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指的是委托方提供原料等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對于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該如何寫會計分錄?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會計分錄
委托方加工的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委托加工的物資收回后直接出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資加工完成驗收入庫后: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貸:委托加工物資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是什么?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視同加工應稅消費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繳納消費稅。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計稅價格的確定: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如果當月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高低不同,應按銷售數量加權平均計算,如果無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繳納消費稅=銷售額×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的消費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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