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法規定,境外企業向境內企業提供服務,境外企業應當繳納增值稅,并實行代扣代繳的辦法。那么關于代扣代繳境外增值稅稅法是怎么規定的呢?
代扣代繳境外增值稅的規定
一、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條規定,我們要區分境內和境外,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應稅服務和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不屬于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只有應稅服務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內才屬于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而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又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增值稅扣繳義務人為其代理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二、扣繳義務人解繳增值稅稅款
扣繳義務人在每次向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應稅銷售額時從支付的款項中代扣代繳。
(一)扣繳義務人每次解繳稅款,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以下資料。
1.《增值稅代扣、代繳稅款報告表》
2.附應稅服務接受方明細;
3.《票款結報單》、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及《稅收票款結報手冊》;
4.扣繳事項的書面說明、應稅服務合同,有代理人的還需提供代理合同。
(二) 扣繳義務人應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稅款結報手續。主管稅務機關對應《增值稅代扣、代繳稅款報告表》應稅服務接受方明細分別開具稅收繳款憑證。
(三)境外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服務從境內取得應稅銷售額,需要申請享受免稅的和享受稅收協定免稅待遇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假如一家境外企業向中國境內的一家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一項技術轉讓,境內的企業要按照合同的價款代扣代繳增值稅。注意的是在計算應扣繳稅額時,應稅行為購買方支付的含稅價款,要換算為不含稅價款,再乘以增值稅適用稅率(不適用增值稅征收率)。
法律關系的屬性是調整性社會關系,其必須具備的要素就是客體。那么法律關系的客體主要包括什么?
法律關系客體
法律關系是指被法律規范再調整人們行為過程中形成的一種特殊的社會關系(例如夫妻法律關系)。客體,是指存在于主體之外的客觀事物,法律關系客體是將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權利與義務聯系在一起的中介,沒有法律關系的客體作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關系,法律關系的客體雖然十分重要,但需注意的是它不能直接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客體可以是物品,人身人格,精神產品以及行為。
其中,具體來講,物可以包括自然物(大自然的成品),人造物(機器,設備,產品等)和一般等價物(一般指的是貨幣)。
人身人格并不是指人的整體,而是指人身體的一部分。簡單而言,一個完整的自然人不屬于法律關系的客體。
精神產品可以包括人的發明、創作、商標等,是通過人們智力成果研發出來的。
行為可以指生產經營的行為,經濟管理行為,提供一定勞務的行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為。
法律關系的特征是什么?
1.法律關系是以法律規范為前提的社會關系
法律關系是由于法律規范的存在而建立的社會關系,沒有法律規范的存在,也就不可能形成與之相應的法律關系。法律關系與法律規范兩者之間的關系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理解:一方面,法律規范是法律關系存在的前提,沒有相應的法律規范的存在就不可能產生法律關系。另一方面,任何一種法律規范只能在具體的法律關系中才能得以實現。法律規范只規定人們的行為規范和相應的法律后果,它所針對的對象為一類人,因此具有普遍適用性。只有當人們按照法律規范的行為模式,或者說符合一定的法律事實時,才形成了針對于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2.法律關系是以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系
法律關系與其他社會關系的重要區別,就在于它是法律化的權利義務關系,是一種明確的、固定的權利義務關系。這種權利和義務可以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也可以是由法律授權當事人在法律的范圍內自行約定的。
3.法律關系是以國家強制力作為保障手段的社會關系
通過社會輿論和道德約束來實現的社會關系具有不穩定性和非強制性。而在法律關系中,一個人可以做什么、不得做什么和必須做什么都是國家意志的體現,反映國家對社會秩序的一種維持態度。當法律關系受到破壞時,就意味著國家意志所授予的權利受到侵犯,意味著國家意志所設定的義務被拒絕履行。這時,權利受侵害一方就有權請求國家機關運用國家強制力,責令侵害方履行義務或承擔未履行義務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也即對違法者予以相應的制裁。因此,一種社會關系如果被納入法律調整的范圍之內,就意味著國家對它實行了強制性的保護。這種國家的強制力主要體現為對法律責任的規定上。
法律關系是指被法律規范所調整的權利與義務關系,也就是說法律規范是法律關系發生的的前提,那么法律關系三要素包括什么?
法律關系包括哪三大要素?
法律關系當中必須包括三大要素,分別是主體、內容和客體。
法律關系的主體是在整個法律關系當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主體可以包括自然人,組織(法人組織或非法人組織),或國家。
法律關系的內容就是法律關系的主體所享有的權力和其所承擔的義務。
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客體可以是物品、人身人格、精神產品以及行為。
法律關系如何理解?
法律關系是法律在調整人們行為的過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權利義務是一對表征關系和狀態的范疇,是法學范疇體系中的最基本的范疇。從本質上看,權利是指法律保護的某種利益;從行為方式的角度看,它表現為要求權利相對人可以怎樣行為,必須怎樣行為或不得怎樣行為。
義務人指人們必須履行的某種責任,它表現為必須怎樣行為和不得怎樣行為兩種方式。在法律調整狀態下,權利是受法律保障的利益,其行為方式表現為意志和行為的自由。義務則是對法律所要求的意志和行為的限制,以及利益的付出。權利和義務是法律調整的特有機制,是法律行為區別于道德行為最明顯的標志,也是法律和法律關系內容的核心。
法律關系的特征
1.法律關系是根據法律規范建立的一種社會關系,具有合法性。
第一,法律規范是法律關系產生的前提。如果沒有相應法律規范的存在,就不可能形成法律關系。
第二,法律關系不同于法律規范調整或保護的社會關系本身。例如,刑法調整各種違法行為關系,而其所保護的卻是違法行為所破壞的社會關系。
第三,法律關系是法律規范的實現形式,是法律規范的內容在現實社會生活中的具體貫徹。換言之,人們按照法律規范的要求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并由此發生特定的法律上的聯系,這既是一種法律關系,也是法律規范在實際社會生活中的實現狀態。在此意義上,法律關系是人與人之間的合法關系。這是它與其他社會關系的主要區別。
2.法律關系是體現意志性的特種社會關系。
從實質上來看,法律關系作為一定社會關系的特殊形式,正在于它體現國家意志性。因為法律關系是根據法律規范有目的。有意識地建立的,法律關系向法律規范一樣必然體現國家意識。在此意義上看,破壞法律關系,其實也違背了國家意志。
但法律關系又不同于法律規范,它是現實的、特定的法律主體所參與的具體社會關系。因此,特定法律主體的意志對于法律關系的建立與實現也有一定的作用。有些法律關系的產生,不僅要通過法律規范所體現的國家意志,而且要通過法律關系參加者的個人意志表示一致(如多數民事法律關系)。也有很多法律關系的產生,并不需要通過這種意志表示。例如,刑事法律關系則往往由于違法行為而產生。
3.法律關系是特定法律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法律關系是以法律上的權利、義務為紐帶而形成的社會關系。它是法律規范之內容在事實社會關系中的體現。沒有特定法律關系主體的實際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就不可能有法律關系的存在。
會計和法律專業是每年高考志愿報考的兩大熱門專業,有不少考生糾結應該報考哪個專業好,無論是會計還是法律專業,每年都為國家社會輸送了大批專業人才,那么會計和法律專業應該選哪一個專業比較好呢?
會計專業的工作職責
1、根據公司的年度經營計劃,擬訂本崗位的工作計劃和目標;
2、根據年度資金計劃和財務預算,監控月度預算執行情況;
3、進行日常的財務核算和報表分析;
4、審批經濟合同,及時登記收支款項的臺賬;
5、按時完成各項稅金計提、申報;
6、定期將財務資料、金蝶賬備份歸類并存檔。
法律專業的工作內容(以法務為例)
1、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對客戶、員工、供應商合同之擬定、修改、審核;
2、處理及收集整理資料配合律師處理公司有關法律事務;收集、分析與本公司業務相關之法律信息并結合公司情況提出專業意見,針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預防措施;
3、為公司提供咨詢和法務意見書,提供客戶及員工的法律問題咨詢,負責制訂公司的各類法律文件。
從以上會計和法律的工作內容我們可以看出,會計和法律的工作內容完全不同,就業方向也不一樣,主要還是需要看個人對哪方面比較感興趣,愿意學且愿意深耕。
所選擇的大學專業,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們未來的就業方向。目前,律師和會計作為兩個經久不衰的職業,在高考志愿中也很受歡迎。那么法律專業和會計專業哪個更有前途?
會計和法律專業的區別
1、會計學是工商管理學科的一門二級學科。本專業培養具有財務、管理、經濟、法律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具有分析和解決財務財務問題的基本能力,能夠從事企業會計實務、教學和科學研究的高級工商管理專業人才,機構和政府部門。畢業后,該專業學生可以在國內外企業、政府部門和各類中介機構從事會計和經濟管理工作,也可以在學校和科研部門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畢業生一般去會計師事務所、金融機構、各類企事業單位、政府機構及相關部門從事會計、金融、審計等業務。他們也可以去大專院校和研究機構從事教學和科學研究。
2、對于想申請法律專業的學生,一些專家表示,從選擇專業方向和就業的角度來看,民商法和經濟法是法律專業更好的就業方向。由于法學院數量眾多,每批都有開設該專業的高校。在選擇高校時,考生應考慮自己的實際情況、各省前幾年的招生分數、高校招生的規則等。畢業后有一個就業領域。公務員主要包括:(1)檢察官、法官和行政機關公務員。(2)律師。(3)公司的法律人員。(4)部分法學畢業生還將從事會計、審計師、證券業從業人員、環境評估、司法鑒定、專業中介、房地產咨詢、法律宣傳等工作
財務是做什么的?
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涉及資金的活動,表明財務的形式特征;后者指財務活動中企業和各方面的經濟關系,揭示財務的內容本質。因此,概括說來,企業財務就是企業再生產過程中的資金運動,體現著企業和各方面的經濟關系。
主要作用有憑證管理、賬簿管理、報表管理、企業資料管理、系統功能維護、超級工具等。
稅收法律關系通常是指國家、稅務征管機關和納稅人之間,在稅收征收和管理過程中,根據稅法規范而發生的具體的征收和管理權利義務關系。那么與稅收法律關系相關的內容有哪些?
稅收法律關系的主要特點
1、主體的一方只能是國家。2、能夠體現國家單方面意志。3、權利義務有不對等性。4、具有財產所有權和支配權單項轉移性質。
稅收與稅法的區別
1、稅收是指以國家為主體,為實現國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按照法定標準,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特定分配形式。
稅收的特點為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
2、稅法是指稅收法律制度,是國家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稅收法律關系的要素
1、主體:一方是國家各級稅務機關和海關,另一方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在華的外籍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組織,凡是中國境內有所得來源的,都是我國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2、客體:就是征稅對象,如企業所得稅法律關系管體就是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
3、內容:它的內容指的是主題所享受的權利與義務,這兩者是稅收法律關系中的靈魂,也是最實質的東西。
稅收法律關系的范圍
稅收法定主義原則是世界各個國家都明文規定的,在沒有國會同意的情況下政府也不能夠擅自開征停征稅收或者是修改稅收的相關要素.所以,從廣義而言,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稅收性法律關系以及與稅收分配法律關系共同構成的稅收法律的重心都包含在稅收法律中,而稅收法律關系的核心則是稅收分配法律關系。
法律關系在前四年考試中均有涉及,屬于高頻考點。
1.【單選題】(2019年)下列各項中,屬于營利法人的是()。
A.社會團體
B.政府機關
C.有限責任公司
D.事業單位
2.【單選題】(2021年)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屬于()。
A.營利法人
B.非營利法人
C.非法人組織
D.特殊法人
3.【單選題】(2021年)下列各項中,屬于非營利法人的是()。
A.機關法人
B.合伙企業
C.基金會
D.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
4.【多選題】(2018年)下列各項中,屬于法律關系的客體的有()。
A.有價證券
B.庫存商品
C.提供勞務行為
D.智力成果
5.【多選題】(2020年)下列關于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年滿18周歲的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B.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C.8周歲以下的自然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D.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自然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6.【多選題】(2021年)下列各項中,能成為法律關系主體的有()。
A.丙律師事務所
B.乙基金會
C.甲股份有限公司
D.丁個人獨資企業
參考答案:
1.C【解析】選項C,營利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選項AD,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選項B,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為特別法人。
2.C【解析】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屬于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
3.C【解析】選項AD,屬于特別法人;選項B,屬于非法人組織。
4.ABCD
5.AD【解析】選項B,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選項C,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8周歲以下包括8周歲,不滿8周歲不包括8周歲。
6.ABCD【解析】法律關系主體包括自然人、法人(選項BC)、非法人組織(選項AD)和國家。
法律事實在前兩年考試中均有涉及,考生需要準確區分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掌握法律行為按照不同分類標準的劃分。
1.【單選題】(2021年)下列法律事實中,屬于法律事件的是()。
A.病毒變異
B.防疫打卡
C.檢測體溫
D.研發疫苗
2.【單選題】(2021年)下列法律事實中,屬于法律行為的是()。
A.發生戰爭
B.爆發洪水
C.直播帶貨
D.地震
3.【多選題】(2019年)根據民事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屬于法律行為的有()。
A.稅務登記
B.收養孤兒
C.爆發戰爭
D.簽發支票
4.【判斷題】(2021年)拾得遺失物屬于法律事件。()
參考答案:
1.A【解析】選項BCD,屬于法律行為。
2.C【解析】選項ABD屬于法律事件。
3.ABD【解析】選項C,爆發戰爭是當事人無法控制、無法預見的事件,屬于法律事件。選項ABD,稅務登記、收養孤兒和簽發支票則是人有意識的行為,可以產生相應的法律后果,屬于法律行為。
4.錯【解析】拾得遺失物屬于法律行為。
違反會計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知識點出題一般是在案例資料中給出某企業的一些行為,判斷各項行為是否違反會計法律制度,以及應承擔的責任。
1.【單選題】(2018年)根據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對于變造、偽造會計憑證,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對單位罰款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B.對個人罰款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C.對單位罰款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D.對個人罰款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
2.【判斷題】(2021年)財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實施會計監督管理中泄露商業秘密,應承擔行政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1.B【解析】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其中的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2.錯【解析】財政部門及有關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實施監督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稅務師考試涉稅法律復習要找準重難點,在理解內容的基礎上學習背誦記憶,該科目內容側重于法律制度、稅務政策等文獻規定為主,在學習方面,考生必須要懂得細致、做到全面掌握教材上的內容,不留任何死角。
稅務師考試涉稅法律科目介紹
1、科目特點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涉及了許多法律條文,對有法學基礎的考生來說很友好。而對于沒有基礎的考生在備考時則需要多花費一些時間,理解和記憶并學會運用這些知識點解決簡單的法律糾紛。
2、考試題型
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綜合題。
3、學習方法
在學習《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的時候,要以理解為主,先理解再去記憶;其次可以運用一些記憶口訣、將相似的知識點對比記憶,梳理知識框架等方法、快速記憶。對于第一次報考或零基礎考生來說,在備考《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時,要一章不落的從頭學起,夯實基礎,提高通關率。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復習方法
1、不要死記硬背,找尋內在邏輯。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里涉及大量的法律知識,如果考生單憑死記硬背的話,不僅增加學習負擔,而且學習效果也不理想。
學習法律知識的最好辦法就是找尋知識點間的內在邏輯關系,放在一起學習。
2、注重細節,避免混淆。
每一個法律概念都包含有“關鍵詞”,找到“關鍵詞”可以幫助考生更清晰地把握概念。
對于一些相近的概念、規則、制度,考生們可以采用對比的方式來學習。通過對比可以增強相近事物的辨識度以免混淆。
稅務師涉稅法律備考如何提高效率?
1、每天至少學習2小時,周末學習4小時。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確定是真學,不是三心二意。
2、抓住閑暇時間聽課,邊聽邊記。有不懂的知識點一定要寫下來,通過課程問答版提問。
3、晚上睡覺前總結一天的學習內容,經常復習總結,有助于知識點的深入記憶。難點和易混淆點要這樣記。
4、注意復習。在學習下一個知識點的時候,要把之前學過的內容復習一遍,反復記憶,這樣印象會更深刻。
5、要冷靜,不要急躁。只要努力,就是最好的。
稅務師涉稅法律考試全稱為《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其給分情況如下: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有40道單選題,每道單選題分值為1.5分;20道多選題,每道多選題分值為2分;錯選、多選、漏選均不給分。還有5道綜合分析題,合計40分,考生回答試題時切合題意、邏輯完整均可給分。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試內容:《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察民法的基本原則、行政法基本理論、行政許可法律制度、行政處罰法律制度、行政強制法律制度、行政復議法律制度、行政訴訟法律制度、民事義務與民事責任、權利主體、法律行為與代理、物權法、債法、婚姻家庭與繼承法、個人獨資企業罰、合伙企業法、公司法、破產法、電子商務法、社會保險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知識點。
稅務師考試科目給分情況
《稅法(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這三門科目均有40道單選題,每道單選題分值為1.5分;20道多選題,每道多選題分值2分;2道計算題,合計16分;2道綜合分析題,合計24分。
《涉稅服務實務》有20道單選題,每道單選題1.5分;10道多選題,每道多選題2分;5道簡答題,合計40分;2道綜合分析題,合計50分。
稅務師考試報名方式
1、考生可以通過“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https://ksbm.ecctaa.cn)進行報名。
2、考生可以通過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官網(www.cctaa.cn)進行報名。
3、考生可以通過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官方微信公眾號的“考試服務”進行報名。
報名完成后,報名人員可在報名系統查詢個人報名狀態及報名信息表。
初級會計經濟法包括的法律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權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證券法律制度、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票據與支付結算法律制度、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反壟斷法律制度、涉外經濟法律制度等內容。
初級會計經濟法考試介紹
初級會計經濟法考試是以計算機形式進行的,要求考生必須要閉卷答題,考生在計算機上面可以運用鼠標和鍵盤完成相應的答題,建議考生提前登錄計算機系統了解做題的流程。經濟法考試的試題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題目全部都是客觀題。根據《關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安排,《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75分鐘。
初級會計經濟法考試如何備考
1、尋找記憶關鍵詞。經濟法科目涉及到的法條多,同學們不僅要背誦還要理解,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才能做好,大家可以將相似、相關的考點比對記憶,尋找記憶的關鍵詞,而不是全篇背誦。
2、尋找高效的學習方法。備考初級經濟法考試,并不是簡單的靠背誦、做題,能否準確考點,梳理搭建出自己的知識框架,這才是成功與否的關鍵。建議大家全方位了解一下經濟法基礎科目的特點、命題規律,避免走入各類學習誤區。
初級會計經濟法考試教材
初級會計經濟法考試教材,是官方指定的《經濟法基礎》,由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組織專家按照考試大綱的要求和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編寫,由中國財經出版傳媒集團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
稅收法律規范是由國家制定的,反映統治階級意志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稅收行為規則,是比較定型的、反復適用的、抽象的行為規則。針對具體案件所作的法律文件,如稅務機關的處理決定書、法院的判決書,只適用于具體案件并不為以后發生的案件所適用,因而這些法律文件中的規范不是法律規范。
稅收是什么
稅收是指人民依法向征稅機關繳納一定的財產以形成國家財政收入,從而使國家得以具備滿足人民對公共服務需要的能力的一種活動。
稅收法律規范要素
稅收法律規范在邏輯上有三個要素:1、假定。指明規范適用的條件;2、處理。指明法律規范允許做什么、應當做什么、禁止做什么;3、制裁。指明違反法律規范的法律后果。如憲法規定“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在這一法律規范中,假定即這一規范適用的條件是公民,處理即應當依法納稅。
法律規范不等于法律條文,一個法律條文不一定都包括法律規范的三個要素,一個法律規范可以表述在幾個法律條文甚至不同法律文件的幾個條文之中,也可能幾個法律規范表述在一個法律條文中。法律規范是一種特殊的社會規范,具有規范性、概括性和可預測性的特點。
稅收法律規范的制定機關
稅法是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用以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國家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中國立法的有關規定,目前有權制定稅法法律或者稅收政策的國家機關主要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等。
稅收法律主義又稱稅捐法定主義、稅收法定主義原則和稅收法定原則等,其定義是指征稅主體進行征稅活動必須依據且僅能依具法律的規定進行,同時納稅主體依且僅依法律的規定納稅。“有稅必須有法”,“未經立法不得征稅”等都直接體現了稅收法律主義。
稅收是什么?
稅收是指人民依法向征稅機關繳納一定的財產以形成國家財政收入,從而使國家得以具備滿足人民對公共服務需要的能力的一種活動。
稅收法律主義特點
1、稅收法定主義的核心是對征稅權力的規范和限制,法治的基礎內容之一也在于依法律行使權力,故稅收法律主義不僅是法治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法治主義規范和限制國家權力以保障公民財產權利的根本要求和體現。
2、稅收法律主義的具體表現形式為憲法明文規定的形式,且其后續還會進一步貫徹到到稅收立法中去的。
稅收法律主義的內容
1、稅種法定原則。不同的稅種必須通過法律確定下來,一個具體的稅種必須與一部具體的稅種法律相對應;非經法律明文規定,征稅主體沒有權力征收此種稅種,納稅主體自然也無繳稅義務。此原則上稅收關系的法律前提,也是稅收法定主義的基本原則。
2、稅收要素確定原則。該原則的含義是指稅收要素須由法律明確規定。在一定程度上來說,稅收要素得以師稅收關系具體化的客觀要求,各個稅收要素與具體稅收法律關系的各個環節相對應,也是其得以全面展開的法律基礎,故稅收要素確定原則可以說是稅收法律主義的核心。
3、程序法定原則。該原則的具體定義是稅收法律關系中的實體權利義務得以實現所依據的程序性要素須經法律規定,且涉及稅收的各個主體各方均需要依法定程序活動。
財務章的法律效力是能夠代表單位承擔所有財務相關的義務,作為單位和銀行進行業務活動時給銀行授權的證明。財務章可用于單位或集團內內部的現金、銀行收付業務;單位對外的現金、銀行收付業務以及其他外部業務(工商部門備案等)。
財務專用章又稱財務印鑒章,其用途具體如下:
1、用于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會計中心為各單位統一刻制了冠有單位名稱和“會計中心(序號)”字樣的財務專用章,并經單位領導授權后使用。單位原有的財務專用章限用于內部財務管理,不得用于銀行結算。
2、單位財務專用章作為預留銀行印鑒,單位銀行賬戶的使用,需中心與單位分別執存的三個印鑒加蓋齊全方為有效,否則銀行不予受理。
財務章與公章的使用范圍不一樣。公司的財務章重點落在財務兩個字上面,凡是公司涉及到財務方面的事情需要簽章的都要蓋上此章。而公章的使用范圍更廣,凡是要以公司名義才能辦的事需要蓋章的都需要蓋公司的公章。
1、用途不同
(1)公司賬務章主要用于財務結算,開具收據、發票(有發票專用章的除外)給對方、銀行印簽必須留財務專用章等等,能夠代表公司承擔所有財務相關的義務,享受所有財務相關的權利。
(2)公司公章是公司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鑒,公司對外的正式信函、公司文件、報告使用公章,蓋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公司沒有合同專用章應使用公章。
2、執掌人員不同
(1)財務章一般由企業的專門財務人員管理,可以是財務主管或出納等。
(2)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與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為。
學法律讀MBA是有用的,因為MBA課程涵蓋了廣泛的商業知識和技能,可以幫助學生將法律知識與商業實踐結合起來。
首先,MBA課程注重培養學生的領導力和團隊合作能力。這些能力在法律領域中同樣非常重要,因為律師需要與客戶、同事和其他利益相關者進行溝通和協作。通過參加MBA課程,學生可以學會如何有效地管理和領導團隊,并在實踐中提高自己的領導能力。
其次,MBA課程中的一些專業選修課程,如金融、市場營銷和管理等,也可以幫助學生將法律知識應用到商業實踐中。例如,學習金融和會計知識可以幫助律師更好地理解財務報表和財務分析;學習市場營銷和管理知識可以幫助律師更好地了解市場需求和商業策略。
此外,MBA課程還提供了許多機會,讓學生與其他領域的專業人士進行交流和合作。這可以幫助律師拓展自己的人脈和職業網絡,并獲得更多的業務機會。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選擇適合自己的MBA項目非常重要。如果MBA項目與個人的法律背景和職業目標不符,那么學習MBA課程可能沒有太大的意義。因此,在選擇MBA項目之前需要進行充分的了解和比較。
另外,MBA課程并不是唯一的評職稱條件。在一些職稱評定中,還需要具備相關的工作經驗和業績。因此,即使沒有MBA學位,只要具備豐富的工作經驗和優秀的業績,也有可能獲得高級別的職稱評定。
最后,學法律讀MBA需要具備一定的英語水平。因為MBA課程通常是全英文授課的,學生需要具備良好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才能適應課程的要求。
總之,學法律讀MBA是有用的,因為MBA課程可以幫助學生將法律知識與商業實踐結合起來,并提供了許多機會,讓學生拓展自己的人脈和職業網絡。但是,選擇適合自己的MBA項目非常重要,并且需要具備一定的英語水平。
現代的財務管理人員已不是單單的財務工作者,更需要具備完善的法律知識體系。這些必備的技能也是財務人員和其他部門順利溝通和合作的基石,更是防范風險的利器。高頓財務培訓課程為財務負責人量身定制,從實際角度出發,通過法律知識的培訓,讓您樹立法制意識,遵守財務依法管理的原則,為企業規避風險,實現規范化、科學化管理。
企業的財務會計處理除了受財務、稅務法規的約束外,還同時受到其他法律的約束,財務人員如果對相關的經濟法律缺乏了解,一些平時無心的慣常操作或者不經意的操作,將使企業或個人面臨嚴重的法律責任。因此,財務人員除了應當了解財務、稅務法律外,還應當了解與財務工作相關的其它法律規范的相關背景知識及實踐操作中的風險防范。我們圍繞財務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問題,根據講師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的經驗,通過案例分析和講解,輔導企業及財務人員拓展法律知識,提供風險防范能力。
了解作為財務人員必須具備的法律體系
通過案例學習分解粗糙的法律知識
消除合同爭議的風險
學習審核商務合同的技巧
將財務和法律有機結合達到融會貫通
財務總監、財務經理
提升至財務經理職位的會計經理
第1部 必須建立的法律知識體系 | 第2部 財務人員合同審核實務 |
一、 有關市場主體的法律制度 - 公司與股東的法律地位及義務責任 - 如何理解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 - 公司與股東對公司債務的不同責任形式 - 案例理解:公司與投資人在公司成立以后在公司事務上體現的法律關系 - 公司法中的幾種公司間的關系——子公司與分公司的區別 - 子公司與分公司在實務操作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 股份及股權的轉讓 - 案例理解:股東的權利及訴訟及繼承 - 問題:公司與合伙企業及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 二、 代理行為 - 什么是代理及復代理 - 代理這一行為產生的法律后果 - 適用于代理的行為及不適用于代理的行為 - 什么是無權代理及其產生的法律后果 - 什么是變現代理及其產生的法律后果 - 案例理解:表現代理 三、 票據法 - 重點講解匯票的票據法律關系 - 票據的幾個重要關系人及關系 - 票據的法律特征及法律后果 - 案例理解:票據關系的法律后果 四、 破產法 - 破產的原因 - 破產的法律后果 | 五、 如何審核常用商務合同 - 買賣合同的審核 - 概念 - 特征 - 權利義務 - 合同內容 - 擔保責任 - 訴訟時效 - 擔保合同的審核 - 概念 - 特征 - 內容 - 生效時間 - 無效的原因 - 租賃合同的審核 - 租賃合同的特征 - 種類 - 內容 - 租賃合同的形式 - 租賃合同中出租人的義務 - 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義務 - 租賃人的轉租權 - 寄售合同的審核 - 什么是寄售合同 - 國際寄售合同樣本 - 運輸合同的審核 - 合同種類 - 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 多式聯運合同的特殊效力 - 違法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 - 簽訂貨物運輸合同的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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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泛歐交易所集團發布的“今年上半年全球資本市場IPO及二次融資統計”顯示,今年上半年,深交所躍居成為全球融資金額最大的資本市場,中國也成為全球IPO最活躍的國家。其中華泰證券、中國一重和中國西電在IPO融資金額方面排名前十,而7月初農行又榮膺“全球最大的IPO”。
在IPO的增加的同時,銀行再融資陰霾仍籠罩市場,在經歷去年的天量信貸之后,銀行的資金普遍趨緊。盡管市場擴容的腳步沒放緩,IPO和再融資抽血效應此起彼伏,但目前并沒有因此表現出過多的負面反應,相反市場在擴容下不斷前行。同時,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今年發布了《關于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并規定于今年起施行,這標志著新股發行主導權終將徹底市場化的趨勢。
理解最新IPO相關條例法規的出臺背景、改革舉措以及現實意義
熟悉企業股份制改造與A股首次發行、上市實質性法律條件與要求
明確IPO盡職調查的過程及其涉及到的法律問題
了解香港IPO的監管重點與相關法律規范
熟悉美國IPO的監管側重以及相對的法律法規
公司董事、CEO、CFO、CPA(SEC法律顧問)
企業律師、資產評估師
保薦人、保薦人律師
財務總監、財務經理、內控經理、內審經理、稅務經理
財務部人員、內控部人員、內審部人員、稅務人員
一、IPO主要相關法律問題 | 二、企業股份制改造與A股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實質性法律條件與要求 |
-出資問題 -股份制設立改制問題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問題 -員工持股問題 -資產權屬問題 -董、監、高問題 -獨立性問題 -整體上市 -人員、機構獨立 -關聯方和關聯交易 -資金占用 -上市前增資或股權轉讓問題 -募投項目問題 -行政處罰問題 | -發行人依法設立方面合規性要求 -設立方式 -發起人資格 -批準 -資產評估 -出資方式與繳費 -土地使用權的處理 -國有股權的界定與設置 -折股 -章程的制定 -股本結構 -變更登記 -發行人依法經營與管理、合法存續方面合規性要求 -發行人資產、業務獨立、完整合規性要求 -資產產權明晰合法性 -公司資產、業務完整性 -關聯交易 -同業競爭 -主營業務突出 -發行人財務狀況合規性 -財務獨立 -資產、負債結構 -贏利性 -募集資金合規性要求 -案例分析 |
三、IPO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 | 四、香港與美國IPO上市的監管側重以及相對的法律法規 |
-發行人基本情況調查 -發行人業務技術調查 -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調查 -高管人員調查 -組織結構與內部控制調查 -財務與會計調查 -業務發展目標調查 -募集資金運用調查 -風險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項調查 | -香港創業板的規則 -境內上市與香港上市在法律上的主要區別 -美國IPO的監管側重 -在美國上市所涉及到的主要法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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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稅務師考試中,法律科目是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要求考生不僅要理解法律條文的表面含義,還要把握其背后的原理和應用。因此,學習稅務師法律科目需要采取一系列高效的策略。
理解法律條文。法律科目的學習要從對法律條文的深入理解開始。考生需要逐條研讀法律內容,理解每個條款的精確意思和適用范圍。這一步驟是構建知識框架的基礎,也是理解復雜法律問題的前提。
接下來,是建立聯系和歸納總結。法律不是孤立存在的,各條文之間有著內在的聯系。在學習時,要努力找出不同法律條文之間的關聯,進行分類歸納,這樣有助于形成完整的知識體系,并且在記憶上更加高效。
深入案例分析是另一個關鍵環節。稅法與實際案例緊密相關,分析歷年的真題案例,可以幫助考生了解法律條文在實際中的應用,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通過案例分析,考生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規定的精神及其執行時的具體要求。
定期自我測試也至關重要。通過模擬考試或自我測試,考生可以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發現自己在法律科目上的薄弱環節,從而有針對性地進行復習和強化。
在整個備考過程中,會計網稅務師在線咨詢老師的作用不容忽視。他們憑借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的知識,能夠為考生提供針對性的指導。無論是對法律條文的解讀,還是對案例分析的指導,甚至是備考策略的建議,會計網稅務師在線咨詢老師都能根據每位考生的具體情況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
例如,當考生在理解某些法律概念時遇到困難,會計網稅務師在線咨詢老師可以用易于理解的方式,將復雜的法律語言轉換成通俗的解釋,讓考生更容易吸收。當考生在案例分析中迷失方向時,會計網稅務師在線咨詢老師能提供清晰的分析框架和思路,幫助考生系統地剖析案例,培養其臨場應變能力。
總結來說,稅務師考試法律科目的學習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考生在理解法律條文、建立聯系歸納、案例分析和定期自測等多個方面下功夫。會計網稅務師在線咨詢老師的輔導,能夠幫助考生提升備考稅務師法律科目的效率,實現高效學習,并在稅務師考試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和其他采購實體,為了自身履職或者提供公共服務的需要,使用財政性資金或者其他國有資產,以合同方式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托、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那么政府采購的法律責任與特殊規定有哪些?
一、企業采購的法律責任
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了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等相關各方的法律責任。
1.采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并予以通報:
(1)未按照規定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或者未按照規定將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備案;
(2)將應當進行公開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
(3)未按照規定在評標委員會、競爭性談判小組或者詢價小組推薦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中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
(4)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5)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采購金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10%;
(6)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
(7)未按照規定公告政府采購合同;
(8)未按照規定時間將政府采購合同副本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2.有政府采購法規定的違法行為之一,影響或者可能影響中標、成交結果的,依照下列規定處理:
(1)未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的,終止本次政府采購活動,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2)已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但尚未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中標或者成交結果無效,從合格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中另行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沒有合格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的,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3)政府采購合同已簽訂但尚未履行的,撤銷合同,從合格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中另行確定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沒有合格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的,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
(4)政府采購合同已經履行,給采購人、供應商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二、政府采購的特殊規定
1.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應當優先購買自主創新產品。采購人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因購買自主創新產品確需超出采購預算的,可按規定程序申請調整預算。
2.采購人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應當優先采購節能產品,逐步淘汰低能效產品。
3.采購人用財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應當優先采購環境標志產品,不得采購危害環境及人體健康的產品。
4.采購人采購進口產品時,應當堅持有利于本國企業自主創新或消化吸收核心技術的原則,優先購買向我方轉讓技術、提供培訓服務及其他補償貿易措施的產品。
提示1:采購人需要采購的產品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以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確需采購進口產品的,應當在獲得財政部門核準后,依法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政府采購進口產品應當以公開招標為主要方式。
提示2:政府采購進口產品合同履行中,采購人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產品,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且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的,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不需要重新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