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對于職工的社保費,是由個人以及企業共同來承擔,很多財會新手并不清楚個人承擔的社保費用計入到哪個科目里,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解答。
個人承擔社保費計入哪個科目?
根據會計準則,對于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應計入“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科目,單位承擔部分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科目。同理,對于個人承擔的住房公積金應計入“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科目,單位承擔部分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科目。
計提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單位承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研發支出
制造費用
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生育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
拓展資料:
五險一金中的五險是指企業按國家規定為單位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五險一金中的一金是指企業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繳納方式為單位和個人各承擔一部分。
計提及繳納五險一金的會計處理按照新會計準則“會計科目和賬務處理”對“應付職工薪酬”的規定: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
社保是社會保險的簡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一般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本人繳納。那么個人承擔的社保費需要計提嗎?怎么做賬?
個人部分社保是否要計提?
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5類,個人部分的社保需要計提。社會保險沒辦理之前不能計提,“五險一金”計提比例因各地政策不同有一定的區別,企業應按勞動保障部門規定比例繳納部分,可列入“管理費用”。
個人承擔的社保費怎么做賬?
1、計提分錄
借:管理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生產成本——人工費
制造費用——人工費
在建工程——工資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發放工資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五險一金
應交稅費-代扣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3、繳納社保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五險一金明細科目(單位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代保個人五險一金(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社保退回相關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單位社保費 借方紅字
貸: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社保費 貸方紅字
借: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社保費 借方紅字
借:銀行存款 借方藍字
有的單位直接寫以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收益
社保和五險一金有何區別?
1、概念的區別
社保是社會保險的簡稱,包括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五險一金是包括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
2、范圍不同
社保只包括養老保險、生育保險等5個險種,但五險一金還包含了住房公積金,也就是五險一金是包含社保的。
綜上所述,社保與五險一金的區別在于,少了一個五險一金。
社保卡的作用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可以查詢個人養老、生育、工傷、醫療和失業保險繳納情況;
2、辦理養老、生育、工傷、醫療和失業等社保事務;
3、到醫院就醫,藥店買藥;
4、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
一般來說,繳納社保是需要單位和個人共同交納的,那么在進行賬務處理時,就需要做兩個會計分錄,一個是公司繳納的部分,一個是個人承擔的部分,對于個人承擔的部分,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公司繳納社保個人承擔部分的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社保(單位負擔的)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社保(單位負擔的)
發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個人負擔)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負擔的)
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個人負擔的)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福利。
應付職工薪酬屬于負債類科目,主要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的借方登記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一般來說,企業應及時給員工代扣代繳社保費,社保一般是由公司承擔一部分,員工承擔一部分,對于公司承擔的社保費一般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相關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公司承擔個人社保部分的會計分錄
①按照工資處理:計提單位給個人承擔的社保: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②發放工資時扣繳個人負擔的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費
社保是什么?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了、暫時失去勞動崗位,喪失勞動能力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補償收入的一種社會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是由政府舉辦的,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損失的補償或固定的收入,社保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社會的穩定和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近日,重慶人社局等多地人社部門發布相關文章,明確社保“掛靠代繳”屬于違法行為,該行為實質是騙取參保資格,以此牟利。
社保掛靠代繳,違法!
所謂掛靠代繳社保,即參保人通過中介或其他途徑掛靠在與本人無真實勞動關系的單位名下參保。現實生活中,有些人沒上班,但是通過朋友或者親戚的公司掛靠社保,實際上雙方并未建立真實的勞動關系,該行為屬于騙保行為。根據《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規定,通過虛構個人信息、勞動關系,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可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虛構社會保險參保條件、違規補繳,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目前,多地人社部門已經公開發布消息,明確掛靠參保、虛構參保條件參保均涉嫌違法違規,正在整治。
“掛靠”社保需承擔哪些風險?
1、個人征信受影響
《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人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等手段違規參加社會保險、違規辦理社會保險、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嚴重失信行為,縣級以上地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其列入社會保險嚴重失信人名單。
2、參保繳費無保障
找公司“掛靠”,自己要多交一份“掛靠費”(美其名日“服務費”)。由于和“掛靠”公司并不存在事實的勞動關系,不僅享受不了工資、福利等待遇,如果真出事,《勞動法》也保護不了你。
3、“掛靠公司”不靠譜
一些公司打著社保“掛靠”的幌子實施詐騙行為,收錢后出具假的社保繳費憑據,實際并沒有辦理社保。有的公司會先交幾個月社保費獲取信任,最后卷款跑路,盲目地信任這些公司給你畫的“大餅”,小心人財兩空!
提供掛靠服務要承擔哪些后果?
1、法律風險
企業通過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虛構勞動關系等手段虛構參保條件、違規補繳騙取社會保險待遇,將面臨被行政處罰的法律風險。情節嚴重的,還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信用危機
企業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違規參加社會保險,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有關部門可以將其行為記入社會信用信息專用系統,也就是說,企業會被列入社會保險嚴重失信人名單。
3、經濟損失
以為收了“服務費”就是穩賺不賠?用人單位以掛靠名義實施詐騙,存在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法律風險!同時,員工因掛靠社保而無法享受的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保險待遇,也要由用人單位承擔。
如何正確繳納社會保險?
沒有工作單位又想繳納社保,別去相信“社保掛靠”靈活就業人員也能自己繳納社保!
以重慶為例:
按規定,年滿16周歲以上、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意愿且具繳費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都可自愿以個人身份申請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辦理方式一:線上辦理
登錄“重慶人社”APP后,點擊首頁主題服務中的“社會保險”欄目,即可找到“個人身份職工養老新參保”或“個人身份職工養老續保”圖標,按照個人不同參保情況,點擊進入各欄目即可按照頁面提示辦理。
辦理方式二:線下辦理
1、市內戶籍人員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到戶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2、市外戶籍人員可持有效身份證件、《重慶市居住證》到居住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3、港澳臺居民可持我市核發的《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到居住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注意事項:
1、無重慶市社會保險參保記錄的人員,請辦理“個人身份職工養老新參保”業務;
2、曾參加過重慶市社會保險的人員,請辦理“個人身份職工養老續保”業務。
內容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會計網整理發布。
通常情況下,企業為員工購買的“五險一金”,其中醫保、社保、住房公積金,除了企業員工個人也需要承擔部分費用的。很多人不清楚個人所承擔的費用如何進行納稅,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吧。
問:每年交給醫保中心的大病醫療保險,其中個人承擔部分可否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扣除?
答:1、《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第9條規定,企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按照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目前允許在個人所得稅收入中扣除的保險僅限于上述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對于其他的保險一律不得從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第二條規定,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準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所以,企業應參照上述規定,能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的住房公積金應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以內的實際繳存額度,且基數不能超過當地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對于問題所述情形,雖然額度未超,但比例超過12%,對于超過部分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每個人在工作階段都需要繳納的稅款,企業與個人共同承擔,對于個人承擔的部分,相關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個人所得稅個人承擔部分的會計分錄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應付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2、實際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3、根據月末賬上實際應交個人所得稅情況申報納稅,上交給稅務機關后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個人所得稅是由工作單位代扣代繳,即在發放工資時單位已經扣繳完畢,因此不是計提。
個人所得稅由企業承擔部分的會計分錄
1、計提應承擔的個人所得稅(根據員工的崗位計入不同的借方科目)
借: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實際交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個人所得稅是什么?
1、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2、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五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個人社保繳納在小型公司是常見的,在進行繳納時,職工都是按照比例自己繳納相應的費用,對于個人社保繳納業務,財務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個人社保繳納的會計分錄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計入公司)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要從工資中扣回)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計入公司)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計入公司)
從工資中扣回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要從工資中扣回)
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應付職工薪酬的相關知識
職工薪酬包括有短期薪酬、辭退福利、離職后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應付職工薪酬屬于負債類科目,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貸方登記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借方登記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期末貸方余額,反映的是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主要是核算企業依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應付職工薪酬應當按照工資、獎金、職工福利、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現在社保政策的不斷完善,也給繳納社保的員工多了很多的保障,但是老板更關心的是,公司為員工承擔的那部分社保,可不可以稅前扣除,接下來就說說這個問題,和會計網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社保計提時候的會計處理
1、工資分配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下個月發放工資的時候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員工個人承擔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繳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5、上交個人所得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二)公司承擔員工的社保部分可以稅前扣除嗎?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法實施條例第35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的主管部門或者是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內的標準為員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等基本的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簡單來說,就是公司幫員工交的基本的五險一金)是可以稅前扣除的,但是要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以內,每個省市的標準是不一樣的。
在這里還需要注意的是,社會保險費和公積金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但是不能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這是要特別注意的事項。
公司職工社保由企業代為扣繳,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計提個人部分的社保,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計提社保個人部分如何做會計分錄?
計提社保個人負擔的部分,在計提的工資分錄里面體現,賬務處理是:
借:管理費用
制造費用
銷售費用等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繳納的時候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其他應收款(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從個人工資扣除個人負擔部分的時候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個人負擔部分)
計提發放工資的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生產車間生產工人薪酬)
制造費用(生產車間管理人員薪酬)
管理費用(行政人員薪酬)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
實際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什么內容?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以下內容:
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2、職工福利費;
3、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4、住房公積金;
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6、非貨幣性福利;
7、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8、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社保是一種繳費性社會保障,主要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后,才能享受社保待遇。計提單位和個人社保時,可以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計提單位和個人社保賬務處理
1、計提工資及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等(根據員工社保費歸屬部門計入對應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發放工資時代扣員工個人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銀行存款
3、繳納員工社保時:
借: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社保
貸:銀行存款
社保的作用是什么?
1、保障社會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第一是社會保險制度作為需求管理的一個重要工具來發揮作用,從而對經濟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進經濟的持續繁榮;第三是社保成為企業招攬人才的基本條件。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是指企業給予職工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包括發放外購商品或自產產品;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現在自己買房的壓力最小的方式就是用公積金來買了,那么在公司給員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這項里,應該怎么做會計處理呢?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呢?和會計網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個人公積金相關的會計分錄
1、公積金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公司承擔部分)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員工個人承擔)
3、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公積金(公司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代扣代繳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單位負擔的部分和個人負擔的部分是一樣的,各個地方的提取的比例是不一樣的。
(二)住房公積金知識科普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臺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后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以上就是有關住房公積金的會計分錄,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繳納社保費時,單位部分,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科目,個人部分,應計入其他應收款——社保費科目,相關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單位和個人社保如何做賬?
1、計提社保費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等(根據員工部門計入對應的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單位部分)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
3、最后繳納社保費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的核算內容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應付職工薪酬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應付職工薪酬屬于負債類科目,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借方登記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貸方登記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很多求職者在選擇公司時,都相對重視社保問題,目前很多公司都會幫員工交社保,當員工離職,社保費由公司承擔時,它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員工離職社保費公司承擔的會計分錄
假設員工離職后如果公司還繼續為其繳納社保的話,計提時公司和個人繳納部分都應該記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收到離職人員交回社保款后再對其他應收款進行沖銷。
計提社保款項時:
借:其他應收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庫存現金或者銀行存款
收回社保款時: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指的是,企業除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和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款和暫付款項。包括應收的各種賠款和罰款,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
應付職工薪酬指的是,企業為獲取職工提供的服務或是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主要包括有:辭退福利、短期薪酬、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和離職后福利。
庫存現金指的是,存放在企業財會部門、由出納人員經管的貨幣。庫存現金是公司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企業應該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正確進行現金收支的核算,監督現金使用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社保一般按照工資的一定比例計提繳納,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對于公司全額承擔員工的社保費用,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公司全額承擔社保的賬務處理
計提如下:
借:管理費用(或其他成本費用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付款——個人負擔社保公積金
計提公司負擔社保:
借:管理費用(或其他成本費用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支付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負擔社保公積金
繳納個稅時: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五險一金的會計分錄
計提如下:
借: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發工資扣取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繳納五險一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企業代扣代繳員工的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在發放員工工資時進行扣繳,那么企業在處理員工個稅和社保時需要怎么做會計分錄呢?
1、計提工資
借:成本費用/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
借:成本費用/管理費用——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代扣員工個稅和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付款- 社保
4、繳納個稅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5、繳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其他應付款- 社保
貸:銀行存款
6、實際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7、根據企業月末賬上實際應交個人所得稅發展情況以及申報納稅,上交給稅務管理機關后
借: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說到工資問題,可能大家就都來勁了,每個月的發薪日是員工們翹首以盼的日子,那么在發工資之前,會計還要做相關的計提,工資計提的時候,要不要計提員工個人社保部分呢?和會計網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首先我們先來看看計提工資的時候,怎么做會計分錄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企業承擔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
3、次月發放工資的時候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承擔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繳納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公司+個人)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5、繳納員工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大家發現以上的計提分錄是不包括個人社保部分的,其實在社保沒有辦理之前,是不能計提的,員工承擔的社保費用是從工資直接扣除的,公司是代扣后支付給社保機構,社保的計提比例,每個地方是不一樣的,這一點大家要注意。
以上就是有關社保費用的計提問題,那么,上月交的社保費下月收到發票如何做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