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間,為了能夠減輕企業的經濟負擔,國家可以說出臺了不少的優惠政策。對于最近所出臺的階段性減免社保的政策,有不少人依然存在疑惑,在疫情期間,已繳納的社保費到底能不能夠退回?下面由小編為大家作答。
1、享受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需要提交什么資料?
關于這個問題,最近不少人都會問到小編,國家出臺的這項優惠政策,其實無需大家辦理任何的手續,也無需提交任何的資料,對于符合條件的企業即可享受這項優惠政策。
2、公司在深圳,2月份的社保費公司已進行社保,但未進行繳交,那該怎么處理?
對于2月份已經申報的社保費用,其實無需做任何的處理,稅務機關對此會作出相應的調整,企業直接按流程進行申報就可以了。
3、在享受社保減免政策期間,需要每個月進行申請嗎?
對于國家最近出臺的階段性減免社保的政策,因為持續時間為5個月,有人會擔心每個月進行申請這樣會比較麻煩。
關于這點,其實不需要大家每個月提出申請,都可以享受到社保減免政策,大家只需要按照正常的流程去走,如實申報繳費的基數就可以了。
4、疫情期間,已繳納的社保費可以退回嗎?
在疫情期間,有不少企業已經為員工繳納了2月份的社保醫保費用,既然2月份已經實施了減半政策,那么能不能把多出來的部分進行退回?
像這個問題,大家首先要確定好自己所在地區是否在實行減征政策,在已經確定實施的情況下,相關部門會對你的繳費進行重新的核對,在確認無誤后屆時會將有多的部分進行退回或抵扣。
5、如何查詢自己所屬企業屬于什么類型?
眾所周知,本次國家所出臺的階段性社保減免政策,不同類型的企業所享受的待遇都有所不一樣。那怎么才知道自己所屬的企業屬于什么類型?
根據這個問題,各地區的相關部門會按照規定將企業劃型的結果進行公開,而如果有企業對結果存在異議的話,可以向相關部門及時反應然后進行相應的變更處理。
用人單位享受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是否可以不用申報社會保險費?
回答: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不享受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政策。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期間,用人單位仍應按照原有規定做法辦理增員、減員和申報繳費業務,履行好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義務。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費的,用人單位要先辦理增員、減員和申報業務,符合減免條件的,在申報環節直接享受單位繳費部分的減免。其他未享受減免部分的費款,允許延期至疫情結束后三個月內補繳,補繳社保費免收滯納金。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陽江市稅務局
社會保險費實質上來說是企業的一項繳費負擔,企業應該怎么繳納社保費,繳納社保費要注意哪些問題呢?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繳納社保費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自愿放棄繳納社保的聲明是無效的
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保險,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法定義務。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不能隨意處分這項權利義務。勞動者自愿與用人單位簽訂放棄參加社會保險的協議本身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是無效的。作為無效協議,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都沒有法律約束力,公司仍然應當承擔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2、員工不想繳納社保是不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所以,對用人單位而言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是無法規避的。所以只要你與正規單位簽訂勞務合同,單位就必須為你繳納社保,當然伴隨著你也要根據規定繳納社保。
3、企業不能放棄給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
雖然員工自愿放棄享受社保的權利,但企業不能放棄繳納社保的義務。如果員工要求企業補繳,企業必須100%補繳員工的社保。而且未繳納社保期間,發生工傷等意外情況,企業逃不掉責任,不管是不是員工自愿放棄參保,只要公司未給員工繳納社保,在工作期間意外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原本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都得公司來支付。如果員工因公死亡,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企業還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以上就是有關繳納社保費用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想了解更多會計相關知識,請多多關注會計網!
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受疫情影響可享受免征社保費的優惠政策,當企業收到退回的社保費,如何做會計分錄?
收到退回的社保費分錄
案例:受到疫情的影響,自2020年2月起,將免征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執行期限:延長至12月底),如果某企業剛剛收到了2月份多繳納的社保費2000元,該如何做賬處理?
我們只需將實際收到退費月份直接沖減繳費當月所對應計入的成本、費用科目即可。
借:銀行存款 2000元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2000元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董事會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技術轉讓費等。
管理費用屬于期間費用,在發生的當期就計入當期的損失或是利益。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后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職工社保費退回時,可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社保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退回社保費分錄
退回的社保費做之前計提與繳納的相反分錄就是了。收到退回的社保費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沖銷之前計提的分錄是: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管理費用等
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公司繳納社保費時,可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繳納社保費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按照國家規定的計提基礎和比例,在職工提供服務期間根據受益對象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并確認相應的應付職工薪酬金額: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對于職工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職工所在企業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工傷保險)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內容。
社保費用一般由職工所在單位代繳,單位支付社保費時,應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是什么?
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社保費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從工資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繳納住房公積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內容。
公司職工社保一般由企業代繳,本月發生的社保費,核算時,一般涉及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其他應付款科目等,相關的會計分錄應如何編制?
本月社保費分錄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 (企業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企業承擔部分)
支付人員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等(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超過個稅起征點要交稅)
繳納社保公積金: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等
貸:銀行存款
社保減免的會計分錄
如果社保有減免的情況,則會計分錄為:
直接減免時:
借: 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如果已經繳納后減免的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職工福利等。因此像高溫補貼這樣的職工福利費是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的。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計入貸方,實際發放職工的薪酬計入借方,期末科目的貸方有余額,表示企業有未付的職工薪酬。
在每個月繳納員工社會保險時,總要通過銀行代扣的方式向當地稅務機關繳納。若是出現多交社保費被退回的情況,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銀行退多繳的社保費會計分錄
比如收到100元的社保費退費,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企業部分 —100 (紅字)
借:銀行存款 100
這樣就可以沖銷上月的管理費用。
計提社保會計分錄
1.分配工資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代扣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公司繳納社保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由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組成并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實際發生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分別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對于繳納社保費的賬務處理,企業通常設置“應付職工薪酬”“管理費用”等科目進行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1、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款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什么是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一企業都必須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在會計中,銀行存款屬于資產類,期末余額就在借方。
財會人員在進行社保費用的賬務處理時,通常通過管理費用、其他應付款等科目來核算,對于分配社保費用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分配社保費用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發放員工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繳納社保費用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是什么?
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的主營業務沒有直接關系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統籌退休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等。是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利潤等以外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具體內容有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非貨幣性福利;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如今,每年企業都會為員工購買社保,關于這筆社保費用基本上都是由企業每個月進行代扣代繳的,很多財會人員不太清楚計提社保費怎么做會計分錄,下面我們來看看吧。
計提社保會計分錄
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其他應付款(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計提住房公積金會計分錄
單位負擔部分(按工資總提取,各地方提取比例不一樣):
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個人部分:
付工資時扣除: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什么是計提?
計提,指計算和提取。按規定的比率與規定的基數相乘計算提取,列入某科目。是指在一個規定的基數上(如支付的合法員工薪酬),乘以規定的比率(如應付福利費全國規定的都是工資的14%),按此方法計算出來的就是應提取的應付福利費過程,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就是對后一句話的解釋。
計提的功能
1、在權責發生制前提下,預先計入某些已經發生但未實際支付的費用。
2、根據制度規定,計算、提取有關的(留存、減值)準備。
3、預計某些應付賬款。
4、其他符合會計制度的預計項目。
我國的社保費用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社保費分為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兩部分。對于社保費繳納,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社保會計分錄
社保費相關業務會計處理主要分以下三種情況: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2、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社保的計算公式:社保月繳費基數*社保繳費比例。
應付職工薪酬會計核算
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非貨幣性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帶薪缺勤、利潤分享計劃、設定提存計劃、設定受益計劃、辭退福利等科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社保費用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對于員工而言,其社保費用一般由企業代扣代繳。員工繳納社保費時,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繳納社保分錄處理
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實發數)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雇員和雇主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它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也可以認為是社會保險的保險人(國家)為了承擔法定的社會保險責任,而向被保險人(雇員和雇主)收繳的費用。
其他應付款是什么?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除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利息、應付股利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暫收的款項,如應付經營租賃固定資產租金、租入包裝物租金、存入保證金等。
企業應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其他應付款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并按照其他應付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貸方登記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方登記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其他應付款項。
社保退回分錄
退回的社保費做之前計提,繳納社保的相反分錄。退回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其他應收款(個人負擔部分)
沖銷之前計提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管理費用等科目
一般來說,企業為員工代扣代繳的社保費需要提前預繳,如果企業在多交后收到退回的社保費,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收到退回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收到退回的社保費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沖銷之前計提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貸:管理費用等
繳納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社保費是什么?
社保即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按照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原則,多渠道籌集資金,對參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風險情況下提供物質幫助(包括現金補貼和服務),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減少經濟損失的制度安排。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和職工在籌集社會保險基金過程中,按照規定的期限和數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費用。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費用與個人的工資水平和繳費比例有關。不同的地區根據其經濟發展水平,制定的社保繳費比例也不同,繳費基數按照職工上年度全年工資的月平均值進行確定。
社保費一般按月進行繳納,企業發放職工薪酬的同時扣除相應的社保費,對于本月的社保費,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本月社保費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企業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企業承擔部分)
支付人員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等(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超過個稅起征點要交稅)
繳納社保公積金: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等
貸:銀行存款
社保減免的會計分錄
如果社保有減免的情況,則會計分錄為:
直接減免時: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如果已經繳納后減免的: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應付職工薪酬是什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在和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或是在為了獲得員工提供的勞力服務而給予相應的勞動報酬或其他形式的補償。一般包括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補貼和其他職工的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計入貸方,實際發放職工的薪酬計入借方,期末科目的貸方有余額,表示企業有未付的職工薪酬。
社保費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計提和繳納社保費時可以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等科目進行核算。關于社保費應如何做賬?
關于社保費的會計分錄
1、繳納社保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2、按照國家規定的計提基礎和比例,在職工提供服務期間根據受益對象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并確認相應的應付職工薪酬金額: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3、對于職工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職工所在企業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醫療保險、工傷保險)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
應付職工薪酬包括什么?
(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職工福利費;
(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四)住房公積金;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六)非貨幣性福利;
(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首先,在廈門稅務APP首頁打開社保業務功能,然后打開社保費申報繳納功能,接下來點擊打開城鄉居民社保費申報繳納功能,在提示界面點擊本人繳納。接下來需要我們點擊選擇社保年度,并點擊查詢按鈕進行查詢。在申報繳款界面內一定要注意勾選右上角的圓圈,選中要繳費的社保年度,再點擊申報繳款功能。在確認繳費金額的環節也與上一步一樣,先勾選右上角的圓圈,選中需要繳費的項目,再點擊前往繳款進行辦理。最后一步是選擇支付方式,目前支持云閃付、支付寶和微信支付三種繳費方式,選擇合適的方式進行繳費就可以啦。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
打開廈門稅務APP,點擊“社保業務”,選擇業務辦理類,點擊“社保費申報繳納”;
選擇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費申報繳納,點擊“下一步”;
點擊“本人繳納”,選擇費款所屬期期止,點擊“查詢”;
勾選需要申報的保險費,點擊“申報繳款”;
勾選需要繳納的保險費,點擊“前往繳款”;
選擇支付方式,跳轉至支付界面后支付即可完成社保費申報繳納。
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會計網整理發布。