者到了每年年度終了的時候,對其他應收款進行相應檢查。其他應收款包括什么內容?怎么做賬務處理?對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進行預計,且計提壞賬準備。
2、對于不能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應當查明具體原因,追究相關責任。
3、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其他應收款,則應當作為壞賬損失,沖減提取的壞賬準備。(按照企業管理權限,需經股東大專會/董事會/經理(廠長)會議/類似機構的批準)
4、對于需要計提壞賬準備的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在超過一屬年的情況下,需轉入其他應收款計提壞賬準備。
其他應收款屬于往來款嗎?
其他應收款屬于往來款。
其他應收款二級科目可以用以下兩種方式設定:
1、按照欠款的對象對其他應收款二級科目進行設定。也就是根據應收的單位/個人對二級科目進行設定。
2、按照欠款的性質對其他應收款二級科目進行設定。也就是根據應收內容對二級科目進行設定。
其他應收款包括什么內容?
其他應收款包括了各種賠款、罰款等,出租包裝物的租金,備用金,購買股票后包含在股票價格中的已宣告發放的股利,存出保證金,提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房租費及醫藥費,其他應收、暫付款項等。
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時,一般會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向被征地單位支付各項補償費用,支付征地補償款,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支付征地補償款分錄
1、如果征地補償款是通過財政國庫向收款人支付的,則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經費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土地補償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余額用款額度
2、如果沒有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通過資金申撥到行政單位賬戶的,則在收到時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財政撥款收入
3、支付補償款時:
借:經費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土地補償
貸:銀行存款
4、若是需要資本化處理的,則要同時做下面的會計分錄:
借:在建工程——待攤投資
貸: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征地補償款:具體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總和,征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在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收到賠償款計入什么科目?
賠償款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做以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比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以及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等,都屬于其他應收款范疇。
企業收到保險公司賠償款的時候,可以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具體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收到保險公司賠償如何做賬?
發生相關保險事故支出的時候:
借 :管理費用等科目
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貸:銀行存款
庫存現金等科目
收到保險公司賠償款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等。
其他應收款包括哪些內容?
其他應收款項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主要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支付公司的賠償款如何做賬?
支付公司的賠償款,因不屬于經營中發生活的損失,故應計入“營業外支出”的損益科目處理,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對于賠償款,一般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核算,若是收到貨物損壞的賠償款,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收到貨物損壞的賠償款會計分錄
借: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等
其他應收款——物流公司
貸: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
收到賠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項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材料采購和在途物資的區別
材料采購和在途物資的成本核算方法不同,材料采購采用計劃成本法,在途物資采用實際成本法。
材料采購是企業在計劃成本法下核算在途材料的采購成本的會計科目。
在途物資是用于核算企業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商品等物資的日常核算、貸款已付尚未驗收入庫的各種物資的采購成本。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可能會收到一定的賠償款,如保險賠償、員工賠償等,一般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銀行存款科目核算,具體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收到賠償款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主要內容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備用金;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所支付的押金);預付賬款轉入;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
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企業購買保險公司的保險,一方面是為了減少企業自身的財產損失,另一方面是為自己持續經營提供一份保障。那么假如企業在日常經營中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款,企業應該如何做會計分錄呢?
企業收到保險賠償的會計分錄
企業從保險公司獲得的保險賠償,不計入我們的主營業務收入里,而要計入營業外收入。因為保險賠償收入不是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收入。相關會計分錄:
1、企業先行墊付了相關的費用,支出資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XX保險公司(應由保險公司理賠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企業事故處理完畢、賠償、車輛修理等所有善后工作完成后,憑保險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待收到保險公司賠付款到賬后: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扣除已經賠付的金額以外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XX保險公司
其他應收款科目是什么?
其他應收款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除存出保證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的款項。企業可以按照其他應收款的對應項目和對方單位(個人)進行相應的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的往來款項,主要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等,對于個人往來款,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個人往來款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1、因銷售而應收的款項,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2、因為銷售而應付的話,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或者是庫存商品等等)
貸:應付賬款
3、公司借給職工的錢,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或者是庫存現金
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的是:企業除存出保證金、拆出資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保戶儲金、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的款項。
應付賬款和應收賬款是什么?
應付賬款是會計科目的一種,用以核算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
通常是指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而發生的債務,這是買賣雙方在購銷活動中由于取得物資與支付貨款在時間上不一致而產生的負債。
應付賬款是指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業務應支付給供應者的賬款。應付賬款是由于在購銷活動中買賣雙方取得物資與支付貨款在時間上的不一致而產生的負債。企業的其他應付賬款,如應付賠償款、應付租金、存入保證金等,不屬于應付賬款的核算內容。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包裝費各種運雜費等。此外,在有銷售折扣的情況下,還應考慮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等因素 。
應收賬款是伴隨企業的銷售行為發生而形成的一項債權。因此,應收賬款的確認與收入的確認密切相關。通常在確認收入的同時,確認應收賬款。該賬戶按不同的購貨或接受勞務的單位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內部往來顧名思義也就是公司內部往來交易的款項,核算公司內容往來款項時,應設置銀行存款科目、其他應收款科目等進行核算,有關會計分錄怎么做?
公司內部往來款的會計分錄
分公司因資金緊張而收到了總公司匯出的一筆款項,對于這筆往來款,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1、總部往來款,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如總公司曾欠分公司款,那就沖減其他應收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總公司
2、如分公司沒有總部欠款,那就是總部暫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總公司
什么是內部往來?
內部往來指的是總部與分支機構之間的往來交易。主要是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是分支機構成立時,總部對分支結構的投資。
第二是分支結構成立之后。總部與分支結構之間的商品轉移。
往來款主要包括: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的區別是什么?
其他應收款是資產類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其他應付款是負債類科目,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期末余額一般在貸方。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
隨著企業業務的拓展,一般都會設立分公司,而分公司的一些款項仍需要由總公司來發放,比如總公司代發分公司的工資。總公司代發工資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總公司代發分公司工資的會計分錄
分公司由總公司代發工資,一般來說,記在總分公司往來帳上就行。
代為發放工資時,分公司需要作以下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公司
貸:銀行存款
分公司實際收到總公司支付的代發工資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公司
總分公司關系一般是隸屬關系。因為分公司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不具備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總行管理分公司,在生產經營、資金調度、人事管理等方面對分公司行使指揮權、管理權和監督權。
總公司和分公司可以獨立核算的,雙方可以獨立核算。
獨立核算單位一般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單位;
(2)有完整的會計組織體系;
(3)獨立編制財務計劃和資產負債表;
(2)在銀行開立獨立賬戶,可辦理購銷業務和貨幣結算。在行政事業單位,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進行全面核算、獨立編制決算的,又稱獨立核算單位,如高等學校、一些中等專業學校、中學等。
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最近,會計網在后臺受到了小伙伴問起了賠付支出的問題,稱自己不清楚賠付支出如何做賬務處理,接下來我們一起看看吧。
賠付支出是什么?
賠付支出主要指核算企業(保險)支付的原保險合同賠付款項和再保險合同賠付款項。企業(保險)可以單獨設置“賠款支出”、“滿期給付”、“年金給付”、“死傷醫療給付”、“分保賠付支出”等科目。可按保險合同和險種進行明細核算。
賠付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的當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二)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后應當確認的代位追償款,借記“應收代位追償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收到應收代位追償款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應收代位追償款的賬面余額,貸記“應收代位追償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已計提壞賬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壞賬準備。
(三)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后取得的損余物資,應按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計算確定的金額,借記“損余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處置損余物資,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損余物資的賬面余額,貸記“損余物資”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已計提跌價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跌價準備。
(四)再保險接受人收到分保業務賬單的當期,應按賬單標明的分保賠付款項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
當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或受到財產損失、生命損害時,就會獲得保險公司相應的賠償款,很多財會人不清楚這筆賠償款計入什么科目,會計分錄怎么做,下面我們來看看吧。
保險公司賠償款計入什么科目?
保險公司的賠償款,會計科目:其他應收款。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
會計分錄怎么做?
1、公司支付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現金
2、計提保險公司賠款
借:其他應收款
貸:營業外收入
3、收到保險公司賠款
借: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拓展內容
其他應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存出保證金、拆出資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保戶儲金、應收代為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賠付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是指會計實務中的“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會計科目,主要核算再保險分出人身份的企業從事再保險業務時所確認的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以及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保險責任準備金。
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會計分錄
1、當企業確認保費收入并確定相關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
貸: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2、當企業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
貸: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
3、當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而轉銷相關應收分保準備金余額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
貸: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
其中,上述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是指在會計年度決算時,對未滿期保險單提存的一種準備金制度。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是指用于核算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從事再保險業務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保險責任準備金,
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借方余額表示什么
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借方余額表示企業從事再保險業務確認的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余額,企業可按再保險接受人和再保險合同的類別設置“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科目對應的二級明細科目。
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財務處理
1、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與有關原保險合同準備金不得相互抵銷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6號——再保險合同》規定:“再保險分出人不應當將再保險合同形成的資產與有關原保險合同形成的負債相互抵銷。”
即再保險分出人不應僅以各項原保險合同準備金扣除相關應收分保準備金后的金額列示于資產負債表。
“原-保險合同形成的負債”可以理解為再保險分出人對原保險合同提取的各項準備金;“再保險合同形成的資產”可以理解為再保險分出人對再保險合同確認的各項應收分保準備金。原保險合同準備金反映再保險分出人應付保險受益人的負債,而應收分保準備金反映了再保險分出人應收再保險接受人的債權。
2、應收分保準備金的沖減或轉銷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6號——再保險合同》規定:再保險分出人應當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而沖減原保險合間相應準備金余額的當期,沖減相應的應收分保準備金余額;同時,按照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計入當期損益。
再保險分出人應當在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當期.按照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確定分出保費、攤回分保費用的調整金額.計入當期報益;同時,轉銷相關應收分保準備金余額。
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會計分錄主要有三種情況,分別是企業確認保費收入并確定相關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時,企業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時,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而轉銷相關應收分保準備金余額,具體如下:
1、企業確認保費收入并確定相關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時:
借: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
貸: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2、企業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時:
借: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
貸: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
3、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而轉銷相關應收分保準備金余額:
借: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
貸: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
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核算什么
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可按再保險接受人和再保險合同進行明細核算,核算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從事再保險業務確認的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以及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保險責任準備金。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可以單獨設置“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未決賠款準備金”、“應收分保壽險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等科目。
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在確認非壽險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相關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
資產負債表日,調整原保險合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余額,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調整金額,借記“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2、在提取原保險合同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保險責任準備金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
3、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而沖減原保險合同相應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余額的當期,按相關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相應沖減金額,借記“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4、在對原保險合同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進行充足性測試補提保險責任準備金時,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
確定的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相應增加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
5、在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而轉銷相關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余額的當期,借記“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在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而轉銷相關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余額的當期,按相關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余額,借記“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原保險合同是什么
原保險合同,是指保險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費,對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合同。
應收分保賬款是指保險公司從事再保險業務應收取的款項,在會計實務中也指“應收分保賬款”會計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保險公司為了反映應收分保賬款的發生和收回情況,應設置“應收分保賬款”科目進行會計核算。
再保險的意思就是分保,指保險公司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應當承擔的部分風險和責任轉移給其他的保險公司進行保險。也就是說,再保險的基礎就是原保險,也是基于原保險公司經營過程中分散風險的需要而出現的一種概念。
再保險可以分為比例再保險和非比例再保險,比例再保險就是說原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之間簽訂再保險合同,按照保額約定比例分擔責任,非比例再保險又分為成數再保險,溢額再保險,成數和溢額混合再保險等。
1、企業在確認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分保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
2、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而沖減原保險合同相應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余額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
3、在因取得和處置損余物資、確認和收到應收代位追償款等而調整原保險合同賠付成本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攤回賠付支出的調整金額,借記或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4、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收取純益手續費的,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純益手續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
5、在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攤回分保費用的調整金額,借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6、對于超額賠款再保險等非比例再保險合同,在能夠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時,按攤回的賠付成本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
1、企業確認再保險合同保費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保費收入”科目。
2、收到分保業務賬單時,按賬單標明的金額對分保費收入進行調整,按調整增加額,借記本科目,貸記“保費收入”科目;按調整減少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按照賬單標明的再保險分出人扣存本期分保保證金,借記“存出保證金”科目,貸記本科目。按賬單標明的再保險分出人返還上期扣存分保保證金,借記本科目,貸記“存出保證金”科目。
3、計算存出分保保證金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應收分保賬款會計分錄主要涉及分保費收入核算、分保費用核算、分保賠付支出核算、存出分保準備金核算、分保準備金的核算、結算分保賬款核算、期末結轉核算等,具體分錄如下:
分保費收入核算
再保險人應當根據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確定分保費收入的金額,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分保賬款
貸:保費收入
再保險人在收到分保業務賬單時,按賬單標明的金額對分保費收入進行調整,調整金額計入當期損益:調整增加時,借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貸記“保費收入”科目;調整減少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分保費用核算
再保險人應當在確認分保費收入的當期,根據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確定分保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會計分錄如下:
借:分保費用
貸:應付分保賬款
再保險人應當在收到分保業務賬單時,按照賬單標明的金額對分保費用進行調整,調整金額計入當期損益:調整增加時,借記“分保費用”科目,貸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調整減少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再保險人應當根據相關的再保險合同約定,在能夠計算確定應向原保險人支付的純益手續費時,將該項純益手續費作為分保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會計分錄如下:
借:分保費用
貸:應付分保賬款
分保賠付支出核算
再保險人應當在收到分保業務賬單的當期,將賬單標明的分保賠付款項金額作為分保賠付成本,計入當期損益。會計分錄如下:
借:賠付支出
貸:應付分保賬款
存出分保準備金核算
公司發生分保業務時,應按分保業務賬單標明的金額扣存本期分保準備金,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存出準備金
貸:應收分保賬款
同時,按分保業務賬單標明的再保險分出人返還上期扣存分保準備金,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分保賬款
貸:存出準備金
再保險接受人應當根據有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按期計算存出分保準備金,利息計入當期損益,相應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分保賬款
貸:利息收入
分保準備金的核算
再保險人提取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分保未決賠款準備金、分保壽險責任準備金、分保長期健康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核算以及相關分保準備金充足性測試的處理,與原保險業務中的核算基本類似,在此不再贅述。
結算分保賬款核算
期末進行結算時,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一般在抵銷了往來科目的余額后進行結算,它們根據債權、債務的差額,借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貸記“應收分保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期末結轉核算
期末,再保險人將損益類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損益類科目應無余額,也就是借記“保費收入”科目,貸記“本年利潤”科目;同時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分保費用”“分保賠付支出”“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提取壽險責任準備金”“提取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等科目。
應收代位追償款在會計實務中也指“應收代位追償款”會計科目,用于核算公司按照原保險合同約定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后確認的代位追償款,該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已確認尚未收回的代位追償款。
應收代位追償款核算什么內容
應收代位追償款科目核算企業(保險)按照原保險合同約定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后確認的代位追償款,該科目可按被追償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應收代位追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后確認的代位追償款,借記“應收代位追償款”科目,貸記“賠付支出”科目。
2、收回應收代位追償款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應收代位追償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賠付支出”科目。已計提壞賬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壞賬準備。
代位追償款和代位追償的理解
代位追償款是指公司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后,依法從被保險人處取得代位追償權向第三者責任人索賠而取得的賠款。追償款屬于代位求償,實質上并不是一項收入,保險人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應收取的代位追償款,沖減當期賠付成本。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確認為應收代位追償款:
1、與該代位追償款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
2、該代位追償款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應收代位追償款屬于資產類科目,其借方登記應收的代位追償款;貸方登記收回的代位追償款;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代位追償款。
代位追償指的是當被保險人遭遇被侵權行為、合同責任、不當得利這幾種情況時,被保險人可以將追償權轉讓給保險人讓其行使追償權以保護相關權益。
所以保險人所行使的追償權與他的賠償義務是對等的,如果追得的款項超過賠償金額,超過部分歸被保險人。代位追償分為權力代位和物上代位兩種代位形式,但是代位求償是不適用于人身保險的。
債權人代位追償權行使條件如下:
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務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
2、債務人須享有對于第三人的債權或返還請求權等現實的權利;
3、必須是債務人怠于行使債權人到期的債權;
4、債務人怠于行使債務的行為給債權人造成損害。
注:債權人行使代位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應收代位追償款會計分錄主要涉及保險人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應收取的代位追償款沖減當期賠付支出和收到代位追償款時,調整當期賠付支出兩種情況,具體如下:
1、保險人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應收取的代位追償款沖減當期賠付支出,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代位追償款
貸:賠付支出
2、收到代位追償款時,保險人應當將收到的金額與相關應收代位追償款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當期賠付支出,當收到的金額大于相應應收代位追償款賬面價值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代位追償款
賠付支出
當收到的金額小于相應應收代位追償款賬面價值時,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賠付支出
貸:應收代位追償款
應收代位追償款是什么科目
應收代位追償款在會計實務中也指“應收代位追償款”會計科目,該科目用于核算公司按照原保險合同約定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后確認的代位追償款。
應收代位追償款會計處理
1、應收代位追償款科目核算企業(保險)按照原保險合同約定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后確認的代位追償款。
2、應收代位追償款科目可按被追償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3、應收代位追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企業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后確認的代位追償款,借記本科目,貸記“賠付支出”科目。
②收回應收代位追償款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賠付支出”科目。已計提壞賬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壞賬準備。
4、應收代位追償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已確認尚未收回的代位追償款。
賠付支出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賠付支出”會計科目,屬于損益類科目,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賠付支出是指保險公司支付的原保險合同賠付款項和再保險合同賠付款項。
上述原保險合同,是指保險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費,對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合同。
上述再保險合同又稱為分保合同或第二次保險合。再保險也被稱為“分保”。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
賠付支出包括內容
賠款支出的內容包括直接賠款、直接理賠費和間接理賠費。
直接賠款是指根據保險合同約定支付給保險人或受益人的賠款。直接理賠費用,是指直接發生于具體賠案的相關費用,包括專家費、律師與訴訟費、損失檢驗費以及其他直接費用。間接理賠費用,是指除直接理賠費用之外的其他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理賠勘查費、通賠代理費用等。理賠勘查費是指保險事故勘查理賠過程中發生的與保險事故勘查定損直接有關但不能準確分清到賠案的相關費用,包括差旅費、調查取證費以及相關理賠人員薪酬等。通賠代理費用是指公司系統內部各分支機構之間互相代理理賠處理,根據內部清算所產生的代理費用。
直接賠款應在實際支付賠款時確認,并直接計入相關險種的成本;直接理賠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直接計入相關險種的賠款支出;間接理賠費用按照當期理賠案件數目或其他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相關險種的賠款支出。代位追償款、收回錯賠騙賠款及損余物資折價應沖減賠款支出。
賠付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的當期,借記“賠付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2、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后應當確認的代位追償款,借記“應收代位追償款”科目,貸記“賠付支出”科目。
收到應收代位追償款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應收代位追償款的賬面余額,貸記“應收代位追償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已計提壞賬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壞賬準備。
3、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后取得的損余物資,應按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計算確定的金額,借記“損余物資”科目,貸記“賠付支出”科目。
處置損余物資,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損余物資的賬面余額,貸記“損余物資”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已計提跌價準備的,還應同時結轉跌價準備。
4、再保險接受人收到分保業務賬單的當期,應按賬單標明的分保賠付款項金額,借記“賠付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
應付分保賬款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應付分保賬款”會計科目,屬于保險專用的資產類科目,定義上是指保險公司發生再保險業務時應付而未付的款項。
其中,再保險又稱分保,是指原保險人在其承保的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再保險合同,將其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轉移給其他保險人(再保險人),由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
應付分保賬款借方登記內容為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當期所確定的分出保費的調整金額;貸方登記確認保費收入時所確定的分出保費金額,“應付分保賬款”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從事再保險業務應付未付的款項。
1、企業在確認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分出保費金額,借記“分出保費”科目,貸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
在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分出保費的調整金額,借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貸記“分出保費”科目。對于超額賠款再保險等非比例再保險合同,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分出保費金額,借記“分出保費”科目,貸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
2、發出分保業務賬單時,按賬單標明的扣存本期分保保證金,借記本科目,貸記“存入保證金”科目。按賬單標明的返還上期扣存分保保證金,借記“存入保證金”科目,貸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
按期計算的存入分保保證金利息,借記“利息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
再保險分出人結算分保賬款時,按應付分保賬款金額,借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按應收分保賬款金額,貸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1、企業在確認分保費收入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分保費用金額,借記“分保費用”科目,貸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
收到分保業務賬單時,按賬單標明的金額對分保費用進行調整,按調整增加額,借記“分保費用”科目,貸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按調整減少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分出人支付純益手續費的,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純益手續費金額,借記“分保費用”科目,貸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
3、收到分保業務賬單的當期,按賬單標明的分保賠付款項金額,借記“賠付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再保險接受人結算分保賬款時,按應付分保賬款金額,借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按應收分保賬款金額,貸記“應收分保賬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在保險業的財務管理中,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原材料、會計分錄、其他貨幣資金以及交易性金融資產是維持公司運作和財務穩定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項目在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中占據著關鍵位置,對投資者和利益相關者的決策有著重大影響。本文將探討這些項目在保險公司財務報告中的作用及其相互關系。
首先,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是指保險公司因分出保險業務而應收的款項。當保險公司為了分散風險而將部分保險業務轉讓給其他保險公司時,就會產生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這部分資金反映了保險公司未來可以從再保險公司收回的費用,是公司未來現金流的重要來源。在財務報表中,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通常被列為流動資產,對公司的流動性和償債能力有直接影響。
其次,原材料在制造業或商品貿易業中占據著核心地位,但在保險公司的財務報表中可能不占主導地位。然而,對于一些提供實物產品或其他服務的保險公司而言,原材料的采購和管理仍然是成本控制和效率提升的關鍵。合理的原材料管理可以降低運營成本,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接下來,會計分錄是記錄保險公司經濟活動的基礎。每一筆交易都需要通過借方和貸方來體現,確保財務報表的準確性和完整性。正確的會計分錄能夠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于遵守會計準則、進行財務分析和制定戰略決策都至關重要。
此外,其他貨幣資金是指保險公司持有的除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以外的貨幣性資產,包括銀行存款、短期理財產品等。這些資金通常具有較好的流動性,可以快速轉換為現金以滿足公司的營運需求或投資機會。在財務報表中,其他貨幣資金通常列示在流動資產部分,是衡量公司短期償債能力的重要指標。
最后,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保險公司為了短期內賣出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如股票、債券和其他證券。這些資產通常以公允價值計量,其價值波動會直接影響公司的投資收益和凈利潤。保險公司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管理,可以在保持流動性的同時獲取資本利得,增強公司的財務表現。
綜上所述,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原材料、會計分錄、其他貨幣資金和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保險公司財務管理中不可忽視的項目。通過對這些項目的細致管理和分析,保險公司可以更好地控制風險、優化資產配置、提高財務透明度,從而為股東和客戶創造更大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