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權利人,又稱為持票人,指持有票據,可要求票據義務人支付款項的人,對于票據權利人而言,需要承擔哪些票據責任?
票據權利人有哪些票據責任?
持票人要取得款項,應該根據票據法的規定,在規定期限內提示付款:
(一)持票人取得的見票即付的匯票需要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
(二)持票人取得的是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要在自到期日起十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
如果持票人忘記時間,超過期限提示付款,是不是就無法得到付款了呢?不是這樣的,只要作出說明后,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但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還是在規定日期提示付款。
持票人有什么票據權利?
持票人的票據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1)付款請求權
付款請求權是持票人最基本的權利,也是票據的第一次權利。持票人可以向付款人請求付款,并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2)追索權
持票人行使付款請求權受到拒絕承兌或拒絕付款時,或有其他法定事由請求付款未果時,向其前手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即為追索權。追索權是向出票人、背書人、保證人、承兌人和參加承兌人進行追索,具體追索對象根據票據種類的不同來確定。這些對象是票據中的連帶債務人,持票人可以對其中的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持票人不必按照先后順序,可以任意順序向匯票債務人進行追索的。
企業銷售貨物收到的票據計入到應收票據科目,將票據貼現時,根據實際收到的金額確認銀行存款,其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收到票據以及票據貼現的會計分錄
1、收到票據時做如下分錄,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xx企業
2、將票據貼現時的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應收票據
什么是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簽發、由付款人承兌、到期無條件付款的一種書面憑證。應收票據按承兌人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按其是否附息分為附息商業匯票和不附息商業匯票。商業匯票既可以依法背書轉讓,也可以向銀行申請貼現。
銀行存款是什么?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
財務費用是什么?
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費用。具體項目有:利息凈支出(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后的差額)、匯兌凈損失(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的差額)、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籌集生產經營資金發生的其他費用等。
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通過應收票據、應付票據這兩個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對于應收票據和應付票據,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應收票據的會計分錄
應收票據取得時: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或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到期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到期未收回時:
借:應收賬款
貸:應收票據
票據貼現時,需區分不附追索權和附追索權的情況。
不附追索權:
借:銀行存款
? ? 財務費用(貼現息)
貸:應收票據
附追索權:
借:銀行存款
? ?財務費用(貼現息)
貸:短期借款
將持有的商業匯票背書時:
借:庫存商品等
?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票據
??? 銀行存款(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或
借:庫存商品等
銀行存款
?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票據
應付票據的會計分錄
賒購形成應付票據時:
借:原材料等
?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票據
企業因開出銀行承兌匯票而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時:
借:財務費用
? ?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償還應付票據時: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存款
到期無力償還款項時:
商業承兌匯票到期無力償還款項:
借:應付票據
貸:應付賬款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無力償還款項:
借:應付票據
貸:短期借款
應收票據的入賬價值包括哪些內容?
應收票據的入賬價值包括:1.價款;2.增值稅銷項稅額;3.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保險費等。
應收票據的入賬價值扣除商業折扣,但不扣除現金折扣。
應收、應付票據是否比應收、應付賬款流動性強?
應收、應付票據的流動性比應收、應付賬款流動性強。
原因:票據簽發后可以在企業之間背書流轉,企業也可向金融機構進行貼現,票據還可以在銀行之間通過轉貼現流轉,這些行為都讓票據流轉自如,提升了流動性。
根據不同的分類方法,票據有不同的分類,比如按照票據付款期限的不同,可以將票據分為即期票據和遠期票據。那么即期票據和遠期票據之間有什么不同呢?
即期票據和遠期票據的區別
即期票據,顧名思義就是指付款人見票后需立即付款的匯票,一般沒有什么附加條件,也不要提示承兌。即期票據包括本票、支票等。
遠期票據則是付款人見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據。票據是遠期票據時,需要提示承兌,比如一般的商業匯票就是遠期匯票。而承兌是在持票人在匯票到期之前,要求付款人作出的到期付款的記載。因為出票人與付款人間是委托關系,出票人雖然出票但是不代表付款人就必須付款。持票人必須按照規定期限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只有當付款人在票據前面批注承兌字樣,后加簽名、日期及一些注解等。簽字承兌后,該付款人就是承兌人。才承擔起付款的責任。
票據的特征
1、票據以支付一定金額為目的。
2、票據是出票人依法簽發的有價證券。
3、票據所表示的權利與票據不可分離。
4、票據所記載的金額由出票人自行或委托他人支付。
5、票據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應無條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據金額。
6、票據是一種可轉讓證券。
貼現是持票人向銀行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在貼現業務中,帶息票據貼現要怎么計算以及做賬務處理呢?
帶息票據貼現是什么?
一般而言,票據貼現可以分為三種,分別是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
帶息票據是指商業匯票到期時,承兌人除向收款人或被背書人支付票面金額外,還應按票面金額和票據規定的利息率支付自票據生效日起至票據到期日止的利息的票據。
在貼現業務中,貼現企業將票據向貼現銀行貼現獲取資金,貼現銀行則獲得票據,收取貼現利息,并向貼現企業支付資金。
帶息票據貼現的會計分錄
帶息票據貼現:
借:銀行存款(貼現凈額)
貸:財務費用(票面利息-貼現利息)
應收票據(面值)
帶息票據貼現計算公式
帶息票據的到期值(提前貼現)=應收票據面值-貼現息
貼現息=應收票據面值×(票據到期天數/360)×貼現率
例:一張匯票票面價值100萬,出票日期2月1日,4月1日到期。要求計算貼息和貼現凈額。持票人于3月2日到銀行進行貼現,貼現率為12%。
貼現息=100×(30/360)×12%=1萬
貼現凈值=100-1=99萬
票據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兩種。持票人取得票據,可以行使票據權利,但是票據權利丟失時,有哪些方式可以進行補救?
票據權利的補救方式
票據喪失后,就喪失了票據權利,這時候有三種形式可以進行補救。包括“掛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訴訟”。而不同的票據適用的補救措施是不一樣的。
掛失止付是指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其喪失票據的情況,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收到通知后暫停支付。這時候只有票據能夠確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才能使用掛失止付的方法。
包括已承兌的商業匯票、支票、填明“現金”字樣和代理付款人的銀行匯票、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另外要注意掛失止付只是一種暫時的預防措施。不是必須手段。
公示催告,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法通知不確定的利害關系人限期申報權利,逾期未申報的,人民法院通過除權判決宣告此票據無效。只有利害關系人不確定才采用這種方法,比如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但是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現金支票不得申請公示催告。并且公示催告期間屆滿日不得早于票據付款日后15日,公示期間不得少于60日。
普通訴訟,是指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判定付款人向其支付票據金額的活動。
票據權利取得的條件
首先是要給付對價,就是票據雙方當事人都認可的相對應的代價,當然因稅收,繼承,贈與可以依法無償取得票據的,就沒有給付對價的限制,不過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得優于前手。而且票據的取得要合法,因為“欺詐、偷盜、脅迫、惡意或重大過失”而取得的票據,會失去票據權利。
票據一般是指各種有價證券,主要功能包括支付功能、匯兌功能、信用功能、融資功能和結算功能。那么企業取得的票據,一般分為幾類?
票據包括哪些?
票據包括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銀行匯票是付款方(買方)申請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出票銀行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商業匯票按照承兌人的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電子商業匯票也分為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和電子商業承兌匯票。
本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在我國,本票限于銀行本票。
支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票據貼現如何理解?
票據貼現是應收和應付票據的貼現。
是指資金的需求者,將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業票據、銀行承兌票據或短期債券向銀行或貼現公司要求變成現款,銀行或貼現公司(融資公司)收進這些未到期的票據或短期債券,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付給現款,到票據到期時再向出票人收款。
應收票據貼現利息與貼現實得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貼現利息=票據到期價值×貼現率×貼現期
實得金額=票據到期價值-貼現利息
票據背書是什么意思?
票據背書就是在可轉讓的票據后進行填寫所接收票據單位的信息,加蓋印鑒進行轉讓。背書,是指持票人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然后將票據交付給被背書人的票據行為。票據背書就是在可轉讓的票據后進行填寫所接收票據單位的信息,加蓋印鑒進行轉讓。
背書是指在票據的背面或粘貼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票據行為。背書是轉讓票據權利的一種方式,也是票據得以流通的基礎。
應收票據是《初級會計實務》的重點考點之一,明確要求考生要重點掌握,其具體考察的內容包括應收票據的內容、應收票據的賬務處理。
怎么理解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指企業持有的還沒到期、尚未兌現的票據,是企業未來收取貨款的權利,這種權利和將來應收取的貨款金額以書面文件形式約定下來,因此,它受到法律的保護,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屬于一種債權憑證。
應收票據按承兌人不同,可以分為“銀行承兌匯票”與“商業承兌匯票”兩種。按償付期的長短,可分為即期票據與遠期票據。在我國,除商業匯票外,如支票、銀行本票、銀行匯票等票據都屬于即期票據。
應收票據的賬務處理
1、取得時:
因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而收到的商業匯票: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將之前應收賬款核算轉為應收票據核算: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2、將持有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獲取物資:
借: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票據
銀行存款等
借:原材料等
銀行存款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票據
3、到期時:
票據到期收回: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到期未能收回款項(商業承兌匯票):
借:應收賬款
貸:應收票據
4、票據貼現時: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應收票據
或: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財務費用
票據貼現實質上是一種債權轉移,是一種信用活動。發生票據貼現業務時,應設置應收票據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票據貼現的會計分錄
貼現時: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利息
貸:短期借款
票據到期,當出票人向銀行兌付票據和利息時,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短期借款
貸:應收票據
貼現的期限從其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匯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計算。承兌人在異地的,貼現的期限及貼現利息的計算應另加3天的劃款日期。
(1)不帶息票據貼現
貼現利息=票面金額×貼現天數×日貼現率
日貼現率=月貼現率÷30
貼現金額=票據金額-貼現利息
(2)帶息票據貼現
到期值=票面金額×期限×票面利息÷360+票面金額
貼現利息=到期值×貼現天數×日貼現率
日貼現率=月貼現率÷30
貼現金額=到期值-貼現利息
例題:
太陽公司于11月9日將持有的一張商業匯票背書轉讓給美圖公司,以換去A材料。商業匯票票面金額為50000元,換入的材料已驗收入庫,增值稅專業發票注明A材料購入價格為42000元,增值稅為5460元。差額款2540元存入銀行。
借:原材料 42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5460
銀行存款 2540
貸:應收票據 50000
日常中,企業涉及票據時,應通過“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短期借款”等科目進行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票據的會計分錄
1、收到票據時: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或收到票據抵償之前的應收賬款: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2、收回到期票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3、背書轉讓應收票據:
借:原材料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票據
4、票據貼現: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票據貼現的利息)
貸:應收票據
(1)票據到期無法清償:
借:短期借款
貸:應收票據
(2)票據到期,如出票人未能按期支付票據的本金和利息,拖欠債務,則企業應承擔這筆或有負債,以銀行存款償付給貼現銀行:
借:短期借款
其他應收款——某單位
貸:銀行存款
(3)同時將應收票據轉入“應收賬款”賬戶:
借:應收賬款——某單位
貸:應收票據
票據為銀行本票時:
申請銀行本票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
貸:銀行存款
使用銀行本票后,根據發票賬單等有關憑證:
借:在途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存款
有多余款或因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項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銀行本票存款
票據是什么?
票據廣義上包括各種有價證券和憑證,如股票、企業債券、發票、提單等;狹義上即我國《票據法》中規定的“票據”,包括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企業發生的票據行為一般是出票、背書、承兌、參加承兌等,發生票據貼現的情況時,如何做賬務處理?
票據貼現如何做賬?
貼現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財務費用—利息
票據到期,當出票人向銀行兌付票據和利息時:
借:短期借款
貸:應收票據
票據背書時必須記載哪些事項?
根據票據法的有關規定,票據背書時必須記載的事項有:有關事項、背書人簽章、被背書人名稱。
(1)有關事項。有關事項是指背書的具體目的,即在背書時是為了轉讓票據權利,還是將一定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或者是設定質押。這些事項必須在票據的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清楚,以明確背書的法律后果。
(2)被背書人的名稱。被背書人的名稱,是指接受背書人對票據權利的轉讓、授權或者質押并取得票據的人的名稱。如前所述,為了使票據流通所有的經手之人,在票據上都有比較確切的記錄,以加強票據流通的安全性,并便于處理一旦發生的糾紛和其他票據轉讓中的問題,我國的票據實行記名背書的方式,而不允許空白背書。
票據行為包括什么?
票據行為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的票據行為包括出票、背書、涂改、禁止背書、付款、保證、承兌、參加承兌、劃線、保付等。狹義的票據行為包括出票、背書、承兌、參加承兌、保證、保付六種。
廣義的票據行為是指以發生、變更或消滅票據的權利義務關系為目的法律行為。狹義的票據行為是票據當事人以負擔票據債務為目的的法律行為。
(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作成票據并交付于收款人的行為。它包括“作成”和“交付”兩種行為。所謂“作成”就是出票人按照法定款式制作票據,在票據上記載法定內容并簽名。由于現在各種票據都由一定機關印制,因而所謂“作成”只是填寫有關內容和簽名而已。所謂“交付”是指根據出票人本人的意愿將其交給受款人的行為,不是出于出票人本人意愿的行為如偷竊票據不能稱作“交付”,因而也不能稱作出票行為。
(2)背書。背書是指持票人轉讓票據權利與他人。票據的特點在于其流通。票據轉讓的主要方法是背書,當然除此之外還有單純交付。背書轉讓是持票人的票據行為,只有持票人才能進行票據的背書。背書是轉讓票據權利的行為,票據一經背書轉讓,票據上的權利也隨之轉讓給被背書人。
(3)承兌。承兌是指匯票的付款人承諾負擔票據債務的行為。承兌為匯票所獨有。匯票的發票人和付款人之間是一種委托關系,發票人簽發匯票,并不等于付款人就一定付款,持票人為確定匯票到期時能得到付款,在匯票到期前向付款人進行承兌提示。如果付款人簽字承兌,那么他就對匯票的到期付款承擔責任,否則持票人有權對其提起訴訟。
(4)參加承兌。參加承兌是指票據的預備付款人,或第三人為了特定票據債務人的利益,代替承兌人進行承兌,以阻止持票人于匯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權的一種票據行為。它一般是在匯票得不到承兌、付款人或承兌人死亡、逃亡或其他原因無法承兌、付款人或承兌人被宣告破產的情況下發生。
企業發生的應收票據是指企業由于銷售商品而取得的商業匯票,其付款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實務中應收票據包括哪些科目?
應收票據包括哪些科目?
應收票據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簽發、由付款人承兌、到期無條件付款的一種書面憑證。應收票據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應收票據是個單獨的科目,不包括其他科目的。
銀行商業承兌匯票是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指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銀行承兌匯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銀行開據的一種延期支付票據,票據到期銀行具有見票即付的義務。
商業承兌匯票是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商業承兌匯票按交易雙方約定,由銷貨企業或購貨企業簽發,但由購貨企業承兌。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人收到開戶銀行的付款通知,應當在當日通知銀行付款。
根據《票據法》規定,商業承兌匯票有必須記載的事項,若欠缺記載,則該張票據無效。必須記載的事項如下:
(1)表明“ 商業承兌匯票”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3)確定的金額;
(4)付款人名稱;
(5)收款人名稱;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蓋章。
應收票據的賬務處理
賒銷時: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收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貼現時:
符合有關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應收票據
不符合有關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短期借款
將持有的商業匯票轉讓以取得所需物資的:
借:材料采購或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銀行存款(收補價)
貸:應收票據
銀行存款(支補價)
企業在日常經營中,一般會采取現金結算、線上結算以及以票據形式結算。當企業發生票據貼現業務時,相關的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有息附追索權票據貼現的會計處理
相關賬務處理:
(1)貼現的賬務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財務費用——利息
(2)票據到期日,當出票人向銀行兌付票據和利息時的賬務處理:
借:短期借款
貸:應收票據
(3)票據到期日,出票人未能按期支付票據的本金和利息時的賬務處理:
借:短期借款
其他應收款—某單位
貸:銀行存款
同時將應收票據轉入“應收賬款”賬戶:
借:應收賬款—某單位
貸:應收票據
分別計算票據到期值、貼現天數、貼現利息、貼現所得以及利息收入:
票據到期值=票面額×(1+利率×票據時間)
貼現天數:具體來說就是用向銀行申請貼現的日期至票據到期的日期,這段時間。
貼現利息=票據到期值×貼現率×貼現時間
貼現所得=票據到期值-貼現利息
利息收入=票據貼現所得-票面額
無息附追索權票據貼現的會計處理
相關賬務處理:
(1)貼現時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利息
貸:短期借款
(2)票據到期日,當出票人向銀行兌付票據和利息時的賬務處理:
借:短期借款
貸:應收票據
(2)票據到期日,出票人未能按期支付票據的本金和利息時的賬務處理: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同時將應收票據轉入“應收賬款”賬戶:
借:應收賬款——某單位
貸:應收票據
分別計算票據到期值、貼現天數、貼現利息、貼現所得:
票據到期值=票面額
貼現天數:具體來說就是用向銀行申請貼現的日期至票據到期的日期,這段時間。
貼現利息=票據到期值×貼現率×貼現時間
貼現所得=票據到期值-貼現利息
無附追索權票據貼現的會計處理
相關賬務處理:
貼現時的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利息
貸:應收票據
由于是無附追索權票據貼現,即便在票據到期日里,出票人是否向銀行兌付票據和利息,對收款人的賬務處理沒有影響。
分別計算票據到期值、貼現天數、貼現利息、貼現所得。
票據到期值=票面額
貼現天數:具體來說就是用向銀行申請貼現的日期至票據到期的日期,這段時間。
貼現利息=票據到期值×貼現率×貼現時間
貼現所得=票據到期值-貼現利息
票據是指由出票人依法簽發的,約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有價證券。取得票據的票據權利人有什么票據責任?更多經濟法基礎內容讓我們一起來了解吧。
一、票據權利的取得有以下條件
(1)票據的取得必須給付對價。
(2)因稅收,繼承,贈與可以依法無償取得票據的,不受給付對價之限制,但所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得優于前手。
(3)票據因“欺詐、偷盜、脅迫、惡意或重大過失”而取得的,不得享有票據權利。
二、票據權利人的票據責任
持票人要取得款項,應該根據票據法的規定,在規定期限內提示付款:
(一)需要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是見票即付的匯票,;
(二) 自到期日起十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的是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
如果持票人超過期限提示付款,怎么辦呢?沒關系,只要作出說明后,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三、持票人的票據權利時效的消滅
(一) 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或承兌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2年的有見票即付的匯票,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內的有本票,匯票。注意不同的票據區分出票日還是到期日的不同。
(二)持票人對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6個月的有支票。
(三)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
(四)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
另外即使票據權利喪失持票人仍然享有民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