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入資金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拆入資金”會計科目。拆入資金是負債類科目,表示借減貸增,按照拆入資金的金融機構進行明細核算。到了期末,出現貸方余額,則表示企業尚未歸還的拆入資金余額。
拆入資金的含義
拆入資金是指在同業市場中,某一金融機構向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資金,是貸款尤其是短期貸款的來源,其無效的處理方式是返還因拆入取得的財產,若不能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對方,存在過錯的,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而且其約定利息最高限度是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
拆入資金核算什么內容
1、拆入資金科目核算企業(金融)從境內、境外金融機構拆入的款項。
2、拆入資金科目可按拆入資金的金融機構進行明細核算。
拆入資金會計分錄怎么做
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拆入資金做相反的會計分錄。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計算確定的拆入資金的利息費用,借記“利息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1、拆借資金拆出時的會計分錄
拆出行應當以拆入行的借據為依據,向人民銀行提交進賬單及轉賬支票,并編制特種轉賬借、貸方傳票各一聯予以轉賬。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拆出資金——某某銀行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拆入行根據進賬單回單聯,編制以上會計分錄: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貸:拆入資金——某某銀行
2、拆借資金歸還的會計分錄
對于拆入行歸還借款的業務,編制分錄如下:
借:拆入資金——某某銀行
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對于拆出行的分錄編制: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貸:拆出資金——某某銀行
利息收入——金融企業往來收入
CMA,即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隨著管理會計領域的發展,近年來CMA吸引了國內考生陸續進行報名,為了讓考生快速通過考試,會計網總結了關于公司剝離的知識點,接下來就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CMA知識點之公司剝離
1、主要的剝離方法
(1)股權切離:一般是將完全由母公司所有的附屬子公司進行部分或全部地IPO(首次公開發行,涉及現金流),新公司股票成為具有分紅權、投票權和清算權等的普通股票,并且新公司股票獨立地代表新公司資產所有權。
(2)分拆:實施后另產生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在公司分拆后產生的新的普通股票擁有新的公司資產,代表新的公司。但是公司分拆是將新股票按比例分配給母公司原股東,因此不涉及現金流,這一點不同于股權切離。
(3)完全析產分股:指將單一公司拆分為兩家或更多家公司獨立運行的公司。原公司股東持有的股票按比例換成每家新公司的股票。原公司被拆分成幾家新公司之后,原公司不復存在。(政府反壟斷或戰略需要)。
公司剝離的經典例題
2、Clover公司最近通過向公眾投資者出售股票的方式出售了該企業的一個分部。這種出售資產的方式是:
A.分拆
B.股權切離
C.杠桿收購
D.清盤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股權切離的定義:將完全由母公司所有的附屬子公司進行部分或全部地IPO(首次公開發行)。
3、一家公司將其一個分部的所有權轉移給公司的現有股東,股東獲得的新股票代表著該分部獨立的所有權。這個過程指的是
A.清盤
B.分拆
C.杠桿收購
D.管理層收購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根據定義:公司分拆是將新股票按比例分配給母公司原股東,因此不涉及現金流,這一點不同于股權切離。
企業收購與兼并的戰略目的不外乎做大、做強、做專。思想決定行為,行為決定結果。有什么樣的思想,就有什么樣的結果。不論收購兼并是哪種目的,企業都必須十分清楚,因此要求企業在并購前要非常清楚一種結構化的層次戰略體系。一個戰略清晰,目標層次感清晰的并購,其成功的可能性會大的多。但是收購兼并到底能不能為股東創造價值?這是大家非常關心的議題。收購兼并本身是一個過程,是持續的,從決定為什么兼并收購,目的到底是什么,戰略到底是什么,選擇收購兼并的對象,到執行交易,做盡職調查,估價,到最后的整合,都至關重要的決定著一個企業收購與兼并是否成功。
本課程包括了國內外企業并購實踐中的一系列典型案例,這些案例發生在不同的經濟背景下和不同的行業中。在展示這些案例的過程中,提出一些值得關注和思考的問題,以使學員對企業并購的理論知識和操作技巧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認識。值得一提的是本課程引入了并購領域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案例,不僅從金融的角度出發分析和解釋了這些交易,還考慮了經濟、法律、稅收的監管等其他因素。講師用專業性和國際性的眼光分析并購的動機,并且提供了實施或防御敵意收購的攻防策略,并從管理層和股東的不同角度出發解釋這些方法,從財富變化的角度強調不同的策略對于股東的影響。
您不得不參加的課程:
1、確保并購戰略目標的實現
2、深入剖析并購一系列熱點話題
3、了解我國企業戰略并購的障礙
4、了解收購兼并中會涉及到的法律法規
5、控制在收購兼并過程中的風險
6、理解兼并后隱含的種種危機和風險
1、如何通過產生協作效應的機構重組來實現并購的戰略
2、如何通過產生協作效應的機構重組來實現并購的戰略
3、并購前期戰略規劃
4、尋求中國市場的全球戰略合作伙伴
5、并購后整合策略與規劃,變革管理,溝通策略
6、解決經理人控股權收益的補償問題
1、企業投資人
2、董事長、總裁、總經理、副總經理等公司管理層
3、財務總監、投資總監
4、財務經理、投資經理、資金經理及其相關部門人員
5、金融機構
1、企業發展戰略與并購策略 | 2、戰咯并購與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塑造 |
穩定發展戰略 | ●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的內涵 |
3、戰略并購的決策過程 | 4、兼并收購及并購中的資產重組與股權置換 |
●戰略并購決策特點 | 兼并收購的模式分類 |
5、企業戰略并購中目標企業價值評估方法 | 6、經理人控制權收益補償問題 |
財務分析 | 國外對未來控制權損失補償的做法 |
7、管理層收購MBO | 8、戰略并購事后協同效應的檢驗- -以我國上市公司戰略并購為例 |
管理層收購MBO的發展 | 管理協同效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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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A考試內容涉及許多方面和領域。考生越早進入備考階段,學習時間就越充足。總預算的內容需要花時間記憶,會計網整理了公司重組的相關知識點給大家參考。
CMA知識點之公司重組
1、并購:
兼并(merger):是一種商業聯合,即兼并公司吸收另外一家公司,被兼并的公司在兼并后不再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存在。
合并:是指聯合兩家或更多家公司,合并后只有一家公司在法律意義上繼續存在,繼續存在的公司仍沿用原來的名稱。在合并后,并購公司被兼并為一家全新的公司,合并方喪失其獨立的法律主體地位。
收購:是指購買另外一家公司全部資產,或購買被并方公司(目標公司)流通在外的、具有選舉權的證券一家公司購買目標公司的股權,欲控制目標公司而采取的行動。
杠桿收購(LBO):是一種兼并方式,在杠桿收購中,被兼并公司的買家其收購款項中的大部分來自借款,并使用被收購的資產作為借款的擔保。
2、剝離:
分拆:是指母公司將其在子公司中所擁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給母公司的現有股東。
股權分割(又稱分拆上市或部分分拆):是指母公司將資產的一部分轉移到新設立的公司,再將子公司股權對外出售,在不喪失控制權的情況下給母公司帶來現金收入的方法。
完全析產分股:是指將單一公司拆分成兩家或更多家獨立運行的公司。原公司股東持有的股票按比例換成每家新公司的股票。
追蹤股:是由母公司發行的專門跟蹤某一特定戰略業務部門(SBU)的經營業績的普通股。
3、公司實施并購的原因可能是:
(1)獲得另一家公司的資產、技能或技術;
(2)實現規模經濟;
(3)獲得資源,如,通過銷售團隊、設施和渠道的整合;
(4)獲得分銷渠道或產品、服務上的全球擴張;
(5)獲得客戶;
(6)提高增長速度;
(7)提供多元化的產品和服務,實現多樣化經營;
(8)利用標的公司可結轉以后年度彌補的經營虧損來抵稅。
要約收購以上市公司全部依法發行的股份為標的,是一種特殊的證券交易行為,主要包括什么內容?
要約收購的內容
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的公司發出收購的公告,待被收購上市公司確認后,方可實行收購行為。這是各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收購形式,通過公開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要約收購是一種特殊的證券交易行為,其標的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發行的股份。
1.要約收購的價格。主要有自由定價主義和價格法定主義兩種方式。價格條款是收購要約的重要內容,各國對此都非常重視。
2.收購要約的支付方式。《證券法》未對收購要約的支付方式進行規定,《收購辦法》第36條原則認可了收購人可以采用現金、證券、現金與證券相結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購上市公司的價款;但《收購辦法》第27條特別規定,收購人為終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發出全面要約的,或者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但未取得豁免而發出全面要約的,應當以現金支付收購價款;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證券支付收購價款的,應當同時提供現金方式供被收購公司股東選擇。
3.收購要約的期限。《證券法》第90條第2款和《收購辦法》第37條規定,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過60日,但是出現競爭要約的除外。
4.收購要約的變更和撤銷。要約一經發出即對要約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購要約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購過程的復雜性,出現特定情勢也應給予收購人改變意思表示的可能,但這僅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規定。如我國《證券法》第91條規定,在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收購人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約。收購人需要變更收購要約的,必須事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證券交易所提出報告,經批準后,予以公告。
要約收購報告書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收購人的名稱、住所;
2.收購人關于收購的決定;
3.被收購的上市公司名稱;
4.收購目的;
5.收購股份的詳細名稱和預定收購的股份數額;
6.收購的期限、收購的價格;
7.收購所需的資金額及資金保證;
8.報送要約收購報告書時,所持有被收購公司股份數占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比例;
9.收購完成后的后續計劃;
10.中國證監會要求載明的其他事項。
要約收購和協議收購有哪些區別?
1.交易場地不同
要約收購只能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進行,而協議收購則可以在證券交易所場外通過協議轉讓股份的方式進行;
2.股份限制不同
要約收購在收購人持有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達到30%時,若繼續收購,須向被收購公司的全體股東發出收購要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達到90%以上時,收購人負有強制性要約收購的義務。而協議收購的實施對持有股份的比例無限制;
3.收購態度不同
協議收購是收購者與目標公司的控股股東或大股東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訂立合同收購股份以實現公司控制權的轉移,所以協議收購通常表現為善意的;要約收購的對象則是目標公司全體股東持有的股份,不需要征得目標公司的同意,因此要約收購又稱敵意收購。
要約收購的特點有哪些?
要約收購其最大的特點是在所有股東平等獲取信息的基礎上由股東自主作出選擇,因此被視為完全市場化的規范的收購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種內幕交易,保障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要約收購包含部分自愿要約與全面強制要約兩種要約類型。部分自愿要約,是指收購者依據目標公司總股本確定預計收購的股份比例,在該比例范圍內向目標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預受要約的數量超過收購人要約收購的數量時,收購人應當按照同等比例收購預受要約的股份。
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可能會遇到回收廢料拆件的情況,拆件后重新入庫時可以計入原材料等科目核算,會計人員應如何編制具體的會計分錄?
拆件廢料重新入庫的會計分錄
廢料入庫,然后原材料增加,需要沖減成本。會計處理是:
借:原材料——廢料
貸:生產成本
若廢料進行出售,就需要計提其他業務收入,收入增加就需要繳納相關的稅費。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其它業務收入
結轉廢料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原材料——廢料
什么是原材料?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經過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并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于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原材料具體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原材料的日常收發及結存可以采用實際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計劃成本核算。
其他業務收入是什么?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所有通過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入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資及包裝物銷售、無形資產轉讓、固定資產出租、包裝物出租、運輸、廢舊物資出售收入等。
在西方世界經歷的5次并購浪潮中,杠桿收購(Leveraged Buy-Outs,簡稱LBO)主導了20世紀80年代的第4次并購浪潮。而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和完善,從今年PAG與紅孩子的中國杠桿收購第一案到如今的大連萬達100%利用外來資金收購AMC,杠桿收購也逐漸成為了中國企業所熟悉并在收購兼并中非常常用的一種手段。企業可以利用自身的信譽取得貸款,快速實現擴張,完成自己的戰略目標。
但中國企業通常青睞激進的財務風格,在中國經濟迅猛發展的前提下,利用高杠桿、激進財務的企業若能準確抓住市場機遇,常能力撥千鈞,取得異乎尋常的回報,獲得跨越式的發展。然而一些企業家在嘗到“多快好省”的發展模式之后,通常會神經麻痹、信心爆棚,不顧環境變化仍沉醉于先前的模式中。
如今宏觀環境變化萬千,金融市場風云莫測,競爭格局仍不確定,我們在本課程中教會企業如何正確審視并合理運用杠桿收購與結構融資這一手段,在企業收購兼并環節中實現風險、成本最小化,融資方式多元化,以完成企業的價值最大化目標。
了解中國的資本市場法律框架以及并購融資的相關規定
把握全球并購市場發展趨勢及中國特殊的市場現狀
學習杠桿收購,了解融資過程中的難點,并學會如何在企業實戰中進行運用
借鑒國內外經典的杠桿收購與結構融資案例,豐富企業融資經驗
企業負責戰略發展或投融資的高層管理者
CFO、財務總監等
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
金融機構從業人員
第1部并購市場與結構融資核心 | |
一、全球并購融資環境與發展歷程 | 二、結構融資分類與核心要素 |
-金融制度變遷與資本市場發展 -公司治理領域的深刻變革和金融資本主義的再生 -杠桿收購的應用發展 -管理層收購融資結構國際比較 | -從考慮報表結構出發的融資 -法律體制對結構融資的影響 -證券化與企業現金流分析 -結構融資中會計處理三大問題 -投資銀行業務在結構融資中的重要作用 |
三、杠桿收購的財富效應與運作關鍵 | |
-私募股權基金與杠桿收購 -杠桿收購的資本結構分析 -杠桿收購的模型設計與特色 -杠桿收購的機制與目標企業整改 案例分析: 案例1:全球并購市場發展與企業應對案例 案例2:美國經典杠桿收購案例 拓展應用: 練習1:如何設計杠桿收購流程 | |
第2部杠桿收購如何撬動財富 | |
四、杠桿收購的價值創造 | 五、杠桿收購的成敗分析與風險控制 |
-如何選擇目標公司-尋找公司價值 -目標公司的評估與定價 -杠桿收購的再融資 -杠桿收購聯盟與公司治理 | -杠桿收購的資產與現金要求 -協同效應與運營效率衍生 -金融手段與管理促進的目標 -外部因素對杠桿收購的核心影響與應對 -杠桿收購究竟撬動誰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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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國私募股權基金杠桿收購的實戰 | |
-中國實施杠桿收購的可行性分析 -中國杠桿收購的現存問題及對策建議 -外資參與我國境內杠桿收購的法律限制級對策 -中國體制下的杠桿收購融資結構圖 案例分析: 案例3:中國杠桿收購的現存問題及實戰對策 案例4:國內杠桿收購極端案例 拓展應用: 練習2:設計杠桿收購后的公司治理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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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A評審更強調的是廣度,而不是深度。許多考生,特別是那些專門從事財務管理的人,很容易輕視題目的難度。會計網整理了易錯點反收購的相關知識,希望更好地幫助考生通過考試。
CMA考點之反收購
1、預防接管策略(反收購措施):
(1)董事輪換條款,而不是同時選舉所有董事。
(2)“黃金降落傘”協議,指的是目標公司與其核心高管人員簽訂的協議,規定后者在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時將獲得巨額補償金。
(3)絕對多數條款(如80%),規定公司接管必須獲得絕對多數股東的同意。
(4)“毒丸”計劃,或“毒丸”證券,指的是敵意收購人獲取目標公司股份達到一定比例時,收購人持有的證券才具有價值。毒丸計劃的一個例子是在債券中設置”毒丸賣權”。毒丸賣權使得債券持有人能迫使目標公司贖回債券,從而使得潛在的接管不太具備吸引力。
(5)公平價格條款(又稱股東權利計劃)是指向股東發行的認股權證,當發生收購時,要求收購人對所有股東按市價收購目標公司股票。
(6)凍結條款,根據公平價格進行收購,該收購案一般要推遲2-5年才能最終執行。
(7)“白衣騎士”指的是目標公司面臨敵意收購時,邀請一家友好公司發出競爭要約,并促成友好公司的收購。
(8)“帕克門”戰略。作為反收購措施,帕克門戰略是指目標公司針鋒相對地向收購公司發起要約收購。
(9)公司股票退市或公司股票私人化或通過杠桿收購(LBO)。在杠桿收購中,目標公司管理層和/或員工以借款方式購買公司,防止收購方獲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
2、技術性償付能力不足:如果公司無力償付流動負債,即使公司的資產價值大于負債,公司實際上就面臨技術性償付能力不足(technically insolvent,又譯為技術性破產)。
3、法律意義上償付能力不足:如果公司的負債大于公司資產的價值,則公司在法律意義上已償付能力不足(legally insolvent)。
4、破產:是指法人和實體無力償還債權人的債務。公司申請破產可依據破產法案第11章或第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