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是指由出票人依法簽發的,約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有價證券。取得票據的票據權利人有什么票據責任?更多經濟法基礎內容讓我們一起來了解吧。
一、票據權利的取得有以下條件
(1)票據的取得必須給付對價。
(2)因稅收,繼承,贈與可以依法無償取得票據的,不受給付對價之限制,但所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得優于前手。
(3)票據因“欺詐、偷盜、脅迫、惡意或重大過失”而取得的,不得享有票據權利。
二、票據權利人的票據責任
持票人要取得款項,應該根據票據法的規定,在規定期限內提示付款:
(一)需要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是見票即付的匯票,;
(二) 自到期日起十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的是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
如果持票人超過期限提示付款,怎么辦呢?沒關系,只要作出說明后,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三、持票人的票據權利時效的消滅
(一) 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或承兌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2年的有見票即付的匯票,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內的有本票,匯票。注意不同的票據區分出票日還是到期日的不同。
(二)持票人對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6個月的有支票。
(三)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
(四)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
另外即使票據權利喪失持票人仍然享有民事權利。
企業經營過程中,常見的票據包括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票據是一種可以代替現金流通的有價證券。那么票據的特征,都有哪些?
票據特征
1.票據是設權證券:票據在經過設立之后,票據所附帶的權力和義務也會隨之而進行確立。
2.票據是債權證券:票據所表示的權利,是以一定金額的給付為標準的債權。
3.票據是文義證券:票據所附帶的權利和義務,是按照票據上記載的文義而進行確定,而不能由票據以外的別的文件或任何人的解釋所確定。
4.票據是要式證券:票據的格式和票據上所載的事項都應該嚴格遵守法律的條文規定,如果票據沒有按照法律的規定書寫和記載,那么將會影響這張票據的有效性。
5.票據是無因證券:票據上存在的關系僅僅只是單純的金錢支付關系。
6. 票據是流通證券:票據可以經過背書或者交付等關系轉讓予他人。
7. 票據是完全有價證券:證券和其附著的權利存在不可分離的關系。
票據包括什么?
廣義上的票據包括各種有價證券和憑證,如股票、企業債券、發票、提單等;
狹義上的票據,即我國《票法》中規定的“票據”,包括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簽發的、約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有價證券。
應收票據是指企業因采用商業匯票支付方式進行商品交易而收到的商業匯票。商業匯票按其承兌人不同分 應收票據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按其是否帶息分為:帶息商業匯票和不帶息商業匯票。
對于財務人員而言,平時經常需處理票據的審核工作。遇到報銷票據不合規的情況,處理方法是什么?
報銷的票據不合規的處理方法
最好讓其做更換,更換成合規的。會計可以據實入賬,但是不過所得稅上,先要看是否符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九條,可以沒有發票稅前列支,不符合匯算時候要全額調整。
第九條規定: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以下簡稱“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征點。
稅務總局對應稅項目開具發票另有規定的,以規定的發票或者票據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不能報銷的發票有哪些?
1.未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普通發票
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
2.開具內容與實際業務不符的發票
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二條
3.監制章還未換的發票
新稅務機構掛牌后,啟用新的稅收票證式樣和發票監制章。掛牌前已由各省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和原各省國稅機關已監制的發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繼續使用,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的稅收票證在2018年12月31日后繼續使用。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第六條
4.發票稅率選擇錯誤的發票
稅率欄錯開的發票不能報銷,如銷售貨物開具了5%稅率,金融服務開具了9%稅率等情況。
5.沒有編碼簡稱的發票
2018年1月1日起,納稅人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增值稅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時,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對應的簡稱會自動顯示并打印在發票票面“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或“項目”欄次中。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若干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5號)第一條
6.自行使用A4紙打印清單的發票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二條規定
7.提供貨物運輸服務備注欄填寫不完整的發票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停止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第一條
8.提供建筑服務備注欄不完整的發票
提供建筑服務,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第四條第(三)項
9.銷售不動產備注欄填寫不完整的發票
銷售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填寫不動產名稱及房屋產權證書號碼(無房屋產權證書的可不填寫),“單位”欄填寫面積單位,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第四條第(四)項
10.出租不動產備注欄填寫不完整的發票
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票據一般是指各種有價證券,主要功能包括支付功能、匯兌功能、信用功能、融資功能和結算功能。那么企業取得的票據,一般分為幾類?
票據包括哪些?
票據包括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銀行匯票是付款方(買方)申請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出票銀行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商業匯票按照承兌人的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電子商業匯票也分為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和電子商業承兌匯票。
本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在我國,本票限于銀行本票。
支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票據貼現如何理解?
票據貼現是應收和應付票據的貼現。
是指資金的需求者,將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業票據、銀行承兌票據或短期債券向銀行或貼現公司要求變成現款,銀行或貼現公司(融資公司)收進這些未到期的票據或短期債券,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付給現款,到票據到期時再向出票人收款。
應收票據貼現利息與貼現實得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貼現利息=票據到期價值×貼現率×貼現期
實得金額=票據到期價值-貼現利息
票據背書是什么意思?
票據背書就是在可轉讓的票據后進行填寫所接收票據單位的信息,加蓋印鑒進行轉讓。背書,是指持票人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然后將票據交付給被背書人的票據行為。票據背書就是在可轉讓的票據后進行填寫所接收票據單位的信息,加蓋印鑒進行轉讓。
背書是指在票據的背面或粘貼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票據行為。背書是轉讓票據權利的一種方式,也是票據得以流通的基礎。
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通過應收票據、應付票據這兩個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對于應收票據和應付票據,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應收票據的會計分錄
應收票據取得時: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或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到期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到期未收回時:
借:應收賬款
貸:應收票據
票據貼現時,需區分不附追索權和附追索權的情況。
不附追索權:
借:銀行存款
? ? 財務費用(貼現息)
貸:應收票據
附追索權:
借:銀行存款
? ?財務費用(貼現息)
貸:短期借款
將持有的商業匯票背書時:
借:庫存商品等
?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票據
??? 銀行存款(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或
借:庫存商品等
銀行存款
?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票據
應付票據的會計分錄
賒購形成應付票據時:
借:原材料等
?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票據
企業因開出銀行承兌匯票而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時:
借:財務費用
?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償還應付票據時: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存款
到期無力償還款項時:
商業承兌匯票到期無力償還款項:
借:應付票據
貸:應付賬款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無力償還款項:
借:應付票據
貸:短期借款
應收票據的入賬價值包括哪些內容?
應收票據的入賬價值包括:1.價款;2.增值稅銷項稅額;3.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保險費等。
應收票據的入賬價值扣除商業折扣,但不扣除現金折扣。
應收、應付票據是否比應收、應付賬款流動性強?
應收、應付票據的流動性比應收、應付賬款流動性強。
原因:票據簽發后可以在企業之間背書流轉,企業也可向金融機構進行貼現,票據還可以在銀行之間通過轉貼現流轉,這些行為都讓票據流轉自如,提升了流動性。
企業銷售貨物收到的票據計入到應收票據科目,將票據貼現時,根據實際收到的金額確認銀行存款,其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收到票據以及票據貼現的會計分錄
1、收到票據時做如下分錄,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xx企業
2、將票據貼現時的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應收票據
什么是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簽發、由付款人承兌、到期無條件付款的一種書面憑證。應收票據按承兌人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按其是否附息分為附息商業匯票和不附息商業匯票。商業匯票既可以依法背書轉讓,也可以向銀行申請貼現。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
財務費用是什么?
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費用。具體項目有:利息凈支出(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后的差額)、匯兌凈損失(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的差額)、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籌集生產經營資金發生的其他費用等。
企業付款除了支付現金和銀行轉賬的方式,也能使用票據支付,對于持票人而言,取得票據的情況下可以行使票據權利,那么票據權利包含哪些內容?
票據權利包括的內容
票據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1)付款請求權
付款請求權是持票人最基本的權利,也是票據的第一次權利。持票人可以向付款人請求付款,并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付款人一般包括匯票的承兌人、本票的出票人、付款人、保付支票的付款人、參加承兌人、參加付款人等。持票人這里要注意,如果票據超過了期限,持票人會喪失票據權利。例如匯票和本票是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以內;見票即付的匯票和本票是自出票日起2年以內;因此要注意持有的票據其期限有什么限制,防止喪失票據權利。
(2)追索權
持票人行使付款請求權受到拒絕承兌或拒絕付款時,或有其他法定事由請求付款未果時,向其前手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即為追索權。因為是在第一次請求得不到付款之后才行使的,所以追索權也叫做第二次請求權。追索權是向出票人、背書人、保證人、承兌人和參加承兌人進行追索,具體追索對象根據票據種類的不同來確定。這些對象是票據中的連帶債務人,持票人可以對其中的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持票人即使對匯票債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已經進行追索的,也可以對其他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持票人是可以不按照先后順序向匯票債務人進行追索的,被追索人在清償債務后,可以對相關責任人行使追索權,這方面與持票人享有相同權利。
票據權利人,又稱為持票人,指持有票據,可要求票據義務人支付款項的人,對于票據權利人而言,需要承擔哪些票據責任?
票據權利人有哪些票據責任?
持票人要取得款項,應該根據票據法的規定,在規定期限內提示付款:
(一)持票人取得的見票即付的匯票需要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
(二)持票人取得的是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要在自到期日起十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
如果持票人忘記時間,超過期限提示付款,是不是就無法得到付款了呢?不是這樣的,只要作出說明后,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但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還是在規定日期提示付款。
持票人有什么票據權利?
持票人的票據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1)付款請求權
付款請求權是持票人最基本的權利,也是票據的第一次權利。持票人可以向付款人請求付款,并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2)追索權
持票人行使付款請求權受到拒絕承兌或拒絕付款時,或有其他法定事由請求付款未果時,向其前手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即為追索權。追索權是向出票人、背書人、保證人、承兌人和參加承兌人進行追索,具體追索對象根據票據種類的不同來確定。這些對象是票據中的連帶債務人,持票人可以對其中的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持票人不必按照先后順序,可以任意順序向匯票債務人進行追索的。
票據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票據包括各種有價證券和憑證,如股票、企業債券、發票、提單等;狹義上的票據,包括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那么關于票據的分類具體是什么?
票據的分類
票據可以分成匯票,本票,支票三種。匯票分成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兩種,商業匯票又分成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的,銀行自身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持票人。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商業匯票又分成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他們的不同就是付款人的不同,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付款,銀行承兌匯票就是銀行承兌付款。
什么是匯票?
匯票的主要特征是必須記載無條件支付的“委托”和無條件支付的“承諾”,商業匯票一般是遠期票據,就是以將來日期填寫的票據。商業匯票需要提示承兌,而銀行匯票是即期票據,就是付款人見票后需立即付款的票據。銀行匯票不需要提示承兌。
什么是本票?
本票是指銀行本票,使用者將款項交存銀行,由銀行簽發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一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就是銀行本票。銀行本票是記名的即期本票,也就是見票即付的本票,不需要提示承兌。
支票是什么?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已經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出票人可以是企業也可以是個人,支票也是屬于見票即付的即期票據。不需要提示承兌。
根據不同的分類方法,票據有不同的分類,比如按照票據付款期限的不同,可以將票據分為即期票據和遠期票據。那么即期票據和遠期票據之間有什么不同呢?
即期票據和遠期票據的區別
即期票據,顧名思義就是指付款人見票后需立即付款的匯票,一般沒有什么附加條件,也不要提示承兌。即期票據包括本票、支票等。
遠期票據則是付款人見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據。票據是遠期票據時,需要提示承兌,比如一般的商業匯票就是遠期匯票。而承兌是在持票人在匯票到期之前,要求付款人作出的到期付款的記載。因為出票人與付款人間是委托關系,出票人雖然出票但是不代表付款人就必須付款。持票人必須按照規定期限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只有當付款人在票據前面批注承兌字樣,后加簽名、日期及一些注解等。簽字承兌后,該付款人就是承兌人。才承擔起付款的責任。
票據的特征
1、票據以支付一定金額為目的。
2、票據是出票人依法簽發的有價證券。
3、票據所表示的權利與票據不可分離。
4、票據所記載的金額由出票人自行或委托他人支付。
5、票據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應無條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據金額。
6、票據是一種可轉讓證券。
一般來說需要貼現的票據有銀行票據、商業票據、債券及國庫券貼現,都是持票人為了取得現金將自己手中未到期的票據提前向銀行辦理現金支取,那么票據貼現有什么特點呢?
票據貼現的特點
1、流動性高。票據貼現以后,票據的權利就完全屬于銀行,貼現銀行自己又需要用到資金,可向其他銀行或者中央銀行轉貼現,因此流動性很高。
2、安全性大。貼現銀行具有追索權,可以向出票人、背書人、保證人、承兌人和參加承兌人進行追索,這些對象是票據中的連帶債務人,持票人可以對其中的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所以貼現銀行的資金安全性大。
3、自償性強。票據貼現在票據產生時,票據上載明兌現日期,債務人不能要求轉期。尤其是商業匯票一般有合法商品交易為基礎,具有很強的自償性,到期收回款項有保證。
4、用途確定。貼現是針對每一筆票據具體操作的,貼現是否得當合理,反映明確清楚。
5、信用關系簡單。貼現的當事人有銀行、貼現申請人和票據上記載簽章的每一個當事人。
商業匯票貼現的條件
1、申請票據貼現的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在銀行開立有基本帳戶并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的經濟單位。另外經營狀況良好,到期具有還款能力,
2、所持的票據必須真實,票式填寫內容完整、蓋上公司相應的印章、票據在有效期內,背書要連續。
3、申請票據貼現的單位除了需要提供匯票,還要出示貼現票據相關的商品交易資料,比如購銷合同,或者商品調撥單,商品發貨運輸單或者增值稅發票等證明文件。
票據貼現是企業籌措資金的方式之一,也就是應收和應付票據的貼現。對于票據貼現的日期,該怎么計算?
票據貼現日期計算
票據貼現日期計算是從貼現銀行放款日至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之間的自然日天數。為了計算方便,貼現銀行放款日當日這一天沒有計算在貼現天數之內的。假設某公司收到一張銀行承兌匯票,該匯票出票日為2020年10月25日,到期日為2021年4月25日。由于需要用到資金,該公司10月26日,向銀行申請貼現,銀行在10月27日同意發放貼現款項。那么貼現天數=4+30+31+31+28+31+25=180天。銀行承兌貼息的計算公式是“貼現利息=票面金額×貼現天數×(貼現月利率÷30)。之后到手的金額是到期金額減去貼現利息。由于會損失一定的費用,因此除非急需用款,否則很少人會提前取現,一般都是到了到期日才取款,不過承兌匯票雖然不建議提前取現,但是如果票據超過了期限,持票人會喪失票據權利。銀行承兌匯票提示付款期為自出票日起的1個月。因此收到承兌匯票,大家要注意可以取款的時間。
票據貼現分為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三種:
貼現是一個商業術語,指付款人開具并經承兌人承兌的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后轉讓給受讓人(持票人),受讓人(持票人)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將票據變現,銀行等金融機構按票面金額扣去自貼現日至匯票到期日的利息,將剩余金額支付給持票人(收款人);
轉貼現是指銀行與銀行之間的業務往來,以貼現購得的沒有到期的票據轉讓給其他商業銀行,自己獲得流動的資金,其實和貼現差不多,區別是轉貼現是指銀行與銀行之間;
再貼現是指貼現銀行持未到期的已貼現匯票向人民銀行的貼現,通過轉讓匯票取得人民銀行再貸款的行為。
票據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兩種。持票人取得票據,可以行使票據權利,但是票據權利丟失時,有哪些方式可以進行補救?
票據權利的補救方式
票據喪失后,就喪失了票據權利,這時候有三種形式可以進行補救。包括“掛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訴訟”。而不同的票據適用的補救措施是不一樣的。
掛失止付是指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其喪失票據的情況,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收到通知后暫停支付。這時候只有票據能夠確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才能使用掛失止付的方法。
包括已承兌的商業匯票、支票、填明“現金”字樣和代理付款人的銀行匯票、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另外要注意掛失止付只是一種暫時的預防措施。不是必須手段。
公示催告,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法通知不確定的利害關系人限期申報權利,逾期未申報的,人民法院通過除權判決宣告此票據無效。只有利害關系人不確定才采用這種方法,比如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但是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現金支票不得申請公示催告。并且公示催告期間屆滿日不得早于票據付款日后15日,公示期間不得少于60日。
普通訴訟,是指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判定付款人向其支付票據金額的活動。
票據權利取得的條件
首先是要給付對價,就是票據雙方當事人都認可的相對應的代價,當然因稅收,繼承,贈與可以依法無償取得票據的,就沒有給付對價的限制,不過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得優于前手。而且票據的取得要合法,因為“欺詐、偷盜、脅迫、惡意或重大過失”而取得的票據,會失去票據權利。
票據行為是一種法律行為,以票據權利義務的設立及變更為目的,那么票據行為包括哪些內容呢?
票據行為的內容
票據行為包括出票、背書、承兌、保證、參加承兌、保付六種行為。
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格式出票并交付于收款人的行為。出票要按照票據法的規定,在香港票據上填寫法定記載事項,之后出于本人的意愿交給收款人,收款人才能擁有票據權利,票據權利的取得要給付對價,就是票據雙方當事人都認可的相對應的代價,當然因稅收,繼承,贈與可以依法無償取得票據的,就沒有給付對價的限制,不過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得優于前手。而且票據的取得要合法,因為“欺詐、偷盜、脅迫、惡意或重大過失”而取得的票據,會失去票據權利。
背書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的行為,背書的時候要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進行簽章。
承兌是指匯票的付款人承諾負擔票據債務的行為。銀行承兌匯票需要先承兌之后,在規定日期才能取款。銀行承兌匯票是可以提前支取的。可以做貼現業務,但是需要支付貼現費給銀行。
參加承兌是指票據的預備付款人,或第三人代替承兌人進行承兌,一般來說只有幾種情況下才會出現參與承兌,首先是匯票得不到承兌,然后付款人或承兌人死亡、逃亡或其他原因無法承兌、或者付款人或承兌人被宣告破產。
保證是指除票據債務人以外的人為擔保票據債務的履行產生的票據行為。一般是匯票和本票適用,不適用于支票。
保付是指支票的付款人向持票人承諾負絕對付款責任的一種票據行為。支票一般是需要付款人處有充足資金才能付款,但是經過付款人保付的支票,不論發票人在付款人處資金是否充足,或者持票人沒在法定提示期間提示,或者發票人撤回付款委托,付款人都必須進行付款。
票據的特點
票據法在性質上屬于商法,票據行為則是一種商事法律行為,與一般的法律行為特征相比,還具有自身的特點。具有以下特點:(1)要式性。(2)文義性。(3)無因性。(4)獨立性。(5)連帶性。
稅務師《財務與會計》科目當中的應收票據貼現這一知識點是考生學習的重點內容,會計網整理了貼現及賬務處理的相關知識,趕快來看!
重點:區分月計息和日計息的情況并能計算
一、應收票據貼現
票據到期值=票據面值×(1+票據利息率×票據期限)
貼現息=票據到期值×貼現率×貼現期
貼現額=票據到期值-貼現息
二、應收票據貼現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財務費用(貼現息)
貸:應收票據(適用于滿足金融資產轉移準則規定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情形)
短期借款(適用于不滿足金融資產轉移準則規定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情形)
應收票據貼現的介紹
應收票據貼現是指企業以未到期應收票據向銀行融通資金,銀行按票據的應收金額扣除一定期間的貼現利息后,將余額付給企業的籌資行為。應收票據貼現屬于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應收票據的貼現一般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帶追索權貼現,一種是不帶追索權貼現。
帶追索:
所謂追索權,是指企業在轉讓應收款項的情況下,接受方在應收款項拒付或逾期支付時,向應收款項轉讓方索取應收金額的權利。帶追索權貼現時,貼現企業因背書而在法律上負有連帶償債責任,這種責任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可能是部分的,也可能是全部的。
不帶追索:
不帶追索權貼現時,票據一經貼現,企業將應收票據上的風險(不可收回賬款的可能性)和未來經濟利益全部轉讓給銀行,企業貼現所得收入與票據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我國應收票據的貼現一般都帶有追索權,按照現行會計制度規定的方法,貼現后直接轉銷“應收票據”科目,不再單獨設置會計科目反映或有負債,而是將這項潛在的債務責任在資產負債表附注中加以說明。
稅務師考生如何做備考計劃?如何用正確方法學習?直接點擊下方圖片↓↓,可報名參加2022稅務師備考特訓班,幫你快速解決以上備考問題,助你成功上岸!
應付票據在會計實務中也指“應付票據”會計科目,屬于負債類科目,是指企業在商品購銷活動和對工程價款進行結算因采用商業匯票結算方式而發生的,由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應付票據借貸方向是什么
應付票據借貸方向是借減貸增。借方登記償還的應付票據的面值;貸方登記登記企業開出的應付票據的面值。期末貸方余額表示企業尚未償還的應付票據的面值。
應付票據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或以承兌商業匯票抵付貨款、應付賬款等,借記“材料采購”、“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應付票據”科目。涉及增值稅進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2、支付銀行承兌匯票的手續費,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支付票款,借記“應付票據”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銀行承兌匯票到期,企業無力支付票款的,按應付票據的票面金額,借記“應付票據”科目,貸記“短期借款”科目。
應付票據內容分類
1、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承兌匯票是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商業承兌匯票按交易雙方約定,由銷貨企業或購貨企業簽發,但由購貨企業承兌。
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簡單區分:如承兌人是銀行的票據,則為銀行承兌匯票;如承兌人為購貨單位的票據,則為商業承兌匯票。
2、帶息票據和不帶息票據
帶息票據是指按票據上表明的利率,在票據票面金額上加上利息的票據,所以,到期承兌時,除支付票面金額外,還要支付利息。不帶息票據是指票據到期時按面值支付,票據上無利息的規定。我國常用的是不帶息票據。
企業為取得所需物資而將持有的應收票據背書轉讓時,按應計入取得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貸記“應收票據”科目,如有差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編制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原材料或材料采購或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票據
銀行存款(有可能在借方)
票據轉讓解釋
票據轉讓是指轉讓票據權利的行為,可以理解為將自己持有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根據《票據法》的相關規定:持票人可以將匯票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持票人行使票據轉讓的權利時,應當背書并交付匯票。
票據轉讓的方式
根據傳統票據法理論,票據的轉讓有背書與直接交付兩種方式,記名票據只能依背書方式轉讓,而無記名票據則可依直接交付方式轉讓。我國《票據法》不承認無記名匯票與無記名本票,匯票與本票必須依背書方式轉讓。支票的轉讓方式則有兩種:如果支票上記載了收款人名稱,則該支票為記名支票,須依背書方式轉讓;如果支票上未記載收款人名稱,被授權人也沒有補充記載,則該支票為無記名支票,可依直接交付方式轉讓。
票據轉讓特點
票據轉讓除了轉讓方法簡便,轉讓成本低廉外,其在效力上也與一般的債權轉讓不同。與民法的一般債權轉讓相比,票據轉讓有以下幾個特點:
(1)票據轉讓是單方法律行為(票據行為)
票據轉讓只須有讓與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生效。例如背書轉讓,只須由背書人(讓與人)簽章即可,有時雖記載被背書人的姓名,但這仍是背書人的行為,無須被背書人同意,更無須被背書人簽名。且不論依任何方式轉讓票據,均不必通知債務人。而一般的債權轉讓則是一種合同行為,它不僅需要雙方就轉讓問題達成合意。而且他們所為的轉讓不通知債務人不能生效。
(2)票據轉讓是要式行為
背書轉讓,背書人必須依法定方式作成背書并交付票據于被背書人。單純的交付轉讓也必須交付票據與受讓人。而一般的債權轉讓,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只須讓與人與受讓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通常為非要式行為。
(3)票據轉讓后背書人成為票據債務人之一
票據轉讓后,讓與人(背書人)即成為票據債務人之一,仍留在票據關系中,承擔擔保承兌在匯票與擔保付款(在匯票、本票與支票)之責。而一般的債權轉讓,債權人在讓與債權后即脫離債務關系。即使將來債權不獲清償,原債權人(讓與人)也不負任何責任,除非合同另有特別約定。
票據貼現的特征主要有高流動性、安全性大、自償性強、用途確定、信用關系簡單特點,具體如下:
票據貼現的特征有哪些
1.高流動性
票據貼現后,票據中包含的權利完全屬于銀行,如果貼現后的銀行急需,可以轉售給其他銀行或再貼現給銀行,中部,資金可以隨時收回,流動性高。
2.安全性大
由于貼現方和票據上的所有當事人都是債務人,所以應用資金貼現銀行更安全。
3.自償性強
票據附在票據上時,票據上已經注明了贖回日期,債務人不能要求變更日期。同時,商業匯票以合法的商品交易為基礎,具有較強的自我補償能力,到期收回匯票比普通貸款更有保障。
4.用途確定
在使用方面,折扣具體到每張賬單,折扣是否適當合理,體現的很清楚。因此,折扣也是最容易反映銀行工作質量的方式
5.信用關系簡單
票據貼現業務是一種特殊的借貸方式,與其他借貸方式相比有以下區別:第一是收息方式不同;第二,期限不同;第三,涉及的利益相關者不同。
票據貼現解釋
票據貼現是應收和應付票據的貼現,是企業籌措資金的一種方式。企業在應收票據到期之前,將票據背書后交銀行貼現,銀行將票據的到期價值,扣除按照貼現利率計算的從貼現日至到期日的利息(貼現折價)后的余款付與企業,稱為應收票據貼現。
票據貼現分類
1.根據票據貼現主體的不同,票據貼現可以分為三種,分別是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
貼現是指客戶(持票人)將沒有到期的票據出賣給貼現銀行,以便提前取得現款。一般工商企業向銀行辦理的票據貼現就屬于這一種;
轉貼現是指銀行以貼現購得的沒有到期的票據向其他商業銀行所作的票據轉讓,轉貼現一般是商業銀行間相互拆借資金的一種方式;
再貼現是指貼現銀行持未到期的已貼現匯票向人民銀行的貼現,通過轉讓匯票取得人民銀行再貸款的行為。再貼現是中央銀行的一種信用業務,是中央銀行為執行貨幣政策而運用的一種貨幣政策工具。
2.根據貼現市場的交易種類大致可分為兩類,一是票據持有人向商業銀行或貼現公司要求貼現換取現金的交易,這種交易占貼現市場業務的大部分;另一種是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或貼現公司已貼現過的票據再次進行貼現,為銀行和貼現公司融通資金。
3.票據貼現的種類還可以根據票據的不同分為銀行票據貼現、商業票據貼現、債券及國庫券貼現三種。
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中,財務多元化和票據權利繼受取得是兩個重要的概念。這兩者在實踐中的應用,對于企業的經營決策和財務管理具有重要的影響。本文將對這兩個概念進行深入的探討和分析。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有害記載事項。在企業財務管理中,有害記載事項是指那些可能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負面影響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包括錯誤的會計估計、不合理的成本分配、不準確的財務報告等。對于這些有害記載事項,企業需要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以確保其不會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負面影響。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聯產品加工成本分配的問題。在許多企業中,聯產品加工成本的分配是一個復雜的問題。由于聯產品的特性,其加工成本往往不能簡單地按照比例分配。因此,企業需要根據聯產品的具體情況,制定合理的成本分配策略。這不僅可以幫助企業更準確地計算成本,還可以幫助企業更好地控制成本,從而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率。
票據抗辯的限制是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在商業活動中,票據是一種重要的支付工具。然而,由于各種原因,票據可能會被拒付或者遲付。在這種情況下,持票人可以對票據拒付或者遲付的情況進行抗辯。然而,這種抗辯并非沒有限制。例如,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不能對票據進行抗辯;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后不能對票據進行抗辯等。這些限制對于保護票據權利具有重要的意義。
財務多元化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一種重要策略。通過財務多元化,企業可以降低單一資產或市場的風險,提高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同時,財務多元化也可以幫助企業實現更高的收益,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然而,財務多元化也存在一定的風險。例如,如果企業的財務管理不善,可能會導致企業的財務狀況惡化;如果企業的財務多元化過于復雜,可能會導致企業的管理困難增加等。
票據權利繼受取得是指在票據到期后,新的持有人通過合法的途徑取得票據權利。這種方式可以有效地保護持票人的權益,防止票據的濫用。然而,票據權利繼受取得也有其限制。例如,新的持有人必須證明其在票據到期日前已經成為合法的持票人;新的持有人必須證明其已經支付了票據的金額等。這些限制對于維護票據市場的秩序具有重要的意義。
部分保證是指企業在進行商業活動時,為了獲取信用或者降低風險,向第三方提供的一種保證方式。部分保證可以有效地降低企業的信用風險,提高企業的信譽度。然而,部分保證也存在一定的風險。例如,如果第三方無法履行其保證責任,可能會導致企業的信用損失;如果第三方濫用保證權利,可能會導致企業的權益受損等。
背書不連續是指票據的背書人在票據上簽字的順序不是連續的。這種情況在商業活動中較為常見,但是也可能會帶來一些問題。例如,背書不連續可能會導致票據的安全性降低;背書不連續可能會導致票據的有效性受到影響等。因此,企業在使用票據時,需要注意背書的連續性問題。
多欄式銀行存款日記賬是一種常見的銀行存款記錄方式。它可以清晰地記錄每一筆存款的來源和去向,方便企業進行財務管理和審計。然而,多欄式銀行存款日記賬也有一些缺點。例如,它可能會增加企業的財務管理難度;它可能會增加企業的審計成本等。因此,企業在選擇銀行存款日記賬方式時,需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考慮。
總的來說,有害記載事項、聯產品加工成本分配、票據抗辯的限制、財務多元化、票據權利繼受取得、部分保證、背書不連續、多欄式銀行存款日記賬等都是企業財務管理中的重要概念。對這些概念的理解和掌握,對于企業的財務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
在農業企業的經營過程中,應收票據、損余物資、消耗性生物資產、貸款和應收利息是其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這些項目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現金流、盈利能力以及財務穩定性。本文將圍繞這些關鍵詞探討農業企業在進行財務管理時需要注意的要點。
應收票據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而收到的、未到期但可轉讓或貼現的票據。對于農業企業而言,應收票據通常來源于農產品的批量銷售或是與其他企業之間的交易。管理應收票據時,企業需要密切關注票據的到期時間和債務人的信用狀況,以確保按時收回款項,維護企業的現金流。
損余物資是指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剩余物資,如農作物殘余、畜禽養殖中的廢棄物等。雖然這些物資可能看似無用,但通過有效的資源循環利用策略,農業企業可以將其轉化為額外的收入來源。例如,農業廢棄物可以通過發酵制成有機肥料或者生物質能源,從而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
消耗性生物資產是指為出售而培養的動植物,這些資產在自然生長過程中會逐漸消耗。農業企業需要對消耗性生物資產進行定期盤點和評估,以準確反映其價值變化。此外,由于生物資產受疫病、氣候變化等因素影響較大,企業還需要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如購買保險、建立應急基金等。
貸款是農業企業為了擴大生產規模、改善設施或應對臨時資金需求而借入的資金。貸款的管理涉及借款成本的控制、還款計劃的制定以及與金融機構的關系維護。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的財務狀況和市場情況,選擇合適的貸款產品和還款期限,以降低財務風險。
應收利息是指企業向他人貸款或購買帶息票據而產生的應收未收的利息。對于農業企業來說,及時收取應收利息是保護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企業需要建立嚴格的利息計算和收款流程,確保利息收入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綜上所述,農業企業在進行財務管理時,需要對應收票據、損余物資、消耗性生物資產、貸款和應收利息等項目進行綜合考量。通過制定合理的管理策略和控制措施,企業不僅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還能增強自身的風險抵御能力,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