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公司都會給正式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繳納時可以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公司替員工繳納保險的會計分錄
1、工資計提時:
借:生產成本(生產工人薪酬)
制造費用(生產管理人員薪酬)
管理費用(行政人員薪酬)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薪酬)
研發支出(從事研發人員的薪酬)
在建工程(從事工程建設人員的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實際發放給員工的)
3、社保費、住房公積金:
(1)先提企業部分到應付職工薪酬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單位負擔部分)
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單位負擔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單位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單位負擔部分)
(2)繳納時:
借:應付工資薪酬——社保費(單位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3)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為員工代扣代繳保險費,可以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繳納員工保險時,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繳納員工保險的會計分錄
1、工資計提時:
借:生產成本(一線工人薪酬)
制造費用(生產管理人員薪酬)
管理費用(行政人員薪酬)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薪酬)
研發支出(從事研發人員的薪酬)
在建工程(從事工程建設人員的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工資薪酬--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養老,醫療。失業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實際發放給員工的)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公司為員工購買的人身意外保險,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時,可作為員工福利性開支處理,具體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來跟著會計網一起了解吧。
員工意外保險分錄
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團體意外險應作為員工福利性開支,詳細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支付職工保險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應付職工薪酬:指的是企業按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屬于負債類科目,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員工福利費是什么?
根據《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有關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主要有:
(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二)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三)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于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為了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公司一般會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福利,比如為員工購買社保。購買社保時,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公司為員工購買保險會計分錄
以管理人員的養老保險為例(按受益情況確定,如果是銷售人員就計入銷售費用)
計提: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從工資中代扣個人負擔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繳納: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養老保險(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社保減免退回的賬務處理
已繳納,收到退回保費時
借:管理費用等—養老保險(企業負擔部分)(紅字)
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個人負擔部分)(紅字)
貸:銀行存款(紅字)
沒有繳納,減免部分可以不做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社保和五險一金有哪些區別?
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而五險一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企業為員工購買的意外保險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核算,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應付給職工的各種形式的薪酬,有關會計分錄是什么?
為員工購買意外保險的會計分錄
1、根據財政部《關于企業為職工購買保險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團體意外險應作為福利性開支,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貸:銀行存款
其他保險類型及會計分錄
給員工交納保險分為:基本社保和商業保險兩種類型。
(1)基本社保,會計處理上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設置對應社保明細科目歸集公司和員工負擔的計提、代扣和繳納進行核算處理。
(2)商業保險,會計處理上則按職工福利在應付職工薪酬下的員工福利明細科目歸集核算。
2、如果是全額為員工買的商業意外險,應當計入福利費,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1)計提時: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制造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2)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3、如果是為公司財產買的保險,應當計入管理費用,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如果是企業為員工購買的社會保險,分錄如下:
公司計提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單位社保(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相關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公司部分)
公司支付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公司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公司發放工資代扣社保個人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員工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
員工意外傷害保險能否抵扣?會計分錄怎么做?這是會計工作中的一些常見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應當作為福利性開支。本文就針對員工意外傷害保險抵扣及會計分錄的相關問題做一個相關介紹,來一起了解下吧!
員工意外傷害保險是否可以抵扣?
答:員工意外傷害保險是否可以抵扣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1、按照相關規定可得,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允許扣除。
2、企業為高危作業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或個人意外傷害險,以及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但為其他職工購買的意外傷害險、意外醫療險及意外門診險,不能稅前扣除。
3、按照有關規定,為從事高危工種職工投保的工傷保險和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
員工意外傷害保險的會計分錄
1、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團體意外險應當作為福利性開支,其會計分錄具體如下: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貸:銀行存款
2、公司全額為員工買的商業意外險,可以計入福利費,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時: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制造費用(具體看員工在什么部門)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現金/銀行存款
3、為公司財產買的保險應當計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
貸:現金/銀行存款
意外傷害保險是什么?
答:意外傷害保險指的是投保人向保險人繳納一定的保險費,保險人若是在保險期內遭受到意外傷害且以此作為直接原因或者近因的,在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的一定時期內造成的死亡、殘廢、支出醫療費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那么保險人應當給付被保險人或者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險金。
以上就是關于員工意外傷害保險抵扣及會計分錄相關問題的全部介紹,會計網后續也會更新更多有關員工意外傷害保險的內容,請大家持續關注!
單位給員工交保險費是在企業日常經營、運作期間經常出現的一項業務,一般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核算。那么單位交保險費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
單位給員工交的保險費會計分錄
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繳納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概念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費用、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以及行政管理部門負擔的工會經費、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包括行政管理部門職工薪酬、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和差旅費等)、訴訟費、聘請中介機構費、技術轉讓費、董事會費(包括董事會成員津貼、會議費和差旅費等)、咨詢費(含顧問費)、業務招待費、研究費用等。
行政管理部門和企業生產車間(部門)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后續支出,也通過管理費用進行會計核算。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員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傷害時獲得國家和社會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員工工傷保險怎么做賬?就該問題,本文將作詳細解答。
員工工傷保險的賬務處理
企業為職工上保險了,應做以下賬務處理:
1、發生工傷事故后,向職工墊付醫藥費,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藥費時,屬于全額賠付的,做以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3、不屬于全額賠付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企業沒為職工上保險,全額報銷工人藥費時,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工傷保險賠償范圍
工傷保險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用;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內工資為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停工留薪期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關系解除時,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職工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勞動能力鑒定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企業為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屬于職工薪酬范圍。賬務處理上,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
購買商業保險賬務處理
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保險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
應付職工薪酬屬于負債類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管理費用核算內容
核算內容:包括企業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綠化費、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費等。
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有一些公司的員工的工種比較特殊,公司就會給他們購買意外保險,那么公司購買意外保險時的會計分錄怎么做?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根據財政部《關于企業為職工購買保險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團體意外險應作為福利性開支。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貸:銀行存款
給員工交納保險,分為基本社保和商業保險,基本社保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設設置社保明細科目歸集公司負擔和員工負擔的計提、代扣和繳納核算處理;商業保險按職工福利在應付職工薪酬下的員工福利明細科目歸集核算。
符合意外保險賠款有哪些條件呢?
外來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險人身體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車禍、被歹徒襲擊、溺水、食物中毒等;突發的,指在瞬間造成的事故,沒有較長的過程,如落水、觸電、跌落等。而職業病是由于傷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預見和預防的,故不屬于意外事故;意外發生的,指被保險人未預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飛機墜毀等,另有一些事故雖然可以預見或避免,但由于無法抗拒或履行職責不得回避,也應列入"意外"范圍,如輪船著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見義勇為與歹徒搏斗而負傷等;非疾病的,疾病所致傷害,雖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預料的,但它是人體自身產生的結果,不屬于意外事故;身體受到傷害,意外傷害的對象必須是被保險人的身體所屬部位,且傷害事實成立(如:雖觸電但未傷及身體,則屬傷害事實不成立)。
以上就是有關意外保險購買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的會計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保險有很多種類,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意外保險,車險等,那么企業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該如何做賬務處理?
購買商業保險賬務處理
若企業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屬于法定可稅前列支項目,會計分錄為:
借:生產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若企業為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法定不可扣除項目,會計入賬可以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并入員工個人工資收入,此時需要納入員工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代付商業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等
第二種是企業負擔這筆費用,這種情況下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要納稅調整,會計分錄為: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等
什么是生產成本?
生產成本亦稱制造成本,是指生產活動的成本,即企業為生產產品而發生的成本。生產成本是生產過程中各種資源利用情況的貨幣表示,是衡量企業技術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包括直接材料費、直接工資、其他直接費用以及分配轉入的間接費用。
貸方登記轉入“庫存商品”賬戶的完工產品的制造成本。
期末借方余額表示生產過程尚未完工產品的成本,即期末在產品成本。該賬戶的明細分類賬應按產品品種分別設置
本期發生的生產費用加上期初在產品成本,減去期末在產品成本,便能計算出本期完工產品成本。
期初在產品成本+本期發生生產費用=本期完工產品成本+期末在產品成本
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是怎么入賬的?會計分錄怎么做?商業保險是一種經營行為,以平等自愿為原則建立保險關系。接下來,就跟著會計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是怎么入賬的?
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是怎么入賬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由《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相關規定可得:
除了企業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及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之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所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如果公司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屬于法定可稅前列支項目,其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生產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如果公司為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法定不可扣除項目,那么會計入賬分兩種情況:
1、并入員工個人工資收入的時候,應當納入員工工資薪金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代付商業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等
2、企業負擔這筆費用的情況下,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應當進行納稅調整。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生產成本/制作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等
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有什么區別?
區別1:商業保險屬于一種經營行為,保險經營者的目的是追求利潤,獨立核算、自主經營及自負盈虧。而社會保險屬于一種國家社會保障制度,其目的是為了給人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證,后盾是國家財政支持。
區別2:商業保險體現了平等自愿的原則,投保人對“是否建立保險關系”完全可以自主決定。但是社會保險有著強制性,也就是說只要公民或者勞動者是符合法定條件的,其無論是繳納保險費用還是接受相應保障,都是按照國家立法直接規定來進行的。好消息!符合條件的員工可免交社保了
前幾天,會計網收到了一名粉絲的問題,稱其公司是一家醫療機構,雇用多名的外籍醫生,并且也為他們購買了國外的醫療保險,對此,面對這種情況她并不知道該如何繳稅,下面我們來看看吧。
問:我單位是一家盈利性的醫療機構,雇用的醫生多數為外籍人士。為了給他們也提供醫療保障,我單位為這些外籍人員繳納了美國的一種醫療保險——AETNA保險,并將該保險費用并入了工資總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請問對于此項費用我單位是否需要代扣代繳5%的營業稅和10%的企業所得稅?
答:一、營業稅《營業稅暫行條例》第9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條例第9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因此,對于企業付給境外企業(個人)的勞務費,無論其勞務發生地在境內還是在境外均應視為境外企業(個人)為境內企業提供的勞務,而根據新營業稅條例中的上述規定,接受勞務的單位在境內,均屬于上述應征營業稅范圍。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第9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根據問題所述,AETNA(美國安泰保險金融集團)所從事的保險業屬于我國營業稅征收范圍,對于企業所繳納的該項費用,可以視為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個人在境內,因而應扣繳其營業稅。
二、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二)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對于問題所述的情況,企業直接將此款項匯給境外的AETNA,而該公司如果也未在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則對于境外保險公司其所提供的勞務確實發生在境外,則不屬于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對于非居民企業應僅就其來源于境內所得征收企業所得稅,境內企業也無需為其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現在很多福利好的公司除了為員工購買社保以外,還會給員工購買商業保險,那么購買商業保險的會計分錄怎么做?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的錢做賬時進“管理費用——保險費”科目。
借:管理費用---保險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也可以按照員工的崗位,把這些商業險計入生產成本、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在建工程等科目。二級科目計入保險費。
其實對于企業為職工購買的商業保險,按目的不同,其會計處理是不同的:
作為職工獎勵的
借:應付工資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作為職工福利的
借:應付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什么是商業保險?
商業保險是指通過訂立保險合同運營,以營利為目的的保險形式,由專門的保險企業經營。商業保險關系是由當事人自愿締結的合同關系,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達到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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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際工作中,偶爾會出現多扣或者是少扣工資的問題,可能會計已經很小心了,但是還是在某些時候會出錯,那么這時候,扣多了員工失業保險,應該怎么做會計處理呢?和會計網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多扣了員工的失業保險,那么就要退回給員工,會計處理是:
(一)失業保險多扣,做退回處理
1、紅沖多計提的那部分金額
借:管理費用——工資(紅字)
貸:應付職工薪酬(紅字)
2、紅沖多扣的失業保險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紅字)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紅字)
3、退回多扣的金額給員工時
借:其他應收款——社保
貸:銀行存款
(二)有關社保的會計分錄
1、繳納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2、社保退回時
借:銀行存款
貸:管理費用
這部分和上面那部分做沖銷就行了,或者直接紅字負數也可以
3、退回的社保費還分兩種情況
3.1、一種是退回的企業繳納的社保金
借:銀行存款
貸:管理費用
如果是上年度的話,應該這么做
借:利潤分配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2、如果退回的是個人的社保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繳納的社保金
以上就是有關社保金的一些會計處理方法和一些不同的情況,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那么,公司幫人代繳社保會有什么風險?你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