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食品是指已經過了保質期的食品,企業涉及過期食品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庫存商品”等科目進行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是什么?
過期食品的會計分錄應當怎么做?
1、食品過期處理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經過公司管理層審批后:
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因管理不善而導致食品霉爛變質,相應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需要轉出。
待處理財產損溢是什么科目?
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財產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價值。以及物資在運輸途中發生的非正常短缺與損耗。其中,企業如有盤盈固定資產的,則應作為前期差錯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企業可按盤盈、盤虧的資產種類和項目對該科目進行明細核算。企業的財產損溢,應查明原因,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處理后本科目應無余額。
庫存商品是什么科目?
庫存商品屬于資產類科目,它核算企業庫存的各種商品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包括庫存產成品、外購商品、存放在門市部準備出售的商品、發出展覽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在進行制造和修理完成驗收入庫后,企業接受的來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也通過本科目核算。企業可以按庫存商品的種類、品種和規格等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購入食品時,應按照其用途進行不同的做賬處理。一般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購買食品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購買食品的會計分錄
一、購買食品如果用于自己單位員工的,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二、購買食品如果用于招待客戶的,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業務招待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如何理解?
管理費用和銷售費用屬于損益類科目。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銷售費用是指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
銷售費用是與企業銷售商品活動有關的費用,但不包括銷售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勞務成本,這兩類成本屬于主營業務成本。企業應通過“銷售費用”科目,核算銷售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所發生的各項銷售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銷售費用,結轉后,“銷售費用”科目應無余額。
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購買食品用作職工福利時,可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企業購買食品如何做會計分錄?
1、計提職工福利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2、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貸:銀行存款
職工福利費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有關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公司經營過程中購入的食品可用于發放員工也可用于招待客戶。對于購買的食品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公司購買食品的會計分錄
公司購買食品可以計入管理費用科目。具體分錄如下:
1、如果購買的食品是用于員工的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如果購買的食品是用于招待的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招待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生產、經營業務的合理需要而支付應酬費用也是企業生產經營中所發生的一項成本費用包括餐飲、香煙、水、食品、茶葉、禮品、正常的娛樂活動、安排客戶旅游產生的費用等其他支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所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應當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5‰。
管理費用是什么?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的具體項目有:企業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綠化費、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費等。
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公司購買的食品,一般設置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或者管理費用-招待費科目進行核算,相應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公司購買食品分錄處理
1、如果購買的食品是用于員工的,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如果購買的食品是用于招待的,分錄是:
借:管理費用-招待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福利費是什么?
職工福利費是指用于增進職工物質利益,幫助職工及其家屬解決某些特殊困難和興辦集體福利事業所支付的費用。
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其中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允許稅前扣除。
招待費是什么?
業務招待費是指企業為生產、經營業務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應酬費用。它是企業生產經營中所發生的實實在在、必需的費用支出,是企業進行正常經營活動必需的一項成本費用。
業務招待費列支范圍:
1、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
2、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
3、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游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
4、因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系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公司下午茶費用的會計分錄
先計入計入福利費科目: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然后支付下午茶支出: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以下內容: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2、職工福利費;
3、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6、非貨幣性福利;
7、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8、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公司購買食品,一般是用于發放職工福利。購買的食品費用支出,可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具體怎么做賬?
公司購買食品的賬務處理
購買食品用于職工福利時:
1、計提職工福利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2、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貸:銀行存款
如果公司為一般納稅人并且購入食品類商品是經營所用,則按照專票價款入庫存,稅款計入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如果公司為小規模并且購入食品用于招待或發放職工福利,則按照專票價稅合計入管理費用-招待費/福利費科目,其稅款不得抵扣。
職工福利費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三、關于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食品安全是專門探討在食品加工、存儲、銷售等過程中確保食品衛生及食用安全,但企業在銷售過程中難免會出現紕漏,企業銷售食品過期部分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企業銷售食品過期部分的會計分錄
1、食品過期處理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經過稅務機關審批后:
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銷售過期食品怎么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
(一)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三)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四)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是什么?
待處理財產損溢屬于資產類賬戶,核算企業在清查財產過程中已經查明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待處理財產損溢”賬戶經常設置兩個明細科目,即“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待處理財產損溢在未報經批準前與資產直接相關,在報經批準后與當期損溢直接相關。
對于餐飲企業會計而言,掌握日常經濟活動的實務處理尤其重要。比如發生送餐及銷售食品業務時,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餐飲企業送餐及銷售食品賬務處理是什么?
餐飲企業送餐及銷售食品,這個是餐飲企業實現的收入,收入增加計入貸方核算,同時會導致貨幣資金增加,資產增加計入借方核算: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是指企業經常性的、主要業務所產生的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在企業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較大,它對企業的經濟效益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如:制造業的銷售產品、半成品和提供工業性勞務作業的收入、商品流通企業的銷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務業的門票收入、客戶收入、餐飲收入等。
餐飲服務業購進食材的賬務處理
借:原材料—某某食材或調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這個時候登記存貨賬簿的借方。
領用的時候: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原材料—某某食材或調料
這個時候登記存貨賬簿的貸方。
一般納稅人企業在零售食品時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答: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條規定,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可見,企業在零售食品時不允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相關規定條文參考:《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第十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對于餐飲企業而言,一般以銷售食品為主要經營業務。當餐飲企業外購食品并對外銷售時,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餐飲業銷售外購食品要不要繳納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非現場消費食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7號)規定,旅店業和飲食業納稅人銷售非現場消費的食品,屬于不經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可以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
餐飲業銷售外賣食品怎么交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九條規定:“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的外賣食品,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
餐飲企業銷售的外賣食品,與堂食適用同樣的增值稅政策,統一按照提供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以上“外賣食品”,僅指該餐飲企業參與了生產、加工過程的食品。對于餐飲企業將外購的酒水、農產品等貨物,未進行后續加工而直接與外賣食品一同銷售的,應根據該貨物的適用稅率,按照兼營的有關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
餐飲企業相關賬務處理
一、直接消耗餐料購入的會計核算
1、摘要:付(應付)XX餐料款,可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附件:采購發票(附清單)、銀行付款單據。
3、附件審核流程:取得的采購發票,應由采購人員、后廚大廚、部門經理、單位負責人簽字。
二、需要入庫餐料購入的會計核算
1、摘要:付(應付)XX餐料款,可做以下分錄:
借:原材料-餐料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附件:采購發票(附清單)、餐料入庫單、銀行付款單據。
3、附件審核流程:對于采購發票,應由采購人員、倉庫保管人員、部門經理、單位負責人簽字;對于餐料入庫單,應由采購人員、倉庫保管人員、部門經理簽字。
三、后廚領用餐料的會計核算
1、摘要:餐料庫調廚房餐料轉賬,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原材料-餐料
2、附件:調撥單,餐料盤點表
3、附件審核流程:調撥單由倉庫保管員和后廚大廚簽字,餐料盤點表由保管員和部門經理簽字。餐料盤點表中減少數與調撥單匯總數應保持一致。
四、月末將已經入庫未付款餐料入賬處理
1、摘要:已入庫未付款餐料入賬,可做以下分錄:
借:原材料-餐料
貸:應付賬款
2、附件:餐料入庫單。
3、附件審核流程:入庫單由采購員、保管員和部門經理簽字。
五、將月末廚房未使用的餐料沖減成本
1、摘要:月末盤存餐料沖成本,可做以下分錄:
借:原材料-廚房
貸:主營業務成本
2、附件:廚房盤存表。
3、附件審核流程:廚房盤存表由后廚大廚和部門經理簽字。次月同金額從原材料-廚房轉入主營業務成本。水庫調撥至餐廳的酒水一致,本月減少的酒水與銷售酒水報表一致,并作為轉成本的依據。
增值稅如何理解?
增值稅屬于流轉稅,主要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可以簡單理解為對商品在生產環節或流通環節中的新增價值進行征收的一種稅。計算增值稅時,應掌握以下公式:
1、一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2023年12月起,這些全國新規正式實施!涉及社會保險、食品安全、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律師事務所證券法律業務、養老等!
《社會保險經辦條例》:優化服務,加強監管
社會保險經辦領域首部行政法規《社會保險經辦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條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通過明確經辦規則、優化經辦服務和強化責任與監管,進一步完善了社會保險經辦制度,為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維護用人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提供了法律制度保證。
《條例》共7章63條,主要規定以下內容:一是緊扣社會保險法,明確條例調整范圍。規定經辦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適用本條例。二是明確經辦機構職責,強化服務管理監督。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登記和轉移,記錄和保管社會保險經辦信息,及時進行社會保險待遇核定和支付。要求經辦機構規范社會保險經辦服務和管理,明確社會保險經辦監督的具體內容和要求。三是減少證明材料,明確辦理時限。加強有關部門與經辦機構信息共享,明確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相關證明材料,縮短社會保險經辦時限,明確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程序,建立健全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要求經辦機構加強無障礙環境建設,為老年人、殘疾人等提供便利。四是完善管理制度,強化監督措施。五是明確法律責任,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對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隱匿、轉移、侵占、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等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法律責任。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強化安全責任
為了規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1號,以下簡稱《辦法》)。本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2016年1月5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0號公布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辦法》主要修訂的內容如下:
(一)銜接落實法律法規要求。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有關規定,將承諾達標合格證列為采購食用農產品的有效憑證之一,并鼓勵優先采購帶證的食用農產品;落實新修訂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和考核、委托貯存和運輸、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報告等規定。
(二)強化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食品安全責任。規定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履行入場銷售者登記建檔、簽訂協議、入場查驗、場內檢查、信息公示、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投訴舉報處置等管理義務,規定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履行進貨查驗、定期檢查、標示信息等主體責任;對鮮切果蔬等即食食用農產品明確提出做好食品安全防護等相關要求;對群眾反映“生鮮燈”誤導消費者問題,增加對銷售場所照明等設施的設置和使用要求。
(三)完善法律責任。結合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以個體散戶為主的突出特點,按照“警示為主,拒不改正再處罰”的基本原則設置法律責任,將部分條款的罰款起點適度下調。
《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簡化流程
市場監管總局公布《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9章66條,重點內容包括:落實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增設專章明確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備案的具體要求;在推進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食品經營許可流程,壓減許可辦理時限,并將部分按照許可管理的情形調整為報告,釋放改革紅利。進一步明晰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的范圍和無需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具體情形,將實踐中容易導致責任落空且有迫切監管需要的連鎖總部、餐飲服務管理等納入經營許可范圍。重新梳理食品經營許可經營項目和主體業態分類,并對每一類別分別明確了具體分類情形以及許可和監管要求,增強了可操作性;按照行政處罰法有關要求,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設置不同幅度的罰則,對于可以改正的違法行為,設定了責令限期改正等柔性措施。
《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提高證券法律服務質量
中國證監會和司法部修訂發布《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訂主要涉及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拓展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領域。近年來律師提供證券法律服務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拓展,修訂后的《管理辦法》結合實踐情況相應增加了有關業務種類,包括首次公開發行存托憑證及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并公開轉讓、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非上市公眾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信息披露;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轉板;公司(企業)債券的發行及交易、轉讓;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設立等(第六條)。同時,為發揮律師專業優勢,進一步提高招股說明書信息披露質量,修訂后的《管理辦法》明確了律師事務所可以組織起草招股說明書;鼓勵律師事務所在組織起草招股說明書時,對招股說明書中對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進行驗證,制作驗證筆錄(第七條)。
(二)刪除立案調查與業務受理審核掛鉤的規定。《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律師、律師事務所被立案調查或責令整改期間,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暫不受理和審核該律師、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等文件。該規定實施以來,在強化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的激勵約束,提升證券法律服務質量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由于其對證券市場運行和律師事務所業務活動的牽連影響較大,已難以適應新的形勢需要,律師行業普遍呼吁取消該條款。考慮到近年來資本市場法治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監管機制更加完善,通過上述機制約束律師事務所執業行為的需求逐漸弱化,2023年2月證監會發布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證監會令第217號)刪除了掛鉤機制的有關規定,本次修訂《管理辦法》也相應刪除了這一規定。
(三)完善證券法律服務監管規定。為督促律師事務所歸位盡責,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修訂后的《管理辦法》從以下幾個方面完善了證券法律服務監管規定。一是增加從事證券法律業務備案管理的規定,規定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應當按照規定報中國證監會和司法部備案(第三條)。二是增加律師事務所完成核查驗證的工作要求。明確律師事務所應當指派律師進行有關的核查和驗證工作,未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工作人員只能從事相關的輔助工作(第二十一條)。三是規定律師事務所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要求,定期報送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基本情況(第三十條)。四是補充完善了行政監管措施適用的情形(第三十三條)。
(四)加強律師事務所建立健全風險控制制度的要求。為提高證券法律服務質量,防范法律風險,修訂后的《管理辦法》對建立健全律師事務所風險控制制度作了更加詳盡的規定,包括:建立健全分工合理、權責明確、相互制衡、有效監督的風險控制制度,覆蓋證券法律業務涉及的立項、利益沖突審查等各個方面(第十條);要求律師事務所風險控制制度應當明確利益沖突審查、律師執業過程中所知悉的內幕信息和未公開信息管理、律師在執業過程中買賣證券、廉潔從業等方面的具體要求(第十一條);要求律師事務所應當設立風險控制委員會或者承擔風險控制職能的內部機構,或者設置專門的風險控制崗位,負責證券法律業務的風險控制工作(第十二條)。
民政部發布3項養老服務行業標準
民政部公布《養老機構康復服務規范》《老年人居家康復服務規范》《老年人助浴服務規范》等3項行業標準,自2023年12月1日起實施。
《養老機構康復服務規范》規定了養老機構康復服務的基本要求、服務流程、服務內容與要求、服務評價與改進等內容。
《老年人居家康復服務規范》,從服務機構、人員、內容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范。老年人居家康復服務,是指在專業人員指導下,服務機構入戶幫助居家老年人恢復或補償功能,減輕功能障礙,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的非醫療活動。
《老年人助浴服務規范》,從助浴服務人員、流程、意外事件處置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范。
助浴服務是指服務組織幫助或協助老年人進行洗浴服務的活動,包括機構助浴和入戶助浴。機構助浴是指在養老機構內為老年人提供的洗浴服務活動;入戶助浴是指服務組織攜帶專業助浴設備或借助老年人家庭洗浴環境和設備,為老年人提供居家洗浴服務的活動。
內容來源中國政府網,中國證監會,民政部等,會計網整理發布。
8月24日,海關總署發布公告2023年第103號(關于全面暫停進口日本水產品的公告):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暫停進口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含食用水生動物)。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103號全文如下:
為全面防范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對食品安全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風險,保護中國消費者健康,確保進口食品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以及世界貿易組織《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有關規定,海關總署決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暫停進口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含食用水生動物)。
海關總署:采取強化監管措施
8月24日,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安全局表示:日本政府無視國際社會的強烈質疑和反對,于8月24日單方面強行啟動福島核污染水排海。中國海關高度關注日方此舉對日本輸華食品農產品帶來的放射性污染風險。為防范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日本食品輸華,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海關總署持續開展對日本食品放射性污染風險的評估,在嚴格確保安全的基礎上,對從日本進口食品采取了強化監管措施。
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以及世界貿易組織《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相關規定,海關總署決定對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采取緊急措施,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暫停進口原產地為日本的水產品(含食用水生動物)。海關總署將持續關注日本核污染水排海情況,視情動態調整有關監管措施,防范核污染水排海對我國民健康、食品安全帶來的風險。
中國海關發禁令:將保持高度警惕
此前,海關總署進出口食品安全局曾表示:為防范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日本食品輸華,保護中國消費者進口食品安全,中國海關禁止進口日本福島等十個縣(都)食品,對來自日本其他地區的食品特別是水產品(含食用水生動物)嚴格審核隨附證明文件,強化監管,嚴格實施100%查驗,持續加強對放射性物質的檢測監測力度,確保日本輸華食品安全,嚴防存在風險的產品輸入。
中國海關注意到國際原子能機構近日就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方案發布的綜合評估報告。這份報告未能充分反映所有參加評估工作各方專家的意見,有關結論未能獲得各方專家一致認可。日方在排海的正當性、凈化裝置的可靠性、監測方案的完善性等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
當前,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問題已成全球關注焦點,也引起中國消費者對自日本進口食品安全的擔憂。中國海關將保持高度警惕,以對國內消費者絕對負責為原則,視事態發展及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中國消費者餐桌上的安全。
港澳:禁止日本10都縣食品進口
8月22日,香港特區政府環境及生態局表示,因日方啟動核污染水排海,特區政府將于8月24日起,禁止源自東京、福島、千葉、栃木、茨城、群馬、宮城、新舄、長野、埼玉這10個都縣的水產品進口香港,當中包括所有活生、冷凍、冷藏、干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品、海鹽及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同時,香港食安中心將加強檢測日本食品,環境局每天將公布食品、水域等輻射檢測結果。
澳門特區政府也宣布自8月24日起禁止進口源自日本上述10個(都)縣的鮮活食品、動物源性食品、海鹽及海藻,包括蔬菜、水果、奶及奶制品、水產及水產制品、肉類及其制品、禽蛋等。
澳門特區政府表示,特區政府高度關注這一事件,市政署一直和國家海關總署、拱北海關保持密切聯系,也已和香港食安中心建立通報機制。
內容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新華社等,會計網整理發布。
很多公司會購買一些零食和小茶點給員工作為點心,這時候會計應該怎么做賬呢?如果對這部分知識點不太了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1、如果公司為一般納稅人且購入食品類商品是經營所用,那么可按專票價款入庫存,稅款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如為一般納稅人但購入食品非經營用,屬于招待或職工發放福利,那么專票不可抵扣,全額計入相關費用,管理費用——招待費或管理費用——福利費。
2、如果公司為小規模或購入食品用于招待或職工發放福利,那么按專票價稅合計入相關費用科目(管理費用-招待費或福利費),稅款不可抵扣。
會計分錄怎么做?
1、如果購買的食品是用于員工的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如果購買的食品是用于招待的
借:管理費用——招待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購買零食的專票可以抵扣嗎?
如果是計入福利費招待費的是不能抵扣的,因為零食也不屬于辦公產品,是屬于職工福利費,一般來說,零售的零食一般是不開專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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