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的條款有轉換價格、轉換比例、轉換期限、贖回條款、回售條款、強制性轉換條款。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
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具有什么特點?
可轉換債券具有的特點是債權性、股權性、可轉換性。債權性是指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股權性
其中股權性是指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后,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什么是轉換比例?
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用公式表示為轉換比例=可轉換債券面值╱轉換價格。轉換價格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價格。用公式表示為轉換價格=可轉換債券面值╱轉換比例。
什么是轉換期限?
轉換期限是指可轉換證券的轉換期限可以與債券的期限相同。但大多數情況下,發行人都規定某一具體期限,在有效期內允許可轉換債券持有者按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成發行人的普通股票。
人身保險合同的特殊條款包括遲交寬限條款、中止、復效條款、不喪失價值條款、危機四伏的被保險人。
一、遲交寬限條款
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3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被保險人在寬限期內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但可以扣減欠交的保險費。
二、中止、復效條款
由于人壽保險的保險費不得用訴訟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在保險費交納的寬限期滿后,如果投保人仍未交納應付的保險費,為維護保險人的正當權益,《保險法》作出了保險合同效力中止的規定,自中止之日起2年內,經保險人與投保人協商并達成協議,在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后,合同效力還可以恢復。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2年雙方未達成協議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三、不喪失價值條款
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四、危機四伏的被保險人
1.受益人搞事情
如果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只是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并不能免除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2.投保人搞事情
即使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保險人雖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若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就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其他權利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3.被保險人搞事情
因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導致其傷殘或者死亡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4. 被保險人自殺
(1)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2年內,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2)如果保險合同成立或者復效2年后,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應按合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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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講師資歷
①CPA、ACCA、CPA Australia持證人;上海財經大學管理學(會計學)博士;
②四大會計師事務所財務內訓指定講師、某985名校MBA講師,編著《CPA知識點全解及真題模擬》(“大藍本”)、《CPA高頻高分主觀題》、《CPA押題密卷及贏考手冊》等教輔。
2、授課風格
①擅長解析復雜公式的推導邏輯,通俗化解讀拗口理論,主張充分研讀歷年真題、舉一反三,精準擊破考試難點。
②講解深入淺出、重點非常突出,對備考非常有利,能將時間集中在值得關注的點上。
③教學方式能將復雜問題簡單化,用邏輯分析攻克公式,將死記硬背變成了理解萬歲。
二、cpa考試幾門幾年過?
cpa考試分為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其中專業階段6科考試要求考生連續的5年內考過,綜合階段1科考試不限通關時間。具體如下:
1、專業階段
(1)考試科目:《會計》、《稅法》、《公司戰略及風險管理》、《審計》、《經濟法》、《財務成本管理》。
(2)通關時限:各科的考試合格成績在連續的5年時間內有效,考生需在連續的5年內通關。
2、綜合階段
(1)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2)通關時限:綜合階段考試合格成績不設有效期,考生可以專業階段考試通關后的任意一年報考。
三、cpa各科考試成績多少分及格?
60分及以上及格!cpa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各科考試滿分都是100分,單科考試及格分數線統一劃定在60分。具體如下表所示:
科目 | 合格線 | 滿分 |
會計、審計、稅法、經濟法、財管、戰略 | 60分 | 100分 |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一) | 兩科一共60分 | 100分 |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二) |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cpa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失業金大家可能都不太熟悉,失業保險應不陌生吧,失業保險就是我們五險中的一險,那么失業金的領取有條件和時間的限制嗎?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失業金的領取條件是什么?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注意: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金可以領取多久?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和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不滿一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滿一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4個月,以后每增加一年可增2個月,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如果是主動辭職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一般來說,只要能提供一個證明非本人意愿中斷,比如與單位協商出具一份勞動合同證明,證明勞動合同已經到期,單位不愿再續約。社保機構也不會去核查資料的真實與否,這樣就能在失業期間領取失業保險,單位也沒什么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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