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制定了《海南省經濟專業人員高級職稱評審條件(試行)》,海南高級經濟師評審申報條件如下:
第七條 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三)身心健康,具備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身體條件。
(四)任現職以來考核等次稱職(合格以上)。
第八條 申報副高級經濟師評審的人員,應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副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
第九條 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統一要求。確需評價外語和計算機水平的,由用人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自主確定,報省委人才發展局備案后實施。
第十條 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習任務。
第十一條 取得其他系列職稱已轉崗為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需轉崗一年后轉評相應層級的經濟專業職稱,且當年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
第十二條 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房地產估價師、拍賣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和工程咨詢(投資)、土地登記代理、房地產經紀、銀行業等領域相關職業資格,可對應經濟系列相應層級的職稱,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已通過國家考試取得會計師、統計師、審計師資格,現在經濟專業工作崗位上,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第十三條 學歷、資歷要求
(一)副高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師、知識產權師):
1.具備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二)正高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師、知識產權師):
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副高級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副高級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第十四條 任現職期間,如有下列情況的不得申報或延遲申報:
(一)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不得申報。
(二)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
(三)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有1次被確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延遲1年申報。
(四)任現職期間,有違法、違紀及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的,或因直接過失給本單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響的,或本人所在單位存在嚴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行為且與本人工作或職權范圍有直接關系的,用人單位不得推薦申報。
(五)失信被執行人,執行期間不得申報。
(六)對在申報評審各階段查實的學術、業績、經歷造假等弄虛作假行為,實行“一票否決”,一經發現,取消評審資格,3年內不得申報。
(七)與職稱申報相關規定不符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向“專精特新”企業和艱苦邊遠地區經濟專業人員傾斜。對在創新經濟活動方式、構建新業態、推動行業發展等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經濟專業人員,可適當放寬學歷、資歷等條件限制。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經濟專業人員,重點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適當放寬學歷和科研能力要求。
第十六條 不滿足學歷、資歷要求,但取得經濟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經2名本專業專家(正高級職稱)推薦,可破格申報副高級經濟師。
(一)在基層一線工作10年以上,實際工作業績突出的經濟專業人員,并獲縣級以上表彰。
(二)從事經濟研究工作,獲國家級獎一、二、三等獎(前3名)或省部級一、二等獎(前3名)3項以上獎勵。
(三)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等經營管理主要人員,申報時任職企業連續3年經營收入3億元以上,且經濟效益較好(以審計報告為準)。
(四)申報人申請的發明專利(發明人排名前2名)累計獲得1項以上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優秀獎,或累計獲得2項以上海南發明人獎、海南專利優秀獎,或申報人累計取得3項以上發明專利授權獎(發明人排名第1名)的。
(五)滿足副高級經濟師業績成果要求3項以上的。
(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中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第十七條 不滿足學歷、資歷要求,但取得副高級經濟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經2名本專業專家(正高級職稱)推薦,可破格申報正高級經濟師。
(一)在基層一線工作10年以上,實際工作業績突出的經濟專業人員,并獲省部級以上表彰。
(二)從事經濟研究工作,獲國家級獎一、二等獎(前3名)或省部級一等獎(前3名)3項以上獎勵。
(三)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等經營管理主要人員,申報時任職企業連續3年經營收入5億元以上,且經濟效益較好(以審計報告為準)。
(四)申報人申請的發明專利(發明人排名前1名)累計獲得1項以上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優秀獎。
(五)滿足正高級經濟師業績成果要求的3項以上。
(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中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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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副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
(一)學識水平
1.系統掌握經濟工作專業理論、方法、技巧和相關政策法規。
2.能夠設計實施經濟項目或經濟活動方案,推動經濟活動有序合規展開。
3.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夠指導助理經濟師、經濟師等參與經濟工作的各類從業人員合理合規開展工作。
4.有較強的理論研究能力,能夠開展經濟工作政策、實務研究,創新經營管理理念和專業方法。
(二)業績條件
任現職期間,須具備下列1到6項中任意2項以上條件;申報副高級人力資源師,任現職期間,須具備下列第7項條件及第1至6項中任意1項以上條件;申報副高級知識產權師,任現職期間,須具備第8至9項中任意1項及第1至6項中任意1項以上條件。
1.主持大、中型企業及事業單位經營管理工作連續2年以上,或作為骨干參與大、中型企業及事業單位經營管理工作連續3年以上,期間,取得較好的經濟或社會效益,或為企業的扭虧增盈做出突出貢獻。
2.為大、中型企業大幅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決策水平做出主要貢獻,并使企業連續3年盈利(以審計報告為準),或獲得省部級以上企業管理創新獎項。
3.主持小型企業經營管理連續3年以上或高新技術企業經營管理連續2年以上,期間,企業主要經濟指標(如營業收入、盈利稅收、單位能耗、人均產值等)達到本省同行業企業先進水平。
4.主持或作為骨干參與省部級重點項目1項以上或市廳級重點項目2項以上的籌建、投產等全過程工作,投產后達到設計指標。
5.從事經濟研究工作,主持或作為主要參與人(前三順位)完成省部級課題2項以上,或市廳級課題3項以上,并被市廳級以上部門采用;或從事經濟咨詢分析工作3年以上,主持完成市廳級以上重點課題或大、中型企業重點研究、咨詢項目3項以上。
6.主持大型企業、事業單位的重要職能部門(生產運行、戰略規劃、市場開發、人力資源、知識產權、法律實務、投資改造等)工作3年以上,期間,主持完成企業重大經營管理項目2項以上,并取得顯著成果。
7.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總結報告責任頁排名前3)參與企事業單位內部“三項制度”改革,并在組織機構調整、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以及人力資源管理、人才管理、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等方面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并具有豐富的管理實踐經驗,具備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為本行業、本部門、本單位全面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做出顯著貢獻。
8.在知識產權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科技創新和創新服務方面,獲得主持基金項目、研究課題國家級1項以上或省部級2項以上,或參加市廳級以上知識產權法規、規劃、標準、措施制定等工作。
9.作為骨干完成或受理審查重大知識產權入股、轉讓、質押融資、實施許可等項目,以及代理的專利案件,實施成果應用轉化對提升產業或企業創新競爭力起到顯著作用,在全省范圍內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需連續3年以上取得突出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主要經濟指標取得顯著提升(提供有效業績數據);或作為骨干受理并完成知識產權糾紛、爭議、訴訟等案件,或高效打擊仿制、假冒等侵權行為,為企業或行業減少或挽回了較大的經濟損失(金額在500萬元以上)。
(三)學術條件
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撰寫人,完成國內外公開出版的與申報專業相關學術、技術著作1部以上(單部著作個人承擔10萬字以上)。
2.作為第一、二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學術期刊、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上公開發表與申報專業相關論文或調查報告2篇以上(獨立完成、每篇不少于3000字)。
3.在省部級以上經濟及相關專業論壇或學術年會上宣讀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寫的經濟及相關專業論文,共同作者不超過三人(含申報者)并達到國內經濟及相關專業先進水平。
4.作為第一作者,撰寫經省部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認可或采納的經濟及相關專業專項調查分析報告1篇(每篇不少于5000字),或撰寫與申報專業相關的單位內部研究報告2篇以上。要求引用數據齊全、結論正確,具有較高應用價值。
5.主持或參與經濟及相關專業省部級以上課題研究,獲省部級科研成果三等獎以上,或經省部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同行專家鑒定認為具有較高價值,并得到成果轉化。以上成果均要求為項目負責人或個人排名前三。
6.作為骨干參編2項以上市廳級以上知識產權法規、戰略規劃、行業標準及市廳級政策措施制定(修訂),并正式公布實施,或參與省部級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省部級戰略規劃、省部級或全國性行業標準、涉及本專業相關內容的法律法規制定(修訂)工作,并得到法律法規制定(修訂)部門認定,或有1篇以上所撰寫的知識產權相關論文、報告等被市廳級以上領導簽批或市廳級以上部門和政府采用。
7.獲得中國專利獎銀獎以上的發明人或代理人,或獲得2項省部級專利獎銀獎以上的發明人或代理人。
第十九條 正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
(一)學識水平
1.具有系統、深厚的專業理論和實務經驗,熟悉與本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或經濟政策。
2.熟練運用經濟工作專業理論、方法、技巧和相關政策法規,高標準組織設計、實施和評估經濟項目或活動方案,提升經濟運行水平。
3.工作業績突出,能夠指導助理經濟師、經濟師、高級經濟師等參與經濟工作的各類從業人員高效合規地開展工作,并通過專業督導,改進工作方案,提高本行業職業能力水平。
4.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經濟活動中重大疑難問題的能力,能夠針對具體經濟問題,開展經濟工作政策、理論與實務研究,創新經濟經營管理理念和專業方法,為行業(地區、部門)的經營管理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設性意見。
(二)業績條件
任現職期間,須具備下列1到6項中任意2項以上條件;申報正高級人力資源師,任現職期間,須具備下列第7項條件及第1至6項中任意1項以上條件;申報正高級知識產權師,任現職期間,須具備第8至9項中任意1項及第1至6項中任意1項以上條件。
1.主持大、中型企業及事業單位經營管理工作連續4年以上,或作為骨干參與大、中型企業及事業單位經營管理工作連續5年以上,期間,取得顯著的經濟或社會效益,或為企業的扭虧增盈做出突出貢獻。政策性虧損企業不作盈利要求。
2.主持高新技術企業經營管理工作連續5年以上,期間,企業主要經濟指標(如營業收入、盈利稅收、單位能耗、人均產值等)達到全省同行業企業領先水平。
3.主持過1項以上國家級,或2項以上省部級,或3項以上市廳級經濟項目,或4項以上大、中型企業的發展戰略管理、投融資、經營管理、管理模式創新等項目;或作為業務骨干參與2項以上國家級,或3項以上省部級,或4項以上市廳級經濟項目,或5項以上大、中型企業的發展戰略、投融資、經營管理、管理模式創新等項目。以上主持或參與的項目需取得顯著的經濟或社會效益。
4.主持的經營管理、管理創新、技術創新等方面的項目,獲得省部級以上獎項1項,或獲得市廳級獎項2項;或作為骨干參與的科研或管理創新、技術創新項目,獲得省部級獎項2項以上,或獲得市廳級獎項4項以上。
5.主持制定1項以上國家級,或2項以上省部級,或3項以上市廳級國民經濟或同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濟政策或重要規章制度等;作為主要業務骨干參與制定2項以上國家級,或3項以上省部級,或4項以上市廳級國民經濟或同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濟政策或重要規章制度等。以上主持或參與的項目需經主管部門批準實施,并取得顯著的經濟或社會效益。
6.所在企業獲得1個以上中國馳名商標,或2個以上本省著名商標,或企業獲得1項以上國家發明專利,所獲專利已轉化應用并取得較高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本人在創名牌產品研發或專利發明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7.主持1項以上國家、省部級或2項以上市廳級促進就業、人才發展、社會保障、勞動關系等相關政策、規劃、標準的制定,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踐,取得顯著的社會效益(以主管部門證明為準),或在推進人力資源管理服務產品、技術和模式創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有項目方案、可行性評估和專家論證結果),并創造出明顯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在全省或全國人力資源行業有重大影響。
8.在知識產權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科技創新和創新服務方面,獲得主持基金項目、研究課題國家級2項以上或省部級3項以上,或參加市廳級以上知識產權法規、規劃、標準、措施制定等工作。
9.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完成受理審查重大知識產權入股、轉讓、質押融資、實施許可等項目;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完成重大科技、經濟活動知識產權評議項目,或代理的專利案件、實施成果應用轉化對提升產業或企業創新競爭力起到顯著作用,在全國范圍內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受理并完成知識產權糾紛、爭議、訴訟等案件,或高效打擊仿制、假冒等侵權行為,為推動發明創造的應用,提高社會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公認的重要貢獻。以上工作需連續3年以上取得突出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主要經濟指標取得顯著提升。
(三)學術條件
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撰寫1部以上或作為主要作者撰寫3部以上具有較高學術價值和實踐指導意義的與申報專業相關著作并公開出版(單部著作個人承擔10萬字以上)。
2.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發行的經濟、管理類學術期刊上發表與申報專業相關的,具有科學性、指導性、實用性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5000字)。
3.在國際或全國專業學術研討會議宣讀與申報專業相關的論文2篇以上或在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宣讀與申報專業相關的論文3篇以上,具有較高水平和應用價值。
4.作為主要負責人,主持完成在行業領域具有重大影響、得到有效應用的研究報告、項目報告、行業標準、發展規劃、設計文件等3項以上。
5.主編1項或作為骨干參編2項以上省部級以上知識產權法規、戰略規劃、行業標準及省部級政策措施的制定(修訂),并正式公布實施,或參與國際條約、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國家戰略規劃、國家或國際性行業標準、涉及本專業相關內容的法律法規制定(修訂)工作,所提建議被吸收采納1項以上,并得到法律法規制定(修訂)部門認定,或有1篇以上所撰寫的知識產權相關論文、報告等被省部級以上領導簽批、省部級以上部門和政府采用。
6.從事經濟研究工作,獲國家級獎或省部級一、二等獎1項,或省部級三等獎、市廳級一等獎2項以上,或市廳級二等獎3項以上獎勵。
7.個人經濟工作業績顯著,獲省部級以上經濟類優秀專家或先進個人表彰。
8.獲得中國專利金獎的發明人或代理人,或獲得2項以上省部級專利獎金獎的發明人或代理人。
第二十條 優先條件
參加副高級經濟師、正高級經濟師評審的經濟專業人員,從事經濟工作近五年內,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可予以優先考慮:
(一)主持大中型企業的中外投融資、企業改制、兼并重組、管理創新等項目,達到預期目標。
(二)主持省部級以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設計、技術改造方案論證、可行性評估等,得到成功實施。
(三)主持制定的重點行業規劃、重要經濟政策規章、重大行業標準等,經主管部門批準或采納,頒布實施后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主持完成在經濟領域內具有重大影響、得到有效應用的研究報告、項目報告、行業標準、發展規劃等代表性成果。
(五)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政府或社會組織開展的重大經濟活動,取得顯著成績。
(六)主持完成的經濟研究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
(七)出版的本專業學術著作或公開發表的專業論文,在經濟領域產生較大影響,并經2名相關專業專家(正高級職稱)推薦。
(八)符合業績成果條件3項以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海南省經濟專業人員高級職稱評審條件(試行)》,海南高級經濟師評審論文要求如下:
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撰寫人,完成國內外公開出版的與申報專業相關學術、技術著作1部以上(單部著作個人承擔10萬字以上)。
2.作為第一、二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學術期刊、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上公開發表與申報專業相關論文或調查報告2篇以上(獨立完成、每篇不少于3000字)。
3.在省部級以上經濟及相關專業論壇或學術年會上宣讀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寫的經濟及相關專業論文,共同作者不超過三人(含申報者)并達到國內經濟及相關專業先進水平。
4.作為第一作者,撰寫經省部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認可或采納的經濟及相關專業專項調查分析報告1篇(每篇不少于5000字),或撰寫與申報專業相關的單位內部研究報告2篇以上。要求引用數據齊全、結論正確,具有較高應用價值。
5.主持或參與經濟及相關專業省部級以上課題研究,獲省部級科研成果三等獎以上,或經省部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同行專家鑒定認為具有較高價值,并得到成果轉化。以上成果均要求為項目負責人或個人排名前三。
6.作為骨干參編2項以上市廳級以上知識產權法規、戰略規劃、行業標準及市廳級政策措施制定(修訂),并正式公布實施,或參與省部級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省部級戰略規劃、省部級或全國性行業標準、涉及本專業相關內容的法律法規制定(修訂)工作,并得到法律法規制定(修訂)部門認定,或有1篇以上所撰寫的知識產權相關論文、報告等被市廳級以上領導簽批或市廳級以上部門和政府采用。
7.獲得中國專利獎銀獎以上的發明人或代理人,或獲得2項省部級專利獎銀獎以上的發明人或代理人。
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撰寫1部以上或作為主要作者撰寫3部以上具有較高學術價值和實踐指導意義的與申報專業相關著作并公開出版(單部著作個人承擔10萬字以上)。
2.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發行的經濟、管理類學術期刊上發表與申報專業相關的,具有科學性、指導性、實用性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5000字)。
3.在國際或全國專業學術研討會議宣讀與申報專業相關的論文2篇以上或在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宣讀與申報專業相關的論文3篇以上,具有較高水平和應用價值。
4.作為主要負責人,主持完成在行業領域具有重大影響、得到有效應用的研究報告、項目報告、行業標準、發展規劃、設計文件等3項以上。
5.主編1項或作為骨干參編2項以上省部級以上知識產權法規、戰略規劃、行業標準及省部級政策措施的制定(修訂),并正式公布實施,或參與國際條約、國家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國家戰略規劃、國家或國際性行業標準、涉及本專業相關內容的法律法規制定(修訂)工作,所提建議被吸收采納1項以上,并得到法律法規制定(修訂)部門認定,或有1篇以上所撰寫的知識產權相關論文、報告等被省部級以上領導簽批、省部級以上部門和政府采用。
6.從事經濟研究工作,獲國家級獎或省部級一、二等獎1項,或省部級三等獎、市廳級一等獎2項以上,或市廳級二等獎3項以上獎勵。
7.個人經濟工作業績顯著,獲省部級以上經濟類優秀專家或先進個人表彰。
8.獲得中國專利金獎的發明人或代理人,或獲得2項以上省部級專利獎金獎的發明人或代理人。
超實用高級經濟師備考資料包,助你順利拿下高級經濟師證書,點擊下方免費下載海量學習資料,現在領取,下一位高級經濟師持證人就是你!
(一)學歷(學位):國家教育行政等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二)資歷:指從取得現職稱起至申報當年為止所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時間,截止時間點以每年度通知為準,按周年計算。在此期間全脫產學習者,應扣除其全脫產學習的時間。
(三)著作:指取得ISBN統一書號,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專著或譯著,具有特定的研究對象,反映研究對象規律,并構成一定體系,屬作者創造性思維的學術著作。其學術水平(價值)由評委會專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評定。凡文章匯編、資料手冊、一般編譯著作、普通教材、普通工具書不能視為學術、技術專著。專著、編著前言或后記中未說明本人撰寫章節、內容或字數的,不作為本人業績成果。
(四)發表論文:指新聞出版總署認定取得出版刊號(CN和ISSN)的專業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研究性學術文章。國外公開發行的科技刊物參照執行。
(五)宣讀論文:指在省部級以上學術會議大會上宣讀或學科分組會議上宣讀的本專業學術論文。凡宣讀論文必須提交論文宣讀佐證材料、論文匯編、會議日程安排等相關材料。摘要發表者須同時提交全文原稿。
(六)課題:課題專業范圍應與申報專業相同,“國家級”是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軟科學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973、863、科技部重大專項、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星火計劃、國家火炬計劃等立項課題;“省部級”是指省自然科學基金、省社會科學基金、省軟科學基金、省政府智力成果采購項目、省重大調研課題基金,以及省部級業務主管部門立項的課題;“市廳級”是指市廳級政府部門、主管部門立項的課題。
(七)項目主持:指負責企業或項目(課題)的全面工作,承擔主要責任并解決重要關鍵問題。
(八)骨干:指主要承擔項目的調研、立項、項目實施、綜合研究報告的編寫等全過程的負責人,或具體從事生產管理、經營管理、項目建設、課題研究等某一方面的負責人。
(九)主要作者:指本專業學術專著或譯著的具體組織者,對該著作的學術、技術問題起把關作用。其個人承擔的編著字數必須占總字數的20%以上。
(十)經濟效益:指通過利用某工作項目所產生的,可以用經濟統計指標計算和表現的效益。其經濟指標將隨生產力發展水平作適當調整。
(十一)社會效益:指通過利用某工作項目所產生的,經過有關主管部門認可的改善環境、勞動、生活條件、節能、降耗、增強國力等的效益,以及有利于貫徹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有利于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效益。
(十二)下列條件不作為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
1.與本人所從事專業無關的著作、論文、成果等。
2.在各類電子期刊、增刊、副刊、內部期刊、專刊、專輯、特刊、論文集上發表的論文。
3.介紹性文章、簡介、問答、報道、通訊等。
4.未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通過的可研報告、設計報告、技術報告、實施方案等。
(十三)論文和專著字數指正文字數,不包括摘要、關鍵詞、參考文獻、目錄等,譯著字數以翻譯后的中文正文字數為準;著作和論文發表時間以版權頁所載日期為準,同一論文被多家刊物采用的只計算1次。
(十四)同一成果(項目、著作、教材、論文)獲獎,或同時獲幾個級別的獎勵,只能按最高級別計算1次。同年度同一先進稱號按最高級別認定,不得重復計算。未明確個人地位、作用的集體成果獎,不能作為個人獲獎使用。
根據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甘肅省經濟系列職稱評價條件標準》的通知,甘肅高級經濟師評審論文要求如下:
高級經濟師:
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在省級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在1部公開出版的本專業學術專著、教材中完成撰寫3萬字以上;作為定額內人員獲得省部級科技獎勵三等獎以上;作為前2名獲發明專利1項;主持完成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
正高級經濟師:
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獨立完成或作為第一完成人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譯著1部;獨立完成或作為第一完成人撰寫被省部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級以上部門采納的智庫研究成果(包括對策研究報告、建言獻策報告、調研報告、政策建議等)1項;作為定額內人員獲得省部級科技獎勵二等獎以上;主持完成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
達到下列(一)或(二)款條件標準之一:
(一)達到下列條件標準1項:
1.全國性。獲全國性表彰1次,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定額內人員),或三等獎(前3名);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三等獎(第4名以后定額內人員)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國家部委下達的全國性經濟領域科學研究課題項目1項;或作為專業負責人(包括項目辦公室主任、財務負責人、審計負責人)完成全國性課題項目2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5名)制定了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1項。
2.省級。獲省級表彰1次,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定額內人員),或三等獎(前2名);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三等獎(第3名以后定額內人員)1次,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省級經濟領域科學研究課題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作為專業負責人(包括項目辦公室主任、財務負責人、審計負責人)完成省級課題項目2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主持(前3名)制定地方標準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
3.市廳級。獲市廳級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9項業績1項;或獲市廳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前2名)1次,參考其他業績;或獲市廳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第3名以后定額內人員)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獲市廳級科技獎勵三等獎(前2名)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2名)完成市廳級經濟領域科學研究課題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作為專業負責人(包括項目辦公室主任、財務負責人、審計負責人)完成市廳級課題項目3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
(二)達到下列條件標準3項(其中1-9項至少占1項)可申報全省有效高級經濟師,達到下列條件1-9項中的1項或任意2項可申報全省艱苦單位有效或全省企業有效高級經濟師:
1.作為前2名,獲縣區級科技獎勵一等獎2項。
2.作為主要完成人(前2名)完成大、中型工程項目1項,或作為專業負責人(包括項目辦公室主任、財務負責人、審計負責人)完成大型工程項目2項、中型工程項目3項,或作為項目負責人(第一完成人)完成小型工程項目3項,通過驗收或已交付使用,至少1項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3.主持(累積2年以上)或作為主要骨干(累積3年以上)參與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期間,連年取得明顯經濟效益,年均利潤增長5%以上;或為企業的扭虧增盈作出突出貢獻,減虧5%以上(附年度財務報告)。政策性虧損企業不作盈利要求。
4.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負責人,近3年年均新增上繳稅金100萬元;或近3年吸納就業100人以上,未拖欠工資和社會保險費(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5.主持完成(第一完成人)大中型企業的中外投融資、企業改制、兼并重組、管理創新等項目1項,達到預期目標。
6.主持完成(第一完成人)大型基礎設計建設項目設計、技術改造方案論證、可行性評估等1項,得到成功實施;或主持完成(第一完成人)中型基礎設計建設項目設計、技術改造方案論證、可行性評估等2項,得到成功實施;或主持完成(第一完成人)小型基礎設計建設項目設計、技術改造方案論證、可行性評估等4項,得到成功實施。
7.主持制定(第一完成人)市廳級以上國民經濟中長期規劃1項;或主持制定(第一完成人)市廳級以上行業規劃、行業政策或行業標準2項,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踐,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8.作為第一完成人,撰寫的應用對策研究報告、建言獻策報告、調研報告或政策建議等智庫研究成果2項,獲市廳級以上領導書面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廳級以上部門采納。
9.作為前2名獲得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實用新型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2項,其中至少有1項實施后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提供成果轉化相關證明);或本人擁有企業1項以上國家發明專利或4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所獲專利已實施并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連續3年產值銷售收入達到200萬元以上或累計1000萬元以上,附年度財務報告)。
10.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或在省級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
11.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專著或譯著1部(本人完成10萬字以上);或作為主編公開出版了列入省計劃的教材1部(本人完成15萬字以上)。
12.本人作為企業主要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前2名)為創名牌創品牌發揮了重要作用,企業目前擁有1個以上甘肅省名牌產品或甘肅省著名商標。
13.主持解決了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的重大疑難問題或關鍵性業務問題,并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經業內3名及以上同行業在職在崗正高級專家實名推薦。
14.擔任省級專業學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或常務理事5年以上;或擔任省級學術刊物編委3年以上;擔任高等院校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3年以上。
15.縣區級表彰2次。
16.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獲得3次優秀等次。
17.任現職前曾獲省級表彰或省級科技獎勵的,參考其他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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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下列(一)或(二)款條件標準之一:
(一)達到下列條件標準1項:
1.國家級。獲國家級表彰1次,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或獲國家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定額內人員);或完成(前5名)列入國家級的(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參考其他業績。
2.全國性。獲全國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10項業績1項;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一等獎(前5名)、二等獎(前4名);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一等獎(第6名以后定額內人員)或二等獎(第5名以后定額內人員)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三等獎(前3名)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國家部委下達的全國性經濟領域科學研究課題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制定了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
3.省級。獲省級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10項業績1項;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一等獎(前4名)、二等獎(前3名);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一等獎(第5名以后定額內人員)、二等獎(第4名以后定額內人員)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三等獎(前2名)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2名)完成省級經濟領域科學研究課題項目2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主持(前2名)制定地方標準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
(二)達到下列條件標準3項(其中1-10項至少占1項):
1.作為前2名,獲市廳級科技獎勵、省工業優秀新產品獎、省工業設計大賽獎一、二等獎1項。
2.作為項目負責人(第一完成人)完成市廳級經濟領域科學研究課題項目3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至少有1項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3.作為主要完成人(前2名)完成大型工程項目1項,或作為項目負責人(第一完成人)完成中型工程項目3項,通過驗收或已交付使用,至少有1項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4.主持(累積3年以上)或作為主要骨干(累積5年以上)參與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期間,連年取得明顯經濟效益,年均利潤增長10%以上;或為企業的扭虧增盈作出突出貢獻,減虧10%以上(附年度財務報告)。政策性虧損企業不作盈利要求。
5.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負責人,近3年年均新增上繳稅金300萬元;或近3年吸納就業300人以上,未拖欠工資和社會保險費(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6.主持完成(第一完成人)大中型企業的中外投融資、企業改制、兼并重組、管理創新等項目1項,達到預期目標。
7.主持完成(第一完成人)大型基礎設計建設項目設計、技術改造方案論證、可行性評估等2項,得到成功實施;或主持完成(第一完成人)中型基礎設計建設項目設計、技術改造方案論證、可行性評估等4項,得到成功實施。
8.主持制定(第一完成人)省級以上國民經濟中長期規劃1項;或主持制定(第一完成人)行業規劃、行業政策、行業標準或經濟研究政策2項,經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踐,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9.作為第一完成人,撰寫應用對策研究報告、建言獻策報告、調研報告或政策建議等智庫研究成果1項,獲省部級以上領導書面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級以上部門采納;或前述智庫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省級行業主管部門采納3項。
10.作為前2名獲得國家發明專利2項,或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實用新型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4項,前述專利和著作權登記至少有1項實施后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提供成果轉化相關證明)。
1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或在國內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并在省級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或在SCI、EI等上收錄1篇。
12.作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專著或譯著1部(本人完成15萬字以上);或作為主編公開出版了列入國家部委計劃的教材1部(本人完成20萬字以上)。
13.本人作為企業主要負責人為創名牌創品牌發揮了重要作用,企業目前擁有1個以上中國名牌或中國馳名商標,或2個以上甘肅省名牌產品或甘肅省著名商標。
14.主持解決了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的重大疑難問題或關鍵性業務問題,并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經3名及以上同行業在職在崗正高級專家實名推薦。
15.擔任國家專業學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或常務理事5年以上;或擔任國內核心刊物主編、副主編3年以上;或擔任高等院校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5年以上。
16.獲市廳級表彰2次。
17.任現職前曾獲全國性表彰或科技獎勵的,參考其他業績。
申報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品德、能力、業績貢獻條件標準必須同時具備。業績條件標準如無特殊說明,均為任現職以來取得的。人才的業績均計算到申報當年的9月30日為止,不得在該時間結束后,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補報。人才在該時限后取得的業績,可作為下次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
山西省高級經濟師的評審條件包含學歷、資歷、工作經歷、業績成果以及學術技術等方面。詳情請看下文!
1.基本條件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凡申報評審高級經濟師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2.學歷條件
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長期在街道(鄉鎮)、社區(村)從事經濟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業績突出且任經濟師或相關系列(專業)中級職稱滿10年及以上,學歷可放寬到大專。
3.資歷條件
聘任經濟師或相關系列(專業)中級職稱滿5年,即2018年底前任現職;或研究生畢業獲得博士學位后,任經濟師或相關系列(專業)中級職稱滿2年,即2021年底前任現職。
相關系列是指會計、審計、統計職稱系列(下同)。相關專業是指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精算師等相關職業資格,需符合國家人社部《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符合《山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所列職業資格對應經濟師職稱,從事經濟管理工作,符合條件可申報高級經濟師。
4.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能系統掌握經濟工作專業理論、方法、技巧和相關政策法規。能夠設計實施經濟項目或經濟活動方案,推動經濟活動有序合規展開。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夠指導助理經濟師、經濟師等參與經濟工作的各類從業人員合理合規開展工作。有較強的理論研究能力,能夠開展經濟工作政策、實務研究,創新經濟管理理念和專業方法。
任經濟師或相關系列(專業)中級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大、中型企業的經濟管理工作2年以上。
(2)作為主要骨干參與大、中型企業的經濟管理實踐3年以上。
(3)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參與1項市廳級以上重點行業規劃、重要經濟政策規章、重大行業標準的制訂,或2項以上市廳級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管理創新等項目的可行性評估、技術鑒定、籌建實施。
(4)主持小型企業的經濟管理工作5年以上。
(5)從事經濟研究工作,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完成1項以上省部級課題,或2項以上市廳級課題。
(6)從事經濟實務工作,為部門(單位)全面提高經濟管理水平作出顯著貢獻,并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5.業績成果條件
任經濟師或相關系列(專業)中級職稱以來,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主持大、中型企業的經濟管理工作期間,連續2年以上提高企業經濟管理水平或為企業持續向好發展、扭虧增盈作出突出貢獻,使企業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作為主要骨干參與大、中型企業戰略規劃、改制或兼并重組、管理創新、生產運營、人力資源、財務管理、市場開發、技術研發、投資改造等項目的方案制定、組織實施,項目經批準實施并達到預期目標,為大、中型企業提高經濟管理水平和決策水平作出主要貢獻,使企業實現主要經濟指標的優化或經濟管理水平的提高。
3.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參與1項市廳級以上重點行業規劃、重要經濟政策規章、重大行業標準的制訂,經相應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施,取得預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參與2項以上市廳級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管理創新等重點項目的方案論證、可行性評估、技術鑒定和全程籌建與管理,項目已投入使用并通過行業部門或相關機構的驗收(鑒定)達到預期目標。
5.主持小型企業的經濟管理工作期間,為企業主要經濟指標的優化和企業經濟管理水平的提高作出突出貢獻。
6.從事經濟研究工作,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完成1項以上省部級課題,或2項以上市廳級課題,并通過相應主管部門或相關機構的結題驗收(鑒定)。
7.從事經濟研究工作,研究成果獲省部級獎勵或市廳級二等獎以上的主要完成人(等級內額定獲獎人員)。
8.從事經濟實務工作的業務骨干,對本專業有獨到見解,提出有較高價值的建議,對改進本單位(部門)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貢獻,或對行業的經濟活動有重大的指導作用,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工作經歷條件和能力業績條件中,“主持”指單位或項目(課題)的負責人,排第1名;“主要骨干”指單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或國家級項目(課題)2-10名,省(部)級項目(課題)2-8名,市級或大中型企業項目(課題)2-6名,其他項目2-3名。“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須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定材料。
企業劃型標準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6.學術技術條件
任經濟師或相關系列(專業)中級職稱以來,公開發表、出版過有較高水平的本專業學術論文、著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發表1篇以上本專業學術論文。
(2)作為主要作者,出版1部以上本專業學術專著、譯著,且本人撰寫部分在5萬字以上。
(3)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以上(含3篇)。
(4)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至少1篇)及撰寫的經濟分析等各類報告2次以上被省部級有關部門采納或3次以上被地市級有關部門采納。
學術論文,須與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一致,并以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在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字數不少于2000字。全國中文核心期刊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2017年版或2020年版)”、“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CSCD)”收錄的期刊;《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山西日報》理論版等同于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在手冊、論文集、增刊、專刊、特刊發表的論文不能作為有效學術論文。
著作指的是在國家專業出版社出版、適用于經濟師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參閱應用的學術、技術專著。
各類報告指的是作為主持(排名第1)或主要骨干(排名前1/3)完成的經濟運行分析報告、經濟咨詢報告、調研分析報告、項目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專題性方案、軟課題研究等。
提交的論文須附在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清華同方中國知網之一的檢索頁,論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樣等不作為發表論文的依據。著作須附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CIP數據核字號驗證”的檢索頁,同時加蓋本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公章。
答辯材料須是已發表的學術論文,或整理成論文格式的論著章節。
7.考核條件
申報評審高級經濟師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參加年度考核和任職期滿考核,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累計不低于5次(獲得博士學位不低于2次),評審當年或上一年度須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當年任職年限不作計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計計算。
湖南省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有基本條件、學歷與資歷要求、專業理論和知識要求、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等,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的可以查看下文描述。
湖南省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有哪些?
一、申報基本條件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遵守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恪守科研誠信,申報前連續累計所需資歷年限的年度考核須達合格以上。
二、學歷與資歷要求
(一)博士后人員經考核合格出站后。
(二)具有博士學位,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
(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5年以上。
(四)具有大學專科學歷,長期(滿15年,下同)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或縣以下企事業單位工作,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7年以上。
三、專業理論和知識要求
(一)專業理論知識基本要求
1.系統掌握經濟管理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并在某一領域有較深入的研究。
2.熟悉有關的經濟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
3.掌握經濟管理的標準、規范、規程及相關專業知識。
4.熟悉國內外最新經濟管理的狀況和發展趨勢。
5.能對重大和關鍵經濟管理問題進行分析、決策和組織實施,能結合實際提出政策、制度和發展規劃。
(二)論文、著作要求
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來,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第1作者)、合著(第1作者或注明本人牽頭編寫章節)或譯著(獨立作者)1部以上。
2.在公開出版的期刊上發表較高水平的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第1作者)。
3.長期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或縣以下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可以提供1篇由本人撰寫,經單位審核屬實且不少于5000字的本專業的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四、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來,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專業負責3年以上或作為中層管理主要骨干主要參加5年以上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活動。
(二)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市廳級以上重點項目的建設管理、評估等工作。
(三)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市廳級以上重大項目的咨詢、評估、科技創新、管理創新等活動,付諸實施后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制定市廳級以上國民經濟管理中長期發展規劃或省部級以上行業規劃、重要經濟管理政策、行業標準、重點課題等工作,并通過相應主管部門鑒定或形成相應的調研報告。
五、業績、成果條件
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來,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期間,
企業連年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為企業的扭虧增盈做出貢獻。
(二)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完成省部級重點項目1項以上,
或市廳級重點項目2項以上,成果經有關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三)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完成省部級重點課題1項以上,研究成果通過主管部門評審或驗收。
(四)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創建1個以上省名牌產品,或作為第1發明人獲得與所從事專業工作相關的1項發明專利或3項實用新型專利。
(五)對經濟管理領域及本專業發展趨勢有創造性研究成果獲級企業管理成果三等獎以上或省級企業管理成果二等獎以上。
(六)獲市廳級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一等獎,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三等獎以上。
六、外語、計算機水平和繼續教育要求
外語、計算機水平、繼續教育情況不作為申報職稱的常用條件。
外語、計算機是專業技術人員學習研究的重要工具,外語是跨文化溝通能力的重要體現,應積極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具備、提高
其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申報參評高級職稱的,外語、計算機水平作為工作學習業績內容賦予一定的評價權重,設置為權重項一般分別為3%,設置為加分項一般分別為總分值的3%。
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申報評定上一級資格的重要條件,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考核評價結果(出具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為準,設置為權重項為3%,設置為加分項為總分值的3%。
七、破格申報業績條件
(一)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來,業績、成果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省部級以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以上或三等獎(排名前三)。
2.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或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或獲省部級先進工作者或勞動模范稱號人員。
(二)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來,論文、著作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合著(第1作者或注明本人牽頭編寫章節)或譯著(獨立作者)1部以上。
2.在公開出版的期刊上發表較高水平的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第1作者),其中1篇發表在中文核心期刊。
根據山西省人事考試網發布的相關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報考可知,山西高級經濟師評審需要滿足學歷、資歷條件、工作經歷條件、業績成果條件、論文要求等等。
根據山西人社廳發布的通知,山西高級經濟師申報評審條件有如下內容:
(一)品德條件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凡申報高級經濟師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廉潔自律,忠于職守,誠實守信;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學歷條件
須具備經濟管理類專業或與經濟管理工作相關的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不做專業限制。對長期在基層鄉鎮、社區(農村)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業績突出的人員,學歷要求可放寬到大專。
(三)資歷條件
任經濟師中級技術職務滿5年,即2014年底前任現職;研究生畢業獲得博士學位后,任經濟師中級技術職務滿2年,即2017年底前任現職。長期在基層鄉鎮、社區(農村)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須任經濟師中級技術職務滿10年。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山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所列職業資格對應經濟師職稱的,符合條件的,可申報高級經濟師。
(四)工作經歷條件
能系統掌握經濟工作專業理論、方法、技巧和相關政策法規。能夠設計實施經濟項目或經濟活動方案,推動經濟活動有序合規展開。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夠指導助理經濟師、經濟師等參與經濟工作的各類從業人員合理合規開展工作。有較強的理論研究能力,能夠開展經濟工作政策、實務研究,創新經營管理理念和專業方法。
任經濟師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2年以上。
2、作為主要骨干參與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3年以上。
3、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參與1項以上、省部級或2項以上市廳級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等項目方案的組織和實施。
4、主持小型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5年以上。
5、從事經濟專業研究,承擔省部級課題1項以上,或市廳級課題2項以上;
6、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為部門(單位)全面提高經濟管理水平作出顯著貢獻,并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五)業績成果條件
任經濟師以來,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主持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期間,連續2年以上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或為企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
2、作為主要骨干參與大、中型企業經營管理,在經營管理上創新,為大、中型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決策水平作出主要貢獻,并使企業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3、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參與市廳級以上重點行業規劃、政策規章的制定,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踐,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參與省級以上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評估、技術鑒定和全程籌建與管理,投入使用后達到預期目標。
5、主持小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期間,為企業的經營管理作出突出貢獻。
6、從事經濟研究工作,獲省部級獎勵或市廳級二等獎以上的主要完成人(等級內額定獲獎人員)。
7、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業務骨干,對本專業有獨到見解,提出有較高價值的建議,對改進本單位(部門)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貢獻,或對行業的經濟活動有重大的指導作用,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專業技術經歷(能力)條件和工作成果(業績)條件中,經營管理人員,“主持”指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主要骨干”指單位中層管理人員。項目管理人員,“主持”指項目課題第1名;“主要骨干”指,級項目課題前2-10名,省(部)級項目課題2-8名,市級或大型企業項目課題2-6名。
根據山西省2023年度的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通知可知,山西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有學歷條件、資歷條件、工作經歷(能力)條件、業績成果條件、學術技術條件以及考核條件等方面,詳情如下!
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實行考評結合的評價方式,申報人員須按規定參加國家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國家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并在5年有效期內;2023年度參加國家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數為59分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申報并僅限申報2023年度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省人社廳將對參評人員取得的高級經濟師成績合格證明的報名資格在審閱申報材料時進行審核。
1.基本條件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凡申報評審高級經濟師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2.學歷條件
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長期在街道(鄉鎮)、社區(村)從事經濟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業績突出且任經濟師或相關系列(專業)中級職稱滿10年及以上,學歷可放寬到大專。
3.資歷條件
聘任經濟師或相關系列(專業)中級職稱滿5年,即2018年底前任現職;或研究生畢業獲得博士學位后,任經濟師或相關系列(專業)中級職稱滿2年,即2021年底前任現職。
相關系列是指會計、審計、統計職稱系列(下同)。相關專業是指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精算師等相關職業資格,需符合國家人社部《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符合《山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所列職業資格對應經濟師職稱,從事經濟管理工作,符合條件可申報高級經濟師。
4.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能系統掌握經濟工作專業理論、方法、技巧和相關政策法規。能夠設計實施經濟項目或經濟活動方案,推動經濟活動有序合規展開。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夠指導助理經濟師、經濟師等參與經濟工作的各類從業人員合理合規開展工作。有較強的理論研究能力,能夠開展經濟工作政策、實務研究,創新經濟管理理念和專業方法。
任經濟師或相關系列(專業)中級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大、中型企業的經濟管理工作2年以上。
(2)作為主要骨干參與大、中型企業的經濟管理實踐3年以上。
(3)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參與1項市廳級以上重點行業規劃、重要經濟政策規章、重大行業標準的制訂,或2項以上市廳級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管理創新等項目的可行性評估、技術鑒定、籌建實施。
(4)主持小型企業的經濟管理工作5年以上。
(5)從事經濟研究工作,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完成1項以上省部級課題,或2項以上市廳級課題。
(6)從事經濟實務工作,為部門(單位)全面提高經濟管理水平作出顯著貢獻,并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5.業績成果條件
任經濟師或相關系列(專業)中級職稱以來,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主持大、中型企業的經濟管理工作期間,連續2年以上提高企業經濟管理水平或為企業持續向好發展、扭虧增盈作出突出貢獻,使企業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作為主要骨干參與大、中型企業戰略規劃、改制或兼并重組、管理創新、生產運營、人力資源、財務管理、市場開發、技術研發、投資改造等項目的方案制定、組織實施,項目經批準實施并達到預期目標,為大、中型企業提高經濟管理水平和決策水平作出主要貢獻,使企業實現主要經濟指標的優化或經濟管理水平的提高。
3.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參與1項市廳級以上重點行業規劃、重要經濟政策規章、重大行業標準的制訂,經相應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施,取得預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參與2項以上市廳級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管理創新等重點項目的方案論證、可行性評估、技術鑒定和全程籌建與管理,項目已投入使用并通過行業部門或相關機構的驗收(鑒定)達到預期目標。
5.主持小型企業的經濟管理工作期間,為企業主要經濟指標的優化和企業經濟管理水平的提高作出突出貢獻。
6.從事經濟研究工作,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完成1項以上省部級課題,或2項以上市廳級課題,并通過相應主管部門或相關機構的結題驗收(鑒定)。
7.從事經濟研究工作,研究成果獲省部級獎勵或市廳級二等獎以上的主要完成人(等級內額定獲獎人員)。
8.從事經濟實務工作的業務骨干,對本專業有獨到見解,提出有較高價值的建議,對改進本單位(部門)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貢獻,或對行業的經濟活動有重大的指導作用,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工作經歷條件和能力業績條件中,“主持”指單位或項目(課題)的負責人,排第1名;“主要骨干”指單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或國家級項目(課題)2-10名,省(部)級項目(課題)2-8名,市級或大中型企業項目(課題)2-6名,其他項目2-3名。“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須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定材料。
企業劃型標準參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
6.學術技術條件
任經濟師或相關系列(專業)中級職稱以來,公開發表、出版過有較高水平的本專業學術論文、著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發表1篇以上本專業學術論文。
(2)作為主要作者,出版1部以上本專業學術專著、譯著,且本人撰寫部分在5萬字以上。
(3)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以上(含3篇)。
(4)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至少1篇)及撰寫的經濟分析等各類報告2次以上被省部級有關部門采納或3次以上被地市級有關部門采納。
學術論文,須與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一致,并以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在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字數不少于2000字。全國中文核心期刊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2017年版或2020年版)”、“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CSCD)”收錄的期刊;《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山西日報》理論版等同于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在手冊、論文集、增刊、專刊、特刊發表的論文不能作為有效學術論文。
著作指的是在國家專業出版社出版、適用于經濟師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參閱應用的學術、技術專著。
各類報告指的是作為主持(排名第1)或主要骨干(排名前1/3)完成的經濟運行分析報告、經濟咨詢報告、調研分析報告、項目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專題性方案、軟課題研究等。
提交的論文須附在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清華同方中國知網之一的檢索頁,論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樣等不作為發表論文的依據。著作須附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CIP數據核字號驗證”的檢索頁,同時加蓋本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公章。
答辯材料須是已發表的學術論文,或整理成論文格式的論著章節。
7.考核條件
申報評審高級經濟師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參加年度考核和任職期滿考核,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累計不低于5次(獲得博士學位不低于2次),評審當年或上一年度須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當年任職年限不作計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計計算。
8.破格申報評審條件
業績貢獻特別突出,符合除學歷、資歷以外的其他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破格申報高級經濟師:
(1)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獲得省級科學技術二等獎、國家級最高行業獎項二等獎。
(2)獲得省級科學技術三等獎、國家級最高行業獎項三等獎或省級最高行業獎項最高獎兩項以上。
(3)研發的科技成果轉化取得利稅500萬元以上。
(4)主持完成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基金)及省級重點工程項目。
破格申報評審高級經濟師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答辯成績須為優等次。
湖南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及流程是什么?湖南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包括基本條件、學歷與資歷要求、專業理論和知識要求以及業績、成果要求等方面,具體的條件及評審流程請看下文!
一、湖南高級經濟師評審條件
1.基本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并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申報前連續累計所需資歷年限的年度考核須達合格以上。
2.學歷與資歷要求
具有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具有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5年以上。
具有大學專科學歷,長期(滿15年)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或縣以下企事業單位工作,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7年以上。
3.專業理論和知識要求
系統掌握經濟管理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并在某一領域有較深入的研究。
熟悉有關的經濟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
掌握經濟管理的標準、規范、規程及相關專業知識。
熟悉國內外最新經濟管理的狀況和發展趨勢。
4.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來,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專業負責3年以上或作為中層管理主要骨干主要參加5年以上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活動。
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市廳級以上重點項目的建設管理、評估等工作。
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市廳級以上重大項目的咨詢、評估、科技創新、管理創新等活動,付諸實施后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制定市廳級以上國民經濟管理中長期發展規劃或省部級以上行業規劃、重要經濟管理政策、行業標準、重點課題等工作,并通過相應主管部門鑒定或形成相應的調研報告。
5.業績、成果要求
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來,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企業連年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為企業的扭虧增盈做出貢獻。
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創建1個以上省名牌產品,或作為第1發明人獲得與所從事專業工作相關的1項發明專利或3項實用新型專利。
對經濟管理領域及本專業發展趨勢有創造性研究成果獲級企業管理成果三等獎以上或省級企業管理成果二等獎以上。
獲市廳級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一等獎,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三等獎以上。
6.論文、著作要求
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來,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第1作者)、合著(第1作者或注明本人牽頭編寫章節)或譯著(獨立作者)1部以上。
在公開出版的期刊上發表較高水平的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第1作者)。
長期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或縣以下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可以提供1篇由本人撰寫,經單位審核屬實且不少于5000字的本專業的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二、湖南高級經濟師評審流程
1.申報
評審通知發布后,考生按要求進行申報,一般要求考生在網上進行申報,登錄各地評審系統,填寫、上傳申報信息和材料。
2.單位組織推薦
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申報人員的學歷、資歷、任職年限等申報條件及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經公示(一般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照職稱工作管理權限逐級審核推薦。
3.評審資格審核
考生遞交評審材料后,評審主管部門會對參加評審人員的材料、資格進行審核,部分地區還會在官網進行公示。
4.評委會評審
評委會將通過舉行評審會議、組織面試答辯等方式對參評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湖南地區要求高級經濟師評審需要進行答辯。
5.公示
評審結束后,各地會公布評審擬通過人員名單,對其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例如,2024年度湖南省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高級職稱評審結果公示時間為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
6.公布取得資格人員名單
公示結束后,對沒有異議的人員給予高級經濟師任職資格,考生在取得任職資格后,可被單位聘任為高級經濟師。
副高級經濟師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方式,考試通過后,接下來就是評審工作,需要申報者滿足學歷及資歷、任職資歷、繼續教育要求等相關方面的要求。副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堅持同行專家評議,綜合運用成果展示、個人述職、履歷分析、業績考察、面試答辯等多種形式。
副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工作由各省市獨立執行,每個地區的評審策略會有不同,詳細條件需要參照各省發布的評審條件。
下面以海南省副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申報條件為例:
一、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方針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與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三)身心健康,具備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身體條件。
(四)任現職以來考核等次稱職(合格以上)。
二、申報副高級經濟師評審的人員,應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副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
三、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統一要求。確需評價外語和計算機水平的,由用人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自主確定,報省委人才發展局備案后實施。
四、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習任務。
五、取得其他系列職稱已轉崗為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需轉崗一年后轉評相應層級的經濟專業職稱,且當年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
六、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房地產估價師、拍賣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和工程咨詢(投資)、土地登記代理、房地產經紀、銀行業等領域相關職業資格,可對應經濟系列相應層級的職稱,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已通過國家考試取得會計師、統計師、審計師資格,現在經濟專業工作崗位上,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七、學歷、資歷要求
(一)副高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師、知識產權師):
1.具備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二)正高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師、知識產權師):
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副高級經濟師職稱后,從事與副高級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八、任現職期間,如有下列情況的不得申報或延遲申報:
(一)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不得申報。
(二)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
(三)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有1次被確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延遲1年申報。
(四)任現職期間,有違法、違紀及違反財經紀律行為的,或因直接過失給本單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響的,或本人所在單位存在嚴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行為且與本人工作或職權范圍有直接關系的,用人單位不得推薦申報。
(五)失信被執行人,執行期間不得申報。
(六)對在申報評審各階段查實的學術、業績、經歷造假等弄虛作假行為,實行“一票否決”,一經發現,取消評審資格,3年內不得申報。
(七)與職稱申報相關規定不符的其他情形。
以海南省為例,副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申報的破格條件如下:
向“專精特新”企業和艱苦邊遠地區經濟專業人員傾斜。對在創新經濟活動方式、構建新業態、推動行業發展等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經濟專業人員,可適當放寬學歷、資歷等條件限制。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經濟專業人員,重點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適當放寬學歷和科研能力要求。
不滿足學歷、資歷要求,但取得經濟師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經2名本專業專家(正高級職稱)推薦,可破格申報副高級經濟師。
(一)在基層一線工作10年以上,實際工作業績突出的經濟專業人員,并獲縣級以上表彰。
(二)從事經濟研究工作,獲國家級獎一、二、三等獎(前3名)或省部級一、二等獎(前3名)3項以上獎勵。
(三)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等經營管理主要人員,申報時任職企業連續3年經營收入3億元以上,且經濟效益較好(以審計報告為準)。
(四)申報人申請的發明專利(發明人排名前2名)累計獲得1項以上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專利優秀獎,或累計獲得2項以上海南發明人獎、海南專利優秀獎,或申報人累計取得3項以上發明專利授權獎(發明人排名第1名)的。
(五)滿足副高級經濟師業績成果要求3項以上的。
(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中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以海南省為例,副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條件如下:
(一)學識水平
1.系統掌握經濟工作專業理論、方法、技巧和相關政策法規。
2.能夠設計實施經濟項目或經濟活動方案,推動經濟活動有序合規展開。
3.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夠指導助理經濟師、經濟師等參與經濟工作的各類從業人員合理合規開展工作。
4.有較強的理論研究能力,能夠開展經濟工作政策、實務研究,創新經營管理理念和專業方法。
(二)業績條件
任現職期間,須具備下列1到6項中任意2項以上條件;申報副高級人力資源師,任現職期間,須具備下列第7項條件及第1至6項中任意1項以上條件;申報副高級知識產權師,任現職期間,須具備第8至9項中任意1項及第1至6項中任意1項以上條件。
1.主持大、中型企業及事業單位經營管理工作連續2年以上,或作為骨干參與大、中型企業及事業單位經營管理工作連續3年以上,期間,取得較好的經濟或社會效益,或為企業的扭虧增盈做出突出貢獻。
2.為大、中型企業大幅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決策水平做出主要貢獻,并使企業連續3年盈利(以審計報告為準),或獲得省部級以上企業管理創新獎項。
3.主持小型企業經營管理連續3年以上或高新技術企業經營管理連續2年以上,期間,企業主要經濟指標(如營業收入、盈利稅收、單位能耗、人均產值等)達到海南省同行業企業先進水平。
4.主持或作為骨干參與省部級重點項目1項以上或市廳級重點項目2項以上的籌建、投產等全過程工作,投產后達到設計指標。
5.從事經濟研究工作,主持或作為主要參與人(前三順位)完成省部級課題2項以上,或市廳級課題3項以上,并被市廳級以上部門采用;或從事經濟咨詢分析工作3年以上,主持完成市廳級以上重點課題或大、中型企業重點研究、咨詢項目3項以上。
6.主持大型企業、事業單位的重要職能部門(生產運行、戰略規劃、市場開發、人力資源、知識產權、法律實務、投資改造等)工作3年以上,期間,主持完成企業重大經營管理項目2項以上,并取得顯著成果。
7.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總結報告責任頁排名前3)參與企事業單位內部“三項制度”改革,并在組織機構調整、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以及人力資源管理、人才管理、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等方面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并具有豐富的管理實踐經驗,具備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為本行業、本部門、本單位全面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做出顯著貢獻。
8.在知識產權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科技創新和創新服務方面,獲得主持基金項目、研究課題國家級1項以上或省部級2項以上,或參加市廳級以上知識產權法規、規劃、標準、措施制定等工作。
9.作為骨干完成或受理審查重大知識產權入股、轉讓、質押融資、實施許可等項目,以及代理的專利案件,實施成果應用轉化對提升產業或企業創新競爭力起到顯著作用,在全省范圍內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需連續3年以上取得突出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主要經濟指標取得顯著提升(提供有效業績數據);或作為骨干受理并完成知識產權糾紛、爭議、訴訟等案件,或高效打擊仿制、假冒等侵權行為,為企業或行業減少或挽回了較大的經濟損失(金額在500萬元以上)。
(三)學術條件
任現職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撰寫人,完成國內外公開出版的與申報專業相關學術、技術著作1部以上(單部著作個人承擔10萬字以上)。
2.作為第一、二作者或通訊作者,在學術期刊、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上公開發表與申報專業相關論文或調查報告2篇以上(獨立完成、每篇不少于3000字)。
3.在省部級以上經濟及相關專業論壇或學術年會上宣讀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寫的經濟及相關專業論文,共同作者不超過三人(含申報者)并達到國內經濟及相關專業先進水平。
4.作為第一作者,撰寫經省部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認可或采納的經濟及相關專業專項調查分析報告1篇(每篇不少于5000字),或撰寫與申報專業相關的單位內部研究報告2篇以上。要求引用數據齊全、結論正確,具有較高應用價值。
5.主持或參與經濟及相關專業省部級以上課題研究,獲省部級科研成果三等獎以上,或經省部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同行專家鑒定認為具有較高價值,并得到成果轉化。以上成果均要求為項目負責人或個人排名前三。
6.作為骨干參編2項以上市廳級以上知識產權法規、戰略規劃、行業標準及市廳級政策措施制定(修訂),并正式公布實施,或參與省部級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省部級戰略規劃、省部級或全國性行業標準、涉及本專業相關內容的法律法規制定(修訂)工作,并得到法律法規制定(修訂)部門認定,或有1篇以上所撰寫的知識產權相關論文、報告等被市廳級以上領導簽批或市廳級以上部門和政府采用。
7.獲得中國專利獎銀獎以上的發明人或代理人,或獲得2項省部級專利獎銀獎以上的發明人或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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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副高級經濟師評審的經濟專業人員,從事經濟工作近五年內,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可予以優先考慮:
(一)主持大中型企業的中外投融資、企業改制、兼并重組、管理創新等項目,達到預期目標。
(二)主持省部級以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設計、技術改造方案論證、可行性評估等,得到成功實施。
(三)主持制定的重點行業規劃、重要經濟政策規章、重大行業標準等,經主管部門批準或采納,頒布實施后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主持完成在經濟領域內具有重大影響、得到有效應用的研究報告、項目報告、行業標準、發展規劃等代表性成果。
(五)主持或作為主要成員參與政府或社會組織開展的重大經濟活動,取得顯著成績。
(六)主持完成的經濟研究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
(七)出版的本專業學術著作或公開發表的專業論文,在經濟領域產生較大影響,并經2名相關專業專家(正高級職稱)推薦。
(八)符合業績成果條件3項以上。
高級會計師與注冊會計師是我國兩個重要的會計師職業,這兩者其實都是非常厲害的證書,但是側重點并不相同,高級會計主要是以會計實務為主的,而注冊會計師則更加偏重于審計方向。下面就為大家詳細介紹兩者的含金量情況,一起來看看吧。
一、高級會計師與注冊會計師哪個含金量高?
高級會計師和注冊會計師的含金量都很高,但具體哪個更高取決于個人職業發展需求和目標。
高級會計師是會計行業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其職務等級相當于副處級至正廳級,是會計界金字塔頂端證書之一。擁有高級會計師職稱的人通常具備較高的會計業務水平,能夠勝任大型企業或機構的財務主管或領導崗位。
注冊會計師則是在執業資格方面具有較高含金量的職業,其證書具有審計執業資格的法定性。注冊會計師通常在會計師事務所或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從事審計工作,是會計界金字塔頂端的證書之一。
因此,高級會計師和注冊會計師的含金量都很高,具體哪個更高取決于個人職業發展需求和目標。如果希望在會計行業擔任高級職務或成為企業財務主管,那么高級會計師的含金量可能更高;如果希望從事審計、稅務咨詢等業務,那么注冊會計師的含金量可能更高。
總之,無論選擇考取哪個證書,都需要認真備考并掌握相關知識和技能,才能真正提高自己的專業素養和競爭力。
二、高級會計師與注冊會計師哪個更難?
高級會計師和注冊會計師的難易程度因個人背景、備考時間、學習方法等因素而異,無法簡單地判斷哪個更難。
高級會計師是會計行業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通常需要具備多年的工作經驗和高超的會計業務水平。考試內容相對固定,但涉及面較廣,要求考生對會計、財務管理、管理會計等領域有較深入的了解,并且需要具備一定的英語水平和寫作能力。
注冊會計師則是在執業資格方面具有較高含金量的職業,其證書具有審計執業資格的法定性。考試內容相對較難,涉及面較廣,包括會計、審計、稅法、財務管理等多個領域,而且需要考生具備較高的英語水平和寫作能力。
因此,高級會計師和注冊會計師的難易程度因個人背景、備考時間、學習方法等因素而異。如果考生具備相關的背景知識和經驗,并且能夠充分準備,那么兩個考試都可以考取好成績。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網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根據山西省人事考試網發布的相關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報考可知,山西高級經濟師評審需要滿足學歷、資歷條件、工作經歷條件、業績成果條件、論文要求等等。
根據山西人社廳發布的通知,山西高級經濟師申報評審條件有如下內容:
(一)品德條件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凡申報高級經濟師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廉潔自律,忠于職守,誠實守信;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學歷條件
須具備經濟管理類專業或與經濟管理工作相關的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不做專業限制。對長期在基層鄉鎮、社區(農村)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業績突出的人員,學歷要求可放寬到大專。
(三)資歷條件
任經濟師中級技術職務滿5年,即2014年底前任現職;研究生畢業獲得博士學位后,任經濟師中級技術職務滿2年,即2017年底前任現職。長期在基層鄉鎮、社區(農村)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須任經濟師中級技術職務滿10年。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山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所列職業資格對應經濟師職稱的,符合條件的,可申報高級經濟師。
(四)工作經歷條件
能系統掌握經濟工作專業理論、方法、技巧和相關政策法規。能夠設計實施經濟項目或經濟活動方案,推動經濟活動有序合規展開。工作業績較為突出,能夠指導助理經濟師、經濟師等參與經濟工作的各類從業人員合理合規開展工作。有較強的理論研究能力,能夠開展經濟工作政策、實務研究,創新經營管理理念和專業方法。
任經濟師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2年以上。
2、作為主要骨干參與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3年以上。
3、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參與1項以上、省部級或2項以上市廳級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等項目方案的組織和實施。
4、主持小型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5年以上。
5、從事經濟專業研究,承擔省部級課題1項以上,或市廳級課題2項以上;
6、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為部門(單位)全面提高經濟管理水平作出顯著貢獻,并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五)業績成果條件
任經濟師以來,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主持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期間,連續2年以上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或為企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
2、作為主要骨干參與大、中型企業經營管理,在經營管理上創新,為大、中型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決策水平作出主要貢獻,并使企業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3、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參與市廳級以上重點行業規劃、政策規章的制定,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踐,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主持或作為主要骨干參與省級以上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評估、技術鑒定和全程籌建與管理,投入使用后達到預期目標。
5、主持小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期間,為企業的經營管理作出突出貢獻。
6、從事經濟研究工作,獲省部級獎勵或市廳級二等獎以上的主要完成人(等級內額定獲獎人員)。
7、從事經濟專業工作的業務骨干,對本專業有獨到見解,提出有較高價值的建議,對改進本單位(部門)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貢獻,或對行業的經濟活動有重大的指導作用,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專業技術經歷(能力)條件和工作成果(業績)條件中,經營管理人員,“主持”指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主要骨干”指單位中層管理人員。項目管理人員,“主持”指項目課題第1名;“主要骨干”指,級項目課題前2-10名,省(部)級項目課題2-8名,市級或大型企業項目課題2-6名。
(六)學術技術條件
任經濟師以來,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在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專業學會及專業分會、有博士授予權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主辦的學術期刊上發表1篇以上學術論文。
2、作為主要作者,出版1部以上學術專著、譯著,且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5萬字。
3、發表學術論文(至少1篇)及各類報告共計3項以上。
4、各類報告總計3項以上,其中至少有1項形成成果,被正式采納、引用,或作為決策使用。
學術論文,須與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一致,并以獨立或第一作者發表在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字數不少于2000字。
各類報告指的是作為主持(排名第1)或主要骨干(排名前1/3)完成的經濟運行分析報告、經濟咨詢報告、調研分析報告、項目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專題性方案、軟課題研究等。
學術、技術專著,指的是在專業出版社出版、適用于經濟師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參閱應用的學術、技術專著。
答辯材料須是已發表的學術論文,或整理成論文格式的論著章節,或整理成論文格式的被采納、引用、作為決策使用的各類報告。
根據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甘肅省經濟系列職稱評價條件標準》的通知,甘肅高級經濟師評審申報條件如下:
第一節 能力條件標準
第二十四條 專業能力。全面、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經濟崗位有關的基礎理論知識,對從事的專業領域有比較深入的研究。掌握國家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經濟工作有關方針、政策,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各項配套法規、規章和規定,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熟悉國內外現代經濟管理科學理論、方法和發展趨勢,有較強的專業理論論述和專業總結能力。
第二十五條 技術能力。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工作業績突出。受到市廳級以上表彰或獎勵;主持完成經濟相關領域重大項目,解決重大經濟相關疑難問題或關鍵性業務問題,提高單位管理效率或經濟效益;能夠設計實施經濟項目或經濟活動方案,推動經濟活動有序開展。
(二)科研能力強。取得重大經濟相關理論研究成果;取得其他創造性經濟相關研究成果,推動經濟行業發展;公開發表高水平論文,或出版專著、譯著。
(三)政策水平高。工作經驗豐富,能為行業發展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能夠開展經濟工作政策、實務研究,創新經營管理理念和專業方法。
(四)是本行業領域的學術、技術骨干;培養、指導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取得突出業績。
第二十六條 基礎學習能力與實踐經歷。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任經濟師滿5年。
(二)具備大學專科學歷,任經濟師滿10年。
(三)在縣(不含市、區)以下、少數民族自治州以下工作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在全省各類企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中專學歷,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25年以上,且任經濟師滿10年,可分別申報全省艱苦單位有效或全省企業有效高級經濟師。
第二十七條 勝任工作能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必須在合格以上。連續年度考核合格及其以上間斷的,申報當年之前連續3個考核年度必須為合格及以上。任現職期間,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報:
(一)紀檢監察部門審查未結束或受記過以上處分在處分期內的。
(二)上次評委會評審未通過,申報當年之前又未取得新業績的。
(三)申報當年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第二十八條 知識更新能力。任現職以來,完成《甘肅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規定的年度學習任務。
第二十九條 學術水平能力。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在省級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在1部公開出版的本專業學術專著、教材中完成撰寫3萬字以上;作為定額內人員獲得省部級科技獎勵三等獎以上;作為前2名獲發明專利1項;主持完成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
第三十條 對外交往能力。能比較熟練運用一門外語與國外同行進行交流,并能借助詞典查閱外文書籍和資料。確實需要評價外語水平時,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確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三十一條 信息化技術應用能力。能比較熟練運用計算機技術開展經濟領域設計、研究、分析。確實需要評價計算機水平時,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確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三十二條 幫扶基層經歷。除艱苦條件單位和各類企業外,其他省、市屬單位中晉升高級職稱的人才,必須有縣以下基層或企業相應專業技術崗位累計1年以上的幫扶服務或工作經歷。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中,擔任駐村干部、工作隊長(第一書記)等時限,計入幫扶基層經歷。
第二節 正常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三十三條 達到下列(一)或(二)款條件標準之一:
(一)達到下列條件標準1項:
1.全國性。獲全國性表彰1次,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定額內人員),或三等獎(前3名);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三等獎(第4名以后定額內人員)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5名)完成國家部委下達的全國性經濟領域科學研究課題項目1項;或作為專業負責人(包括項目辦公室主任、財務負責人、審計負責人)完成全國性課題項目2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5名)制定了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1項。
2.省級。獲省級表彰1次,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定額內人員),或三等獎(前2名);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三等獎(第3名以后定額內人員)1次,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省級經濟領域科學研究課題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作為專業負責人(包括項目辦公室主任、財務負責人、審計負責人)完成省級課題項目2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主持(前3名)制定地方標準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
3.市廳級。獲市廳級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9項業績1項;或獲市廳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前2名)1次,參考其他業績;或獲市廳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第3名以后定額內人員)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獲市廳級科技獎勵三等獎(前2名)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2名)完成市廳級經濟領域科學研究課題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作為專業負責人(包括項目辦公室主任、財務負責人、審計負責人)完成市廳級課題項目3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
(二)達到下列條件標準3項(其中1-9項至少占1項)可申報全省有效高級經濟師,達到下列條件1-9項中的1項或任意2項可申報全省艱苦單位有效或全省企業有效高級經濟師:
1.作為前2名,獲縣區級科技獎勵一等獎2項。
2.作為主要完成人(前2名)完成大、中型工程項目1項,或作為專業負責人(包括項目辦公室主任、財務負責人、審計負責人)完成大型工程項目2項、中型工程項目3項,或作為項目負責人(第一完成人)完成小型工程項目3項,通過驗收或已交付使用,至少1項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3.主持(累積2年以上)或作為主要骨干(累積3年以上)參與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期間,連年取得明顯經濟效益,年均利潤增長5%以上;或為企業的扭虧增盈作出突出貢獻,減虧5%以上(附年度財務報告)。政策性虧損企業不作盈利要求。
4.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負責人,近3年年均新增上繳稅金100萬元;或近3年吸納就業100人以上,未拖欠工資和社會保險費(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5.主持完成(第一完成人)大中型企業的中外投融資、企業改制、兼并重組、管理創新等項目1項,達到預期目標。
6.主持完成(第一完成人)大型基礎設計建設項目設計、技術改造方案論證、可行性評估等1項,得到成功實施;或主持完成(第一完成人)中型基礎設計建設項目設計、技術改造方案論證、可行性評估等2項,得到成功實施;或主持完成(第一完成人)小型基礎設計建設項目設計、技術改造方案論證、可行性評估等4項,得到成功實施。
7.主持制定(第一完成人)市廳級以上國民經濟中長期規劃1項;或主持制定(第一完成人)市廳級以上行業規劃、行業政策或行業標準2項,經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踐,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8.作為第一完成人,撰寫的應用對策研究報告、建言獻策報告、調研報告或政策建議等智庫研究成果2項,獲市廳級以上領導書面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廳級以上部門采納。
9.作為前2名獲得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實用新型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2項,其中至少有1項實施后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提供成果轉化相關證明);或本人擁有企業1項以上國家發明專利或4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所獲專利已實施并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連續3年產值銷售收入達到200萬元以上或累計1000萬元以上,附年度財務報告)。
10.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或在省級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
11.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專著或譯著1部(本人完成10萬字以上);或作為主編公開出版了列入省計劃的教材1部(本人完成15萬字以上)。
12.本人作為企業主要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前2名)為創名牌創品牌發揮了重要作用,企業目前擁有1個以上甘肅省名牌產品或甘肅省著名商標。
13.主持解決了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的重大疑難問題或關鍵性業務問題,并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經業內3名及以上同行業在職在崗正高級專家實名推薦。
14.擔任省級專業學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或常務理事5年以上;或擔任省級學術刊物編委3年以上;擔任高等院校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3年以上。
15.縣區級表彰2次。
16.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獲得3次優秀等次。
17.任現職前曾獲省級表彰或省級科技獎勵的,參考其他業績。
第三節 破格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三十四條 破格內容。主要是指:不具備規定學歷、未到達規定任職年限、未到達規定的總專業年限等,但任現職后工作業績貢獻突出,可以單破、雙破、多破。破格晉升職稱,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破格申報晉升職稱的,須至少在低一級崗位任職1年(各類企業、非公組織、自由職業者除外)以上。
破格申報人員首先要符合本條件標準第三十三條正常晉升業績貢獻項數,之后每破一項再增加第三十三條業績條件標準第(一)款1項或第(二)款1-9項中的2項,論文、著作、表彰等不得累計計算。
第一節 能力條件標準
第十三條 專業能力。全面掌握和熟練運用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方法,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熟悉本行業相關專業知識,了解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熟悉與本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或經濟政策,具有較高的本專業政策理論水平,能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決策服務;掌握現代經濟管理科學方法,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和解決經濟活動中重大疑難問題的能力。
第十四條 技術能力。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工作業績突出。受到省級以上表彰或獎勵;主持完成經濟相關領域重大項目,解決重大經濟相關疑難問題或關鍵性業務問題,提高單位管理效率或經濟效益;熟練運用經濟工作專業理論、方法、技巧和相關政策法規,高標準組織設計、實施和評估經濟項目或活動方案,提升經濟運行水平。
(二)科研能力強。作為主要完成人取得重大經濟相關理論研究成果;取得其他創造性經濟相關研究成果,推動經濟行業發展;公開發表高水平論文,或出版專著、譯著。
(三)政策水平高。工作經驗豐富,能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能夠針對具體經濟問題,開展經濟工作政策、理論與實務研究,創新經濟經營管理理念和專業方法,為本行業或本地區的經營管理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四)是全省經濟領域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培養、指導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取得突出業績。
第十五條 基礎學習能力與實踐經歷。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任高級經濟師滿5年。
第十六條 勝任工作能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必須在合格以上。連續年度考核合格及其以上間斷的,申報當年之前連續3個考核年度必須為合格及以上。任現職期間,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報:
(一)紀檢監察部門審查未結束或受記過以上處分在處分期內的。
(二)上次評委會評審未通過,申報當年之前又未取得新業績的。
(三)申報當年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
第十七條 知識更新能力。任現職以來,完成《甘肅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規定的年度學習任務。
第十八條 學術水平能力。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獨立完成或作為第一完成人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譯著1部;獨立完成或作為第一完成人撰寫被省部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級以上部門采納的智庫研究成果(包括對策研究報告、建言獻策報告、調研報告、政策建議等)1項;作為定額內人員獲得省部級科技獎勵二等獎以上;主持完成重大原創性研究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
第十九條 對外交往能力。能熟練運用一門外語與國外同行進行交流,并能查閱外文書籍和資料。確實需要評價外語水平時,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確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二十條 信息化技術應用能力。能熟練運用計算機技術開展經濟領域設計、研究、分析。確實需要評價計算機水平時,由評價機構或用人單位確定評價條件標準和評價方式。
第二十一條 幫扶基層經歷。除艱苦條件單位和各類企業外,其他省、市屬單位中晉升高級職稱的人才,必須有縣以下基層或企業相應專業技術崗位累計1年以上的幫扶服務或工作經歷。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中,擔任駐村干部、工作隊長(第一書記)等時限,計入幫扶基層經歷。
第二節 正常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二十二條 達到下列(一)或(二)款條件標準之一:
(一)達到下列條件標準1項:
1.國家級。獲國家級表彰1次,參考其他專業技術業績;或獲國家級科技獎勵一、二等獎(定額內人員);或完成(前5名)列入國家級的(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參考其他業績。
2.全國性。獲全國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10項業績1項;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一等獎(前5名)、二等獎(前4名);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一等獎(第6名以后定額內人員)或二等獎(第5名以后定額內人員)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獲國家部委科技獎勵三等獎(前3名)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國家部委下達的全國性經濟領域科學研究課題項目1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3名)制定了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
3.省級。獲省級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10項業績1項;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一等獎(前4名)、二等獎(前3名);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一等獎(第5名以后定額內人員)、二等獎(第4名以后定額內人員)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1項;或獲省級科技獎勵三等獎(前2名)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前2名)完成省級經濟領域科學研究課題項目2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或主持(前2名)制定地方標準1項,并取得第(二)款業績2項。
(二)達到下列條件標準3項(其中1-10項至少占1項):
1.作為前2名,獲市廳級科技獎勵、省工業優秀新產品獎、省工業設計大賽獎一、二等獎1項。
2.作為項目負責人(第一完成人)完成市廳級經濟領域科學研究課題項目3項,通過結題驗收和成果登記,至少有1項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3.作為主要完成人(前2名)完成大型工程項目1項,或作為項目負責人(第一完成人)完成中型工程項目3項,通過驗收或已交付使用,至少有1項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4.主持(累積3年以上)或作為主要骨干(累積5年以上)參與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期間,連年取得明顯經濟效益,年均利潤增長10%以上;或為企業的扭虧增盈作出突出貢獻,減虧10%以上(附年度財務報告)。政策性虧損企業不作盈利要求。
5.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負責人,近3年年均新增上繳稅金300萬元;或近3年吸納就業300人以上,未拖欠工資和社會保險費(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6.主持完成(第一完成人)大中型企業的中外投融資、企業改制、兼并重組、管理創新等項目1項,達到預期目標。
7.主持完成(第一完成人)大型基礎設計建設項目設計、技術改造方案論證、可行性評估等2項,得到成功實施;或主持完成(第一完成人)中型基礎設計建設項目設計、技術改造方案論證、可行性評估等4項,得到成功實施。
8.主持制定(第一完成人)省級以上國民經濟中長期規劃1項;或主持制定(第一完成人)行業規劃、行業政策、行業標準或經濟研究政策2項,經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批準付諸實踐,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9.作為第一完成人,撰寫應用對策研究報告、建言獻策報告、調研報告或政策建議等智庫研究成果1項,獲省部級以上領導書面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級以上部門采納;或前述智庫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省級行業主管部門采納3項。
10.作為前2名獲得國家發明專利2項,或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實用新型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4項,前述專利和著作權登記至少有1項實施后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提供成果轉化相關證明)。
1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或在國內核心期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并在省級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以上;或在SCI、EI等上收錄1篇。
12.作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的專著或譯著1部(本人完成15萬字以上);或作為主編公開出版了列入國家部委計劃的教材1部(本人完成20萬字以上)。
13.本人作為企業主要負責人為創名牌創品牌發揮了重要作用,企業目前擁有1個以上中國名牌或中國馳名商標,或2個以上甘肅省名牌產品或甘肅省著名商標。
14.主持解決了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的重大疑難問題或關鍵性業務問題,并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經3名及以上同行業在職在崗正高級專家實名推薦。
15.擔任國家專業學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或常務理事5年以上;或擔任國內核心刊物主編、副主編3年以上;或擔任高等院校特聘教授或客座教授5年以上。
16.獲市廳級表彰2次。
17.任現職前曾獲全國性表彰或科技獎勵的,參考其他業績。
第三節 破格晉升業績貢獻條件標準
第二十三條 破格內容。主要是指:不具備規定學歷、未到達規定任職年限等,但任現職后工作業績貢獻突出,可以單破、雙破、多破。破格晉升職稱,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破格申報晉升職稱的,至少在低一級崗位任職1年(各類企業、非公組織、自由職業者除外)以上。
破格申報人員首先要符合本條件標準第二十二條正常晉升業績貢獻項數,之后每破一項再增加第二十二條業績條件標準第(一)款1項或第(二)款1-10項中的2項,論文、著作、表彰等不得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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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品德條件標準。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及法律法規,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國精神和科學精神,廉潔奉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責任感、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以信念、人格、實干立身。任現職以來品德考核必須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在單位公示。
第十條 評價方式。品德考核一般由單位黨組織負責,以定性評價為主,盡量實現量化考核。主要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民意調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獲得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道德模范等稱號的,同等情況下優先推薦申報。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品德有問題:
(一)在本專業工作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言行的,或存在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行為的。
(二)違背本行業職業道德行為規范的。
(三)存在明顯違背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等行為的。
第十二條 對品德有問題者實行“零容忍”,并建立“黑名單”制度。
(一)對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連續考核合格及其以上間斷的”情形對待,即申報當年之前的連續3個年度考核必須為合格及以上。
(二)對經查實的申報造假、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學術不端(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偽造、篡改數據文獻,或者捏造事實)、無實質貢獻的虛假掛名等行為,正在申報的終止申報程序,已獲職稱資格的撤銷職稱資格。同時,用人單位按照管理權限,根據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根據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的《關于印發<湖南省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湘職改辦〔2018〕18號)可知,湖南省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論文要求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來,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第1作者)、合著(第1作者或注明本人牽頭編寫章節)或譯著(獨立作者)1部以上。
2、在公開出版的期刊上發表較高水平的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第1作者)。
3、長期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或縣以下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可以提供1篇由本人撰寫,經單位審核屬實且不少于5000字的本專業的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湖南省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論文要求中的核心期刊范圍參見下列評價體系之一:
北京大學編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南京大學編制的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中國社會科學院編制的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等。公開出版的期刊是指經新聞出版部門批準,在我國境內出版的具有ISSN刊號和CN刊號的正式學術期刊,不含內刊、增刊。
湖南省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條件如下:
一、基本條件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恪守科研誠信,申報前連續累計所需資歷年限的年度考核須達合格以上。
二、學歷與資歷要求
(一)博士后人員經考核合格出站后。
(二)具有博士學位,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
(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5年以上。
(四)具有大學專科學歷,長期(滿15年,下同)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或縣以下企事業單位工作,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7年以上。
三、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一)專業理論知識基本要求
1.系統掌握經濟管理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并在某一領域有較深入的研究。
2.熟悉國家有關的經濟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
3.掌握經濟管理的標準、規范、規程及相關專業知識。
4.熟悉國內外最新經濟管理的狀況和發展趨勢。
5.能對重大和關鍵經濟管理問題進行分析、決策和組織實施,能結合實際提出政策、制度和發展規劃。
(二)論文、著作要求
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來,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第1作者)、合著(第1作者或注明本人牽頭編寫章節)或譯著(獨立作者)1部以上。
2.在公開出版的期刊上發表較高水平的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第1作者)。
3.長期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或縣以下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可以提供1篇由本人撰寫,經單位審核屬實且不少于5000字的本專業的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四、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來,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專業負責3年以上或作為中層管理主要骨干主要參加5年以上企事業單位經營管理活動。
(二)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市廳級以上重點項目的建設管理、評估等工作。
(三)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市廳級以上重大項目的咨詢、評估、科技創新、管理創新等活動,付諸實施后取得較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制定市廳級以上國民經濟管理中長期發展規劃或省部級以上行業規劃、重要經濟管理政策、行業標準、重點課題等工作,并通過相應主管部門鑒定或形成相應的調研報告。
五、業績、成果要求
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來,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大中型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期間,企業連年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為企業的扭虧增盈做出貢獻。
(二)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完成省部級重點項目1項以上,或市廳級重點項目2項以上,成果經有關主管部門驗收通過。
(三)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完成省部級重點課題1項以上,研究成果通過主管部門評審或驗收。
(四)專業負責或主要參加創建1個以上省名牌產品,或作為第1發明人獲得與所從事專業工作相關的1項國家發明專利或3項實用新型專利。
(五)對經濟管理領域及本專業發展趨勢有創造性研究成果獲國家級企業管理成果三等獎以上或省級企業管理成果二等獎以上。
(六)獲市廳級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一等獎,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三等獎以上。
六、外語、計算機水平和繼續教育要求
外語、計算機水平、繼續教育情況不作為申報職稱的必備條件。外語、計算機是專業技術人員學習研究的重要工具,外語是跨文化溝通能力的重要體現,應積極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具備、提高其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申報參評高級職稱的,外語、計算機水平作為工作學習業績內容賦予一定的評價權重,設置為權重項一般分別為3%,設置為加分項一般分別為總分值的3%。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申報評定上一級資格的重要條件,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考核評價結果(出具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為準,設置為權重項為3%,設置為加分項為總分值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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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破格申報條件如下:
不具備規定的學歷或資歷條件,但能力和業績特別突出且有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破格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破學歷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須具有大專學歷;大專學歷一般不能破格申報正高專業技術職稱、中專學歷一般不能破格申報副高專業技術職稱。破資歷申報正高級、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須分別具有副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破格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時,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時間應在3年以上;破格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時,其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時間應在3年以上。同時,申報前連續累計所需資歷年限的年度考核結果須為“合格”以上,并須有至少一年的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具有博士學位,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1年以上,破格申報高級經濟師職稱,任職期間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
破格申報業績條件:
(一)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來,業績、成果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省部級以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二等獎以上或三等獎(排名前三)。
2.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或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或獲省部級先進工作者或勞動模范稱號人員。
(二)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來,論文、著作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公開出版本專業專著、合著(第1作者或注明本人牽頭編寫章節)或譯著(獨立作者)1部以上。
2.在公開出版的期刊上發表較高水平的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第1作者),其中1篇發表在中文核心期刊。
CMA是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是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協會(Institute of Management Accountants,IMA)創立,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協會已有103年的歷史,是美國最大的會計師協會之一。相對而言含金量肯定是非常之重的,那么作為含金量較高的一張證書,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陜西經濟管理職業技術學院坐落于西安,是由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正廳級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學院通過借鑒國內外先進的教育理念探索出獨具特色的高職教育新路徑,致力于培養必要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的高級應用型人才。
學院注重學生的綜合素質、應用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堅持“服務為宗旨就業為導向”的高職教育方針,以“教、學、做”相結合的方式作為主要教學手段,積極探索“工學交替”、“訂單式培養”人才培養模式,為社會輸送了大量合格的實用型人才。
授權號碼的有效期限為一個考試窗口,
授權期限內需預約考位否則授權號碼和考試費用將作廢,
2019年 CMA中文考試分別在4月13日、7月27日和11月9日舉行,
考場地址將在正式準考信上顯示,考生需在考試前十天左右登錄普爾文官網下載準考信并打印帶至考場,
要想參加考試就必須注冊成為IMA會員CMA是IMA旗下推出的認證證書因此成為IMA會員是前提,注冊時選擇類型有學生會員、教師會員、專業會員,成為CMA考生。
CMA是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是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協會(Institute of Management Accountants,IMA)創立,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協會已有103年的歷史,是美國最大的會計師協會之一。相對而言含金量肯定是非常之重的,那么作為含金量較高的一張證書,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江西財經職業學院是一所隸屬于江西省財政廳的副廳級公辦財經類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以來學院已培養了10萬余名應用型財經管理人才,大多數畢業生已成為經濟管理部門的領導和骨干。
譽為“江西財稅金融系統的黃埔軍校”。
先后財政部授予“全國財政教育先進單位”、教育部授予“2011-2012年度全國50所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團中央授予“全國五四紅旗團委”。
在準備2024年 cma認證首先需要準備學歷證明(公證書)和工作證明表,學歷證明(公證書)必須是由國內公證機構出具的學歷或學位的公證文件原件,其中需要包含財務工作相關經歷兩年的英文說明準備好所有材料后將其郵寄至IMA中國代表處,一旦IMA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將開始進行審核。
要申領2024年的證書,需要完成兩門考試科目后考生需要準備學歷證明(公證書)和工作證明表,學歷證明(公證書)必須是由國內公證機構出具的學歷或學位的公證文件原件,在公證文件原件上需有英文說明財務工作相關經歷達到兩年,審核合格后即可獲得證書。
2023河南中級經濟師報考要求考生高中以上學歷,滿足一定的工作年限要求,高中學歷取得初級經濟師證書后,需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大專學歷考生,需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2023河南中級經濟師報考條件
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且達到以下條件其中之一,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博士學位;
2、取得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一年;
3、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二年;
4、取得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四年;
5、取得大專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六年;
6、高中或中專畢業,取得經濟系列初級職稱,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十年。
2023河南中級經濟師報考時間
2023河南中級經濟師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7月25日9﹕00至8月5日17﹕00。
考生應在報名期間完成報名信息確認并下載《2023年度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下稱《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以備核查。
2023河南中級經濟師報考屬地原則
省直和中央駐鄭副廳級以上單位(在省人事考試中心有主管單位報考代碼的,下稱“省直單位”)的考生在選擇“地市”和“審核點”時,應選擇“省直”(請勿錯選為鄭州市);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考生應選擇相應省轄市、濟源示范區;實行人事代理單位(或個人)的考生應選擇檔案存放地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