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大家可能都不太熟悉,失業保險應不陌生吧,失業保險就是我們五險中的一險,那么失業金的領取有條件和時間的限制嗎?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失業金的領取條件是什么?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注意: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金可以領取多久?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和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不滿一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滿一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4個月,以后每增加一年可增2個月,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如果是主動辭職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一般來說,只要能提供一個證明非本人意愿中斷,比如與單位協商出具一份勞動合同證明,證明勞動合同已經到期,單位不愿再續約。社保機構也不會去核查資料的真實與否,這樣就能在失業期間領取失業保險,單位也沒什么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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