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獎金,也稱年終獎,是企業給予員工的一種獎勵,通常在年末發放,發放年終獎時可以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處理,相關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年終獎發放的會計分錄
計提年終獎金時,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發放年終獎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什么是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1、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計算公式。
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12-速算扣除數×適用稅率;
2、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計算公式。
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速算扣除數×適用稅率。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春節發放年終獎金會計分錄如下:
1、計提年終獎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2、發放年終獎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貸:現金/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后優惠政策銜接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居民個人可獲得年度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年度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計征方法的通知》的規定,12月31日前未計入當年綜合收益,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額根據本通知書所附的月度折算綜合所得稅率表,以年度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的金額確定,并單獨計算。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管理和組織生產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管理費用覆蓋的范圍較廣,以工業企業為例,管理費具體包括:公司經費,即企業管理人員工資、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和其他經費等等。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是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管理費用通常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銀行存款賬戶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在會計中,銀行存款屬于資產類。期末余額就在借方。在會計分錄中,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銀行存款包括: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外埠存款、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應收股利等。
企業在年末時會給員工發放年終獎,這不僅是對員工一年以來工作的肯定,還能起到一定的激勵作用,當企業發放年終獎時該如何編制會計分錄?
發放年終獎的會計分錄
1、計提年終獎: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
2、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代扣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這是指企業以自產產品或外購商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等。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對于一些大型企業來說,到年終時一般會給員工發放年終獎,可以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處理,具體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發放年終獎金的會計分錄
計提年終獎金時: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發放年終獎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指企業根據在一定時期內取得的營業收入、實現的利潤等,按照現行稅法規定,采用一定的計稅方法計提的應交納的各種稅費。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個人所得稅是什么?
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企業經營過程中,一般以員工一年以來的工作業績作為年終獎的評定標準。發放員工年終獎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員工年終獎分錄
1、計提年終獎金的分錄: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2、發放年終獎金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3、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的相關會計核算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工會運作和職工學習,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對發生的職工薪酬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勞務成應付職工薪酬,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
年終獎個稅的計算方法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有關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公司發放的年終獎金,應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獎金”科目核算,根據據員工所屬部門計入不同會計科目編制會計分錄。
發放年終獎金分錄
1、計提年終獎金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獎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2、企業發放年終獎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3、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全年一次性獎金?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年終獎個稅如何計算?
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和“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納稅”這兩種計稅方式:
方式一: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方式二: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提醒: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春節前發放年終獎會計分錄如下:
1、計提年終獎金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2、發放年終獎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3、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銷售費用是損益類科目,借方登記本期發生的各項銷售費用,貸方登記期末結轉本年利潤的各項銷售費用,若有余額,應在借方,表示尚未結轉的銷售費用。銷售費用是指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費用。銷售費用是與企業銷售商品活動有關的費用,但不包括銷售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勞務成本,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勞務成本屬于主營業務成本。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稅前收入-五千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需嚴格按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來進行。
2、專項扣除費用除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以及大病醫療支出之外,還包括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有關費用,下列為扣除具體標準:
子女教育:每個子女每月一千元;繼續教育:每月四百元;大病醫療:每年限額不能超過八萬元;住房貸款利息:每月一千元的標準;住房租金:每月基本上在八百元左右;贍養老人:每月大致在兩千元左右。
年終獎是企業給職工發放的不封頂的獎勵,其發放額度按工作業績調整。年終獎具體如何計提和發放?
年終獎如何計提和發放?
首先要將提成計入銷售費用:
借: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時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庫存現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獎金要是全年一次性獎金,個稅計算分為兩種:
一種是并入綜合所得,并入工資薪金申報;另一種是單獨申報,但是一年只可以選擇一次單獨申報。
單獨申報的可以匯算清繳時候選擇并入綜合所得。注意是發在哪年算哪年,和會計不同。例如2019的年終獎是2020年發的,屬于2020的個稅收入。這個員工是可以自主選擇方式的。
政策依據和單獨申報的方式: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第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
第二種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福利。
短期薪酬,是指企業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間結束后十二個月內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職工薪酬,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除外。
離職后福利,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在職工退休或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辭退福利除外。(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歸為此類)
辭退福利,是指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職工的補償。
其他長期職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職工薪酬,包括長期帶薪缺勤、長期殘疾福利、長期利潤分享計劃等。
企業為了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在每年年末的時候都會發放年終獎金,發放年終獎金時,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發放年終獎金的會計分錄
計提年終獎金: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發放年終獎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并且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屬于負債類科目。該科目的貸方表示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借方表示實際發放的職工薪酬,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而未付的職工薪酬。
銷售費用是什么?
“銷售費用”科目核算企業銷售商品、材料以及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保險費、廣告費、包裝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展覽費、商品維修費、運輸費、裝卸費、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后服務網點等)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費用。
應當注意的是:企業發生的與銷售商品、材料、提供勞務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不滿足固定資產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日常修理費用和大修理費用等固定資產后續支出也在“銷售費用”科目核算。
年關將近,公司根據車間工作人員平時的業績向其發放年終獎,計提與實發分別應如何做賬務處理?
車間年終獎計提與發放的會計分錄
計提的時候:
借:生產成本-直接人工(車間工人)
制造費用-獎金(車間管理人員)
貸:應付職工薪酬
實際發放的的時候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制造費用是企業生產單位為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而發生的,應計入產品或勞務成本但沒有專設成本項目的各項生產費用。制造費用指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成本。制造費用包含間接材料費、間接人工費用、折舊費等。企業應當根據制造費用的性質,合理地選擇制造費用分配方法。
生產成本是什么?
生產成本包括燃料、動力、人工、其他資源耗費等。
生產成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工業性生產所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該科目設置“基本生產成本”和“輔助生產成本”兩個二級科目。“基本生產成本”二級科目核算企業為完成主要生產目的而進行的產品生產發生的費用,用于計算基本生產的產品成本;“輔助生產成本”二級科目核算企業為基本生產及其他服務而進行的產品生產和勞務供應發生的費用,用于計算輔助生產產品和勞務成本。該科目按成本核算對象設明細賬,明細賬用多欄式賬頁按成本項目設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年終獎是指企業在年末給予員工的獎勵,也是對員工工作業績的肯定,跨年發放年終獎時,如何做賬?
年終獎跨年發放怎么做賬?
單位計提年終獎的時候:
借: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等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
跨年實際發放年終獎的時候: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年終獎個稅如何繳納?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 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 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財政部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
應付職工薪酬主要有哪些?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福利。
短期薪酬,是指企業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間結束后十二個月內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職工薪酬,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除外。
離職后福利,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在職工退休或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辭退福利除外。(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歸為此類)
辭退福利,是指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職工的補償。
其他長期職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職工薪酬,包括長期帶薪缺勤、長期殘疾福利、長期利潤分享計劃等。
為了肯定員工一年以來的工作業績,大多數企業每年度末都會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而企業的年終獎多數是跨年度發放的,公司跨年度補計提并發放年終獎時,如何做會計分錄?
跨年度補計提并發放年終獎的會計分錄
企業跨年度發放年終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現金
企業計提年終獎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什么是銷售費用?
企業在銷售商品和材料或是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就叫銷售費用,主要包括有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展覽費、保險費、包裝費、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薪酬、折舊費、業務費、固定資產修理費等費用。
企業應當設置“銷售費用”科目并在該科目中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賬,期末,“銷售費用”科目的余額結轉“本年利潤”科目后應無余額。其主要的賬務處理有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等費用,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企業發生的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經營費用,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累計折舊”等科目。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有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我司有一名員工入職只有兩個月,如果在發放年終獎時將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單獨計稅方法為其申報個人所得稅,此時在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時是除以2還是除以12進行查找稅率?
答:根據《財政部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有關規定,如果選擇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的方法,應該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進行計算納稅。
要注意的是,員工取得上述年終獎,不一定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的方式計算個稅后所交的個稅更少,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具體金額計算。
每到了年底,很多員工都在關心自己的年終獎問題,然而很多企業都會將年終獎在第二年才進行發放,那么像這種情況該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我們來看看吧。
問:12月計提年終獎,掛在應付工資上,次年發放是否合法?企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如何確定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答:1、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根據上述規定,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當年稅前扣除的應為企業實際已支付的工資。對于貴企業已計提但未實際支付的工資,不能在所計提的當年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
2、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第九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都應當在次月七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按月計征,由扣繳義務人或者納稅義務人在次月七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可以實行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扣繳義務人在向個人支付應稅款項時,應當依照稅法規定代扣稅款,按時繳庫,并專項記載備查。
根據上述規定,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應于實際支付時履行,企業在12月只是計提但并未實際發放,計提時不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應于實際發放時履行代扣代繳義務,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業發放的是年終獎金,需要注意關于年終一次性獎金的政策運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企業需要對此政策的運用提早作出安排。
我司根據全年盈利情況及職工的工作表現,對職工進行年終考核,并發放年終獎,那么發放的年終獎是否并入社保繳費基數?
答:根據《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規定,凡是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沒有明確規定不作為工資收入統計的項目,均應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國家統計局“關于認真貫徹執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的通知”(統制字〔1990〕1號)中對工資總領的計算做了明確解釋: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以及其他根據有關規定支付的工資,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按國家規定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還是未列入計征獎金稅項目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單位給職工發放的年終獎屬于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所以應并入社保繳費基數計算社保費。
根據以上描述,你公司向職工發放的年終獎,應列入工資總額范圍,因此計算社保費時,應當并入社保繳費基數。
公司給職工發放年終獎,可作以下賬務處理:
計提年終獎時: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主營業務成本——獎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發放年終獎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說到年終獎,小編羨慕身邊的朋友們在朋友圈曬的不是馬爾代夫幾日游,就是最新款的電子設備,女生有“臘妹”的一整套護膚品,還有更直接的直接送鈔票,一般公司的年終獎都是在下一年度才發放,這時候,在發年終獎前離職的員工還能拿到年終獎嗎?接下來我們就來一起看看。
(一)公司什么時候發年終獎?
每家公司發放年終獎的時間都不同,為了留住人才也為了不讓員工在拿到年終獎后馬上離職,公司也采取了相應的手段和措施。
1、年底發放年終獎,但是已經提出離職的員工不發放年終獎
2、第二年的第三季度發放年終獎,提前離職扣掉40%
3、年終獎分兩次給,過年前30%,下一年度五一之前給剩下的70%
以上是小編搜集來的年終獎的發放方式,不知道你們公司有沒有中招呢?小編是建議如果真的是達到績效考核的員工,不應該用年終獎要挾克扣員工的年終獎,而是根據績效考核兌現員工應得的,如果在這方面慷慨大方,估計能留住很多員工和人才。
(二)該不該給離職員工發放年終獎?
要不要給員工發放年終獎呢?其實合同中沒有明文的規定,不是一定要給員工發放年終獎的,這只是一種激勵員工的方式,也完全可以不發放,很多企業在實操中也的確不給離職員工發放年終獎,這樣的操作不違反法律,但是還是會給員工留下一定的心理陰影,包括還在任職的員工,而且在生活中,因年終獎而引起的勞動糾紛的案件并不少見。
小編個人認為,只要員工符合上一年度的績效考核標準,是應該給員工發放年終獎的,不應該以離職為理由克扣,大家都可以多換位思考;但是再進一步思考,離職的員工今后確實也不能再為公司做貢獻了,年終獎的發放,離職員工的年終獎標準可以不與在職員工等同,以在職員工年終獎標準的60%或者70%為標準打個折,這里面既有對員工貢獻的考慮,也有對公司節省營業成本的考慮。
給員工發放的年終獎,看似是額外的成本,其實也是對在職員工的另一種肯定。
員工符合單位條件的可以取得年終獎的福利,年終獎也是屬于個人收入的一部分,那么員工年終獎要交個稅嗎?年終獎會計分錄怎么做?會計網整理了有關內容,來一同了解下吧。
年終獎是否要繳納個稅?
答:年終獎是屬于個人收入的一部分,數額達到一定標準,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按照規定可得:
1、全年一次性獎金包括了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及績效工資。實際指的是作為扣繳義務人的企事業單位,結合全年經濟效益及員工工作業績的情況,給予員工的一次性獎金。
2、對于納稅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來計算繳納稅款。如果是在一個月度內分次取得屬于全年一次性獎金性質的收入,則應將其合并后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來計算繳納稅款。
新稅法下如何計繳年終獎個稅?
新稅法下,如果是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對于居民個人所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其個稅適用“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的計算公式。一般來說,年終獎應繳稅款少于往年。
自2022年1月1日開始,對于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當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稅。
年終獎會計分錄
1、計提年終獎金: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2、發放年終獎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3、繳納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單位是不是必須發放年終獎的?
1、有關年終獎是不是必須發放的,在勞動法當中并無硬性規定。單位可以自主決定要不要發放年終獎,這是屬于單位的自主權利。
2、若是單位與員工在勞動合同中有相關明確約定,或者是單位對年終獎發放有著明確的規章制度規定,那么單位應按照相應規定發放年終獎。
以上就是關于員工年終獎交稅及分錄處理的相關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要了解更多精彩內容,請繼續關注會計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