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匯總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那么,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間是什么時候呢?
2022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間
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時間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凡在今年3月1日至15日期間有辦稅需求的納稅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網頁端預約辦理時間。3月16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年度匯算。
2022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辦理渠道
辦理年度匯算有三個渠道:網絡辦、郵寄辦、大廳辦。
1、納稅人可優先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理年度匯算,特別是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掌上辦稅。
2、對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個人,可以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境外所得申報功能辦理年度匯算。
3、如果不方便使用網絡,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2022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辦理方式
辦理年度匯算有三種方式:自己辦、單位辦、請人辦。
1、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下載個人所得稅APP進行辦理:點擊進入
2021年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將于3月1日正式開始,大家可進入個稅專題頁面,找到匯算準備,參看個人信息,提前填報信息,進行準備。
2、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下同。以下簡稱單位)代為辦理。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含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下同)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納稅年度內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納稅人未與單位確認請其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的,單位不得代辦。
3、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納稅人與受托人需簽訂授權書。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年度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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