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企業可以通過“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應交稅費”科目進行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是什么?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賬務處理
1、委托方加工物資被回收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委托方應按對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額: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應付賬款
銀行存款等
2、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銷售的,委托方應將對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人委托加工物資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應付賬款或銀行存款等
3、委托加工物資加工入庫后,應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余物資的實際成本;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
貸:委托加工物資
什么是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指委托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視同加工應稅消費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繳納消費稅。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
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實際成本,加工費是指受托方加工應稅消費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費用(包括代墊輔助材料的實際成本,不包括增值稅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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