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費是否計入辦公費是會計工作中的常見問題,企業處理糾紛事件時通常都會向律師咨詢意見,律師將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收取一定的費用。本文就針對律師費是否計入辦公費做一個相關介紹,來跟隨會計網一同了解下吧!
律師費可以計入辦公費嗎?
答:律師費不計入辦公費,應當計入“管理費”——咨詢費或法律服務費。
企業管理費用包括了公司經費、勞動保險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咨詢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土地使用費、土地損失補償費、綠化費、排污費、審計費、訴訟費、開辦費攤銷、無形資產攤銷、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毀損和報廢(減盤盈)損失、業務招待費、存貨盤虧、壞賬損失及其他管理費用。
辦公費指的是基本生產車間耗用的文件、郵電、印刷、辦公用品等辦公費用。核算內容涉及:生產和管理部門用文具、報紙雜志費、郵電通信費(包括郵票、郵費、電話費、市話初裝費等)、圖書資料費等。
1.企業支付律師費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律師費
貸:銀行存款 /庫存現金
2.涉及到訴訟保證金付出的: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3.單位打贏官司,收回訴訟保證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訴訟保證金
律師代理費預付款如何做賬務處理?
1.預付款直接開支的賬務處理:
支付預付款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收回預付款直接開支,比如購買辦公費:
借:銀行存款
貸:預付賬款
借:管理費用——辦公費
貸:銀行存款
請律師打官司,律師費是一次付清還是可以分期付?
答:律師費支付方式可以和律師進行協商,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有相關規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根據《合同法》規定可得:
1.委托人應當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所墊付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應當對該費用及利息進行償還。
2.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由于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事由導致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完成不了的,委托人應當向受托人支付相應的報酬。當事人若另有約定的,則按其規定。
一年一度的個稅年度匯算來了,根據往年情況,每年都會有不少小伙伴收到了退款,那么個稅的匯算清繳在哪里申報?辦理時間在什么時候?我們來看看吧。
一、辦理時間
年度匯算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1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二、辦理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下同。以下簡稱“單位”)代為辦理。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下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三)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三、辦理渠道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2020年個稅匯算清繳辦理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需要按規定要求辦理2020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那么,具體的辦理方式有幾種?我們來看看吧。
個人自行辦理
納稅人可以自行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推出系列優化服務措施,加強年度匯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分類編制辦稅指引,通俗解釋政策口徑、專業術語和操作流程,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渠道提供涉稅咨詢,解決辦理年度匯算中的疑難問題,幫助納稅人順利完成年度匯算。
對于因年長、行動不便等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特殊困難的,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還可以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
考慮到多數納稅人主要從一個單位領取收入,單位對納稅人的涉稅信息掌握的比較全面、準確,為更好地幫助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公告》第六條第二項規定,納稅人可以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指保險營銷員或證券經紀人)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
如納稅人向這些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自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這樣有利于繼續發揮源泉扣繳的傳統優勢,盡最大努力降低納稅人辦稅難度和負擔。
同時,稅務機關將為扣繳單位提供申報軟件,方便扣繳義務人為本單位職工集中辦理年度匯算。
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
納稅人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和條件,自主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年度匯算。選擇這種方式,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委托授權書,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提醒
扣繳義務人或者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如果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可以要求其辦理更正申報,也可以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個稅年度匯算清繳開始了這么久,還是有小伙伴不清楚在哪里申報辦理退稅的問題,對此,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辦理個稅年度匯算清繳相關事項。
個稅年度匯算清繳怎么辦理?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代為辦理。
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三)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2020年個稅匯算清繳辦理渠道
為便利納稅人,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網絡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按規定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選擇郵寄申報的,納稅人需將申報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條確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公告的地址。
一年一度的個稅匯算清繳已經開啟了,不知大家能退多少稅?對于仍未辦理推說的小伙伴要抓緊時間了,下面會計網分享一份今年個稅匯算清繳流程的操作指南,希望有所幫助。
個稅匯算清繳最新規定內容介紹
依據稅法規定,2020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依據稅法規定,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2020年個稅匯算清繳辦理時間
年度匯算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1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個稅匯算清繳辦理方式有幾種?
1、自行辦理
納稅人只需要下載并打開“個人所得稅APP”, 即可進行年度匯算清繳退補稅工作。
2、通過任職受雇單位代為辦理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3、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個稅匯算清繳工作已經進入倒計時階段了,還未進行個稅申報的小伙伴要抓緊時間了。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很多人并不清楚個稅申報什么時候截止,下面會計網就跟大家詳細講解。
一、2020年度個稅匯算清繳什么時候截止
2020年度匯算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1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二、年度匯算的內容
依據稅法規定,2020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以下簡稱“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稅率表見附件1),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
依據稅法規定,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三、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
依據稅法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四、辦理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下同。以下簡稱“單位”)代為辦理。
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下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1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三)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城建稅不同于其他稅種,它沒有獨立的征稅對象和稅基,而是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之和為計稅依據。本質上是一種附加稅。那么城建稅繳納的會計分錄怎么編制?
城建稅繳納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借:應交稅費-城建稅
貸:銀行存款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什么?
城市維護建設稅,又稱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依法計征的一種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特點是:一是具有附加稅性質,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兩稅”為基礎,沒有類似于其他稅種的具體、獨立的征稅對象;第二,它有特定的目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專門用于城市公用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建設。
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實際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1、納稅人
城市維護建設稅納稅人是指實際繳納“兩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
2.稅率(7%、5%、1%)
(1)受托人代扣代繳“兩稅”的單位和個人代扣代繳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按照“受托人所在地”適用稅率執行。
(2)對流動經營等無固定納稅場所的單位和個人,在經營場所繳納“兩稅”的,按經營場所適用稅率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在企業日常的經濟活動中,經常會選擇匯票或者支票的形式來進行結算業務,那么銀行匯票和支票有什么區別?
匯票和支票的區別
1、匯票是委托證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證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銀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機構。
2、匯票可以在同城和異地中使用,而支票僅能用于同城或票據交換地區。
3、匯票和支票的付款期限是不同的。我國的商業匯票承兌到期,持票人方能兌付。如果付款人的賬戶在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日不足支付,那么其開戶銀行應將商業承兌匯票退給收款人或被背書人,由其自行處理。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付款,但承兌到期日已過,持票人沒有要求兌付的,各銀行的規定都有所不同,比如中國工商銀行規定承兌失效為超過承兌日1個月持票人沒有要求兌付的。支票的付款期為5天。
4、匯票的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不需要先有資金關系,但如果想要簽發支票,則其出票人與付款人之間必須要先有資金關系。
5、遠期匯票需要承兌,但支票一般無需承兌,因為支票為即期。
6、匯票和支票都是出票人擔保承兌付款,但有特殊情況是:如果匯票另有承兌人,由承兌人擔保付款。
7、匯票有副本,但是支票沒有。
匯票是什么?
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要求付款人在一定期限內或者見票時,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款項的票據。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一種信用工具,也是日常經營活動中最常見的票據類型之一。
在CMA考試中,與債券相關的內容考得比較多,考生把這部分知識掌握下來可以多拿分,今天會計網為大家詳細介紹債券類型方面的內容。
CMA考試重點:債券
債券債券是指發行期限長于1年的債務工具。公司以及政府通過發行債券借入資金。
債券及債券契約:
1、債券債務到期支付、履行義務的最后日期。
2、債券到期時償付給債權人的金額,表明債券到期日的價值。
3、債券上標明的利率為票面利率。票面利率≠債券持有人要求的回報率(YTM)
(1)債券契約(借款合約)
債券發行方和債券投資方簽訂的發行合同
受托人代表債券持有人的利益
保護性條款保護債券持有人的利益
(2)債券的類型按到期期限不同劃分:
短期債券:2-5年
中期債券:5-10年
長期債券:10-30年期限較長的債券一般會比期限較短的債券得到更高的收益。
(3)按發行主體不同劃分:
1、政府債券:中長期債券、無違約風險、免州所得稅
2、市政債券:地方政府發行,免聯邦所得稅或州所得稅,風險較政府債券高。
3、公司債券:違約風險較高
4、代理債券:政府派出機構發行,不以政府信用做完全擔保
5、國際債券:同時在多個國家發行,主要以美元標價。
信托是一種理財方式,同時又是一種金融制度。基金是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信托和基金也可組成信托基金,也叫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那么信托和基金又有哪些區別呢?
信托和基金的區別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利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意愿,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信托不僅是一種財務管理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也是一種金融制度。基金是指為特定目的設立的一定數額的基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
信托和基金的分類
一、信托的分類
1、根據信托關系成立的標準,信托業務基本上可以分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2、根據信托財產的性質,信托業務分為貨幣信托、動產信托、不動產信托、證券信托和貨幣債權信托。
3、以信托目的為標準,信托可分為保證信托、管理信托和處理信托。
4、以信托事項的法律地位為標準,信托可分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5、根據委托人的不同,信托可分為個人信托、法人信托和個人法人一般信托。
6、以受托人從事信托業務的目的為標準,信托可分為商業信托和非商業信托。
7、從受益人的角度來看,信托可分為四類:自利信托、其他利益信托、私人利益信托和公共信托。
8、根據信托涉及的地理區域,信托可分為國內信托和國際信托。
二、基金的分類
1、根據基金單位是否可增加或贖回,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
2、根據組織形態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
3、根據投資風險與收益的不同,可分為成長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債券基金、股票基金、貨幣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四大類。
信托不僅是一種財務管理方式、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也是一種金融制度。在當代市場中,信托的種類也越來越多,那么信托的類型具體有哪些呢?
信托的分類
1、根據信托關系成立的標準,信托業務基本上可以分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2、根據信托財產的性質,信托業務分為貨幣信托、動產信托、不動產信托、證券信托和貨幣債權信托。
3、以信托目的為標準,信托可分為保證信托、管理信托和處理信托。
4、以信托事項的法律地位為標準,信托可分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5、根據委托人的不同,信托可分為個人信托、法人信托和個人法人一般信托。
6、以受托人從事信托業務的目的為標準,信托可分為商業信托和非商業信托。
7、從受益人的角度來看,信托可分為四類:自利信托、其他利益信托、私人利益信托和公共信托。
8、根據信托涉及的地理區域,信托可分為國內信托和國際信托。
信托的定義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利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意愿,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信托不僅是一種財務管理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也是一種金融制度。
信托產品的種類
1、政信合作信托。這種信托產品主要指的就是地方政府,在進行激進的過程當中,由于資金困難需要跟信托公司一起合作推出的一種產品,通過投資股權信托貸款等等方式來進行融資。
2、工商業貸款信托。這種信托產品主要指的就是把各類工商企業作為融資的主體,以股權或者物業資產等等作為質押物,通過這種方式來實現融資,成為一種全新的信托產品。
3、房地產信托信托。這種信托產品指的就是委托幫忙管理自己的房地產或者其他的一些不動產的行為通過這樣的一種形式,讓自己獲得更大的收益。
4、股權投資信托。股權作為一種財產,同樣可以成為信托產品的委托人,可以把自己手里面擁有的公司股權全部都轉讓給受委托的人,受委托的人就以自己的名義來決定這部分股權應該如何處理。
5、其他信托產品。目前市場上還有一些其他類型的信托產品,像是藝術品投資或者紅酒投資等等,這象征著信托行業變得越來越大了。
信托理財是一種核心內容為“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財產管理制度,信托產品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劃分為很多種,但它們都有著共同的特點。那么信托的特點具體體現在哪里呢?
信托的特點
信托類理財產品的主要賣點是收益高、穩定性好,信托理財產品一般為資質優良、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優質房地產、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等信托計劃。其中大部分由大型第三方實力雄厚的企業擔保(房地產也將增加房地產和房地產作為抵押品),它們的安全性比一般浮動收益的金融產品要高得多。
信托的突出優勢
1、所有權和權益分離。即受托人享有信托財產的所有權,受益人享有受托人經營信托財產所產生的利益。
2、信托財產的獨立性。信托成立后,信托財產與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財產分離,成為獨立財產。一旦委托人將財產交付信托,他將失去財產所有權。受托人雖然取得信托財產的所有權,但由于不能享有信托利益,只有形式上和名義上的所有權。受益人雖然享有受益權,但主要是一種信托利益的請求權。信托存續期間,不得行使信托財產的所有權。即使在信托終止后,受托人也可以通過信托條款將信托財產的委托人歸于自己或第三方。
信托的分類
1、根據信托關系成立的標準,信托業務基本上可以分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2、根據信托財產的性質,信托業務分為貨幣信托、動產信托、不動產信托、證券信托和貨幣債權信托。
3、以信托目的為標準,信托可分為保證信托、管理信托和處理信托。
4、以信托事項的法律地位為標準,信托可分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5、根據委托人的不同,信托可分為個人信托、法人信托和個人法人一般信托。
6、以受托人從事信托業務的目的為標準,信托可分為商業信托和非商業信托。
7、從受益人的角度來看,信托可分為四類:自利信托、其他利益信托、私人利益信托和公共信托。
8、根據信托涉及的地理區域,信托可分為國內信托和國際信托。
近年來信托業發展非常迅速,早已超過保險業成為第二大金融行業。換句話說,信托理財產品正是所有理財產品中的貴族。那么信托有哪些優勢及特點呢?
信托的優勢有哪些?
1、所有權和權益分離。即受托人享有信托財產的所有權,受益人享有受托人經營信托財產所產生的利益。
2、信托財產的獨立性。信托成立后,信托財產與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財產分離,成為獨立財產。一旦委托人將財產交付信托,他將失去財產所有權。受托人雖然取得信托財產的所有權,但由于不能享有信托利益,只有形式上和名義上的所有權。受益人雖然享有受益權,但主要是一種信托利益的請求權。信托存續期間,不得行使信托財產的所有權。即使在信托終止后,受托人也可以通過信托條款將信托財產的委托人歸于自己或第三方。
信托的特點
信托類理財產品的主要賣點是收益高、穩定性好,信托理財產品一般為資質優良、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優質房地產、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等信托計劃。其中大部分由大型第三方實力雄厚的企業擔保(房地產也將增加房地產和房地產作為抵押品),它們的安全性比一般浮動收益的金融產品要高得多。
信托的分類
1、根據信托關系成立的標準,信托業務基本上可以分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2、根據信托財產的性質,信托業務分為貨幣信托、動產信托、不動產信托、證券信托和貨幣債權信托。
3、以信托目的為標準,信托可分為保證信托、管理信托和處理信托。
4、以信托事項的法律地位為標準,信托可分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
5、根據委托人的不同,信托可分為個人信托、法人信托和個人法人一般信托。
6、以受托人從事信托業務的目的為標準,信托可分為商業信托和非商業信托。
7、從受益人的角度來看,信托可分為四類:自利信托、其他利益信托、私人利益信托和公共信托。
8、根據信托涉及的地理區域,信托可分為國內信托和國際信托。
信托和基金的區別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利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意愿,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信托不僅是一種財務管理方式,是一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也是一種金融制度。基金是指為特定目的設立的一定數額的基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資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
納稅人匯總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那么,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間是什么時候呢?
2022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間
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凡在今年3月1日至15日期間有辦稅需求的納稅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網頁端預約辦理時間。3月16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年度匯算。
2022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辦理渠道
辦理年度匯算有三個渠道:網絡辦、郵寄辦、大廳辦。
1、納稅人可優先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特別是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掌上辦稅。
2、對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個人,可以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境外所得申報功能辦理年度匯算。
3、如果不方便使用網絡,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2022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辦理方式
辦理年度匯算有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1、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下載個人所得稅APP進行辦理:點擊進入
2021年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將于3月1日正式開始,大家可進入個稅專題頁面,找到匯算準備,參看個人信息,提前填報信息,進行準備。
2、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下同。以下簡稱單位)代為辦理。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含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下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納稅年度內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3、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納稅人與受托人需簽訂授權書。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年度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信托責任是指受托人對委托人(受益人)負有的、嚴格按委托人的意愿進行財產管理的責任。一旦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的信托關系成立,受托人就負有信托責任。
信托關系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面的權利義務構成,這種權利義務關系圍繞信托財產的管理和分配而展開。
信托責任是一種對社會成員有約束作用的內在制度。內在制度被定義為群體內隨經驗而演化的規則,在構建社會交往、溝通自我中心的個人和實現社會整合上有著重要的作用。
信托責任可以分為哪幾種?
信托責任可以分為專業責任和道德責任。專業責任是指受托人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敬業精神。道德責任是指受托人在信托過程中不僅應承擔法律責任,而且更應承擔道德責任。
信托責任中的道德責任的意義是什么?
信托責任中的道德責任的意義是:
1、受托人不僅要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更重要的是受托人要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但這個權利的行使目的不在于利己,而在于為轉移資產而不參與管理的人。所謂國有資產流失,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國有企業或國有公司的管理人沒有正常行使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利所造成的。因此,這種權利轉化為受托人的責任,受托人行使好權利,才是真正信托責任。
2、受托人不僅要承擔一般的法律責任,更要把道德責任當法律責任來看待。法律應當把受托人的道德責任提高到法律責任上來加以追究,并作為信托責任來追究。
信托責任對市場經濟的影響是什么?
信托責任對市場經濟的影響是通過信托業務活動,將其他部門、企業的資金籌集起來,既能滿足委托人所委托的一定目的和要求,又能使受托人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及搞活經濟的需要積聚資金,支持社會再生產,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根據《關于領取2021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的公告》,考生領取初級會計證書時應當攜帶的資料為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
由他人代領的,需攜帶受托人員及委托考生雙方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雙方親筆簽名并加蓋指模的委托書,到涼山州財政局考試考務中心領取。
領取初級證書注意事項
1、請根據具體政策要求選擇合適的領取方式。證書領取的方式一般有現場領取(可以自己領取,部分地區可由他人代領,但是需要出具委托書以及相關證件),郵寄方式。
2、確定好領取證書的具體時間。根據往年情況,紙質版證書一般在考試后3-6個月后領取,考試合格的考生,需要隨時關注報考地財政部門的官方通知。
3、提前準備好個人資料。領取證書的時候,一般要提交自己的個人成績單、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否則是無法領取的。
4、提前了解證書領取的具體流程,關注當地資格審核方式,確保通過資格審核,按當地要求準備好相關材料,前往制定地點領取證書或者選擇郵寄方式領取證書。
5、考生領證時取回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要妥善保管,存入本人人事檔案,因未存入人事檔案造成的后果由領取人自負。
注:上述內容僅供考生參考,具體請以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發布的最新考試政策為準。
委托代銷商品是中級會計考試中《中級會計實務》的重要考點,其賬務處理涉及兩方面,分別是委托人的賬務處理和受托人的賬務處理,涉及會計科目有發出商品、庫存商品、受托代銷商品、受托代銷商品款等。具體如下:
委托人的賬務處理:
(1)發出商品
借:發出商品
貸:庫存商品
(2)收到代銷清單,同時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發出商品
借:銷售費用——代銷手續費
貸:應收賬款
(3)收到受托方公司支付的貨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受托人的賬務處理:
(1)收到商品
借:受托代銷商品
貸:受托代銷商品款
(2)對外銷售
借:銀行存款
貸:受托代銷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受托代銷商品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4)支付貨款并計算代銷手續費
借:應付賬款——甲
貸:銀行存款
其他業務收入——代銷手續費
委托代銷商品是什么
委托代銷商品指企業以支付手續費等經濟利益為條件,將本單位的商品交付于受托方并代為銷售的行為,同時也是屬于會計科目的內容之一。
委托代銷商品相關例題
在視同買斷方式下委托代銷商品的,若受托方沒有將商品售出時可以將商品退回給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銷商品出現虧損時可以要求委托方補償,那么委托方的處理正確的是()。
A.在交付商品時不確認收入,委托方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B.在交付商品時確認收入
C.不做任何處理
D.只做發出商品的處理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在視同買斷方式下委托代銷商品的,若受托方沒有將商品售出時可以將商品退回給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銷商品出現虧損時可以要求委托方補償,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時不確認收入,委托方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廣州注冊會計師成績合格證的領取條件為:在連續的五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專業階段考試所有科目,才能獲得專業階段合格證書;綜合階段考試需要在同一年報考且通過則可以獲得注冊會計師考試全科合格證書。
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1、考生答卷由中注協組織集中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認定后發布。預計2022年11月下旬可登錄網報系統查詢成績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2、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3、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電子證書,并由考生自行登錄網報系統下載打印。
4、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全科合格證書由考生在成績發布之日起45個工作日后到綜合階段考試報考所在地方考辦申領,具體領證事宜請以各省級考辦通知為準。
廣州注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證書的領取
1、現場領取
請通過二維碼登記預約,在預約時間當天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預約憑證辦理領證手續。如委托他人領取,請受托人攜帶考生授權的委托書、考生身份證復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預約憑證。
2、會計師事務所統一領取
由考生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統一領取,請事務所安排專人攜帶成績合格人員名單(蓋事務所公章,內容包括:成績合格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電子郵箱)及成績合格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前來辦理。
注冊會計師非執業與執業會員證的領取條件
1、非執業會員證:考生需取得注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證后,方可向當地注協提出成為注冊會計師非執業會員的申請。注意,注會的非執業會員證沒有審計簽字權。
2、執業會員證:考生考取注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證書后,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兩年以上審計工作的,可以由會計師事務所向當地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申請成為執業注冊會計師,審批通過后可獲得審計簽字權。
尊敬的納稅人,今天,繼續為您盤點個稅年度匯算的政策要點。
年度匯算有哪些辦理方式?
自行辦理;
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代為辦理;
委托受托人(含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或個人)辦理。
需要注意的是,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3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委托受托人辦理的,納稅人需與受托人簽訂授權書。
年度匯算有哪些辦理渠道?
納稅人可優先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匯算,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年度匯算受理申報的稅務機關,如何確定?
按照方便就近原則,納稅人自行辦理或受托人為納稅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向納稅人任職受雇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有兩處及以上任職受雇單位的,可自主選擇向其中一處申報。納稅人沒有任職受雇單位的,向其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主要收入來源地,是指2022年向納稅人累計發放勞務報酬、稿酬及特許權使用費金額最大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單位為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的,向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辦理退稅或者補稅,需要注意哪些事?
(一)辦理退稅
納稅人申請匯算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戶。
注意:申請2022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如存在:應當辦理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經稅務機關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未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21及以前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后依法申請退稅。
(二)辦理補稅
納稅人辦理匯算補稅的,可以通過網上銀行、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銀行柜臺、非銀行支付機構等方式繳納,郵寄申報并補稅的,納稅人需通過個稅APP及網站,或者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及時關注申報進度并繳納稅款。
注意: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如果您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后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于處罰。
年度匯算的辦理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2022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
想盡早辦理年度匯算,如何操作?
稅務部門推出預約辦理服務,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16日后,通過個稅APP及網站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溫馨提醒:對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且生活負擔較重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提供優先退稅服務。獨立完成匯算存在困難的年長、行動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請,稅務機關可提供個性化便民服務。優先退稅服務范圍進一步擴大,在2021年度匯算對“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負擔較重的納稅人優先退稅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優先退稅服務范圍:一是“下有小”的范圍拓展至填報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二是將2022年度收入降幅較大的納稅人也納入優先退稅服務范圍。
以上就是為您盤點的個稅年度匯算的相關政策消息,更多信息撥打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或就近前往辦稅服務廳咨詢了解。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省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辦理年度匯算的方式有三種: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1、自己辦,即納稅人自行辦理。納稅人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等渠道自行辦理,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
2、單位辦,即通過任職受雇單位代為辦理。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完成匯算申報和退補稅。需要注意的是,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3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在2022年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3、請人辦,即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代為辦理。需要注意的是,選擇這種方式辦理的納稅人,需要與受托人簽訂授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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