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常見應稅消費品有煙、化妝品、貴重首飾等。當企業銷售應稅消費品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這一實務知識很實用!建議會計人員收藏學習!來跟隨會計網一起看看吧!
企業銷售應稅消費品怎么做賬?
企業銷售應稅消費品,具體的賬務處理如下:
1、銷售應稅消費品,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借:在建工程/固定資產/應付職工薪酬/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包裝物繳納消費稅:
(1)取得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應付款
(2)押金逾期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收回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怎么做賬務處理?
1、發出委托加工物資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2、委托加工物資用于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會計分錄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資(指應支付的應加工費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3、收回委托加工物資,賬務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物資(指1和2委托加工物資的合計)
應稅消費品和非應稅消費品的區別在哪里?
答:應稅消費品指的是消費稅納稅范圍的貨物,例如煙、酒、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化妝品、游艇、摩托車、小汽車、成品油等。而除此之外的都屬于非應稅消費品。
消費稅制度的特點
答:消費稅制度特點體現在在繳納范圍上,具有限定性;在納稅環節上有著單一性;銜接稅種上是增值稅的延伸稅種。
進口環節的應稅消費品交納的消費稅應當計入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成本中,進口環節消費稅該如何做賬務處理?其實這一實務問題并不難解決。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進口環節消費稅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材料采購
貸:銀行存款等
按照相關規定,對于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繳納消費稅。
進口消費稅如何計算?
1、采取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來計算,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
2、采取從量定額計征應納稅額來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3、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辦法應納稅額來計算,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應稅消費品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額
消費稅和增值稅的聯系和區別分別是什么?
兩者聯系:
1.消費稅和增值稅都是對貨物進行征收,對于從價定率征收消費稅的商品,征收消費稅的同時需對增值稅進行征收,兩者計稅依據一樣。
2.消費稅和增值稅都屬于流轉稅,都有著嫁接性。
3.消費稅納稅人也是增值稅納稅人。
兩者區別:
1.消費稅和增值稅的范圍不同,增值稅是對貨物實行普遍征收,而消費稅只對特定貨物進行征收。
2.消費稅是一種價外稅,而增值稅屬于價內稅。
3.消費稅和增值稅納稅環節不一樣,消費稅是在單一環節進行征收的,而增值稅是在貨物所有流轉環節進行征收。
4.消費稅的計算方法以應稅消費品進行劃分,而增值稅根據兩類納稅人進行計算。
購入應稅消費銷售是否需要交納消費稅是會計工作中常見的實務問題,消費稅也就是以特定消費品為課稅對象進行征收的一種稅,本文就針對“購入應稅消費品銷售是否需要交納消費稅”這一問題和大家作一個介紹,一起了解下吧!
購入應稅消費品銷售要交納消費稅嗎?
答:應稅消費品賣方出廠銷售時需要交納消費稅,除金銀首飾外,金銀首飾在零售環節交納消費稅。購買方如果用購入的應稅消費品再生產應稅消費品,那么領用的應稅消費品所承擔的消費稅可從下個環節應交納消費稅中進行抵扣。
外購已稅商品是否需要繳納消費稅?
答:消費稅由于包含在價格中,所以屬于“隱形稅”。實際上由消費者承擔,經流通環節嫁接后,外購環節已承擔了消費稅,連續生產后銷售環節需對消費稅進行全額繳納,導致了部分計稅價格重新征稅。所以可以抵扣外購消費稅。
企業銷售應稅消費品會計分錄怎么做?
1、銷售應稅消費品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時:
借:在建工程/固定資產/應付職工薪酬/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包裝物繳納消費稅時:
(1)取得押金時: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應付款
(2)押金逾期時:
借:其他應付款(含稅)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應稅消費品包括哪些?
應稅消費品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在生產銷售、移送、進口時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具體包括:
1.特殊消費品:酒、煙、鞭炮、木制一次性筷子等。
2.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3.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小轎車、游艇等。
4.不可再生的石油類消費品:柴油、汽油等。
5.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汽車輪胎等。
消費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應稅消費品適用從價計稅辦法的,以其銷售額為計稅依據。那么消費稅怎么計算銷售額?
消費稅是怎么計算銷售額的?
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是消費稅的計稅依據,其具體計算公式為:
應稅銷售額=向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價外費用;
其中,價外費用包括價外收取的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補貼、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續費、包裝費、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等等費用,但不包括向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如果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沒有扣除向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或者由于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將價款和增值稅稅款合并收取的,應剔除對應的增值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不含增值稅銷售額=含增值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者征收率)
消費稅的計稅方法是什么?
消費稅的計稅依據分別采用從價和從量兩種計稅方法。實行從價計稅辦法征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稅時,通常以每單位應稅消費品的重量、容積或數量為計稅依據。
1、從價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計稅方法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組成計稅價格。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l一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對于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于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消費稅是一種間接稅,其征稅項目具有選擇性,主要包括煙、酒、鞭炮、焰火等,其計稅依據主要有哪些?如何計算?
消費稅計稅依據
消費稅的計稅依據分別采用從價和從量兩種計稅方法:
1.實行從價計稅辦法征稅的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
2.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稅時,通常以每單位應稅消費品的重量、容積或數量為計稅依據。
消費稅如何計算?
從價計征的計算公式,應納消費稅稅額=銷售額(同類消費品售價、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
從量計征的計算公式,應納消費稅稅額=銷售數量(移送使用數量、交貨數量、進口數量)×單位稅額。
消費稅是什么意思?
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主要特點:
1、消費稅征稅項目具有選擇性。消費稅以稅法規定的特定產品為征稅對象。即國家可以根據宏觀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點地選擇一些消費品征收消費稅,以適當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費品的消費需求,故可稱為消費稅稅收調節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產品設計不同的稅率,同一產品同等納稅;
3、消費稅是價內稅,是價格的組成部分;
4、消費稅征收環節具有單一性;
5、消費稅稅收負擔轉嫁性最終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消費稅是對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和進口稅法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流轉稅,是對特定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在特定的環節征收的一種間接稅。那么買入應稅消費品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買入應稅消費品的會計分錄
計算應交消費稅時:消費稅應納稅額=銷售額×稅率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交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的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其他應付款—教育費附加費
交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其他應付款—教育費附加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什么是消費稅?
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稅金及附加是什么?
稅金及附加指的是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但并不包括稅所得稅和增值稅。月底結轉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稅金及附加核算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很多企業會經營進出口貿易,對于進口消費品,應依法繳納消費稅,所繳納的稅費應計入消費品的成本中,具體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會計分錄
1、進口消費品
由進口者交納消費稅,交納的消費稅計入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成本。
借:固定資產/材料采購等(應稅消費品的進口成本連同消費稅)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采購成本)
2、進口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進口環節應納消費稅的計算
從價定率:(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
從量定額(啤酒、黃酒、成品油):海關核定的進口數量
復合計稅(卷煙、白酒):(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征稅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什么是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金。
主要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
企業將消費品委托給另一個企業加工生產時,委托方和受托方的賬務處理有所不同,對于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會計分錄
1、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委托加工繼續用于生產應納消費稅的商品: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應付賬款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物資
2、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委托加工直接用于對外銷售的商品負擔的: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物資
什么是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經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并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燃料、修理備用件、包裝材料、外購半成品等。原材料是企業存貨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品種、規格較多,為加強對原材料的管理和核算,需要對其進行科學的分類。
企業購入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自制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生產成本”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企業或是商家在銷售應稅消費品之后,按規定繳納的消費稅,應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應交稅費科目核算,有關會計分錄怎么做?
銷售應稅消費品時消費稅的會計分錄
1、銷售應稅消費品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時:
借:在建工程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時: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什么是應收賬款?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業務,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包括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包裝費各種運雜費等。此外,在有銷售折扣的情況下,還應考慮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等因素。
應收賬款是伴隨企業的銷售行為發生而形成的一項債權。因此,應收賬款的確認與收入的確認密切相關。通常在確認收入的同時,確認應收賬款。該賬戶按不同的購貨或接受勞務的單位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稅金及附加?
稅金及附加是損益類科目,是指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具體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環境保護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車輛購置稅等。期末結轉后稅金及附加科目應該沒有余額。、
什么是應交稅費?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委托加工物資是指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資。當企業收到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時,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會計分錄
(1)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委托加工繼續用于生產應納消費稅的商品負擔的消費稅,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借方。會計分錄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應付賬款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物資
(2)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委托加工直接用于對外銷售的商品負擔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會計分錄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物資
什么是委托加工物資?
委托加工物資是指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資。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物資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實際耗用物資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費用及應負擔的運雜費、支付的稅費等。
原材料是什么?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經過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并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原材料具體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應付賬款是什么?
應付賬款是指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應付賬款,一般應在與所購買物資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或者所購買的勞務已經接受時確認。
委托加工物資通常是指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資。當企業委托其他單位加工應稅消費品時,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會計分錄
(1)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委托加工繼續用于生產應納消費稅的商品負擔的消費稅,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借方。會計分錄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應付賬款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物資
(2)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委托加工直接用于對外銷售的商品負擔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會計分錄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物資
什么是委托加工物資?
委托加工物資是指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資。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物資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實際耗用物資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費用及應負擔的運雜費、支付的稅費等。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應當包括加工中實際耗用物資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費用及應負擔的運雜費、支付的稅金等。
原材料是什么?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經過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并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原材料具體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應付賬款是什么?
應付賬款是會計科目的一種,用以核算企業因購買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經營活動應支付的款項。應付賬款是指因購買材料、商品或接受勞務供應等而發生的債務,這是買賣雙方在購銷活動中由于取得物資與支付貨款在時間上不一致而產生的負債。
針對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企業可以通過“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應交稅費”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是什么?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賬務處理
1、委托方加工物資被回收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委托方應按對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額: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應付賬款
銀行存款等
2、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銷售的,委托方應將對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人委托加工物資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等
3、委托加工物資加工入庫后,應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余物資的實際成本;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
貸:委托加工物資
什么是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指委托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視同加工應稅消費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繳納消費稅。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實際成本,加工費是指受托方加工應稅消費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費用(包括代墊輔助材料的實際成本,不包括增值稅稅金)。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指的是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進行加工,對于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一般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是什么?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賬務處理
(1)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委托加工繼續用于生產應納消費稅的商品: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應付賬款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物資
(2)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委托加工直接用于對外銷售的商品: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借:原材料
貸:委托加工物資
委托加工物資怎么理解?
委托加工物資指的是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等物資。
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物資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實際耗用物資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費用及應負擔的運雜費、稅費等。
“委托加工物資”科目屬于資產類科目,用于核算委托加工物資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借方反映委托加工物資的實際成本,貸方反映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余物資的實際成本。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資的實際成本等。
“委托加工物資”科目還應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單位以及加工物資的品種等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指的是委托方提供原料等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對于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該如何寫會計分錄?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會計分錄
委托方加工的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委托加工的物資收回后直接出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資加工完成驗收入庫后: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貸:委托加工物資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是什么?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視同加工應稅消費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繳納消費稅。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計稅價格的確定: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如果當月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高低不同,應按銷售數量加權平均計算,如果無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繳納消費稅=銷售額×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的消費稅稅率
應稅消費品是指按照相關規定在生產銷售、移送、進口時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對于工業企業生產銷售應稅消費品,相關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工業企業生產銷售應稅消費品的賬務處理
1、銷售應稅消費品時(確認收入和成本)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以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換取貨物、勞務、其他經濟利益及抵債應按非貨幣性交換或債務重組等會計準則進行賬務處理。
(1)具有商業實質的非貨幣性交換(用應稅消費品換取固定資產的涉稅處理)
借:固定資產
貸:主營業外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2)不具有商業實質的非貨幣性交換(用應稅消費品換取固定資產的涉稅處理)
借:固定資產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設立工業企業的條件
(1)屬于直接從事工業產品(或工業性勞務)的生產經營活動;
(2)應當擁有從事工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必須的物質資源和場所;
(3)在經濟上應當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4)在法律上應當取得法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自2008年修訂以來,沿用至今。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也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作為價內稅,屬于產品價格的一部分,與消費者的生活、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息息相關。以下為《暫行條例》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1993年12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35號發布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第3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本條例規定的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消費稅。
第二條消費稅的稅目、稅率,依照本條例所附的《消費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消費稅稅目、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第三條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以下簡稱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銷售數量;未分別核算銷售額、銷售數量,或者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四條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于納稅人銷售時納稅。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托方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準予按規定抵扣。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于報關進口時納稅。
第五條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
第六條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第七條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第八條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l-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第九條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第十條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計稅價格。
第十一條對納稅人出口應稅消費品,免征消費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免稅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二條消費稅由稅務機關征收,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由海關代征。
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境的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連同關稅一并計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十三條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及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應當向納稅人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向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解繳消費稅稅款。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第十四條消費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第十五條納稅人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當自海關填發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稅款。
第十六條消費稅的征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消費稅稅目稅率表
若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繳納消費稅;但如果不是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而是用于其他方面,如職工福利、饋贈等,應視同對外銷售,并在移送時繳納消費稅。
消費稅是什么?
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以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征收,該稅種是一種典型的間接稅。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消費稅是國家為體現消費政策,對生產、委托加工以及零售和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所征收的一種稅。
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和用于其他方面如何理解?
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是納稅人將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作為直接材料生產最終應稅消費品,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構成最終應稅消費品的實體;用于其他方面指納稅人將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在建工程、提供勞務、饋贈、集資、廣告、贊助、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
自產自用產品怎么進行賬務處理?
1、自產商品用于職工福利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自產商品用于企業固定資產時:
借:固定資產
貸:庫存商品
3、自產商品用于在建工程時: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4、自產商品用于日常辦公時:
借:管理費用
貸:庫存商品
若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繳納消費稅;但如果不是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而是用于其他方面,如職工福利、饋贈等,視同銷售,并在移送使用時,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
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是納稅人將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作為直接材料生產最終的應稅消費品,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構成最終應稅消費品的實體。
用于其他方面指納稅人將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在建工程、提供勞務、饋贈、集資、廣告、贊助、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
怎么理解消費稅?
消費稅是指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消費稅的特點包括:征收范圍具有選擇性;征稅環節具有單一性;征收方法具有選擇性;稅率、稅額具有差別性;稅負具有轉嫁性。
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會計分錄
企業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產機構時,按規定應繳納消費稅:
借:在建工程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將自產應稅消費品用于對外投資、分配給職工: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自產自用應納消費稅怎么計算?
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征的消費品,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
2、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征的消費品,不涉及銷售價格,不存在使用組成計稅價格計算消費稅的問題。
3、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征的消費品,計算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自產自用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自產自用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各位納稅人好,歡迎來到消費稅業務指引,本視頻主要講解的是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9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1號令)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條例第七條第一款、第八條第一款所稱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是指納稅人或者代收代繳義務人當月銷售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如果當月同類消費品各期銷售價格高低不同,應按銷售數量加權平均計算。但銷售的應稅消費品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權平均計算:
(一)銷售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
(二)無銷售價格的。
如果當月無銷售或者當月未完結,應按照同類消費品上月或者最近月份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鹽田區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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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消費品包括食品和飲料,日用品,家居用品,服裝鞋帽,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用品,文具用品,數碼產品,娛樂用品等。
大宗消費品是什么意思
大宗消費品是指可進入流通領域,但非零售環節,具有商品屬性用于工農業生產與消費使用的大批量買賣的物質商品。在金融投資市場,大宗消費品指同質化、可交易、被廣泛作為工業基礎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屬、農產品等。
大宗商品有以下幾個特點:
1、價格波動大。只有商品的價格波動較大,有意回避價格風險的交易者才需要利用遠期價格先把價格確定下來。比如,有些商品實行的是壟斷價格或計劃價格,價格基本不變,商品經營者就沒有必要利用期貨交易,來回避價格風險或鎖定成本。
2、供需量大。期貨市場功能的發揮是以商品供需雙方廣泛參加交易為前提的,只有現貨供需量大的商品才能在大范圍進行充分競爭,形成權威價格。
3、易于分級和標準化,期貨合約事先規定了交割商品的質量標準,因此,期貨品種必須是質量穩定的商品,否則,就難以進行標準化。
4、易于儲存、運輸。商品期貨一般都是遠期交割的商品,這就要求這些商品易于儲存、不易變質、便于運輸,保證期貨實物交割的順利進行。
大宗消費是什么意思
消費就是購買的意思,大宗消費,最直接的字面意思就是購買大宗商品。大宗商品是指可進入流通領域,但非零售環節,具有商品屬性并用于工農業生產與消費使用的大批量買賣的物質商品。在金融投資市場,大宗商品指同質化、可交易、被廣泛作為工業基礎原材料的商品,如原油、有色金屬、鋼鐵、農產品、鐵礦石、煤炭等。包括3個類別,即能源商品、基礎原材料和農副產品。
大宗消費的現狀
汽車、家電、餐飲等大宗消費、重點消費,是擴大內需、建設強大國內市場的重要領域。2019年,汽車、家電、家具、建材、餐飲零售額約占社零總額四分之一。農村消費是消費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2019年鄉村消費品零售額占社零總額14.7%,發展潛力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